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少女行》第14/72页



凌霜点击了一下快进按钮,把遇到宇文鸿雁和她在自己家里的那一段省略掉,接下来的便是五人在公园玩耍遇到那群人报复、宇文鸿雁“天女散花”等片段,还有与任逍遥、龙海在公园玩,又遇到那些人的片段,又把在榕树下认识他俩,并与他俩一起回到自己家换衣服、到饭店吃饭的片段也省略掉。看完录象,龙海三人皆暗自佩服凌霜的本事,竟然把这些重要内容全拍下来了。凌云志更是想不到,自己因知道妹妹爱恶作剧,喜欢新奇的东西而把“侦探宝”送给她玩,顺便看看效果。这一举动,竟使公司的经济情况有了转机,既惊讶又得意。

小高等人自知事情败『露』,无颜面对“江东父老”,齐齐低下了头。小高想到自己与老板和陈老板筹划已久,并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竟败在几个小女孩的手上,羞愧难挡,看到摄象机正对着自己,自认无脸见人,只好把有关人员一一供出,企图减轻罪刑。其他人也争先恐后的招供。

因这是现场直播,陈老板等人看了报道,正欲携款私逃,但刚出家门,便已被警方包围。这时,凌霜从警车的窗口探出头来并伸手向他们打了个招呼:“hello,老陈!你现在终于知道我这个‘臭丫头’不是好惹的了吧!”

李芸三人也探出头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其他人,摇头道:“啧啧,可惜知道得太晚啦!”

随着张局长的一声:“拿下!”众警一拥而上,把一干人等全部带上警车,所得款项,除卖掉凌云志公司的产品所得的钱外,再加上名誉赔偿金一并给了凌云志,其余的钱全给了凌霜作为奖励。另一方面,『政府』也出资,一为购买‘侦探宝’,二为奖励凌霜等人及定做锦旗。

事后,凌霜把奖金拿来平分,李芸、舒芙、花妮玛、龙海、任逍遥、宇文鸿雁都有一份。李芸三人美滋滋地数着钱,想着要买的礼物,而龙海三人坚持不收,推脱不掉,只好收下,准备拿出一半买分别的纪念品,另一半捐给福利院。

下午,凌云志带着众人去拍广告。先是每人拍一种产品的广告,再大家合拍一个广告。一来以凌霜、任逍遥七人在早上的直播中火热的人气,壮大自己公司的产品的知名度;二来,因任逍遥三人晚上就要回古代了,拍了广告留做纪念,还可以在电视上天天播出,天天可看。

晚上,众人吃过晚饭后,相互交换了纪念品,收拾好各自的行李,便在天台上赏月聊天。而凌云志的众小弟与公司里讨论过凌霜那篇文章及开玩笑说凌霜就是文中那位传说中的神奇女孩的同事,听说凌霜真的是那位女孩,纷纷来送行。

当众人聊到离午夜十二点还剩半个小时时,李顺问道:“你们是怎么把东西抢回来并弄上车的呢?”花妮玛捂嘴笑道:“那天晚上,霜霜决定要整他们时就已经跟我们计划好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到陈氏产品所在的商场‘埋伏’了。我们观察了‘地形’,选了个最好下手的位置,就等霜霜发令了。当幸运娃娃冒烟时,我们就迅速地跑出来搬东西,等烟雾开始散去时,我们已经把司机和另外几个人给定身啦!”

舒芙附和道:“剩下的你们都看到啦!”

宇文鸿雁不解道:“虽然我不懂你们现代的律法,但,警方应该没有权利私自没收他人钱财的吧?”

凌霜调皮一笑,理所应当似的道:“阿顺哥私自把钱没收给我,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反正除了当事人外,就没人反对了,这是公开的秘密,他们自然不希望事情闹大,也就不会投诉我们,周围居民看到他们被我们整的样子也很开心,看看热闹而已,没人会拿这说事。”

李顺笑道:“谁敢跟霜霜过不去,就算把他们抄家了,我也做得出来,更别说是拿那区区几个钱!”

众人一片欢笑。

宇文鸿雁脑中闪过一个想法,嫣然一笑,道:“凌大哥,小妹阅人无数,虽知你不是一般人,但是,在知道霜霜就是龙大哥要找的女孩时,为什么你们兄妹二人会那么平静?我对你的经历,也很好奇。”



第一卷 安平公主 第十章 最后的道别(下)

凌霜嘴角上扬,得意道:“这个,就让我来解释吧!毕竟我哥很谦虚,我讲比较全面。嘻嘻……我哥从小智商就特高,胆子也大得很,就算有人在他面前打得头破血流,也绝不会后退一步,更不会胆怯。还曾好几次以目击证人的身份去公安局录口供呢!当时张局长还只是一名专案组的队员,给哥哥录过口供,很佩服哥哥的胆量。后来有几次是他同事录口供,只要他不忙,就一定会过来看哥哥。长大一点后,男孩子之间免不了打打闹闹。虽然哥哥打过几次架,但那都是迫于无奈,而且还从没受伤过,就连非常轻微的皮外伤都没有。哥哥打人打的都是内伤,表皮没有一点受伤现象。七八个小孩一起打群架,其他小孩都是鼻青脸肿地回家,而哥哥却像不曾参与过的人似的,和几个邻居家的小孩一起回家了。当那些有错在先却在父母面前告上一状的或没有错但平白遭打而还击的小孩的家长找上门来理论时,被找上的小孩都会挨父母一顿批,甚至挨打。而哥哥总是被置身事外,因为他经常劝架,小孩子们向父母交代打架过程时,也都会提到哥哥劝架那一段。在一旁劝架的小女孩们,也会为哥哥担保。更何况,即使有谁被哥哥打了,也说不出哪块瘀青、哪处伤是哥哥打的。和自家的儿子比,没人不喜欢哥哥的,谁若是指不出哪儿是哥哥打的,却硬要说他打过自己,这不仅会被家长批评一顿,还会遭到小女孩们的鄙视。有过一两次后,即使哥哥打人,也没人会说是他打的。再大一些,小孩子之间因一点不和或由玩具、零食的攀比而打架时,哥哥会说这是弱智行为,在一旁看着,在恰当时候讲些在那些小屁孩眼里只有大人才讲的出的大道理。久而久之,每当因一些小事起争执时,怕哥哥会说他们弱智而各自忍耐,以至于此后很少有谁打架。

“爸妈看出哥哥的潜能,有意发掘,便将哥哥送去武术班学习了,当时哥哥才六岁。若说器乐、书画、古文是哥哥的天赋的话,那胆识、气度就是与生俱来的。在我学会走路后,哥哥很懂如何照顾我,即使偶尔爸妈有事出去,早上出门,晚上回家,我也绝不会饿着。虽然有时会在长辈面前闹闹脾气,但跟哥哥一起,绝对很乖。长大后,哥哥就再也没打过架。上初中时,常常有小混混欺负学校里的女生,有几名强壮的男生强出头,却都在医院住了个十天半个月的才回学校上课。此后,家境好一些的女生都有专车接送,普通的也有父母骑自行车接送。其他女生便三五成群地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或是由多名男生陪伴。有一天,哥哥陪两名女生回家时,在一条小巷子里遇到了几个混混。哥哥本想息事宁人,但其中一名女生被弄哭了,所以哥哥就给他们每人几拳,再来一脚,就轻轻松松地全打趴下,并哭着求饶了。事情在学校传开后,离我们家近的,或是顺路的,只要没家长接送,都跟哥哥一起走,早上都早早地起床,在路边等哥哥一起上学。放学时都排好队跟着哥哥,其他顺路的男生也在一旁跟着保护。几天后,那几名挨打的混混找了一大帮人来报复。男生们将女生挡在身后,而哥哥一个人对付他们,打了将近十分钟。因为我听说了他们学校的事,好奇心太重,很想去凑凑热闹,加上那天放学早,我和小芸潜伏在那一带,但又怕我们俩会成被欺负的目标,我便让小芸躲在远处的电话亭边用望远镜看。只要我挥手,就代表没事了,若是挥着红领巾,她就立刻报警。十几分钟过后,他们都受了伤,却不能伤哥哥分毫,很是恼火,于是把四周的木棍、垃圾堆里的旧杯子、破椅子什么的都拿来对付哥哥,惹火了那群女生,她们从垃圾堆里把一切能砸的东西都拿来,在男生的掩护下,对着那些人『乱』砸一通。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通过小芸报警而赶来的警车逐渐『逼』近,而由远而近的警笛鸣叫声早已传入每人的耳中,听那声音,不少于五六辆警车。因为他们全体受伤,若是保被警察包围,逃跑的几率不大,所以乘警察还没到场,全部四散逃逸。而哥哥,仍然毫发无伤,只是累得手脚无力而已。三天后,几名小混混在欺负一名小个儿女生时,埋伏在树上的哥哥突然跳下,给他们来个措手不及,然后以其中一人为人质,要求他们带路。就这样,哥哥孤身一人闯入黑道之人所在地,找老大谈判。在全校师生因找不到哥哥而急得团团转时,几辆黑道的车驶进学校,校内紧张的气氛中,几名混混毕恭毕敬地把哥哥请下车。随后当着所有人的面,保证以后不会再欺负学生,更不会欺负他们学校的。然后向哥哥鞠了个躬,便开车走了。所有人都难以置信地望着哥哥,哥哥只说了句,‘他们已经都被我摆平了,他们老大也答应我会好好约束手下,不会让他们『乱』来,更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学生……’从此,再也没听说过有女生被混混欺负,也没有男生挨过打。这事弄得学生想罢课,学校想停学几个月,警方也没办法完全处理好,却奇迹般的被哥哥一人解决了。因此,市长亲自接见哥哥,还给哥哥颁发了‘三好学生’证书和‘英雄少年’的锦旗。

“那段时间,报纸、电视里全是有关哥哥的报道。哥哥为了不影响学习,也为了让其他做了好事却无人知晓的好心人的事迹能得到宣传,提高市民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便写信给报社和电视台。此后,有关哥哥的报道少了,也没人来家里或学校跟踪采访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而就在哥哥的信上报纸头条的第二天,阿顺哥他们便来找哥哥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问阿顺哥,为什么要跟着我哥哥。他说,是因为哥哥和黑道老大谈判时所表现出来的正义、勇气、胆识和谋略,令他们佩服。就连老大也想让哥哥跟着自己,他非常欣赏哥哥,想将哥哥留住。可是,哥哥不愿意掺和到江湖恩怨中,只想好好读书,将来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老大也不勉强,除了答应哥哥的要求外,还要手下对哥哥像对他们内部的首脑级人物一样尊敬。他们几个是被哥哥的气度、胆识、智慧和天生的领导才能所折服,才会想到要跟着哥哥,而且还是死心塌地的。哥哥也是因为他们的真诚而感动,才会答应他们的请求。

“而我呢,则是自小跟着哥哥长大的缘故,特胆大、放肆,有些事也学着处事不惊。我所遇到的不可思议的事很多,加上我超群的想象力,反应自然是比较平静、理所应当的啦!”

众人皆为凌云志的成长经历大为感叹。

看着李芸三人及凌云志的小弟崇拜、自豪的样子,还有公司女同事痴『迷』、崇拜的花痴样,任逍遥心中暗暗偷笑,调侃道:“真可惜啊,凌兄生错了时代!若与我们同一时代,便可与我和龙兄并列‘侠少榜’及其它一些排行榜的前几名,到时候万千少女的芳心可就系在你一人身上啦!”

凌云志笑骂道:“好啊你,就快走了,还不忘拿我开刷!”

凌霜乘机开起任逍遥的玩笑,嘿嘿笑道:“这么说来,任哥哥也是集万千少女的芳心于一身啰!那有没有人给你写情书、表白?哦,古代人很保守的哦,那崇拜、痴『迷』于你的女子也一定很多很多……她们不会做出让鸿雁姐姐吃醋的举动吧?”

宇文鸿雁佯怒,捏住凌霜的鼻子左右摇,轻声说道:“你这小家伙,玩笑归玩笑,不至于把我也扯进去吧!”

凌霜扬眉一笑,云淡风轻似的道:“谁对我哥哥坏,我就对谁坏;谁说我哥哥坏话,我就骂谁个狗血淋头;同理——谁开我哥哥的玩笑,我就开谁的玩笑!嘿嘿!”这一声“嘿嘿”音调上扬,惹得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龙海看了一眼手腕上凌霜送的手表,“凌兄弟,时间快到了,你还有什么话要跟霜霜交代吗?”

凌云志略一思索,道:“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在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失踪了,他的家人都找不到他,我也用尽了所能想到的办法,还是找不到。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消息。自从阿顺成了张局长的女婿后,我就靠着这层关系在公安局查户口,全国和他同名字的,有成千上万,但年龄不是太大、太老,就是太小,虽然有几十个年龄差不多,而且还有同岁的,但资料都不符,照片上的相貌也是千差万别。老总也帮我查了,结果还是一样……既然真的能穿越时空,那他也有可能是穿越时空了……霜霜,如果你遇到他了,而且他也想回来……”

话音未落,凌霜接着道:“哥,放心吧!如果我有这个能力,就一定会让他回来!”

任逍遥问道:“凌兄,你那位朋友叫什么名字?”

凌云志道:“天龙!”

宇文鸿雁兴奋道:“逍遥,你不是也有个朋友叫天龙吗!而且他来历不明,江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底细!”

任逍遥点头道:“对,如果他是凌兄所说的那位朋友,我们也可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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