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记》第77/111页


说罢转身,很快施施然远去了。
沈知节呆立原地。
回去后,襄荷再没有去管沈知节怎样应对,也没有关心舆论怎样议论,她只是静下心来,专心应对即将到来的季考。
季考过后,照旧是三天假期,襄荷跟谢兰衣打了个招呼便回家了。
回了家,她没有忙其他的,而是跑去了院中一块单辟出的角落。
这片角落什么花都没有种,只种着两种东西:小麦和水稻。
虽然喜欢花草,但襄荷从未忘记入书院时的祈愿。
愿四海无饥馁,愿天下享太平。
后半句她无法掌握,但前半句,却或可一试。
虽然谢琰引进了高产的玉米和红薯等作物,但事实上,如今吃不饱肚子的百姓仍旧大有人在。每年仍旧有无数人饿死,尤其灾荒年份,虽然由于襄城的特殊位置,襄荷从未亲历过那种惨状,但跟着兰郎中四处行医的那几年,却也见识到不少普通百姓的惨状。
高产作物永远不嫌多。
或许仍旧做不到四海无饥馁,但起码,百姓的日子能好过一点是一点。
但她没有谢琰那般帝王的能量,她所能凭借的,唯有自己,以及掌心的灵液。
既然能够促使花卉变异,那么,粮食作物也是可以的吧?
院中的这一小片角落,便是她的实验。不是不想在书院的试验田实验,但灵液之事太过离奇,她不敢冒哪怕一丝被发现的风险,所以只能将实验放在家中。
如今正是小麦灌浆的时候,稻子也已经插了秧。院中这一小片小麦和水稻不过各十来株,种子都是在浸泡发芽后再滴过灵液的,襄荷对它们抱有十分大的期望,如今看小麦灌了浆,便仔细查看颗粒数量与饱满程度。
但查看的结果并不如人意。
这十来株小麦结的穗看上去与平常麦穗并没有什么不同。
襄荷有些失望,但这失望并不大,因为这些种子都是普通的粮种,而灵液的作用,似乎在杂交、嫁接等的情况下更加明显。
杂交,当这个词与水稻连在一起时,那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绝对伟大的奇迹。
想起前世那位创造出伟大奇迹的老人,襄荷心里涌上敬佩,看向那尚未抽穗的水稻的目光也格外热切。
但是,灵液不能知人意,它不知道人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用灵液滴过的花卉中,虽然大多都发生了变异,可多是外形的变化,对于结实率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
所以,这或许将是一段漫长的时间,但只要成功,无论多么漫长都值得。

  ☆、83|5.06

又到小麦灌浆季节,农院的试验田里,许多小麦都抽出青穗,在初夏的柔风中摇曳。
襄荷蹲在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试验田,皱着眉头拨弄刚刚灌浆的麦穗,旁边是一小片舒展着叶片的水稻。
“颗粒大小,普通;颗粒数量,普通;穗长,普通……唯一的改善是株高矮了些,抗倒伏能力比较强……”襄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手中的小本上用炭笔记录着,紧皱的眉头一点没有舒展。
“唉,怎么就不管用呢……”记录完数据,她捶捶蹲麻的腿,走到试验田田埂处盛开的月季,吸了口花香后苦着脸道。
一阵风吹来,月季花瓣纷纷坠落,有些便飘到襄荷身上,好似落入一片深浓浅翠的绿叶。
她依旧穿着农院的院服,不过却不是土黄色的,而是浅绿色的,交领束腰,腰间系着一条翠绿色宫绦,衬得腰肢如风中杨柳,不盈一握。
匆匆五年过去,她从小小女童长成小小少女,连农院的院服都换了色,但小麦和水稻的研究却依旧没什么大的进展。
“小荷,小荷!”远远地,有少女清脆的声音传来。
转眼间,一个眼儿圆圆,脸儿圆圆的少女喘着气跑到襄荷跟前。
“小葵。”襄荷笑着唤了声。
卜落葵哈了声:“就知道你在这儿,快别莳弄你这些宝贝庄稼了,有好事。”
襄荷拍拍手上的泥土:“什么事儿?”
卜落葵笑眯了眼,扬起手中烫金的花笺:“宣城郡主生日设宴,请了咱们俩呢!”
襄荷接过花笺,清楚地看到上面的落款,确是宣城郡主无疑:“宣城郡主?”
卜落葵使劲点头,一脸的濡慕:“对呀,就是宣城郡主。”
宣城郡主是端王长女,也是唯一的女儿,而端王,则正是五年前花费五千两买去梅素鹤望的人。事后襄荷听掌柜说过端王的事,知道他是来襄城访友兼小住,但谁知道,这一住就是五年,而跟随端王而来的端王家眷,也逐渐进入了襄城的社交圈。
宣城郡主在京城时就深受皇家宠爱,跟随父王来到襄城后,更是因端王独女的身份饱受瞩目,且在来到襄城的第二年便进了鹤望书院。更难得的是,她身为皇室贵胄,为人却并不高傲难处,反而十分温柔可人,且才学也颇佳,并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这样一个身份高贵又有内秀的贵族少女,理所当然地迅速取代周清芷的地位,短短五年间,便成为襄城闺秀圈最受追捧的人物。
这也是卜落葵这么待见她的原因之一。她将周清芷视为头号死敌,而能够让死敌吃瘪的人,无疑将得到她的喜爱,虽然看起来宣城郡主跟周清芷关系也不错,并不像卜落葵期待的那般剑拔弩张,但这并不妨碍卜落葵偷偷高兴。
宣城郡主的生日宴会,可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
以卜落葵和襄荷的身份,能参与宣城郡主的宴会,在一般人看来绝对是她们的荣幸。
卜落葵像只小麻雀似的,在襄荷身边叽叽喳喳地说着郡主多温柔郡主多可亲这次能参加郡主的宴会简直太高兴了吧啦吧啦……
襄荷揉揉脑袋,对有一个话唠的闺蜜感到头痛。
不过,宣城郡主?
似乎的确是个没架子很温柔的人啊……
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与卜落葵分别后,襄荷径自去了玫瑰园。
依旧是重重林木掩映中的建筑,依旧是清冷寂静的庭院,门前的那条小路五年前因为每日要为花铺供花而热闹了一阵,待襄荷扦插嫁接的花苗长成之后,小路上复又生出青苔。
“……为什么总是不成功呢?”
照常读了几页书后,两人开始闲聊,襄荷不自觉地抱怨着近日最苦恼的事。
“……试了很多方法,找了很多良种,我还亲自去乡民们的麦田稻田里选取有特性的种子,可是效果还是那么不如人意……”
五年前,她雄心勃勃地想要在古代弄出高产的杂交水稻,但谁知,五年过去,不知费了多少工夫,也不知滴了多少灵液,虽然也选育出一些良种,但最重要的亩产量却依旧没有突破,平均亩产仍旧在这个时代的正常亩产范围之内,并没有达到襄荷预期中的产量。
在花卉育种上大放异彩的灵液,在小麦水稻上却似乎没起任何作用。
这无法不让襄荷感到灰心。
“无需对自己太过苛求,你做的已经很好。”谢兰衣习惯性地想要抚摸她的头顶,却在看到那原本童稚的包包头已经换成了少女的倾髻后,而蓦然停住了手。
不知不觉间,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脸颊仍旧带着一点婴儿肥,但眉目却已脱去了稚气,显出些许少女的风韵;原本短短粗粗的孩童身材,也仿佛春笋般,一日日剥去稚嫩的外衣,露出亭亭的竹节。
襄荷并未注意到他的动作,趴在桌子上,托着腮,一脸忧郁状:“你不懂……”
不是她太苛求,而是他们没见识过后世杂交水稻的威力,不然就不会对她那只增加了几十斤亩产的良种说出“很好”二字了。
被她这副样子逗笑,他终于还是没忍住,抓了她垂在肩上的一缕小辫把玩起来,一边把玩,一边语调不变地道:“尽人事,听天命。”
还没发现自己小辫子被人揪住了,襄荷心里郁闷稍散,握握拳道:“对,尽人事听天命。”
想来灵液能够提升普通植物的变异几率已经是个巨大的金手指了,如小麦水稻这样的粮食作物,如果还能靠着灵液很容易就选育出无数育种人呕心沥血育出的良种,那真是太逆天,也太破坏平衡了,毕竟粮食作物不同普通植物,那是可以养活无数人的。
所以,要知足,灵液没用就没用,袁隆平也没灵液,全靠几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千万次的实验,才最终铸就那样一个伟大的奇迹。
她不敢期望能够达到袁隆平的高度,只希望能沿着其足迹,在这个时代,尽量做自己能做的,这样即便不能创造奇迹,起码能够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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