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搁浅》第2/112页


  我终于涩然开口:“宗先生,我是天华公司的……”
  
  他朝后退了几步――大概觉得面前的我,是洪水猛兽,然后戒备的眯了眯眼,说:“竟然是你。”
  
  最后一个“你”字,发音很重,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但看起来他并不惊讶,或者说,远没有我以为的那么震惊与意外。
  
  “那么――我不认为还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这笔生意到此为止,简浅。”他再没有看我一眼,丢下这句话便走了,连句再见都没有,哦,他显然不想再见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空气稀薄,薄的让人无法呼吸――既然你肯回来,为什么还不肯放下,宗晨?那目光,不止是仅点头之交的“淡淡一眼”,当然更不是阔别多年的老同学之间该有的欣喜,更多的是厌恶,不屑与讥讽。
  
  是的,他心里一定在嘲笑,简浅简浅,你还是这样的没出息。
  
  我想起多年前他甩的那个耳光,他说恨我,比法国人恨希特勒,中国人恨日本鬼子还恨――可我也气,气他的耳光,气他只知维护张筱,气他什么都不明白。于是恶狠狠的踹了过去,说,谁稀罕你恨不恨!既然你恨,那你滚啊,滚到英国去,一辈子都别回来!
  
  他僵直着背,一动不动的望着我,直到眼眶发红。他背过身,清晰的挤出三个字――好,我滚。
  
  然后他就跑了,跑到大西洋彼岸,一去七年。
  
  后来我也想,也许他迁怒我的恨会随时间慢慢淡去,也许他会渐渐明白――那么聪明的他,怎么会不明白?也许有一天,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所有误会,终会消失。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事情,错过了,便永远不会再回来。耳边似乎又响起了涨潮声――呼――呼――他笑着说――傻瓜,快跑。
  
  是的,没错,我就是个傻瓜。彻头彻尾的傻瓜。
  
  我一直在等着他放下,一年不够,那就两年,两年不够,那么五年,七年,可原来……还是不够――在我一厢情愿的守着那片森林时,他早就离开了,再也没回来。一直以来,我都知道自己活在过去,像一个瘾,戒不掉,或者说,从未想过去戒――我就是个没勇气面对现实的可怜虫。
  
  我不知道是怎么劝走怒气冲冲的买家,也不知在那站了多久,直到手机再次响起,我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蜷在角落,阳光直直射过来,脸被晒的发烫。
  
  “天杀的简浅浅!你又怎么得罪上帝了!”头儿的声音透过无线声波,跨越大半杭城,从那即将报废的诺基亚中咆哮而出――显然这并不影响杀伤力。
  
  头儿一生气就叫我简浅浅,按她的说法,两个字叫起来太没力度,不能充分体现她有多愤怒。
  “你给我老实交代――出去时不还得意洋洋,说手到擒来!”头儿说到最后几字,简直咬牙切齿,“对方直接拒绝我们公司代理,一点余地都不留……我说你――不会是把人家给调戏了吧?”
  
  我哭笑不得:“还真调戏过。”
  
  “简浅浅!你活腻了是不是?!”又提高了一个分贝,我比较担心她的手机。
  
  我尽量轻描淡写:“业主是宗晨。”
  
  又一阵尖叫――真怕隔壁的行政主管又来投诉,至于我们部门的人,已经对这“鬼闻愁”免疫了。
  
  头儿默了默,语出惊人:“很好,老情人,有转机。”
  
  对于这个消息,她显然极度兴奋――但其实,林婕并不认识宗晨,她只是对我唯一的恋爱男主角感兴趣而已,确切的说,还是次未成功的恋爱。
  
  “好了,你先回公司,看看有没挽回余地,那宗――什么来着,总不能公私不分,生意也不做呀――,这可是笔大单子。”
  
  “知道了。”我挂掉电话,准备回去――可一看,竟朝着公车站牌相反方向去了。
  
  我知道,一碰到宗晨,我便乱了,连引以为傲的方向感也接近零。
  
  他回来了,我很高兴,真的,又能和他在同一个城市,呼吸相同味道的空气,走他走过的那些道路,看一样的西湖灵隐六和塔,想想就高兴。
  
  几时开始,我这样的没出息,似乎从遇到他开始。
  
  张爱玲觉悟的很,低到尘埃里去,我是低到了地心深处了啊,整整七年,竟然还是没一点长进。
  
  不管哪本女人杂志都说,对男人要欲擒故纵,要若即若离,要拿捏有度,要有作为女人的尊严与自我,才能永久抓住他的心。
  
  可我从来学不会乖,只想急不可耐的给他看我的心,一点点的想念,便着急说与他听。
  
  所以,这就是掏心掏肺的教训――生活真会适时来些黑色幽默。
  

作者有话要说:对于我的高频率多次数修文,无语了。
绝对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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