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封印》第41/84页



如今的吸血鬼依旧不改当年的习性,任躲在黑暗的角落准备撕咬每一个行人的喉咙,让滚烫的血液流进他们的胃里。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个黑暗的物种也在发生着变化。他们开始追求所谓的时尚,烫着怪异的发型和穿着奇装异服,让它们不伦不类。他们在这间酒吧里喝着血酒,吸着人类的香烟,装出一副人类的样子。这家酒吧是T市最出名的吸血鬼酒吧,足足可以容纳下五百名吸血鬼同胞,每天晚上这里都是爆满。可是,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砰的一声,酒吧的门被重重地打开了。

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裤外披黑色长大衣的男子走了进来,顿时整个酒吧都寂静了,五百名吸血鬼眼睁睁地看着这个黑衣人闯进自己的地盘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男子缓缓的抬起了自己的头,用深蓝色的眼瞳看着在场所有的吸血鬼。米色爵士发上还残留着雨水的痕迹,它们就这样一直积累终于滴落在了地板上。

“跟上帝问好吧,因为我会送你们去见上帝的。”

话音刚落,狄尔斯就转动斗镯释放灵力召唤出他的武器,末夜弓。这时,对面的DJ台上响起了一首来自林肯公园的招牌曲目,in,the,end。

“It,starts,with,one,thing。”

随着音乐声的响起,狄尔斯开始了他的屠杀吸血鬼的计划。一大群吸血鬼蜂拥而至,手中都拿着藏在身上,沙发上和柜台下的武器。一名全身都是肌肉的吸血鬼手举大斧,气势凶猛地向狄尔斯砍来。狄尔斯以迅猛地速度,将手中的末夜弓拆成两半,一个完美的回旋横扫在了大汉的腰上。立即,大汉的身体开始燃烧,有着一股炙热的火焰在他的体内疯狂地涌动,银器的厉害让他痛不欲生。不到一秒的时间,他就化为一滩灰烬。

吸血鬼大汉的死把其他的吸血鬼都震慑住了,心想如果自己也去攻击他的话必定会是这个下场,不过既然号称最年轻的吸血鬼猎人狄尔斯,就必定不会漏掉任何一只吸血鬼。看来我们都是逃不掉了,于其被他杀死倒不如痛痛快快地与他拼了!

此念一处,所有的吸血鬼都狂啸着,尖锐的两颗虎牙在五光十色的灯光中显露出来。他们纷纷拿起手中的武器,刀剑,枪械,准备做最后的拼搏。

“I,dont,know,why。It,doesnot,even,matter,how,hard,you,try。keep,that,in,mind。I,designed,this,rhyme。To,explain,in,due,time。All,I,know........”

狄尔斯面对足有五百只的吸血鬼向自己发疯似地冲过来,他的脸上倒是一点也不慌乱依旧是十足的冷漠。就在大批吸血鬼蜂拥而至的一瞬间,狄尔斯捏紧自己风衣的一侧,猛地横向一扫。风衣尾部的一颗颗银质刀片立刻闪现出来,立即在最先扑过来的一批吸血鬼的身上划过了一道深深地伤痕。还没有等吸血鬼反应过来,自己就已经化为了一堆烧焦的灰烬。银质的武器对吸血鬼有着极大地杀伤力,只要吸血鬼一旦被银质的器物所划伤就会顷刻间灰飞烟灭。

作为吸血鬼猎人家族的接班人,狄尔斯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不用银器的话,便很难将这群龌龊的东西杀死。

狄尔斯不断挥舞着手中的两把银质利刃,也不断地有吸血鬼成为他的额刀下亡魂。突然,一颗暗中飞来的子弹向狄尔斯袭来。狄尔斯快速地砍掉了一个吸血鬼的脑袋,然后把身一转利刃横扫。那颗在空中飞舞的子弹被狄尔斯用刀完美的切成了两半,然后飞向四周。狄尔斯然后连续扔出手中的银色利刃,两把飞舞的银刃在空中划出一颗美丽的弧度然后斩断了五六个吸血鬼的脑袋,迅速的栽在了墙上。

狄尔斯独自站在酒吧的中央,四周全部都是蓄势待发的吸血鬼,从他们愤怒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们是有多么的愤怒,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将狄尔斯的喉咙咬断。现在他没有了武器,正是攻击他的大好时机。

狄尔斯握紧双拳,猛地催生灵力。立刻,双手的皮质手套上锃锃地钻出了一个个长达三厘米的银钉刺。渐渐地,他的双手立刻便布满的银色的尖钉。就像是把两只刺猬装备在自己的手上,而且还是能灭掉剩余的两百只吸血鬼的那种。

“To,watch,you,go。I,kept,everthing,inside。And,even,though,I,tried。It,all,fell,apart。What,it,meant,to,me,will,eventually,be,a。Menory,of,a,time,when。I,tried,so,hard。And,got,sofar。But,in,the,end。It,doesnot,even,matter。I,had,to,fall。to,lose,it,all。But,in,the,end。It,doesnot,even,mateer..........”

随着歌曲的高潮,狄尔斯的猎杀速度也逐渐加快。整个身体与音乐完美结合,每一个动作都仿佛是与每一个音符在跳动。将残忍的屠杀与激情的摇滚相结合的人,或许只有狄尔斯。在他的手下,吸血鬼不再是以前的恐怖生物,只是弱小的猎物。狄尔斯从他们的眼里看见了对生命的依恋,和对死亡的恐惧,没有了他们咬住人们喉咙的快感。

狄尔斯一拳将一个满脸横肉的吸血鬼打得血沫飞溅肉沫横飞,然后再顷刻之间化作一滩焦骨。狄尔斯飞身跃起,拿起墙上的末夜弓。然后横着劈砍下来,强大的利刃在地板上化为了一道深深的额裂痕。然后又是一阵旋风似的席卷,让整个酒吧内化为了一滩滩的灰烬。原本这里是吸血鬼的天堂,可如今却变成了吸血鬼们的地狱。

“I,had,to,fall。To,lose,it,all。But,in,the,end。It,dosenot,even,matter......”

摇滚的歌声渐渐地停止,与此同时狄尔斯也捏爆了手中的最后一个吸血鬼的脑袋,一阵灰黑的灰烬在他的眼前散开。代表着他的屠杀完美结束,以三分三十六秒的时间杀死五百只吸血鬼。

突然,狄尔斯飞射出手中的银色利刃。狠狠地插在了酒吧厕所的门上,戏剧性地将那个男厕的标志插的粉碎。

“额.....唉,我看我们还是出来吧。”

“嗯,举双脚赞成。”

两个身影鬼头鬼脑的从厕所里走了出来,都是同样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裤和黑色长大衣。一个长着棕红色的头发,另一个却是乌黑的黑发头戴着一块黑白色的头巾的人。这两个人居然是,萧风,盖亚!

........

三十分钟前。

萧风与盖亚就来到了血色酒吧,因为接到了总部的任务。说是要解决十名吸血鬼,然后再返回总部。因为这俩家伙都知道吸血鬼不是好惹的玩意,所以他们用了一个绝对公正的办法来决定谁去完成任务,谁去接应。石头剪刀布!

一轮下来之后,盖亚一个石头打败了萧风的剪刀胜出。萧风满不在乎的走进了酒吧里,心想自己一定要装出无谓的感觉,特别是那种英雄范儿。不就是十只吸血鬼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看本大爷轻而易举就杀二十只给你看看。

当他打开了血色酒吧的大门,粗狂狂野地喊了一句;“你们都给我听着!!!!”然后怒视着在场的所有人,眼神里有着一股子装出来的额强大野性。但是,当他看见几百双吸血鬼的目光都看向自己,有的还在舔着自己的尖牙上的红色液体。他立刻就耸了,他强忍住发颤的两腿问道;“请,请问,厕所在哪里?”一个足有两白斤的吸血鬼指了指酒吧的一角。萧风便立刻跑向哪里。

当盖亚在外面迟迟不见里面有动静,便进去找萧风。好不容易在厕所里找到了萧风,此时他正在扶着一面墙双腿打颤。盖亚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不去搞定他们呀?反而在这里躲了起来?”

萧风弱弱地说道;“TMD!你为什么不去试一下,或许他们对你的血型感兴趣。”

“嘿!你........”外面的打闹声影响了盖亚的议论,他们俩人便托在了厕所里隔岸观火。看着在吸血鬼里厮杀的身影,他们不禁说道;“我靠!这丫是人吗?”

盖亚微微颌首;“我猜他可能是拉登坐下的首席大弟子。”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看着他那么像是恐怖分子呢。”

“看着他的身手好像是上过武当山练过,刚才的那一招好像是仙人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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