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天师[古穿今]》第2/82页


  两人出了房屋来到马路路口,吉普车早就被史蒂夫开走了,而在皇后区的偏远马路上根本看不到任何车辆。
  雪继续下着。
  珍妮弗抱怨着信号太差了又一次拨打了911,这次终于打通了,而她目光一扫,看到雪地上多了几滴鲜红的血迹。
  “这是911紧急求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我的天,壹,你的脑袋流血了!它有没有摔坏?!”
  珍妮弗又是惊慌了起来,对着手机喊到,“救护车,我需要救护车。我们遇到鬼了,史蒂夫那个贱人把车开走了,这个破地方根本没有车……”
  “女士,请你冷静,说出你所在的详细地址。”
  “哦,对了。皇后区,格林路与乔治东大街路口。”
  行壹摸了摸后脑勺,手上多了一把鲜血,该是原身临死之际朝后一倒磕破了脑袋。这会她也后知后觉地觉得头有些痛了,却是对珍妮弗展颜一笑,“你别怕,我还好。”
  珍妮弗被这个笑容苏到了,明明两人都是一身的狼狈,但此刻她却忽然被安抚住了。
  “壹,我真该早点认识你的。居然让我错过了两年半,如果今天不是你代替林来拍片,那我可能连命都没有了。对了,刚才那是咒语吗?你居然会拉丁语咒语!”
  华国留学生果然像传说中那么神奇,行壹居然还会拉丁语。


第2章
  珍妮弗的语速很快,行壹勉强听明白了两年半、代替林、拉丁咒语三点,她扶住脑袋表现出头破血流的虚弱状态,对珍妮弗又笑了笑并没有回话。
  珍妮弗倒也贴心地表示先不问了,行壹的伤情看着有些严重,她还是省着力气等救护车来比较好。
  趁着这一会的功夫,行壹理顺了目前所知的情况。
  原身是华国人,在纽约读大学,刚刚结束了大三上半学期的课程。因为性格较为孤僻,在远渡重洋来到纽约后,并没有融入美国大学校园生活。两年半以来几乎是独来独往,也是一个人独自租房居住。
  她与林菲并不同校,但因为都住在一个社区中,又都是来自华国的留学生,外加林菲性格外向主动结交朋友,一来二去也就相互认识了。
  今夜一起出行的珍妮弗、史蒂夫与林菲是校友。
  珍妮弗还与林菲一起合租,她当然也见过原身几次。史蒂夫拍摄小电影是为了完成教授布置的课题――不过教授没也让他一定要取材恐怖片。
  最初是林菲答应了史蒂夫帮忙出镜,后来不知为何临时改为请原身帮忙了。
  因为林菲是原身为数不多说得上话的朋友,这才答应了出演小电影。谁又能想到意外比明天来得要快,这一次帮忙让她直接送了命。
  行壹想到这里大概摸清几人间的关系,简单的概括一下,原身其实与他们都不算熟悉。她没有拒绝林菲的请求,是因为不愿意失去异国他乡唯一的一位朋友。这也是事出有因,与其家庭成长环境密不可分。
  既然能够供原身来纽约留学,她的家境并不差,但是有些复杂。
  当年原身刚满一周岁,父母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了。原身随着寡言本分的父亲在县城生活,而母亲趁着改革开放的大势南下广州闯荡白手起家。
  就这样过了十三年,父亲病重过世,她再被接回了母亲身边。彼时母亲早就在广州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小他三岁的弟弟保泽钦。
  在十四岁的年纪,原身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虽然十三年来一直都有收到母亲寄来的抚养费,但对她而言母亲与陌生人无异,又突然多了继父与弟弟,使得她完全不知要如何相处。何况还要面对方言上的障碍,需要从头学起粤语,这让本就不善言辞的她更加安静了。
  日子一直都不咸不淡地过着。
  直到原身高三那一年,不知是从哪生出来的叛逆或勇气想要彻底改变生活环境,不愿意继续留在母亲身边,大学想要考得越远越好。
  这一下就索性被母亲安排出国了。
  依照原身的性格,即便她的学习成绩尚佳,但想要进入美国常春藤级别的学校有些难度,不过她还是考入了一所位于纽约市的大学。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纽约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能在这里活下来,一种人来了就立即想要离开。
  行壹无法断定原身的母亲是出于什么心态将女儿送到了纽约,毕竟出国留学也有很多选择,却偏偏选了美国最为繁华也最为危险的纽约,也许是希望原身能在独自一人的异国留学生涯中脱胎换骨。
  这些都已经无法求证,因为原身的母亲在半年前的飞机失事里意外亡故了。
  亲缘浅薄,勿离故土。
  行壹摊开了双手看向掌纹,依据原来的手相是能得出这八个字的批文。只是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人的长相、手相等都会随着时间与境遇发生改变,所以才有相由心生这句话。
  此时,行壹的左手沾着猫屎,右手沾着血迹,双手又都被划伤了一些小口子,那正是破了原本的手相。而易者不自卜,她也不能算清自己将来的运势如何。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尽管骤然来到四百多年之后,还是风俗语言皆是陌生的美国纽约,行壹也未有太多的惊慌,死生之外无大事,不就是换了新的时空环境,适者总能生存。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挑战未知,不惧未知,处变不惊,学无止境,又有什么好担忧的。
  何况,行壹又不是没见过洋人,珍妮弗刚才问的拉丁文咒语就是她从传教士处所学。曾经她因为体质的原因无法在法术上大成,但也尽了自己能尽的一切努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包括了传教士带来的文献。
  行壹的师父说过天师是要顺应天然之道,天地之间不只有华国一个国家,不同地域所表现的法术形式各不相同,而万变不离其宗,皆在天地之法中。
  那么学习研究西洋法术,再与东方道法进行比较分析,这何尝不是更加全面地认识天地之道。
  当时处在明朝的大环境之中,行壹与师父的作为称得上非常离经叛道。
  正因如此,行壹从不惧人言可畏,只求无愧于心。对于不幸离世的原主,她没有留下任何心愿,母亲的亡故似是斩断了她与世间最后的羁绊。
  行壹想要为其实现心愿也不知能再去做什么,她只能在力所能及之时,尽全力查明并除去杀了原主的真凶邪灵,还了她们之间的一段因果。
  至于现在,行壹先要面对接连而至的救护车与警车。
  纽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城市,它汇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所以纽约警察也是见多识广。需要牢记一条常识:大半夜不睡觉在纽约到处乱晃,会出事是正常的,没出事算你命好。
  当警局接到报案说皇后区偏远地带闹鬼出事,普通警察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嗑药嗑多了,所以几个人打起来了。类似的事情几乎每隔几天都会上演,见怪不怪到了完全不必惊讶的地步,但还是出警走个过场做笔录。
  急救人员先为行壹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因为是伤到了后脑勺,建议行壹去医院做一个具体脑部检查。
  另一侧,珍妮弗先回答了警察的那些询问,只听她气愤地说到,“爱德华警员,你怀疑我吸食大.麻?!滚蛋的大.麻,信不信我找律师控告你诽谤!那是真的有鬼!黑雾一样的鬼!”
  “艾伦女士,根据你的描述,是你们擅自闯入了他人住宅。如果住宅的主人对你们提出控诉,你知道你们讨不到任何好处。”
  爱德华耸了耸肩说,“你现在希望我做什么?帮你抓鬼吗?或是让鬼赔偿你的精神损失?很抱歉,警局不提供这种服务,你可以找律师,如果你能找到被告人的话,那就上法庭吧。今天你们擅闯私宅一事会在警局留下备案,希望那是一栋废弃的房子,才不会有人来找你们的麻烦。”
  珍妮弗听了憋了一肚子气,她差点连命都没有了,却找不到谁能来为此解决问题。“你总能把史蒂夫那个贱人给找出来吧?我们的背包都在他车上,现在怎么打他的手机他都不接,去医院看病连付账的卡都没有。”
  “女士,你想要以什么罪名让我寻找乔治先生?或者假设他是受害者去保护他?抱歉,我没发现这件事情里有什么你所说的加害者。如果你想按照人口失踪来处理,还完全不到立案的时间。”
  爱德华说着收起了笔录的本子,“我是警察,不是慈善家,请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我的建议是你可以给朋友打电话,总有人能暂且收留你们几天。至多,警车可以捎你们去医院,但我看你们随着救护车走也一样。至于乔治先生,我想等到天亮了,他发现没有所谓的鬼就自然而然会出现了。”
  珍妮弗深吸一口气,她不想再理这个浪费纳税人钱的家伙,而是走到了行壹身边,“你觉得怎么样?头疼好一些了吗?”
  “谢谢关心,我想还是去一次医院比较好。”
  行壹尽量简洁地说着,她并不讳疾忌医,也对现代医院与仪器检查有些好奇。而刚才也在一心二用听着珍妮弗与爱德华的谈话,以而应对等会爱德华的问话。
  原身来到纽约后不算校警的话,就从未与警察打过交道,但记忆里美国警察似是与可怕划等号。如果被警察拦下,那么动作一定要慢,一定要把手放在警察看得见的地方。因为一旦让警察有理由怀疑你有枪并且将会使用,那么他们也基本上会毫不犹豫地开枪,而且还涉及到了在面对不同人群时,所体现出的不同执法态度。
  行壹没有刻意观察爱德华的配枪,目光仅是匆匆一扫而过。她见过火铳,枪很可能就是不断改进升级的火铳。而美国允许普通百姓配枪,让她觉得这个国家不会太.安全,接下来一年半载的留学生活,要避免过成流血生活。
  当下,行壹迎上了爱德华的目光,对他回以浅浅一笑。
  “姓名?”
  “行壹。”
  行壹微笑地回答了。她这一笑足够温和友善,不过在心里却是念了另一个名字‘菲利克斯’。
  爱德华的配枪很可能是杀过人的,没有人听到在爱德华问话的时候,枪上挂着的残魂抢答了,他说了自己叫菲利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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