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飞舞》第1/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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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单纯小子
 
  越州在东周时期,是越国之都城,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西施生于此地,这曾是越州的骄傲,也凝聚着越州大好河山的天然魅力,能孕育出这种迷死人的尤物,直到几千年后的世界中,城市外的天地仍保持着对西施诡秘动人的悠悠怀念。
  春天来临之际,越州的花市迎来四面八方的赏花人潮,幽香万里的兰花是越州的珍稀花王,它以特有的清香幽雅吸引着各乡来客,世间可爱的花儿,不知几千百种,独有兰花一件,更比诸卉不同;不但纯雅,又且多姿;不但有香,又且有韵;不但素洁,而且迷人。古人说他是“花之君子”,又称做“花之美人。”
  越州是人间天堂,能让来游玩的客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不全是这些花卉的魅力,越州还有一大诱人之物,那就是“酒”,飘香万里出名酒,尤其“女儿红”乃酒中仙品,名动天下。令许多酒中豪杰举杯便不舍放下,品尝过后,那特有的香醇味还持久的在口中韵漾。
  越州在我国的东南方向,又有名城杭州为临,城中小桥流水,山美水美,实是繁华的鱼米之乡。
  端阳佳节刚过一周余,家家户户尚浸沉于龙舟大赛之兴奋气氛之中,越州城内生意最差之“女儿红酒庄”却依往例天未亮就打开店门了。
  此酒庄已经开张整整十五年了,而卖得又是本地名特产女儿红,为何生意还如此差呢?只因这家店老板是一个怪人,不知是不善于经营,还是另有其因,小店里破破旧旧的不成样子,也没有刻意去装钸一下,几条破桌烂椅的,早已漆皮脱落,坐上去还有点咯吱地响,让客人有点担心喝酒时会不会从凳上摔下来。但这酒庄唯一突出的便是清洁,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桌上没有灰尘,地上没有一片树叶,保持得这样干净,倒也为破旧的酒庄增添一点看头,但仍然吸引不了多少客人。
  酒庄里只有个小帮工,十来二十岁的样子,看着店里的清洁程度,不用说也可以看出,这个小伙计的勤快利索,才能把店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像这种生意状况,一个伙计都还有闲的时候,店老板当然不太呆在店子里,也不知忙些什么,整个店中事几乎都是这个小伙计扛着,除非有特殊事情,小伙计处理不了的,店主才会出来应付应付。
  店中生意冷清,店主也不急不躁,依然一天天的这样经营着,好像他开店本不为着赚银子,而是一种消遣的方式,说到这个店主怪,确实怪,他连用来装酒的都全是清一色的特大号酒缸,就是那种特制的里面可以坐人的大型瓷缸,不像别的酒庄用精致的小酒坛子,直到现在,人们弄不清原因,小伙计也弄不清原因,一问店主,他只是笑而不答。
  尽管生意甚差,只要是营业日,天尚未亮,店中唯一的伙计便开门打扫,而且将一缸缸香香的女儿红搬到外面,一一摆放在外面,期待着这些酒香能吸引些客人来。
  因此,今天一大早,那名伙计照例起来打扫庭院和店内。
  晓色之中,只见一位身材瘦高,年约二十岁的小伙计穿着一件小背心,短裤,脚丫子上系着一双布鞋,虽然这身打扮不是很起眼,但难以掩饰他天生一副俊朗的气质,浓眉大眼高鼻梁,再加上梭角分明的嘴唇,一张很具个性的国字脸上含着淡淡的幼稚神态,如果替他精心的装扮一下,如果他是落生在那种富贵豪门家里,那么他肯定是优秀和风流倜傥的俊逸公子了,只可惜他只是个小小的伙计,让许多世俗和尘埃弥盖了他的本质。
  由于天天清扫,又没有什么客人,因此,庭院中甚为干净,两三下之后,他便清扫完了,准备要把女儿红搬出来招揽客人。
  酒缸很沉,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两个人抬的,别看他生得一付瘦条条的模样,却轻易的能将大酒缸搬出来。
  这名小伙子姓秦,单名逸,因长期曝晒的黝黑皮肤闪耀着健康的亮光,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余的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再加上那张俊朗有形的脸蛋,只是遗憾没有较好的服装,不然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可他毕竟因为年龄不是很成熟,经历的事情也不多,还有在当时的年代及当时的环境,更不懂得太多花好月圆的故事及游戏。
  他有条不紊的将几个大酒缸摆出来后,立即坐在大门右柱的长凳上,一双灵活的眼睛盯着对面那家名为“兰家丝绸店”,然后习惯的从嘴里哼着一些不知名的歌儿,歌词大概的意思就是什么等啊爱的,也许是唱绐哪个他钟情的少女听得吧,这小子居然也懂得谈情说爱啦!
  歌声还没有完,对面那家“兰家丝绸店”右侧那扇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位眉清目秀,脑后绑着两条长辫子的美丽少女立即瞪着他。
  她瓜子般的精致脸庞绝对没半分可挑剔的地方,轮廓分明,若经刻意雕削,清秀无伦,年龄绝不会超过十八,乌黑的秀发衬托在外的玉脸樱唇,粉藕般雪白的手臂更是动人心弦。
  她明媚动人的大眼睛和他目光一触,秦逸的眼睛亮了一下,心里暗暗高兴,马上转开视线接着又哼唱着他那首已经滚瓜烂熟的情歌。
  美丽少女皱着眉头轻叱道:“秦逸,你烦不烦呀,每天大清早就在唱‘爱你想你又等你的’,你到底想干嘛?”
  秦逸斜睨她一眼,淡淡的道:“我烦你什么了,真是的,我在唱给你听啊,也不知道感谢。”
  美丽少女又颊倏红,又羞又喜的美样儿,却白了他一眼,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完,头一缩,就要关门入内。
  “等一等,兰姑娘,”秦逸见她要回店内,情急中叫着道。
  那位称兰姑娘的站住了,掉头问道:“你有什么事啊?我可没有时间和你聊天。”
  秦逸搓搓手掌,抬头问道:“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俩从小一块玩大的,为什么每次你都爱理不理的样子,再说大家又是邻居,我和你小弟又玩得好,我真是弄不懂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兰姑娘摇了摇头,旋又含羞点头,红霞立即扩散,连耳根玉劲都烧了起来。
  只一会儿,她羞怒道:“谁跟你一块长大的,要不是看在我那两个小弟的份上,我才懒得搭理你,每天也不管左邻右舍是否清静,天天叽叽咕咕地哼什么调子,讨厌!”
  “纯子,我也是情不自禁才……”秦逸低窘地表白道。
  “喂,你叫我什么,纯子,纯子是你叫的吗?”没等他说下去,兰纯子马上叫道。
  秦逸慌忙说道:“那我该称呼你什么?”
  兰纯子瞪着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道:“最好什么都别叫,要不就叫兰纯子,要不就叫兰姑娘,你自己看着办吧!”
  秦逸喜道:“兰纯子,很好听的名字,我从小就喜欢这个名字,可惜……”
  兰纯子皱了皱眉头,盯着他追问道:“可惜什么?说啊?”
  秦逸望着这个自己做梦都喜欢的姑娘,心情起伏不定,自己长这么大,可是从来没有对哪个有过这种感觉,所以他每天就想看见她,早上起来忙完活就对着她家哼歌,可是哼了快一年了,都没有得到一点效果,相反她还越来越讨厌他,这真是令他有点气馁的,但幼稚的他仍然童心未泯,喜欢看她,也就喜欢和她一起闹,看着她不开心的发脾气,他居然觉得很有趣。
  兰纯子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诧异道:“发什么呆,你还没有说完刚才那句话呢?”
  秦逸猛地惊醒过来,不好意思地搔搔后胸勺道:“我是说你的名字很好听,可是听起来怎么好像有点像烂裙子啊!”
  “你…你…你欺人太甚,你得寸进尺,谁是烂裙子,你才烂裙子,臭八怪,居然骂我。”
  兰纯子气得小嘴一嘟,刚才的娇气和羞色早已不见,换作的是一副小姐脾气了。她气冲冲的从对面走过来,那双全新的靴尖击打着路面,响着清脆的声音,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秦逸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用手揪着他的右耳道:“谁叫你骂我,别以为我好欺负,今天就让你知道痛骂我应付出的惨痛代价。”
  说完,更加用力的向上拉去。
  “哎唷,哎唷,你比我的老板还要毒啊,疼死我了,快松手呀,我的耳朵就要断了!”
  兰纯子重重的将耳朵一扭,气呼呼地掉头离去。
  “纯子,纯子,你真的生气啦!”秦逸见她真生气的样子,也不顾不上自己的痛处,焦急地说道:“你把人家的耳朵都扯断了,还要生气啊!”
  兰纯子转身白了他一眼,在秦逸的右腰连拍三下,立听秦逸叫道:“你…你可真够狠呀!”
  兰纯子冷哼一声,右手一扬,作势欲拍!
  秦逸身子一翻,坠落地上之后,立即爬了起来,只听他讶道:“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还懂点功夫呢?”
  “现在知道了吧,知道就好,别惹恼了我,不然,请你吃不完兜着走。”兰纯子昂着头微笑着说道。
  秦逸领教了她的厉害,也就不敢再吱声了,望着兰纯子露出一脸迷人的笑容,立即轻声说道:“纯子,你今天打扮得可真美,当然,你不用打扮也有那么的美丽。”
  兰纯子听了,甜在心里,脸上仍然不动声色地道:“我不跟你扯了,我该回去准备拜佛的东西啦!”说完,甩了一下两条长辫子,掉头便走。
  “拜佛,今天什么日子啊?”秦逸惊讶地问道。
  “十五啦!”兰纯子边走边回答。
  “十五,”秦逸怪叫着,苦着那张脸道:“什么呀,今天是东家放我假的日子了,你看我发什么神经把这些沉沉的大酒缸搬出来,气死我了,我这下子可吃亏了。”
  兰纯子听了,停下脚步,忍俊不禁道:“哈哈,报应,真是老天有眼呀!”
  “老天有眼?老天如果真的有眼,岂会只让你们店的生意那么好,我们却在喝西北风。”秦逸拉住欲走的兰纯子,还想和她聊一聊。
  兰纯子马上冷哼道:“哼!少埋天怨地啦!你也不瞧瞧你们那个破店,还有你自己的这副德性,脚穿臭鞋,身穿破短裤和破背心,是混混?还是叫化子呀?”
  秦逸望望自己这身打扮,低声道:“你凭什么批评我?你不知道我必须每天干活吗?你瞧过有人穿着长袍马褂干活的吗?”
  “干活?谁教你这样干活的,一天到晚把那几口大酒缸搬来搬去的,又没什么生意,简直是吃饱了没事干,无聊嘛!”
  秦逸更加低头道:“你听过没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拿老板的钱,吃老板的饭,他叫我搬,我就必须搬,难道这有错吗?”
  兰纯子恨铁不成钢地道:“好,好,你没错,你有理,不过,你在搬完酒缸之后,总该看看书,写写字,怎可一天到晚坐在店门口哼歌呢?”
  秦逸猛地抬头看着兰纯子,急急地说道:“我自幼时就念三字经,到现在已经可以把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了,还需要念什么鬼书?至于我这手铁笔银钩的大草书,你忘了上回王太公办太夫人丧事时,他特意指定要一幅草书晚联,就是我的杰作,你懂吗?”
  说完,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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