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魂体》第284/304页


“给不给?”
“不给,有本事你自己也烤一只,抢我的干什么。”
王恒宇不再说话,直接朝风魔冲去,开始下手抢。
风魔抱着烤猪就跑。
两人这次都没用修为,就这样在这大山中穿梭,一个跑,一个追。
在王恒宇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追上了风魔。
两人一人抱着半头猪,开始拼命的吃了起来。
片刻后这整头猪都进了两人的肚子,地上扔满了骨头。
“真饱。”风魔摸着肚皮,坐在了地上。
“走,我们到这凡人星球去逛逛。”王恒宇说道。
其实他是想让风魔开心一些,他知道风魔此时心中很难受。
就好像是自己不愿意失去风魔一样,风魔同样不愿意失去他。
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都是极为的了解。
“去就去,先说好了。不能用修为哦。”风魔提议到。
“谁怕谁。”王恒宇想着等小宝长大还要好几年,趁着这点时间可以陪风魔好好玩一玩。
俩人一拍即合,就这样踏着大山,一步一步的朝山外走去。
每日学着凡人一样,一日三餐,该喝的水一点也不落下。
遇见强大的野兽拔腿就跑,遇见能吃的动物,就蹲点猎杀。
还别说,这万重大山真的有一万坐之多,俩人用了两年零三个月时间才穿过大山,来到平原之上。
顺着平原朝前走,两人看到了一座城池。
稀稀拉拉的人流顺着城门走进了城池。
这颗凡人星球还处于冷兵器时期。
城墙上一个个士兵,穿戴整齐来回走动,巡逻着。
王恒宇与风魔此时已换上新的衣服,做了一番伪装,和这些百姓没有任何区别,缓慢的走进了城。
“糖葫芦,好吃的糖葫芦。”街上传来吆喝声。
凡人一世不外乎是一日三餐,吃喝拉撒,挣钱和花钱。
风魔与王恒宇进入城市后,就开始了挣钱。
其实他们挣钱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开银行。
在这个世界里,是没有储存金钱的部门的,也没有银票。
大家平日里金银财物都是随身携带。
王恒宇身上有一些金子,于是就做了一番宣传,承诺有不错的利息回报。
渐渐的银行也就开了起来。
把这个世界的金银变为了银票,携带更加方便。
当然他这样做,那就是垄断这国家的资源,做了三个月就被官兵围剿了。
短短的三个月,也让风魔体验了一把凡人生活,两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里。
王恒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时涂个好玩,居然推动了这世界的发展速度。
他们走后,这银行直接被国家垄断,并从新制定了利率。
王恒宇和风魔再次穿越万重大山回到了小宝的住处。
此时已过去了五年,小宝也八岁了。
这一日小宝穿着兽皮制作的衣服,拿着杀天化为的木剑,一个人走在大山中寻找这猎物。
“小宝。”
王恒宇看着小宝亲切的叫道。
回应王恒宇的是杀天剑。
别看小宝年龄下,这用起剑来那是有板有眼,一个平刺,可以说是快、准、狠。
当然他面对的是王恒宇,最终只能歇菜。
王恒宇两个指头夹着杀天剑,说道“小宝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给你送烤猪的那个叔叔啊。”
小宝歪着头想了半天,答道“好像有点印象,又想不起来了呢。不过我娘说过,只要在这万重大山中看到人类,那保准就是我们的敌人,看剑。”
小宝双手用力,试图拔出杀天剑。
“走,带我去见你娘。”王恒宇抓起小宝贴地飞行,朝茅屋飞去。
“坏人放开我,放开我。”小宝手脚挥舞,不管怎么用力也无法摆脱王恒宇的大手。
“吱。”
茅屋的门打开,妇女走了出来。
这次她没有拿树棍支撑。
以前她之所以要用支撑物来支撑身体,那是因为饥饿造成的腿部疲软,浑身无力。
随着小宝的长大,娘俩的伙食也好了起来。
再加上有杀天剑的帮忙,现在他们的日子也还算过的去。
这大山中能吃的东西还是蛮多的。
只是身上的衣物那就没办法了。
妇女身上的衣服已泛黄,有好几处都破裂了开来,要不是里面还裹着一件兽皮,那就要走光了。
“我又来了。”王恒宇看着妇女平静的说道。
“哎,你等着。”妇女叹了口气,走进茅屋,两分钟后手中拿着一个羊皮纸走了出来,递给王恒宇说道“这是藏宝图,你拿去吧。”
王恒宇摸着脑袋想了半天,他实在搞不懂这妇女为什么还把他当坏人。
“我真不是为这个来的。”王恒宇苦涩的说道。
“那你为什么而来的?我们娘俩一穷二白,要什么没什么。我看你也不是一般人,怎么可能为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耗五年的时间。”妇女说的头头是道。
王恒宇张了张嘴,本想告诉妇女是要带小宝走的。
最终没有说出来,他明白就算小宝现在知道两人是一体的后,也不会与他融合的,因为小宝不可能舍弃下自己的亲娘。
“我就直说吧,我看小宝是练武的奇才,我想收他为徒弟,你看怎么样?”王恒宇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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