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格格[重生]》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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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格格[重生]》作者:大叽叽女孩

文案:
又名《末代公主当明星》《民国大佬也追星》
灵珠重生回了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大清灭,王府被外头的兵围了个密不透风,王爷要送七格格从狗洞逃走,上回灵珠走了,这回她不打算离开,再懦弱下去只会和上辈子一样成为强者的附庸品罢了。
当门被撞开了,门外头大马金刀坐着的是个年轻的军爷,他交叠双腿,军帽遮住了大半张脸,但是光看这军爷不可一世唯我独尊的霸道气势,灵珠便认出――这不是十年后放话自己是他的人,谁碰谁死,弄的租界腥风血雨的……那个神经病吗?
灵珠:蛇精病你好,蛇精病再见,请别妨碍我赚钱养家、名动八方,谢谢。

【一号小段子】
灵珠漂亮的薄唇叼着精致的烟杆儿,双腿交叠着往茶楼的桌子上一放,对着身旁卑躬屈膝的老板说:“从今儿起,玉露就是爷捧的角儿了。”说罢,拍拍手,旁边的副官往桌子上放了一个木匣子,打开后金光璀璨,满是元宝。
这厢刚有动静,军爷这边就知道了,‘啪’的一声,捏断了手里的毛笔杆子。
【二号段子】
灵珠左看右看,对军爷送来的屏风不甚喜欢,随随便便的打发给了下人,下人又辗转卖给了古董行,军爷逛文化街的时候就眯着眼睛看着那屏风,问副官:“她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成天逛戏园子,捧这个捧那个,左拥右抱,现在东西都给我丢出来了。”军爷冷笑。
副官嘟嘟囔囔:“还不是你宠的。”

重生后霸气侧露成天调戏娘家妇男七格格X凶残强大每天都在数头上还有多少绿帽的军爷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重生 打脸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灵珠 ┃ 配角:军爷 ┃ 其它:甜,苏,谈恋爱啊



第1章 陪葬
  1926年,冬。
  天津的大街上没有几个人,天色渐晚,灵珠从和平路出来上了轿车,车内只有司机。
  司机是陆先生的人,穿着笔挺的白色正装,戴着军帽,却长着一张娃娃脸,回头和灵珠说话:“金小姐,是不是回陆公馆?”
  司机的眼里是个穿着时髦礼服的女人,女人化着淡妆,清雅又高贵,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眼睛,仿佛是铺着一条银河,睫毛纤长浓密,发如泼墨,是个让男男女女都一见倾心的人物。
  司机愣神片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但很快就又感觉不礼貌,低下了头,不太好意思:“金小姐,陆先生说今晚公馆有您喜欢的戏班子,他专程请过去的。”
  灵珠的舞厅依附陆先生的势力生存,平日要不是有陆先生护着,指不定早就被这十里洋场埋没的影子都看不见,更别提现在如此的风光。
  要说以前灵珠自然是要去的,她要陪着陆先生做一些像是女伴该做的事情,过去像个漂亮的高级品让陆先生展示给众人看。
  但是她看了看手里头的信,烦躁的将信捏成一团,紧紧的拽在手心,她掏出精致荷包里面的香烟,点燃,火光将她的眼睛照亮成一片璀璨的橙色,说:“回家。”
  司机‘嗳’了一声,启动了车子,开往五大道。
  五大道的房子不是灵珠自己的,她还买不起这里的公馆,从北平出来到如今都十年了,灵珠看着风光,其实什么都没有,她处处掣肘,永远都只是别人的棋子,是个好看的玩意儿,也正因为是个好看的玩意儿,所以卷入那些富人们的争权夺利中去,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司机抽空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只看见了金小姐涂着浅色口红的唇,那唇瓣微微嘟着,形状极富有吸引力,像是永远都在索吻。
  这般好看的人,也不奇怪为什么陆先生和白九爷那些人都喜欢了。
  实在是,让人心动。
  司机把金小姐送回府上,车子就一直停在金公馆的大门外头,时时刻刻等待吩咐。
  金灵珠裹紧了身上狐毛领子的披风,一下车就被风吹的长发乱舞,管家连忙开门,灵珠走了进去,低声问:“人呢?”
  管家也是陆先生送过来给灵珠用的,这管家姓陆,为人比灵珠傲气,平常人爱答不理,但是那些富人们一听说是陆家派来的管家,倒也都没有什么怨言。
  灵珠怀疑陆家来头比较大,虽然在租界住着,可是手底下的的兵可不少,来往生意更是大的可怕,那些日本人见了陆先生,态度也好的很,可具体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也没有渠道了解。
  陆先生当年收留她,估计就是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她曾经是王府的七格格,养来有面子吧。
  那些怪物们的心思,灵珠此刻没有办法也不想了解,她只是继续往回走,在听管家说来人在客厅等自己的时候,她的脚步越来越快,心里也总像是有一把刀悬挂在上头,不给她个痛快。
  ‘砰’的一声,灵珠推开客厅大门,入眼便看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佝偻着腰站在客厅里,也不坐下,拘谨又尴尬,这种尴尬在看见灵珠的时候分外强烈,那男人甚至不敢抬头,却又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他艰难的露出一点笑容,说:“七妹,你看你,我都快认不出你了,真是比以前更好看了。”
  灵珠也是愣了一下,又四周看了看,说:“就你一个人?”
  那男人笑的勉强,说:“嗯……”
  灵珠走过去,手都在颤抖,坐在沙发上,心里有了很多不好的猜想,然而猜想需要得到认证:“爹呢?”
  那男人还笑:“五年前在金陵死了,他跑的不够快,反正很乱,大家都走散了,我一路讨饭过来的,偶尔也给军官们擦鞋,擦一次一个铜板,反正也勉强能够饿不死。”
  灵珠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人在十几年前还风光的很,北京的纨绔子弟中就属这人最嚣张,小世子爷啊,哪怕皇帝都退位了,这些满清贵族依然有着荣誉的光环,因为有钱有势,平常百姓对贵族依然有忌惮,所以无法无天,可这样混日子下去,就算没有军阀过去抄家,灵珠都觉得自家王府会完蛋。
  “七妹妹。”曾经的世子,明珩,脸臊的通红,说,“其实我也不想过来打搅你的,只是那个白九爷说你可能会想见到我,所以就把我绑过来了,我没办法。”
  “而且,我这穿的鞋子脏,弄脏你地毯了。”
  “我不是故意的……”
  灵珠心里太不是滋味了,她声音沙哑,说:“够了,你别因为白九爷那些人就对我唯唯诺诺的,你继续对我翻白眼我才习惯。”
  “不敢……以前不懂事。”明珩说,“七妹妹要是可怜哥哥,给点儿……那个你不要的剩菜剩饭给哥哥好吗?我想带走到路上吃。”
  灵珠气的把烟头一摔,砸在水晶的烟灰缸里面,眼睛瞪的老大,活像是自己才是受了委屈的冤鬼,声音有些哽咽,说:“你带走个屁!留下来,我养你。”
  明珩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我准备去东北的,听说皇帝又要复国了,就叫满洲国,我想过去……”
  灵珠知道最近东北那边一直在说皇帝要复国的消息,可是谁知道是真是假,还是又一场空欢喜?
  更何况灵珠感觉得到,皇帝就算复国了又能怎么样?没有人愿意再跪下来高呼万岁的。
  “我说,留下来。”灵珠在白九爷和陆先生面前可从来没有这么霸气强硬过,但是常常跟在他们那些人身边,身上总也留了几分像模像样的气势,很能糊弄人,“小昭,去厨房做点儿好吃的,尽快端上来。”她后一句是对仆人说的。
  明珩被这样的灵珠吼的愣了一下,随即不再说什么,默默的站在大厅中央,低垂着头,很快,就有眼泪滑过脸颊,落在脏兮兮的衣领上。
  灵珠站起来,完全顾不得这人身上脏不脏,走过去用手给对方擦眼泪,说:“你别去东北,我养你。”她好像只会重复这一句话,然后抱住对方,这种久违的属于亲情的拥抱,将过去所有的恩怨了断。
  灵珠很孤独,她总在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年要一个人先逃走,所以这些年她才会独来独往,没有一个人让她感觉有一点暖意。
  她就像是世外人,站在上位者的身边,看着许多人的喜怒哀乐,自己却隔离在外头。
  所以哪怕是这个从小自己最讨厌的亲哥哥也行,只要他还在,自己就不孤单了,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的家,乱世没有家怎么能行呢?
  有了家,哪怕再打仗,也有活着的理由。
  很快,小昭把海鲜面端了上来,还加了两个鸡蛋,灵珠看着大哥吃面,又点了一根烟,刚要抽,大哥明珩抬起头来,说:“别抽了,爹要是在,肯定不喜欢。”
  灵珠鼻头一酸,点点头,把漂亮的金属烟盒子都丢了,说:“再也不抽了,哥,你多吃点,等会儿洗个澡,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逛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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