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叫老公》第16/24页
小伟眼眶红了。“谢谢你,卓姐,抱歉走得这么急……”
她拍拍他的肩,“不要这么说,我都了解,倒是你要保重哦,你妈还需要你照顾。”
小伟的母亲因心血管阻塞入院,所以单亲的小伟不得不辞掉工作去照顾母亲。
“卓姐,你要快点征人,不然你会吃不消。”他也舍不得这份工作,卓姐对他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很关心他,他真的很不想走啊。“我知道。”卓咏佟送他到店门口,叮嘱道:“有空你一定要回来看我们,不然琪琪会吵着叫我带她去找你玩。”
小伟一直是个好帮手,年轻,肯吃苦,跟着她两年了,对花艺很有兴趣,替她分担了不少工作。
可惜不能继续帮她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啊,她得重新找人了。
下午,卓咏佟在店外的玻璃窗贴上一张征人启事,强调要找的是能够把吃苦当成吃补的好帮手,因为花店这一行,看似浪漫,实则是吃重的工作。
不管是进货或是送货,都不是弱女子负荷得了的,更别说每天要替鲜花换水,整理新批进来的花,玫瑰花还要用机器把刺除掉,另外做新娘捧花,插花篮,也都不轻松。
“我来罗――”沈慧妮端着两杯咖啡进来,“小伟是今天离职没错吧?忙不忙?”
卓咏佟双手不离正在扎的花束,抬眼看了好友一眼,“还好,这束花弄好就没事了,你坐一下,我马上好。”
几分钟之后,她把花束装进长型透明礼盒里,扎上粉色缎带,打了电话叫宅急便来收。
待会琪琪就要放学了,她走不开,唯一下策就是叫宅急便送,也只能暂时这样了。
“有空啦?”沈慧妮把一杯咖啡给她,“榛果拿铁。”
“谢啦。”她打开盖子,啜了几口,“怎么有空过来?现在不是你们店里最忙的时候?”
沈慧妮是隔壁轻食坊的老板,她们是因为同在这条街上开店才认识的。
尼尼轻食坊的鲜花由她的琪琪鲜花坊供应,而沈慧妮则三不五时进贡咖啡和小点心给她,琪琪在的时候,她还会亲自烤琪琪最爱的葡萄松饼过来。
葡萄松饼可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哦,那是出自琪琪的构想。
爱吃葡萄干的琪琪有天突发奇想,叫慧妮阿姨把葡萄干丢进面糊里一起烤,结果出乎意料之外的美味,现在已是尼尼轻食坊的招牌了。
“还不是我家那位害羞的大侠叫我过来的。”沈慧妮眼眸闪亮亮的。“怎么样?有考虑跟我家大侠交往吗?”
卓咏佟连眉头也不动一下。“不考虑。”
“噢――到底是为什么嘛?”沈慧妮挫折地看着她,“你们很相配啊,为什么不考虑交往一下?”
“什么地方相配了?”她好笑地问:“他是没有婚姻纪录的单亲爸爸,我是没有婚姻纪录的单亲妈妈,他年近四十,而我也三十好几了,他有一分稳定高收入的工作,而我是花店老板,所以我们很相配?”
慧妮的堂哥,人称大侠的教授,温文儒雅,带着十年前女友为他生的女儿一起过日子,半个月前来看慧妮,顺便看到了她,然后就一见钟情了。
“不是吗?”沈慧妮不解的看着她,“你到底不满意大侠哪一点?说清楚,这样他才会死心。”
“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卓咏佟淡笑一记。
“那你告诉我,你喜欢哪一型的男人?”沈慧妮缠着她问。
一抹模糊的笑意浮上她的唇畔,“帅气的,霸气的,很有主张,但又温柔得要命,像酒一样,叫人沉醉。”
而且世上独一无二,他叫赫连麒,沈慧妮那位堂哥叫沉人华,光是名字她就不喜欢。
沈慧妮听傻了,“琪琪的妈,你在耍我对不对?你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择偶条件怎么可能那么梦幻?”
“信不信由你,那是我真心话。”卓咏佟笑了,收拾起空咖啡杯。
沈慧妮拿她没辙,也只好无功而返,回店里去忙了。
卓咏佟把冰箱里的百合拿出来整理,看到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身影,纤细,苗条,跟没生孩子前没两样,甚至更为纤瘦。
至今她还留着披肩长发,因为她的麒一向喜欢长发,即使夏天热起来,她宁可整日用大发夹固定也不愿剪短。
没错,她的外形确实很吸引人,一点都不像个超过三十岁的熟女,上帝待她很好,她平时根本没在保养。
不过,她早已无心去注意男人了,不管是条件再怎么跟她相配的男人,她都不会动心,也没有任何感觉。
现在的她,要得很简单。
把琪琪抚养长大,在远处默默关心赫连麒的消息。
就是这两样,这样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第7章(2)
征人广告贴出去几天了,一直没人来应征。
卓咏佟看着电脑里满坑满谷的订单,太阳穴隐隐作疼。
最近是结婚旺季,每天至少涌进五张大订单,如果再找不到帮手,她大概会过劳死。
看来光把征人启事贴在店门口是行不通的,她该去人力银行登入了,或许很快就会有好消息……
“有人在吗?”
一道男性的嗓音扬起,她抬起眼眸。
刚做完最后一批订单,她才悠闲了没几分钟,正坐在加高的木质工作台上喝茶,这是她特别请木工订做的。
“我看到门外贴着征人启事,没经验可以吗?”赫连麒泰然自若的走进这间名为琪琪花坊的店。
走进来的男人让卓咏佟说不出话来,她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
是幻觉吗?
这阵子都是他的新闻,太想他了,所以才以为自己看到了他?
是这样吗?
她模模糊糊的想着,震动又迷乱的看着他。
不,不是幻觉。
他不是幻觉。
他真的出现在她眼前 了。
她被催眠般的下了工作台,距离他还有好几步,她却已无法动弹,他倒是毫不迟疑的朝她走过来。
她闭了闭眼,下意识的扶着桌沿。
老天,她快昏倒了。
他一点都没变,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应该说,自己对他的外貌一直很熟悉才对。
她天天关注他的消息,还做了好几本剪报,像个追星的少女。
即使如此,他和以前还是有些微的不同了,比如他的穿着。
白色T恤,低腰牛仔裤,白色布鞋,显得年轻有活力。
如果说,上帝没有让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他更是。
发型非常利落帅气,肌肤更古铜了一点,像是经常在户外运动,短袖下的手臂健结有力,一看就知道锻炼过,他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了。
她方寸大乱的看着他。
她该怎么办?他好象完全不认识他。
那么,他不是专程来找她的?
如果不是寻她而来,那他怎么会走进来?
难道他是误打误撞,真的是来找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