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美型男》第2/35页



虽然型男千百种,她却每种都可以挑出不同的缺点。

首先,她非常受不了那种喜欢穿著无袖背心,露出二头肌、三头肌的猛男;也不喜欢老是穿著格子衬衫、卡其裤,把毛衣披肩上,在胸前打个结,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书生男;至于喜欢标新立异的男人,她更是看了就头痛。她要的男人必须能在平凡中显出不平凡,绝顶聪明而又沉默内敛,就算穿著简单的白衬衫,却能穿出最优雅的品味。

“唉~~这世上不会有这种男人的啦!”听完季心蔷的条件,甄珠咬着吸管,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她当然知道季心蔷的品味卓绝,问题是二十二岁还没谈过一次恋爱,真不明白她到底在等什么?

“妳怎么知道没有?”季心蔷淡淡地说道,眉间却露出了一丝千载难逢的惆怅之意。

“喔?是谁?”甄珠忽然眼神一亮,彷佛抓到什么把柄。“咦?对了,我刚才好象听到妳说……妳也尝过被拒绝的滋味?真的吗?那男人是谁呀?”她真的好好奇喔,这世上居然有能让季心蔷倾心的男人,已经够不可思议了,而美若天仙的她居然会被男人拒绝,这则新闻肯定可以上大学报的头版头条!

“快告诉我嘛,我真的很想知道耶!”甄珠双手握拳,兴奋地盯着季心蔷。

女人嘛!如果看到比自己更美、更优秀的女人也会遇到挫折,心中难免会有点窃喜和安慰。

季心蔷不语,只优雅地啜饮着果汁--为了保持皮肤水嫩,她向来只喝新鲜果汁--而甄珠还睁大着眼睛,等待着她的答案。

她缓缓地放下玻璃杯,拿起面纸轻拭嘴角,一切举止都散发出良好的教养。她拿起皮包,站起身--

“抱歉,今天是我哥生日,我要早点回去,Bye。”她微笑着说完再见,无视于满心期待听到八卦消息的甄珠,美丽的身影很快便消失在餐厅门口。

甄珠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沮丧地吐了口长气,把桌上的饮料喝完。“唉,我一定是听错了,怎么可能有人会拒绝季心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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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街上,季心蔷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撇去她的美貌不说,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修长的双腿,完美的比例,高雅又性感的穿著,已经令人无法移开目光。今天她穿著一件镶着荷叶边的花版乌干纱洋装,不规则斜边裙襬下露出白皙均匀的小腿,她踩着优雅自信的步伐,往家的方向走去。

她生长在一个管教严格的公务员家庭,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高中训导主任。妈妈很早就告诉她,一个好女孩,绝对不要急着交男朋友。跟那些琐碎的男人交往,只是白白浪费时间和力气,完全不符合效率。应该先把书读好,培养气质,做美姿美仪训练,维持好身材,等待唯一的“Mr。Right”,才是聪明的做法。

所以,她在大学以前,考试总是前三名,走路永远不忘抬头挺胸缩小腹,坐着的时候也时时提醒自己抬起下巴,挺直背脊。

可别以为“女神”、“杀手”的封号得来容易,别人看得到的是天生丽质,看不到的是背后的辛苦经营与魔鬼训练。

只是,眼看大学都要毕业了,她却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种美女的痛苦,实在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别人只看到她光鲜亮丽的外表,却不知道人家内心的寂寞,追求者虽然多如过江之鲫,却没有一个能打动她的心。

对于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那一拖拉库的男人,季心蔷虽然一点也不动心,却还满乐于享受这种被男人围绕崇拜的感觉。她的“政策”是--不否认、不承认、不接受、不拒绝。她就是有办法穿梭在众男人间,却完全不受任何牵制,是真正的“不沾锅”。

她心里太清楚了,这些男人爱的都只是她的美貌,他们甚至还搞不清楚她的星座、血型,就说要爱她“一辈子”,像这种头脑秀逗的男人,她怎么可能托付终身?而她真正可能会喜欢的对象,却往往因她班花、系花、校花的盛名而望之却步。连那个她此生唯一喜欢过的男人,竟也以“太漂亮,高攀不起”这种理由拒绝了她!

就如甄珠所言,像她这样的宇宙无敌超优女,向来只有拒绝人的权力,怎么可能被人拒绝?但事实上,这却是季心蔷心中永远的痛。

她当然了解被人拒绝的滋味不好受,普通人被拒绝也许过一阵子就会淡忘,但像她这样的超优美女,要是被人拒绝,恐怕是会难受一辈子的。

是的,她永远不会忘记十八岁那年,那个比她更明快作出决定,让她背上“被拒绝”不光荣纪录的男人。

想起“他”,她忍不住踢起路边的小石子。四年前的那件事,至今还让她耿耿于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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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是她哥哥的同班同学。

四年前,季心蔷还在女校念高三,因为哥哥是T大篮球校队成员,那天下午,她一下课就冲去T大球场,替参加大学杯准决赛的哥哥加油。

一到球场,还来不及看计数器上的比数,她的眼光立刻被球场上一个迅速移动的白色身影所吸引。他高大、敏捷、体格结实、比例完美。球场上,明明每个人都穿著白色的T恤或背心,却只有他看起来特别的洁净而醒目,后来她才发现,他之所以吸引人,并不是因为那特别干净的白T恤或超完美的身材体格,而是他全身上下、举手投足之间所散发的独特气质,他充满活力,看起来又高贵,简直完美极了。

他在篮板下高高跳起,又抢到一记篮板,大家为他的球技喝采,她却惊叹于他跃起时所展现的优美曲线。

他在禁区内如行云流水般灵活地运球,在底线翻身跳投、小勾射,动作充满力量,却一点也不粗鲁。看着他,季心蔷的心起了一丝涟漪。

整场球赛,她完全没有心情注意她老哥,因为那个人已牢牢锁住她的视线,她甚至根本没有发现,老哥的队伍已经战况危急。

直到球赛结束前最后二点一秒,比数六十七比六十九,T大队落后。那人刚好站在三分线外,从空中拦截到对方的传球,他立刻跃起,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出手,球以一道优美的拋物线划过了球场上方,擦了一下左侧篮板,直直落进篮网内,就在此时,终场的哨音响起,这记三分球让T大队奇迹似的反败为胜,全场顿时尖叫声四起!

这样的男人,往往会给人一种能够拯救世界的错觉。

那一刻,季心蔷竟然随着周遭的喝采热浪尖叫了起来,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幻想与崇拜。妈妈从小就告诫她,不要崇拜什么明星或偶像,那些人都是因为书读不好才去打球或演戏,所以她整个少女时代,在刚才那一秒之前,从来不曾迷恋过任何男明星、偶像或球员。但是很快地,妈妈说的话就被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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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于彦棠是我们系上的高材生,四年来成绩都是第一名,人家球打得好,书读得更棒!”她老哥季心豪在球赛当晚回到家、洗完澡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说着。“他打的位置是中锋。中锋妳知道吧?就是一个球队的中心人物,必须能攻擅守,他是个智能型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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