《晚章》第67/104页


  “你再仔细想想。”
  “这有什么好想的,有没有哥我还不清楚吗,我是我们家族这辈的独苗。”
  乔以莎松开他,雷利一屁股坐到沙发里,怅然道:“唉……我们家这代比较惨啦,其实本来我可以有个哥的,但夭折了。”
  一旁的大祭司想到了什么,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你们家族当年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
  剩下两位祭祀也跟着深沉地点着头。
  乔以莎:“什么事?”
  雷利坐直身体:“我来讲吧,那是我姨妈家的事……”
  雷利介绍自己来自于一个母系家族,他的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孪生姐姐,曾经怀有一个孩子。但她怀孕后莫名生了病,体质一天比一天虚弱。狼人的怀孕周期比人类短,大概需要六个月,可惜她在四个月的时候便病逝了。
  “我姨夫接受不了妻子的死亡,他把她葬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山林,然后就离开部落隐居去了。我没有见过我姨夫,我姨妈也没有留下照片,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我妈告诉我的,她一直思念着姨妈。”
  鲁莱说:“当时这件事在部落闹得很大,这太不寻常了。”
  乔以莎明白她的意思,狼人跟其他异人种族相比,缺少诡谲变幻的咒术,但他们拥有公认的最强的身体素质。简单说,没魔法,但物理技能满级,又能打又能抗。
  他们基本是疾病绝缘体,乔以莎从来没听过有狼人会病死。
  “你姨妈身体很不好吗?”乔以莎问。
  “不,她很强悍,她和我妈是部落出了名的战士。她甚至比我姨夫还厉害,但是……”他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原本围着柳河的狼群也回到了这边。狼人的安慰是沉默的,他们站在雷利身边,无声地注视着他。
  一片静谧之中,乔以莎悄声问:“你姨妈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雷利看着她:“大概在我出生一年多以前吧。”
  算算时间,也该死的赶巧。
  乔以莎咬着自己的拇指,一种真理即将被揭晓的紧促感缠绕着她。
  她问:“你知道她被葬在哪了吗?”
  雷利说:“具体的地方只有我姨夫才清楚。不过那片山林我妈倒是跟我提过……”他抓抓头,思索道,“好像离这里不太远,在北边与临省的交界地带。”
  乔以莎咬了咬嘴唇。
  雷利:“怎么了?”
  她摇头,掏出手机,她记得城市最北边那座山叫叠柏山,她加上“福利院”三字一同搜索,跳出一家名叫“阳岗”的教会福利院旧址。它曾开在叠柏山半山腰,五年前搬迁了。
  她记得洪佑森给她讲过,他刚出生就被山里的野狼叼去了福利院,当时他身上都是干涸的血肉块……
  乔以莎想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性,顿时头皮一阵发麻。
  她皱巴着脸问:“图安的生命力是不是很强啊?”
  冯芹说:“当然,他是最强的。”
  “能强到什么地步?”
  “这……我们不清楚,没人见过他。”
  乔以莎抓心挠肝地转了几圈,最后搓搓手,说:“我出去一趟,确认点事情,你们在这等我。”
  鲁莱:“确认什么?喂……哎!”
  正午时分,乔以莎推开Bly的大门,被炽烈的阳光晃了下眼。昨夜刚下过雨,今日空气清新舒爽。
  她给洪佑森打了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声音异常低沉。
  “还没下课……干什么?”
  “我问你个事,你还记得你当年生活的那家福利院叫什么吗?”
  “不记得了。”
  “是不是在北边的叠柏山?”
  “好像是吧,你问这干嘛?”
  乔以莎心口砰砰直跳,她想来想去,最后问他:“你们的福利院里……有教堂吗?”
  “……有。”虽然对文字记忆不清,但儿时的画面都牢牢印在洪佑森的脑海里。“有一个小教堂,院长每天早上都要带人去唱歌,但我没去过。”
  乔以莎仰头望天,天空蓝得像块玻璃。她不太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激动多一点,还是担忧多一点,复杂的情绪挤压着她。
  纠结之际,面前忽然驶过一辆洒水车,细密的水珠经过阳光加工,形成一道虚影闪耀的彩虹,后方是层层翠影,清透靓丽。这好似是大自然的预兆一般,让乔以莎心情稍有缓解。
  “下午能逃课吗,有件事要跟你说。”
  “出不来,班主任在。”
  “真的是大事!你随便找个理由嘛。”
  “真的出不来,学校刚做完志愿调查,等会要一对一谈话。”
  “……”
  忘了这茬了。
  “你填哪个学校了?”
  “就本市的理工学院,离家近,也方便回家看我爸。”
  “专业呢?”
  “勘探。”
  “……啥?”
  “地质勘探,夏俊帮我找的。我说想报一个能没事去外面转转的专业,他就推荐了这个。”
  乔以莎在路边干张着嘴巴足足半分钟,她脑中思考的事情从狼王大业跳到柴米油盐的生活里。
  “这什么专业啊,靠谱吗,教什么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
  “听着土了吧唧的呢,不是说要学法律吗?这专业出来能找到工作吗?”
  “我爸已经看开了,要我报我喜欢的。工作不用担心,有专业肯定就有工作。”
  逻辑还是挺清晰。
  “行吧。”乔以莎无奈道,“那放学了我再去接你。来,啵一个。”
  “……”
  “快点。”
  “别闹了,我得回教室了,马上要到我了。”
  乔以莎切了一声,“学你的习吧!糟老头子!”
  她挂断电话,直奔停车场。她灵感突发,要去给洪佑森挑身像样的新衣服,作为晚上亮相用的装备。
  虽然她的猜想还没有得到狼族祭祀的认证,但她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驱车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大白天人很少,她哼着小曲逛街,先是去了家正装店,挑了一会感觉跟狼人的野性风格不太搭,又换到休闲区。她拿着衣服照镜子比量,想象洪佑森的身型。
  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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