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别烦我》第55/66页


  其实有些东西并不是他非要争得的,只是身在其中,不能自已。
  而有些事情一旦做出了最初的决定,就已经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
  他并不是想要做老大,他只是在做自己需要承担的事情。
  宸夜挑了挑长眉,月夜下,身子已经站得笔直。他抬起眼角看一圈前方暗巷中的人群,然后很有王者气势地颔首,向着那唐装男子。
  “姜叔,今晚你做了一个正确选择。”
  宸夜扬着长眉,淡淡地一字一字说。
  唐装男子笑了笑,说:“很好,有种。晨章的儿子,希望今天这个选择,不会让我后悔。”
  宸夜不语,转头又看了一圈前方黑压压的人群,最后,将目光落在身后的颜晓白身上。
  颜晓白正抵着墙靠在一个显眼的位置,按着手臂上的伤,仰着头呆呆地看他。
  凉凉月光下她的脸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鬓角一缕碎发贴在耳边,苍白的脸色仍未恢复。
  她在看着他,然后,紧紧地凝起了眉头。
  宸夜忽然伸出手擦了擦她脸颊的泪痕,转头对那唐装男子说:“找人带她去医院,现在。”
  男子盯着他的眼睛,说:“可以。不过她是你什么人?为什么你拼了命也要护她?”
  宸夜挑了挑眉说:“她是路人甲,我不认识。”
  *
  就这样,一场暗夜下的争斗,默默地结束了。
  宸夜带着一身伤痕和那唐装男子一起离开,竟然连医院也没去。而他走之前,也再没看过颜晓白一眼。
  那个唐装男子拍着宸夜肩头说这样很好,最近与你有关系的人越少越好,免得麻烦。
  后面需要解决的事情还有很多,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唐装男子意味深长地又补上一句。
  于是,宸夜走向人群。唐装男子找人来帮宸夜处理伤口,现场该送医院的送医院,该包扎的做包扎,很快,众人散去。
  颜晓白被送去了医院,她一个人坐在医院深夜里长长的走廊边,茫茫然,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她说:看吧,那些黑社会的,真的真的非常可笑。
  单凭一场打斗就认了个老大出来,难道只要谁厉害,只要谁不怕死,都可以当老大不成?
  为什么一定要争出什么来呢?所有的事情都要武力解决,倒底还有没有王法了?!
  宸夜,宸夜,看看你现在做的事情,多么令人难以接受!
  颜晓白在心里冷冷地笑,闭上眼,就是刚刚暗巷里的那一幕。
  宸夜在黑暗的墙边缓缓站起,有一道幽暗的光穿过他的发尾落在他的唇角,他的表情她怎么也看不清楚。
  然后所有人都恭敬地叫他老大,他低着头,似乎没有什么反应。
  在颜晓白眼里看来,这真是荒唐的一幕。
  真是可笑,真是可笑。
  宸夜,本应该无忧无虑肆意玩乐的十六岁,已经离你远去了吧?
  那我呢?我……也该离你远去了吧。
  颜晓白坐在深夜里人影稀疏的医院长廊,轻轻叹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轻缓的脚步声响起,颜晓白抬抬头,发现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影停在了自己面前。
  那个白大褂人影久久没有离去,于是她终于回了回神,仰起头来看那人。
  面前是一位高高瘦瘦的青年医生,眼底含笑,唇角微翘,正低着头徐徐地看她。医生见她抬头,便弯了弯眼角说:“嗨,晓白姑娘。”
  哦,是那位苏启医生。
  颜晓白收摄茫然混乱的思绪,仰头哑着嗓子说:“苏医生……”
  苏启“嗯”了一声,俯下身来端起她的手臂查看她的伤口。颜晓白这才想起自己的伤口仅仅是被简单地包扎了几下,并没有经过其他处理。刚刚那位帮她包扎的医生明明说过还说需要缝几针的,怎么给她做了个化验后,就已经没影了?
  颜晓白终于发现自己已经被搁在走廊里晾了很长时间没人管了,呃?这深夜里的医院,难道值班大夫人手不够的吗?
  呼,真是的,要不是被晾这么久,她也不会把刚刚那些乱七八糟的悲观想法都拎出脑子外面来溜达了一圈,现在搞得自己……好忧郁。
  她试着轻舒一口气,看着苏启正检查伤口的手问:“大夫,真的需要缝针吗?呃……我还从来没有缝过,有点……”
  苏启呵呵笑了一声,看着那伤口说:“不用害怕,你这个伤口确实需要缝针,不过现在再怎么需要缝针,你也不能缝了。”
  呃?颜晓白眨眨眼,不能理解地问:“为什么?”
  苏启抬起头看她,笑眯眯地说:“因为你已经怀孕了,怀孕的时候如果药物用太多,对小宝宝影响很不好哦。”
  “……”
  颜晓白看着他,完完全全地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宸夜老大的位置可不是随随便便来的,是真刀真枪拼下来的,所以说他是很强滴~~~嗯,知道这章有点虐,不过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摸摸我可怜的正太童鞋,你实在是。。。呃,太帅了!
  那个,还会是轻松基调的,大家不用担心。后面会很哈皮滴~\(≧▽≦)/~
  第四十四章 想跑?
  颜晓白收拾了自己的大部分东西,从宿舍里搬了出来。
  她对同学和老师说将要去她那个有钱的亲戚家借宿一段时间,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缓冲的借口,因为她已经打定了主意,准备就此消失了。
  她不知道怎样向所有人解释,于是,就很乌龟地决定要卷着包裹走人了。
  是的,这大学的学业,她恐怕已经无法完成了。
  她先是住到了一处苏启大夫帮她安排的临时住所,因为她手臂上的伤还没有好,又怀了孕,需要经常去医院检查。而那天在酒吧门前和暗巷里发生的激烈冲突多多少少使她的胎象有些不稳,于是苏启大夫建议她还是必须在城里观察一段时间,才可以按照她的决定去远走他乡。
  ……远走他乡,没错,她决定,要远走他乡。
  事实上,知道怀孕以后的这几天,她经历了一场纠结又痛苦的反复抉择。她曾一度非常坚决地决定要打掉这个孩子:她还是个大学生,她有学业没有完成,家里还有一个辛辛苦苦供自己上学的老爸,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生孩子?她年纪还很轻,心里年龄更是很不成熟,又怎么可能去生孩子养孩子?这是一件离谱的事,在知道那个消息的最初,除了一种奇异的、既欣喜又忐忑且羞得想要躲起来的心情,就只剩下了这种想法——不能要这个孩子啊!
  在宸夜已经弃她而去的今天,她要这个孩子做什么?这不是很很很犯贱么?!
  唉,说来也是邪门,其实在避孕这方面,宸夜小痞子倒还没太嚣张,一直都挺老实地戴套。不过广告说得好:激情来时,总是有意外发生。颜晓白记得很清楚,那意外不过只发生过一次,只有一次,竟然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中奖了……
  她还记得,那次她和小痞子翻云覆雨完毕,发现折腾得太厉害了结果套套阵亡。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推卸了半天责任,最后小痞子往床头一倚,裸着上身叼着烟卷一副流氓样地说:“那又怎么了?有了就生,生了就养,老子还怕养儿子么,切!”
  切?这家伙还敢说切?又不是他生,他说得不痛不痒没皮没脸很有成就感嘛!
  颜晓白当时就把他狠狠损了一顿,说就你这样的小弟弟还当人爸爸呢?瞧你这牙还没长全呢,别让全国人民贻笑大方了。
  牙还没长全?小痞子听见这句话立马就跟斗鸡一样凑了过来,阴阴地看着她说:那让你看看老子倒底长没长全……
  于是,就又是很不河蟹的一段色`情场面……
  回忆那时,她是完全没想到竟然会真的珠胎暗结。
  呜,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有一个新奇的小生命正在她肚子里孕育发芽,那是,她和宸夜的孩子。
  她想,如果要是平常时候,她肯定不会要这个太早到来的小生命。其实她一直对这段恋情没有太大信心,就像宸夜说的,她是一直都准备逃跑,她是根本没有想过这段爱情会有结果。可是无论她曾经认为自己会怎么做,一旦到了真正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还是没办法抗拒自己内心中真正的想法。
  从来没有想过爱情会有结果吗?不,不是的。
  即便她已经在日记本中写下“这个孩子我不能要”,她还是没有办法去打掉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就是她和宸夜这段恋情的最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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