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第101/440页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
  “这书写得挺天真的,国外哪有那么简单?”霍英道:“不过确实挺好看……他写这书,问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蕴安道:“他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专门问过我。”
  “你们感情倒是不错。”霍英又道。
  傅蕴安:“……”
  初四这天早上,霍英从傅蕴安这里离开,去了他位于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贵的房子之一,那一条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鲜少有他这样的中国人能住进来。
  他能买到这里的宅子,全靠在国外的时候多认识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会在自己的宅子里举办宴会,还邀请了很多生意上的伙伴过来。
  霍英对这场宴会并不上心,他喜欢赚钱,但实际上并不喜欢交际,不过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做的。
  他们当初在国外,就发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为此努力。
  初四是接财神的日子,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家,晚上都会准备一桌饭菜来迎财神,家里人一般还会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好些生意人都没有待在家里迎财神。
  虚无缥缈的财神爷他们今天没空去迎,倒是要见见那位来了上海的,真正的财神爷。
  如今局势不明,但总归波及不到这位的父亲,这位的地位稳得很,他的生意更稳得很。
  宴会是办在晚上的,但天还没黑,众人就纷纷出发了。
  穆琼也是其中之一。
  这天一大早,他去裁缝铺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装,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就换上崭新的衣服,早早出发去了平安中安。
  接着,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黄包车前往目的地。


第66章 宴会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 不少或是穿着长袍,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当然了, 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都是上下分开的, 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 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付了车费, 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 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 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 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 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提供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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