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菀若归去》第24/45页


  “你是想说就算讨饭也要有骨气吧,”我截口止住她:“可是你讨过饭么?没有设身处地的呆过,你怎么会知道它的苦处?大道理的话是很容易说的响,可是平凡的日子最难过,你可过过一天没有美貌没有财富的日子?绮丽,你是命好,所以才会这般可爱。”
  她怔住,其实我说这话倒不是为了打击她,她的确可爱,有真性情,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她毕竟没有受过难,不知道现实的痛苦,风花雪月的事情是丰衣足食的富贵子弟的专享,嫣然这样的女孩子,想在这个现实的生活中生存下去,并寻得自己喜欢的人,这是难上加难,绮丽可以不同情她,但绝不该小看她。
  她怒了,眼渐渐地圆了起来,我马上一笑,朝她花言巧语上去:“话又说回来,我还是喜欢你多一些,你虽然富贵却不骄逸,聪明也不刁钻,真正的明理懂事,看来,这老天毕竟是睁眼的,让你这样的人儿投了个好胎,这是上天的保佑。”
  “乖,”她终于缓下脸色来,“总算你有良心,也许这话有点道理,但我不喜欢听。”
  我呵呵笑了,去拧她的脸,她就是这点好,不会强词夺理,但也不愿委屈了自己,如果嫣然是颗惹人怜惜的小星星,绮丽就是阳光,无论在哪里,都能令人从心底里欢喜出来。
  说完了心事,我与绮丽告别,自回宫里去了,如今虽是晔当道,我也不能不陪了小心,要懂得注意到自己的身份。
  一路走过去,我的眉心还是未解开,刚才的话其实大多是为了驳绮丽,我想得通,说得出,可还是心里不舒服,对于嫣然,我当然不会小看了她,可也决不是同情,我只觉失望,这件事,也许从头到尾她都是无奈,但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找我商榷,令我伤心的其实不是她的结局,而是她始终是把我当成了外人。

  在离宫门不远的地方,我被人挡住了去路,子桓一身鲜亮的锦衣,背负着双手,看上去是已经等了很久了。
  “原来是少相,”我马上啧啧出声,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见了这个人,我浑身的汗毛也会一根根立起来,每一根汗毛都是剑拔弩张。
  “吃完喜酒了,”他微笑,这些天没见,他丝毫没有变化,仍旧光彩照人,举止间从容优雅,官场的失意仿佛根本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我不由在心里暗暗佩服,少相之所以成为少相,果然靠得是真本事。
  “怎么今晚没见到少相出席将军府?”嘴里却要讥讽他:“子桓如此酷爱权势,总算也吃到了它的苦头,以后想必是收心养性些,不会过分贪恋这变幻的宦海。”
  “哪里,哪里,”他扬起头:“金兄此言差矣,从来人心最是势利,不论是官场或是平常家门,笑脸面对的永远是得意的人,如果能把这事给看得透了,今后谁的脸面你都不会在乎了。”
  “佩服,”我忍不住喝声采,先不论他这个人的品格或是手段,就这份胸襟,我是自愧不如的,他说得完全正确,在官场上,我永远不如他来得熟络。
  “其实,一直以来,我是很看重金兄的,”他近过来看我,面容秀美如坚玉,脸上并没有恶意:“如果不是因为金兄的这个特殊身份,我定会引以为知己,邀来共商大计。”
  “多谢夸奖,”我笑,管他是不是真话,是好话,我先听了再说。
  “不过现在好像这已经不是大问题了,”他突又笑了出来,悠然道:“这次金兄在寿宴上是故意手下留情吧,虽然这一步走得浪费,小相原是根本不怕的,不过总算要谢谢金兄的缓手”又斜斜地弯着唇角“从今以后,大家要共事君主了,搞成这样,金兄无非想来个三国鼎立,只是向来伴君如伴虎,晔又端得明智机警,依我看,这一任的皇帝可难侍候得很呐。”
  我呵呵笑了起来,什么都瞒不过他,同聪明人在一起就是舒心畅意,什么话都不用详细去解释说明,我拱手施礼“少相果然水晶心肝,看来,以后有很多事要多多仰仗少相了。”
  我们相视大笑,大家俱是心领神会,不由得暗生猩猩相惜之态,无论如何,今生有了这样一个对手,总算做人还有些乐趣。
  21
  过了几日,皇上的病情愈加严重,终于连朝也不能上了,新太子渐渐正式接手政务,整日同众臣聚在议事厅商酌,晔到底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才一得权,便带给我好处,我马上被移出宫外,又回到了原来的府邸,府里的仆人,当然也都换了一新。
  我也不去猜测多疑,这一批人,自然不是少相的手下,却又肯定是宫里派来的,我的处境原本天生注定,于这些细节上,是早就看开了。
  好在新君的看守到底松懈了许多,登基之前,晔无暇顾忌到我,任我放松下来,整日花前月下,又回到了初时的风流不羁,修元是早就不来往了,子桓又不会见面,我独自一人,倒也乐得逍遥。
  闲来无事,我又开始同如意来往,当然不是去捧她的场,如今子桓已不再用她,我们反而又变回了朋友关系,且经过此番磨难,她是世故锐利更胜往昔,话也不多,但一句是一句,常听得我五脏六肺都要喝起彩来,女人活到了她这个份上,色相已不再重要,思想却已转变成精。
  这日,我陪她上街买办胭脂水粉,她偏好柔腻的颜色,一抹抹似云如霞,衬在脸上桃李精神,我看得呆住,女人懂得男人是天生的本事,可要能知道什么东西适合自己却又是不易,非得经过一段时期的历练,我好奇起来,忍不住低声问她:“你到底多大年纪了?” 
  “去你的,”她白我一眼。
  “我们也算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能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我?”我凑在她耳边笑。
  “二十五多一点”,她沉着声音,不情不愿地说。
  “不止多一点吧,到底多几点?”
  “二十九,”她笑骂:“臭小子,再加几岁,你倒可以叫我妈。”
  我哈哈大笑起来,任她再怎么精明,到底是个女人,也会心虚怕老。
  我这一放肆,惊动得路人纷纷侧目,眼见一个小乞丐低着头窜了出去,一头撞到了旁人身上,招得那人破口大骂:“臭叫花子,连眼都瞎了么。”
  那小乞丐不住发抖,叩头如鸡啄米,仍低着头要避。谁知一不小心,又一脚踩到第三人,这下可躲不过了,那人索性动起手来,顿时众人劝的劝,骂得骂,人群乱了起来。
  我转过头去看了一眼,正要转回来,却又忽然定住,脖子上像是错了筋,直直地盯住那角,看那小叫花子头也不敢抬一下,在众人手脚唾骂之中飞一般地逃了出去。
  “怎么了?”如意皱眉:“有什么好看的。”
  我来不及答话,随手把手上所有的东西扔到了她身上,自己抬脚就走,一直朝着那叫花子走的方向追了下去。
  “臭小子,你给我回来。”如意在后面泼口大骂,我也顾不到了,紧紧咬住前面的那个身影,急起直追,东拐西撞,眼见她慌不择路,直逼进条死胡同去。
  在胡同的那一端,她找不到出路,满脸绝望,慢慢转过身来,气喘吁吁,眼里含着泪,似一只受伤的小兽。
  我也累得不轻,想不到她跑得这么快,扶着墙,仍不忘堵住胡同口,好不容易缓过这口气来,我长叹一声:“小馨,你跑什么呀。”
  她不出声,眼里全是愤怒与悲哀,一面死死地盯着我,一面仍蜷缩着身子,欲蓄势待发。
  “小馨,”我被她看得心里难受,不过才一个多月,没想到她竟变成这副模样,一股酸楚涌了上来,我摸着鼻子,轻轻问:“你怎么会这样子?少相究竟把你怎么了?”
  “你让开,”她哑着声音道:“我不认得你,你放我走。”
  “小馨,”我又叹,谁知一不留神,她已俯身冲了过来,一头撞在我肚子上,把我撞得一个踉跄,仰面向后倒去,我后背还未着地,手上却已加力,努力抓住她,抱着她一起倒了下去。
  滚在地上,她仍是不屈,疯子般地挣扎起来,手抓口咬,我吃痛不住,手上打滑,到底给她挣脱了出去,一溜烟地,她又没了影。
  半天,我才从地上爬起身来,倒不是身上受了伤,只觉心中疼痛异常,如被人连捅了几刀,满腹郁积着闷怒,一口气咽不下来,我又跑了出去,这一次,直奔少相府。
  “郁子桓,你给我死出来。”站在少相府门口,我气势汹汹,指手划脚地泼口大骂:“你这个白面狐狸,你小心生儿子没屁眼。”
  看门人当然认得我,却从没见过我骂人骂得这么缺德,早吓得脸色发白,忙关了门去报信了。
  不一刻,子桓匆匆赶出了来,他负着手,皱眉看我,喝:“金毓,你吃错药了么?光天白日在我府门口穷嚷嚷什么?”
  “你…,你这个王八蛋,”我气得要咳,立刻抢上去拉住他衣襟:“小馨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你把她怎么了?我们有什么事不对你就冲着我一个人来,你害她做什么?”
  “你疯啦,”路上人来人往的,他被我拉扯得难堪,自己也急了:“我能把她怎么了?我不过请她离开我的少相府,她原是个小奴才,心又不在我这里,我还要她做什么?”
  “胡说,”我怒:“如果你只是赶她走,她又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是不是你故意把她逼到这个绝路上的?”
  “什么绝路?”他声音也响了起来:“她是你的人,自然会去找你,要我操什么心,总不成我亲自买间房子把她养起来再送给你才成,你们两之间的事情我才不想管呢。”又疑惑:“小馨到底怎么了?难道她没去找你?那她去了哪里?”
  我怔住,傻了,原来,是她自己把自己弄成了这样,我无力地放下手来,“我要去找她,”我喃喃道:“都是我害了她。”
  “你给我回来,”他已乘机整理好衣衫,又板下面孔来:“金毓,你无缘无故在我门口骂得那么难听,这就算了?总该先道个歉再走吧。”
  我不理他,掉了魂似的往回走,到了府门口,忽又停住了,拿定主意,复又走了开去,我要去找小馨,不找到她,我永远不会安心。
  这一找,直找了近半个多月,每天天一亮我就出门,专挑城里阴暗角落,或破庙坍房,乞丐们喜欢群聚在一起,我就一摊一摊地寻,又画了她的容貌去追问,总算半个月后,有人告诉我,她出了城。
  “她在躲仇家呢,”一个小眼睛脏兮兮的女孩子说:“几天前就逃到城外去了,大概在城外的那个破了的土地庙里呢。”
  “好孩子,”我随手丢给她十两银子,能知道得这么详细,这女孩子大约也曾是她的好朋友。她不置信地接过来,搓了搓,又咬了一口,喜得呆了。
  “你还知道什么吗?”我哄她:“有了这点钱,你就可以不用讨饭了,如果你还有什么关于她的事情告诉我,我就再给你十两。”
  “她很伤心的,每天晚上都哭,”那女孩子绞尽脑汁地想:“又不肯好好要饭,所以很吃亏的,不过有我一直在帮她,她还能吃得饱。”
  “不错,”我遵守诺言,又往身上找银子,可是没有了,一咬牙,剥下了头上金冠束发,扯掉身上的纱衣锦袍,团在一起一把抛给她,这些东西都是上好的金子布料,价钱何止百两,这一切,就算这是为小馨报的恩吧。
  那女孩子慌手慌脚地接了,瞪大眼,满面写着吃惊,吃吃艾艾地问:“公…,公子,你…,你这是做什么?”
  我不理她,马上翻身在地,连滚了几圈,才跳起身来,又顺手从地上捧起把泥土,遍布擦在脸上,才又看她,问:“你看我这个样子如何?”
  她张大了嘴,吓得腿都哆嗦了,眼里像是瞧着个疯子,哪里还能说得出话来。
  我向她一笑,自顾自地走了。
  土地庙离城外不远,不过确实偏僻,那里的乞丐大多是为了逃仇家,才躲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
  一进大门,便见她低头团坐在一群破布烂衫的乞丐中,抖抖地似只迷了途的羔羊。
  我灰头土脸地一身龌龊相,并没有人注意到我,远远地凝视着她,我慢慢走过去,紧挨着她坐了,才咳了一声。
  她惊觉地看了过来,一见我,像见了鬼。
  “小馨,”我低声道:“有什么话不能同我说么,非要到这里来吃苦,能不能先同我回去,我们慢慢说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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