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海有龙女》第3/1245页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第4章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第5章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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