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之未落》第2/93页


  “是什么?是什么?”已经有人拿来纸笔欲记。唉,师长们见了,一定会很宽慰的。
  我在众人的催促声中打开了包装,是一只白色身子戴蓝帽的可爱公仔。彼时流氓兔登陆中国没多久,我们这座不算发达的小镇也几乎没人认识它,甚至几个女生为它到底是什么动物而吵的不可开交,(呃,那个时候我比较倾向认为它是熊,巨汗ing)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全都向送礼者――兔子求救,结果这个乌龙是暑假去城里玩觉得它挺可爱就买下了,根本没问它是什么。
  众人悻悻散开,我捧着公仔笑逐言开:“谢谢你,林朝。”
  “别!”他一脸怕怕,“我怎么听着这么别扭,林朝是谁?”
  “去死吧。”我笑着用练习本敲他的头,“听不得半句好话。”
  “流氓兔。”萧然走过来,抓了抓我手里公仔的耳朵,“你好,micron……”
  我跟兔子面面相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这是一只兔子公仔,韩国人设计的。”他松开手,歉意地微笑,“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你的生日,没有准备礼物,还请见谅。”
  我莫名其妙,就算知道,以我们的关系,也不到可以送对方礼物的地步。我们这里的习惯是即使很好的朋友间也很少互送生日礼物(所以刚才我收礼物时才会引来如此的艳慕),其余同学道一声“生日快乐”即可。
  “没关系。”我浅笑,“收一句‘生日快乐’我也很开心。”
  “那么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
  他笑笑走开,这次陈瑶珈倒没有跟过来。
  “兔子,你如此破费,究竟有什么企图。”我把玩着公仔的帽檐,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难道这你也看出来了。”兔子大惊失色,“我就是要贿赂你,下次背课文时放我一马。”
  “兔子。”我泫然欲泣,“我已经下野了。”
  “天啦!我怎么忘了这茬,贿赂一个过期的官员,兔子拿来,我改送现任班长去。”兔子动手欲拿公仔。
  “好怕怕,您虎背熊腰的,奴家可消受不起。”班长大人故意眨巴眨巴眼睛作媚眼如丝状。我差点连中午吃的蘑菇都吐了出来,菁菁笑倒在桌上直喘不过气。
  “都什么事,笑成这样。”语文老师走进来,满面春风。
  我看着班长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笑的更加崩溃。老师莫名其妙,双手向下压,示意大家噤声,开始上《出师表》,第一件事就是叫人起来背书。兔子连忙缩下身子,我想他此刻巴不得手里握着的是传说中的隐身草。老师好笑的瞄了他一眼,只叫了几个平时语文成绩比较好的学生起来背。我倒希望她叫到我,昨天晚上我可背了好久。老师没抽几个人就放弃了,因为课文太长,几乎没有人完整的背下来。她用书脊敲了敲讲台,说了几句老生常谈的话,又怅怅地叹了口气,开始教授课文。我百无聊赖地翻着书,寻找比较有意思的文章,爸爸是教语文的,初中的语文课本我小学时就烂熟于心。老师应该是看见了,不过他清楚,即使是他搞突然袭击,把我叫起来回答问题也难不倒我,便一早放弃了管我的念头。

  第 3 章

  母亲一直沉心工作,到三十岁才有我,这在那个年代,在我们这座南方小镇也算是新鲜了,好在爸爸一直性子好,凡事都尊重她的决定,所以两人并没有因此产生矛盾。不过我想爸爸还是很盼望自己的孩子出生的,从他打小就宠我便可以看出来。一般的人家是严父慈母,而我们家却正好相反,自小创了祸,比方说打破热水瓶什么的,我都会偷偷告诉爸爸,然后他就会悄悄买回一个一模一样的放回原处帮我瞒母亲。幸而我打小懂事,不然非被他惯坏不可。
  突然,菁菁捅捅我,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神太久了,我连忙站起身来,她小小声地提醒:“背书。”我不紧不慢地背完了《出师表》,老师神色古怪,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挥手示意我坐下,继续上课。我也收敛心神,抄起黑板上的笔记。我有个奇怪的习惯,从不做语文笔记,但现在为了不激怒老师,我还是装模作样地写写画画。
  晚自习分两堂,第一节各科老师轮流授课,第二节大家自习,中间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尘尘拍我的肩膀:“姐姐,我们知道你很强,可也没必要背出整篇课文寒碜我们吧。”“你表恐吓我。”我花容失色,“难道她没有要我背全篇?”“书语,我还没来得及说第二段,你就开背了。”菁菁一脸同情。
  天啦,我要疯了,小陈老师一向觉得我恃才傲物,甚至拿我比过杨修,我要真有那分才,我也就认,关键是我任书语何德何能啊。
  “死定了,小陈不知道要怎么腹诽我呢。”我垂头丧气。
  “怎么蔫头搭脑的。生日快乐。”一件小小的玉犬在我眼前晃荡。
  “你怎么知道我属什么?”我惊讶的抓住挂件,呵,雕刻的栩栩如生,价格应该不低。
  “十三余。我怎么就不知道了。”萧然乜了我一眼,狭长的单凤眼几乎飞入鬓间。
  我恶意地微笑:“我所说的十四是虚岁。不属狗。”
  “那你属猪?倒挺小的,这个先收着,下回我拿只猪来换。”他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你家卖挂件啊。”我笑,把它放进包里。
  “任书语,你什么时候小了一岁啊。” 陈瑶珈不知何时也凑了过来,皮笑肉不笑。
  “就是刚才。”我满不在乎地撇撇嘴,笑嘻嘻地对萧然做了个鬼脸。他愣了一下,意识到我刚刚在逗他,也笑了起来。
  “呦,我这什么时候成风水宝地了,这么多贵客降临。”菁菁抱着一摞英语练习册走进教室,“书语,帮我发一下。”
  “好事从来都想不到我。”我叹气,认命地站起身来。
  “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又认不清班上的同学。”我谢绝了他的好意,笑着抱着练习册走开,不理会陈瑶珈难看的脸色。
  下课铃声还没有响,我就早早地收拾好东西,乡下的中学,设施简陋,教室里连电扇也没有。近六十号人挤在一起,空气烫得足以洗桑拿。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我简直是度日如年。要不是学校强令要求快班的学生一定要上晚自习,我一早就跑回家去了。菁菁不同,暑假补课时我和尘尘就笑她是“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惹的她追着我俩作势要打。她正对着物理练习册冥思苦想。铃声还没有落下,我已经冲到了通向校门的林荫道上,真不明白,我有这速度为何五十米还是跑不及格。
  门卫大叔在门口大笑:“又是你,任书语。”我几乎是在这所校园里长大的,学校的教职工大多认识我。
  我嘿嘿的干笑两声,不好意思地快步走出校园。外面的空气都分外清新。
  奶奶已经做好了鲫鱼汤等我,自从她不知从哪篇文章上看过“多吃鱼有利于脑子发育”的论断后,每晚的鱼汤就成了雷打不动的夜宵,天长日久下来,我已经看到鱼汤就胃口全无。可我不敢伤奶奶的心,只好捏着鼻子喝下去,其实那时在我看来,中药都比它好喝。可能是我作戏作的太像了,奶奶误以为我很喜欢喝鱼汤,每天准备的更加带劲了,我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奶奶才是我们家最爱喝鱼汤的人,可是每次她都舍不得,要留给她最疼的孙女。每每念及此事,我都忍不住潸然泪下。
  作业早已利用课间时间做好了,我趁时针还没有指向十一点,迅速掏出英语竞赛书开始做练习。我的英语并不是最好的,教英语的赵老师力排众异,把这个竞赛的名额给我是承担了一定的压力的,再怎么说,我也不能砸了她的招牌。
  爸爸送了杯牛奶进来,跟我说了几句学校的事。说到我们班新来的几个人,他皱眉说都是一帮纨绔子弟,让我少搭理他们。我哭笑不得,我想巴结他们,人家还未必稀罕哩。但我不想跟他辩驳,连连应声,借口我要做听力,把他送出门外。我只觉得好笑,是不是所有的老教师都对有权有势人家的孩子看不上眼?是鄙夷还是嫉妒?
  不管不管,ENGLISH 最大。
  整个初三我几乎都没沾过床,困了就趴在桌上眯一会儿眼,醒了再接着做题。别人只看到了我站在高处的意气风发,又岂会知道在人后我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努力。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只长肉不掉膘,就要归功奶奶对我无微不至,见缝插针式的照顾。那个时候镇上还很少有人家装空调,父母都是普通教师,我上初中后,为了方便我念书,他们凑钱买下镇上的一处房子,而后家里的经济状况就相当紧张,也没什么余钱装空调。奶奶就把原先准备给她住的坐北朝南的房间坚持让给了我。夏天从屋后汲来井水给我洗脸降温,冬天则早早准备好暖脚炉和热水袋。可以说,那个时候,我除了读书,什么事都不必操心,只要说一声,奶奶就会帮我把一切都料理好,无论是我想的还是没想到的。
  政治老师抱着一摞厚厚的卷子走进来,眼角眉梢皆是抑不住的笑容。
  “同学们,这次月考我们班又是全年级第一,均分比七班整整高四分!(六班七班都是快班,两个班的任课教师常常明争暗斗),任书语同学这次还是第一,95分,大家好好像她学学,人家哪门功课不是第一?……”
  我习惯性地低下头,随意翻着手里的政治书。
  “像她学?政治课写数学试卷?”菁菁不以为然。
  我耸耸肩,一脸“我也没办法”。结果这个貌似温柔的女人很毒辣地掐了一下我的胳膊。
  试卷是一个个自己上去拿的,我又一次接受众人的“瞻仰”,我抓着试卷,面色平静地回到座位,菁菁对我竖起大拇指,盛赞我的宠辱不惊。她再次成功穿越生死线。
  老师开始讲评试卷,什么商品货币无聊的要命,害得我背的那么辛苦。他却讲得津津有味,选择题的每一条选项都详细的讲解给我们听。末了,他盖棺定论:“正常情况下,如果想考九十分,选择题错误必须控制在三题以内,要想九十五分,那就不能错!”
  “不对!任书语就错了两道。”菁菁眼尖,抓着我的卷子大声反驳。
  “不能用正常情况判断她,你们能后面只扣一分吗?”老师叹气,班上的同学笑了起来。

  第 4 章

  午睡是个奢侈品,这个时间段大多数人跟我一样会用来写作业。化学老师疯了,十一长假我们明明只放三天,他老人家“刷刷刷”就是七份卷子,直到等在门外的数学老师忍无可忍,冷笑道:“李老师,你终究得留点时间给学生做其他科目的作业吧。”才悻悻收手而去。十月一号我大表姐扎堆结婚,我是她看着长大的又是她玉口钦定的嘉宾,再忙的不可开交也要抽出空去喝喜酒。所以我现在死赶活赶也要多写几门作业,旁边已经有几只狼蠢蠢欲动,只等我一写好就抢过去拷贝。我嘴上说着“我不能害你们”,手却没有一点要阻挡的意思。菁菁戳着我的脑袋咬牙切齿“坏人”,另一只手却忙不迭地将我的物理练习册塞进自己的书包。
  语文我不打算自己做了,尘尘已经写好了,我没必要重复浪费时间。语文是一门很奇怪的学科,无论我花不花时间在上面,分数都差不多。我就干脆顺其自然。政治没人肯写,连兼任课代表的班长也是到处问“谁写好了”,我只好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造福一方。
  好不容易做完了烦人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没等我得意洋洋地宣布“谁想要政治”,我的政治练习卷就被一只手抓到了半空中。
  “卷子借我用一下行吗?”萧然对我微笑。
  每个学校里都有几个那种数量很少但质量很高(我指的是硬件条件)的男孩子作为少女情窦初开时幻想的对象。就好象玫瑰花因芬芳而迷人,漂亮的男孩子因为同龄女生的倾慕而身价倍增;玫瑰花只是香气的载体,其中的精油一挥发光,它就会被人们屏弃;英俊的美少年身上寄托着少女粉红色的梦想,等到少女长大,想起曾经的心如撞鹿,也只是一笑而过。
  然而玫瑰花不知道,所以它常常很骄傲;漂亮的男孩子也不知道,所以多半被惯坏了,过于自我感觉良好。
  比方说眼前的这一位,就这么笃定我会借给他?还不等我同意就把东西抓到他手里了,嘴里用的是商量的语气,行为却宣示着不容置喙。
  我淡淡地斜睨他,这个进校没两天就甩了陈瑶珈的少年,毋庸置疑,他是个美男子,与爱国主义教育片里宣传的那种浓眉大眼的硬汉形象不同,他美的带有一股冷酷的邪气,几年以后F4大行其道,我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形容他的名词“花美男”,不过他的头发倒不长,学校明令禁止男生头发长过耳根,他刚来时的木村拓哉式长发已经被班主任硬逼着减短了,乡下剃头匠手下的傻傻的板寸,到了他头上却年分外精神。他的个子很高,高到足以让身形颀长的陈瑶珈穿高跟凉鞋配他,他的皮肤并不是男生中流行的古铜,反而有一种中世纪贵族特有的苍白。最富特色的是他的眉眼,眉眼都很细向上挑,尤其是眉毛,几乎飞入鬓角,如果单是想象,我肯定会觉得很难看,可生在他脸上却是分外的养眼。嘴唇很薄,无怪乎寡情,面对哭着要死要活的前女友只留下一个不耐烦的背影,我说的不是陈瑶珈,而是他在原先学校交往的女生,大老远地从城里赶过来想给爱郎一个惊喜,结果惊了个够戗,撞上他正跟其他女生深情相拥。彼时这位相貌酷似小龙女的小美人梨花带雨,晶莹的泪珠儿挂在吹弹可破的面庞上,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本该好言宽慰的男主却无动于衷,一句“你回去吧”就打发了人家,任凭女主在身后哭的撕心裂肺。
  “任书语。”他迟疑了片刻,终于开口提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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