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军娘在上》第38/572页


  这声音他很熟悉,昨晚仲孙沅凌虐沙虫就有这种声音,十分耳熟。只是现在听到的声音,比之前的更加痛苦,而且密集!那些沙虫似乎承受了什么不可言说的痛苦。
  “这是什么?”李轩挺好奇罩着自己的蛋壳是啥,但是刚张嘴,脸上传来一阵剧痛。
  抬手摸了摸,满手都是血。转过头看蒋默燕,发现对方也是一脸血,身上的衣物出现细密的破损,幸好对方穿得严实,不然可就走光了……
  “是风!”一号端着万年不变的四方脸,一双豆子眼似乎盛满了狂热,“这是风之剑意。”
  “不懂……”想了半天,依旧不解,李轩抹了抹脸,“我只想知道这些伤口咋来的……”
  “被风割出来的。”一号尽职尽责地回答,“风属于五行衍生出来的属性,时而柔和,时而狂烈,无处不在。它可以穿透任何事物,看似无形孱弱,却能变成最锋利的刃……”
  衍生属性的剑意比较复杂,或者说它本身便是几种基础属性融合后的成果。当初仲孙沅为了掌握这种剑意,蹲在沧溟界罡风最强的地方练剑,催动剑心感悟,没少吃苦头。
  “还是不懂……”李轩一脸苦笑,刚才被狂风一卷,有一瞬被凌迟的错觉。
  一号无奈,它的理解也是从尊者那里得来的,完全没办法详细讲解给李轩听。
  仲孙沅的目标不是李轩他们,只是刚刚催动剑意,将他们牵连了。
  幸好双方距离够远,余威并不大,所以他们的伤口只是看着多,并没有太大伤害。
  一号及时催动防御治疗两用的术法,这会儿伤口早愈合了,没有半点痕迹留下来。
  若不是露在外头的肌肤依旧带着血,估计连他们都要怀疑自己之前的受伤是错觉了。
  仲孙沅本想使用其他剑意,毕竟风很难驾驭,若是玩脱了,连自己都会伤害。
  然而思来想去,除了金之外,她用得最顺手的便是风,如今这个地方,用它也是最明智的。幸好,她勉强能驾驭,也不负她当年被罡风虐出翔而吃下的苦。
  只是……貌似声势有些浩大……
  在沧溟界待久了,她的某些想法已经形成惯性,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比如打架,对她来说,移山倒海都不是问题,但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貌似有些玄幻。
  修士打架,手段巨多,符箓、法器、术法、五行阵法、剑阵……实力低微的修士也能你来我往,打得激烈,但终归是小打小闹。而实力高深的修士动不动就引动天地雷电,移山倒海,出窍期剑修随便挥动一剑,都能削平一座山。打一场,直接给地貌做一场整容!
  沧溟界修士出门从来不带地图,出门行走都靠机关术士制作的方向盘,确定方向,两点一线飞过去。地图这种东西,简直就是废纸。若是两个大能去丘陵打一场,瞬间变平原!
  可想而知,在沧溟界长大的仲孙沅,脑子里怎么会有打架光效太炫酷,要遮掩一下的想法?
  当然,仲孙沅好歹还是知道啥叫低调,一直没有做出太惊世骇俗的行为。只是碰见沙虫之王,动手忘了分寸,风之剑意出手,重剑携带而起的劲风夹杂着无数风刃,声势浩大。
  声势浩大,招式破坏力自然也不容小觑。仲孙沅双手握着重剑,一剑威势,结果已定。
  等风沙平息,一号果断撤去术法。
  李轩和蒋默燕怔怔看着周围近百米的地方,破破烂烂的沙虫躺了一地,每一条都像是经历痛苦无比的凌迟酷刑,死得不能再死了。
  但是,这些沙虫虽然凄惨,可视觉冲击力度却不及那只沙虫之王!
  明明它承受了主要的伤害,但尸体外表却极其完整,从侧面看去,栩栩如生,宛若鲜活。
  本来正对着沙虫之王的仲孙沅已经不在原地,而是和对方向背,正慢悠悠用一块看着就珍贵的锦帕擦拭剑身。
  发现李轩和蒋默燕的注视,她顺势看去,表情如旧,但周身的气势完全不一样!
  李轩读书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只是觉得和她对视,眼睛都会隐隐作疼。
  发现李轩撇开视线,仲孙沅收敛一下剑意,将干干净净的重剑背到背后,“过来分战利品。”
  李轩二人走上前,视线角度改变,他这才看到那只沙虫之王是如何死的。整个圆润的身体,被人从中斩断,地上甚至还留下一道极深极长的剑痕,周遭的空气也比旁边的凌厉压抑。
  “你……一剑就将它干掉了?”李轩倒吸一口冷气,他决定没事儿一定不去招惹仲孙沅。
  “自然。”
  结丹期剑修动用剑意去杀一只等同于筑基期的妖兽,完胜不解释。
  若是将此事放在沧溟界,估计仲孙沅还要被妖兽怒骂两句无耻,以大欺小,简直神虐!
  用星际时代的话翻译一下,估计还能整一篇轰动性的新闻,题目她都想好了。
  #可怜妖兽遭遇非人虐杀,是人性沦丧,还是道德崩溃?818那个丧心病狂的无耻剑修#
  李轩咽了咽口水,他觉得自己无意间抱上的大腿还真是厉害,“幸好,我是被第一军校录取。开学之后的首席之战,我觉得自己还是直接弃权比较好……”
  自己的身子骨虽然硬朗,但也不是钢筋铁骨,仲孙沅手中的重剑就够他喝两壶了。
  “首席之战?”仲孙沅蹙眉,自己在毕业之前,也是什么年级首席来着,“看考试分数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打一场?搞得和宗门门派隔三差五的小比一样……”
  万归宗每年举行一次小比,十年举行一次大比,每次都热热闹闹,人声鼎沸,熊孩子满山跑,感觉像是这个世界的运动会?
  这对于喜欢清静的仲孙沅来说,简直是不能言说的痛苦。


第46章 玄天晶那是什么鬼
  仲孙沅最讨厌吵吵闹闹的熊孩子了,但她却做出有着保姆心的一号。这算是……闷、骚?
  一想到自己上个学,还要参加四百多年没搀和过的【宗门小比】,想想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可以不参加么?”仲孙沅想到一个办法,“按照你的意思,似乎可以弃权?”
  仲孙沅这个人脾气有些古怪,若是做了什么事情,哪怕不是出于本意,也会努力做到最好。
  若是能一开始就选择弃权,她就能避开所谓的首席之战了。若是不得不参加……呵呵,她只能对挡在前面的熊孩子说一句对不起,然后抡着重剑一战到底!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更加热烈了一些,“应该不行,首席之战会有一到十个不等的内定名额,这是必然要参加的。我觉得沅沅这么厉害,名额逃不掉。”
  仲孙沅彻底歇了弃权的心,转而将重心放在战利品上。现在连十五天生存训练都还没有结束,她还是别想开学之后的首席之战了。反正都是小孩子打架,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当仲孙沅将战利品带回来,李轩和一号表情正常,但蒋默燕却变了变脸色,眼神闪烁。
  “这是什么?看着闪亮亮的……是水晶?”李轩拿过仲孙沅手中的透明水晶,放在阳光下,投射出七彩颜色,斑驳好看,“这东西就是你说的战利品?哪里来的?”
  “从这头沙虫的身体里,的确挺漂亮的对吧?”
  从沙虫身体里取出来的?李轩脸色一白,差点将手上的东西扔了,而蒋默燕的反应却好很多,显然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对此并不惊讶,只是……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带着复杂,这样珍贵的东西,在她眼里仅仅只是漂亮?
  仲孙沅的眸子弯了弯,似乎很受用。女子爱美,哪怕她性格淡,但也喜欢这种漂亮的东西。
  她很喜欢这种东西,几乎形成了执念。上辈子被师尊带走之前,她是家里最不值钱的女儿,父母重男轻女不说,女儿在他们眼里,不仅是赔钱货,还是养大了卖钱换钱的货物。
  听说家道中落之前,她那个爹还是当地富户,娶了几个小妾,一连生了十个女儿。
  后来连续几年发生饥荒天灾,富户也成了穷人,为了换口饭,前头几个如花似玉的姐姐都被远远卖到山沟,给那些三四十岁还娶不起老婆的歪瓜裂枣当妻子,她是家里第十三个女儿。
  可笑她的爹一心要儿子,再穷也要生儿子。百年不遇的饥荒接踵而至,为了母亲肚子里据说是男娃的孩子,也为了有点儿油水,他们将没嫁出去的两个姐姐和另一户人家做了交换。
  易子而食,人间惨剧。哪怕当时她仅有五岁,可是过了五百多年,她闭上眼睛,依旧能想起当时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呵呵,若非师尊出现,她恐怕已经被那户人家拉走了吧?
  也许是时间太漫长,她经常回想起以前的事情。
  当然,放在李轩和蒋默燕眼里,仲孙沅这会儿在出神神游……其实她的确是在神游。
  其实童年的遭遇影响了她一生,纵然仲孙沅表现得毫不在意,但某些习惯却怎么也改不掉。
  比如她很喜欢金银俗物,比如她很喜欢那些看着就闪亮亮的东西,比如她不管在什么地方,处于什么环境,都会努力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她比十二个姐姐都幸运。
  当然,其实在她后面,还有一个弟弟,寄托了那个求子如狂的男人所有期盼。
  学艺有成之后,她下山看过那个弟弟,牺牲十三个姐姐换来的儿子,像那个时代所有庸碌无为的人一样,浑浑噩噩活着。十四五的年纪,却苍老得像是四五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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