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满地不开门》第2/155页


  我的狐狸老娘却也没拖了多久,生下我没多久还是去了(被整死的也保不准)。老太太其实并不喜欢我,可是她更不喜欢那个作威作福的夫人(给她气受否不太清楚)。我老爹只有一个夫人,却一直无所出,又不许老爹纳妾,老太太盼孙子盼的急了,没想到盼了我这个个赔钱货。可谁知,有了我以后,夫人竟接二连三的生了我二妹和两个弟弟。这算不算是我的功劳?澄清一下,我的名字不叫招弟,叫若梨,李若梨,我老爹的大女儿。
  我那丫头小喜是老太太派给我的,老太太一过世,我们俩便被踢到了府内最最偏僻的角落――梨园(小喜说我自己取的名字),因为几株不讨喜的梨树。这里的人不喜欢梨树,梨者离也,我没拔了它们,几年来倒长的茂盛了起来。从这梨园走到主院要费些脚程,所以小喜总是跑来跑去的。小喜与其说是我的丫头,不如说是我的玩伴,说话没大没小,办事毛手毛脚,却是真心对我的。
  我没有接受高级教育的机会,琴棋书画一样不会,是个有德的女文盲(无才便是德的话)。这个我精于女红,闲暇的时间足够多,就是绣啊绣,缝啊缝的,小喜说我嫁了人就可以给夫君补衣服了。呵呵,看来在这丫头的心里定是认准了我要嫁给个总穿破衣服的穷小子了。
  在小喜的心里即使是个穷小子也比那个猎户强了百倍。“哼!穷小子也有个人样啊,那猎户不但穷,还没个人样儿,整一个带臭味儿的黑熊瞎子!小姐要嫁了那个野蛮子,肯定没几天便被他吃了,不被吃了也被吓死了,不吓死也被熏死了。”
  “不是要把我卖给他吗?怎么又说嫁他?人家同意买吗?同意娶了?”我撇着嘴问。
  “谁肯给她做媳妇?他个光棍儿,不娶还买,买个女人回去干吗?吃闲饭啊,他怕是没那闲心吧。”
  “那小姐我就是个吃闲饭的,或者更大的用处就是给他暖床生孩子?小喜还真是高看我了,呵呵。”我闲笑着逗她说。
  “小姐,你,你怎么这么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就是,诶呀,您真是要把我活活气死啊!”气的她直跺脚。
  我没气她。在以前,的确没人肯娶我,人贩子也不会拐卖我这样的。我天生兔唇,嗯,就是像兔子一样的三瓣嘴儿。尽管整过型,还是非常明显。我不敢笑,笑起来那异样的笑容连我自己都难以接受,本来的豁嘴儿,硬被缝了,咧不大开的样子,鼻唇沟有一道粉红的竖痕。虽是兔唇,其实不及兔子千分之一的可爱。
  小学之前都在家里呆着,不上幼儿园,不上学前班,不和小朋友们玩,因为母亲怕我被人笑,虽然已被人笑了个够。尽管因为兔唇害母亲被夫家离弃,尽管明知会被同学嘲笑、欺侮,但学还是要上的。不知怎么的我竟习惯了别人异样的眼神,其实诧异的眼神、嘲笑的眼神、蔑视的眼神要比同情的眼神容易接受的多。我养成了低头的习惯,低着头说话,低着头吃饭,低着头走路,从不去看别人的眼神,尽管这样有失礼貌。
  我有了一个小伙伴,我的同桌,一个不爱说话的小男孩。他是小儿麻痹,单拄着一支拐杖,课间时他不出去玩,我也不出去,我觉得我们是朋友,我会抬头看他,我也会帮他取东西、帮他打中午饭,后来还和别的同学一起送他回家。再后来,他不用我帮忙了,他说,不喜欢我的眼神(什么眼神?溺水者盯着浮木?),更不想因为我失去别的朋友,因为我,别的小朋友都不和他玩了。那时候,我知道,原来瘸腿的男孩和丑陋的女孩划不上等号,即使是瘸腿的男孩,在没有容貌的女孩面前,还是那么的有优越感。
  我的成绩非常的好,好到无人能及,但那又如何。因为我有的是时间,不出门,不说话,不交朋友,当然只能学习了。没人因为我学习好而喜欢我。我会跳舞,母亲是个舞蹈演员,她是那么的美,她教会我跳各种的舞,可惜我没有机会跳给别人看,舞台,学校的舞台,不是我该去的地方。没想到有一天我真的会上去,却不是去跳舞,我去演话剧里的一个猫女。帅气的男生班长让我去演话剧的时候,我听到自己雷鸣般的心跳声。转瞬在小路的拐角处听他对另外几个颇有愤色的漂亮女生说“省得化妆了,添几根胡子,比真的猫还象……”刺耳的笑声如同一盆冰水泼在我刚刚有些雀跃的心上。
  我还是演了,那个猫女,会跳舞的猫女,红着眼睛跳舞的猫女,赢得了片刻窒息的死寂后的掌声。而我,有了猫女的名字,同学们都叫我猫女,而猫女再也没有和那帅气的班长说过一句话。
  我学了医,是中医,因为母亲多病的原因,或者因为自己缺欠的原因,可惜并没有留住母亲的生命。班长竟和我报了一样的志愿,考到了同一所学校,时而我感受到他的欲言又止,时而也感受到落在脊背上的注视目光。可是,我的眼神,总会冷冷的扫过身边的一起,顺便给万物降温。我很少说话,那声音,或许就像从破开的冰面里挤出来的,让人没了和我说话的欲望。
  我觉得自己像个毒蘑菇,长在腐朽木跟之上,躲在阴暗的角落,内心向往着阳光,见了阳光就会马上死去。我好像冷傲,因为我自卑,我孤独,因为连我自己都厌恶自己。
  想离开,想摆脱,想甩掉一切。可换了容貌的我,为什么却还是一样的眼神,一样的心境。
  
见到了我老爹
  “小姐”小喜尖声叫着,让我回了神。
  “您在想什么呢?再不想办法,卖给了猎户,一准儿没了命,我可不要跟你去送死!”她气鼓鼓的威胁着我,扭着身子盯盯地看着我。
  “买一送一吗?那猎户可是赚了,夫人卖我,想必卖不上什么好价钱,再搭上水灵的小喜你,她不赔大了?”我还真挺喜欢看她的窘样儿。
  “去找老爷吧,他,他,说不定会帮你的,去试试看吧,小姐。”她说的有些不确定。
  我半天没吱声。我爹吗?他若会救我,我怎会是现在处境?
  沉默了半天。
  “我去,就当去告别。”小喜突然抬头看着我,黑幽幽的眼神里闪亮的是同情,我不会认错,那是一种久违的眼神,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眼神。心里有些郁闷,我“堂堂”一个小姐,犯着我的丫头同情,这又是为哪般呢。
  
  “进来”应该是父亲的声音吧,沉稳的有着男人感觉的声音。
  我推开父亲书房的门,抬脚轻轻的走了进去。屋子里有些书卷的气息,一个中年男子抬头看着我。他好像不是太熟悉我的样子,我从未来找过他,却没见他有什么诧异的表情。
  “父亲”我犹豫着该怎样开头说这些话。
  他没应声。
  “听说,要把我嫁给,嗯,卖给一个猎户?”我小心纠正着用词。其实,我还是太直白了,开门见山,毫不遮掩,毕竟,我早已习惯那样说话,毕竟,他没有过多的美国时间陪我兜圈子。
  一阵尴尬的沉默。我听到自己喘气的声音。我在等他回答,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回答。
  “能离开这里也不错。”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那双眼睛里一闪而过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抓住。
  “知道了,就此别过。”我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书房。那个叫做父亲的称呼,我前世今生只叫了这么唯一的一次。而这个父亲让我离开。
  
  回到了梨园,晚春的梨花铺了一地,梨树枝头显得异常的凄凉。我闭门坐在屋中,托着腮,竟有些舍不得离开这里。这里有我以前想要的宁静,我喜欢的梨树,我自己的院子,我的小伙伴,那个用热切的关心看着我的小喜,她让我的心有了一抹暖意。可是我却要离开了,要跟着那个野蛮的猎户去了,要挣扎吗?要逃吗?对我而言,怎样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我早已放弃自己,随波逐流,在哪里生活,和谁一起生活,对我而言,已没什么意义。
  
  
跟猎户走了
  “大小姐收拾好了吗?该上路了。”管家站在梨园门口催促着。
  管家的身边站着一位比管家看上去整大了一号的青壮年男子,是小喜说的那个猎户吧。桀骜不驯的胡子盖住了下半张脸,高大魁梧的身材看起来像个胡蛮野人,我撩眼短暂的一瞥,并没觉得他像小喜说的好似“黑熊”,倒觉得像是搏击长空的雄鹰站在小鸡一样的管家身边。
  我拿着个蓝布包袱走向门口,里面是小喜收拾的几件换洗衣裳。突然小喜从屋里跑出来,紧紧抓住了我的右手,死命的往后拖我。
  “小姐,别嫁……”我感觉我的手指马上要被拽断了。冷冷清清的回头看着小喜,小喜眼睛发红,“小姐,我,让我去伺候你吧。”
  我没说话,任她拽着我的手,说着犯浑的话。我想要告诉她,我不是嫁,只是被卖了,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我成了猎户的附属物,我还得伺候别人,怎可能还让小喜你来伺候我。况且小喜,你卖身李家又岂能随意离开。
  “放手吧,会再见的,小喜。”我的声音没甚起伏。
  终于,我的手重获新生,却被小喜紧紧的从背后抱住腰身。
  我仰起头,看着有些青白的天,不想让眼中陌生的液体就此泛滥。
  “替我照顾好院子里的梨树吧,它开的好,我们都会幸福的。”回头看了一眼满地残花的院子,那几株梨树,还有梨树下像个木头雕像一样的丫头小喜,成了日后每每我回忆的画面。
  
  猎户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拽上了他的马。俩人马上一前一后(我前他后),消失在管家等一些人的视线里。
  我在马前僵硬的挺直身子,不想接触到身后温暖的身体,热气带来他身上阳刚的气息,想起小喜边扇鼻子边厌恶的表情,不觉莞尔,我只是感到暖意,并没有什么不快的味道。
  “放松点,别僵着身体。”耳边传来低沉又带着热气的声音。
  我的耳朵被他呼出的热气弄的痒痒的,心底涌气异样的感受,耳朵应该是红了,一阵酥麻的感觉从耳边传下到颈项,或许他和外表不一样,没准是个温柔的男人。
  “马会不舒服的。”他补充着。
  我收回刚才的话。他简直恶劣透了。
  那是匹好马,至少懂得主人的心意,一顿狂颠乱簸终于让我放弃了一直僵硬下去的坚持。后背传来的融融暖意让我几乎睡着的时候,他下了马,顺便把我拎了下来。猎户的家到了。
  是一撮靠山的小院子,近处没什么邻居,倒是更远一些的地方看起来好像有些炊烟升起,因是赶了半天的路,我想这里离边城也有些距离。走进院子,一股刺激的腥膻气味扑鼻而来,想是角落里摆放的野兽毛皮散发出来的味道。院中有一口井,辘辘上挂着一个打水的木桶。院北是两间简陋的木屋,屋门口有一口盛水的缸,木窗上倒挂着只不知是什么名字的还没剥皮的猎物,头部中箭,血迹早已干涸。
  我还在左顾右看着,他已推门进了屋,我跟着他走了进去。外间是厨房的样子,里间有一张床,一张木桌和几把木椅。冷清,简陋,没有生活的痕迹。这里,就是以后我要生活的地方了。
  “把头抬起来。”他坐在木椅上却仍是居高临下的说着,没有起伏的语气竟让我隐约觉察到里面不刻意的威严和气势,普通的几个字,听起来像命令,带有不容不从的意味。
  我无可无不可的抬起头,看着他。就站在他身前不远的地方,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的看他的样子。他的眼睛透出坚毅冷冽的光芒,幽黑中带着一抹深蓝,让人容易不自觉深陷其中。哪里有什么粗鲁的野蛮气息,这小喜的审美简直差到一定水平。他像雄壮健美的大力神,是我喜欢的那种形象,当然,若没了胡子的话。
  “到底几岁了?”他不耐的打断的我走神。“我可不想带孩子。”
  “15了,到年底就16了,管家没告诉您吗?”起初我也不相信小喜说的,我这小手小脚小个子,怎么可能吗。可事实就是如此。
  “看起来不像。”他有些鄙夷的打量着我的身材。
  “你是我买的奴隶,不是我娶的老婆,你要搞清楚。”估计是当时在院子里听小喜说不让我嫁的话让他一定要澄清一下。
  “你最好值那两块獭皮。”他无赖的声音好像隐隐透出一些担忧。
  怎么,怕买了个吃闲饭的赔钱货吗?我嘴不敢说,心里想着,竟有些幸灾乐祸,哼,后悔也晚了。
  似乎看到我有些翘起的嘴角,他若有所思的说:“你负责做所有的家务,伺候我的起居,包括暖床,并且要完全的服从我,才有饭吃,懂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是,他又说到“你只是我的奴隶而已。”
  我愣了一下,他那语气似乎不是在对我说。那种试图说服别人的表情就好像在对另外的人解释我的身份。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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