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第2/106页


  双红可舍不得把它给烧了埋了,多少人一辈子还用不上月事带呢,何况这条做得那么精致,她把那月事带拿回自己屋里,在炭火上烤了会儿,那血迹被快速的烤干结痂,随便搓揉几下,去掉血块,就变得跟新的一样了!
  双红欣喜的摩挲着手里的月事带,既然小姐不要了,那她就留着吧,以前都是拿破布裹两把草灰就算了事,她还没用过这么好的呢。
  要知道,有些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一辈子就连一条塞草木灰的普通月事带都用不起呢,通常都是拿芦草、棉花之类的塞在下面,甚至直接拿木片把经血刮掉完事,而且她们普遍结婚极早,婚后又会不停的生孩子,在讲究多子多福,又没有节育手段的情况下,她们会一直生到自己绝经,或者死亡,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来几次月经。
  要说这个时代确实落后得可以,物质条件与后世那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想到她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用那个月事带,她就恨不得大展雄威,把一次性卫生巾给弄出来!这得造福多少女性,甚至男性呀!
  可她知道,即便她开金手指把卫生巾给弄出来了,因为贫穷,估计也是无法普及开来的,即使21世纪的印度妇女,都还有很多用不起卫生巾呢!


第二章 赛脚
  平安度过姨妈期,端秀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就着那难得出现的冬日暖阳晾头发。
  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
  她恐怕是最没用的穿越女了吧,前世看那些穿越、重生的网络小说,哪个主角不是活的风生水起啊,只有她,还要委屈巴巴的装小脚。
  十年前,端秀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为陌生环境而感到震惊,便被脚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夺走了全部注意力,她把腿翘起来一看,只见两只脚被两指宽的细白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下意识便以为自己脚受了什么严重的伤,所以用纱布给包扎起来了,把她给吓得不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缠脚了,幸亏是初缠,还没把脚趾脚背给折断了,而且当时年纪小,恢复也快,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真是撒泼耍赖、寻死觅活的用尽了法子,才终于让她娘吕氏答应了不给裹脚,然而年岁越长,流言越多,大家小姐里就没有不裹脚的,况且她这双脚不仅关系到自己今后的命运,还代表了家族的颜面,并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没了爹,无人站出来替她说话,长到七八岁上,实在扛不住族里和家里的压力,吕氏便又萌发了给她裹脚的心思,不过那时候骨头都成型变硬了,要想裹出个好样子来,就要做好遭大罪的准备,吕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适时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来,这才作罢,总算让她保住了一双脚。
  梳完头,曲氏自袖里掏出一盒胭脂来,作势要给她抹上,端秀忙偏头躲开,开玩笑,一看她嫂子脸上那两团高原红,就知道她是个化妆新手,她才不要做试验品呢。
  “为什么不抹啊,这个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打扮起来了,明儿也叫你哥给你买些胭脂水粉回来,我教你画。”曲氏对自己的化妆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涂了脂粉是不是显得更有精气神了,你再看家里其他几个小姐妹,谁出去吃酒见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看她这长篇大论的一副你不涂不行的样子,端秀只好接过胭脂,拿润肤的膏脂和匀了再拍到两颊,免得在脸上糊成一团,剩余的一点干脆当眼影抹到眼皮上了。
  端秀她们过去时,花厅里已经聚了一堆人。
  江家是本地望族,别的不说,人口是真不少,又有远亲近邻的来祝贺或看热闹,来的人着实不少。
  幸亏她们家早就分家了,她娘又是个寡妇不好出门应酬,否则光是分清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就能难为死她。
  被众人簇拥着奉承的大太太今儿好不得意,女儿可是给她们大房挣了大脸面了,丈夫自来就是个老实没用的,交际应酬、经商敛财是一概不会,自从分了家,她们大房就是坐吃山空,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二房、三房的人反倒经营有道发了家,辛亏她养了个好女儿,想必从明儿个起家里的门槛都要被提亲的人踩低三寸吧,只要一想起那副场景,她简直做梦也要笑出声来。
  一时惠秀被两个小丫头搀扶着进来了,众人一边连声恭贺,一边纷纷勾头探首去瞧她裙底那双小脚。
  那脚果然极小极俊,藏在翻飞的裙摆里探头缩脑,仿佛一只清灵的小鸟般惹人怜爱,众人自然是连连喝彩赞叹的。
  “哎哟哟,惠姐这脚怕不只得二寸八吧。”
  “您老慧眼,正是二寸八,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大太太矜持中带着得意的回答。
  众人果然被惊住了,都说五寸铁莲,四寸银莲,三寸金莲,这还不足三寸的还不得是珍珠宝石一样的贵重啊,不愧是赛脚会的魁首呢。
  “要说这二寸八的小脚也不算是稀罕,听说这次的赛脚会上还有更小的呢,妙的是咱们惠姐这脚裹得纤巧细廋,尖翘窄弯,着实的周正,我老婆子还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哩。”
  “就是,就是啊,你们一定下来许多功夫吧,可有什么特殊的法子没有,我家两个孙女也到了要开裹得年纪啦,好歹传授我几招,将来她们姊妹出息了,也要念太太的好呢。”
  这裹脚可关系到女子一生的命运,在场众人无不想着学几招,回去好把自己的女儿、孙女们的脚裹的再小一些。
  其实女人们扎堆,除了聊丈夫孩子,衣裳首饰,或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这裹脚的心得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谈资,毕竟,哪个女人不裹脚呢。
  端秀也是来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裹脚之风是多么的盛行,裹脚几乎就像是吃饭喝水呼吸喘气一般的正常。
  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哪个女孩儿不裹脚呢。
  像端秀这样死不裹脚,直拖到八岁上才裹的小姐,那真就是异类啊,幸亏裹得还不错,要不然也是乡间一则笑谈了,不知要受多少人的耻笑呢。
  这日过后,慕名前来求亲的人果真多了许多,而且都是家境殷实,颇有名望的人家。
  大太太千挑万选,最终定下了邻县陶大户家的二公子,这陶大户可不是一般人家,家里世代做着生漆生意,赚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家里大公子已经娶亲,自己也跟着陶老爷上柜历练了,就是成亲两年还没个孩子,这二公子虽然生在商贾之家,却是个天生的读书种子,整日闭门苦读,就等着金榜高中呢,极受家里老爷太太的喜爱,将来惠姐儿嫁过去岂不是进了福么,要是能生下陶家长孙,那陶家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好日子是受用不尽了,兴许还能拉拔一把她老实巴交的哥哥。
  想着未来种种好事,大太太便是无事也要笑三分,整个人看着都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


第三章 亲事
  吕氏自知道大姐儿定了亲事,就开始急躁起来了。
  他们江家四房,每房一个丫头,巧的是这四个丫头还都年纪相仿,不过差了岁把,如今大姐儿在赛脚会上一战成名,得了一桩富贵的好亲事,二姐儿是早就许给了舅家表哥的,亲上做亲,也是一桩好亲,至于四姐儿,那更不用愁了,三房家资殷厚,人脉又广,将来说亲也亏不了,只有她的端秀,前景未卜,这怎的不叫吕氏忧心呢。
  好事要趁早,这好女婿也要早早寻摸才是,女儿也正式成人了,这厢吕氏便正式琢磨起女儿的婚事来了。
  本地习俗,女孩儿十三四岁便要开始相看婆家,然后说媒、行聘、请期、搬行嫁、开脸、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一整套流程走下来,也需个三两年时间,到十六七岁时正好出嫁。
  都说嫁女高高求,娶媳低低头,吕氏倒不求女儿能嫁到多么富贵荣华的人家去,高门大户的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女儿那个疏朗懒惫的性子,平日里连自家姐妹都不耐烦去联络应酬一下,真要到了那规矩大的人家做媳妇还不得愁死她,倒不如选个一般些的人家,家境稍差些也不要紧,到时候多多给她准备陪嫁就是了,重要的是家里人口简单,婆母妯娌良善讲理,丈夫懂得上进疼人,这就很好了,日子都是人过的,过好过坏只有自己知道。
  吕氏这心里不由得扒拉起了未来的女婿人选。
  除去女婿的人品德行,这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离家太远了,女儿性情散漫,又没什么心眼,万一遇到那刻薄的人家,他们江家好歹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望族,有娘家撑腰,女儿也不至于吃亏。
  再一个,虽说不求富贵,可家境也不能太差了,像那种指着媳妇嫁妆过活的人家就万万要不得,女儿虽没有那骄矜之气,却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嫁过去不说呼奴使婢,总也不能让她女儿自己铺床叠被、洗衣做饭吧。
  吕氏心里正自盘算,看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家少年符合要求,忽又想起女儿身上还有那么个“硬伤”,若是那人家十分在意此事,女儿即便嫁过去了恐怕也讨不到个好啊,假的毕竟是假的。
  王妈看吕氏的神情,哪还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这些年,为着小姐那双脚,太太不知叹过多少气,小姐越大,太太就越发后悔当年没给她缠脚。
  果不其然,吕氏与她抱怨道:“只怪我当初不够狠心,被她一哭一求,就弄得心软了,加之那时她身子骨弱,几次三番的生病,差点没了,我就怕给她裹了脚,反养不住她,哎……”
  王妈自己也觉得这是憾事一桩,要说她们小姐,小时候还不显,这越长大就越漂亮,女大十八变,如今活脱的就是个仙女儿模样,多年不见的三小姐不算,家里三个姐妹里就属她长得最好,恐怕十里八村再也寻不到那样水灵标致的姑娘,再过几年,彻底长开了,那还不知多好看呢。
  可惜啊,美中不足,偏是双大脚,而今人们说亲,多得是那把脚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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