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疆帝月》第75/433页


吉乐呵呵一笑,他终于知道这个女人为何不像书上写的杀手那样,任务失败就自杀。原来她当杀手才两天,还没忘记珍惜生命。

他轻咳一声道:“我叫吉乐,是菲列族人,依我们菲列族的规矩,刺杀别人被抓,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被杀死,二是做那个人的奴隶。妳选择哪一条?”

敖铃儿在一旁嘀咕道:“我从没听说菲列族有这个规矩。”

吉乐当作没听到。

玉露沉吟了半晌,刚要回答,吉乐又道:“我忘记说另一条补充规矩了,杀掉俘虏来的杀手,照例要扒光衣服,挂在城头上曝尸三天三夜。”

玉露脸色一变,跟着有气无力地道:“我选择第二条,但我有一个条件。”

“说来听听。”

“不要问我的来历。”

“可以。”吉乐一口答应,跟着让彩凤解开她身上的禁制。

禁制一解开,玉露当即跪伏在吉乐面前道:“奴婢玉露叩见主人。”

眉茵在吉乐耳边笑道:“又被你骗了一个。”

吉乐嘿嘿一笑,然后向玉露摆手道:“妳先起来,以后见到我不用跪,也不要叫我主人,叫公子就可以了。”

玉露点头应是,之后突然扯开一边肩头的衣服道:“请公子赐印。”

(注:奴隶身上都有一个表示归属的印记,一般烙在肩头,不能轻易去掉。此刻玉露即是要求吉乐为她打上奴隶的印记。)

吉乐被她说得一愣,他还不知道奴隶身上需要烙上印记。

敖铃儿以为他苦恼没有烙印的工具,当即自告奋勇地道:“我可以帮你。”

“帮我什么?”

敖铃儿嘻嘻一笑,伏在吉乐的肩头道:“我收藏了一种药水,涂在身上,就跟刻上去的一样,洗不掉,也不褪色。”

吉乐被她说得有些心动了,这段时间,他心中一直萌动着一股征服女人的欲望,因此,如果能在一个女人的香肩上涂上自己的专属记号,那真令他兴奋。

不过,这阵兴奋却被另一个难题打断了──他不会画画,如果在女人的肩头涂鸦成狗,那脸可丢大了。幸好敖铃儿也跃跃欲试,他就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她。

敖铃儿不负众望,她画画的本领比武功强多了。吉乐让她画一朵艳丽的空心牡丹,再在牡丹的花蕊上画上自己的笑脸。不到一刻功夫,她就搞定了。

吉乐仔细一看,敖铃儿的药水果然厉害,这么短的时间,药水已渗入肌肤,半只手掌大的印记看起来不但比烙上去的效果还好,而且丝毫没有妨碍肌肤的平滑。那朵带着吉乐笑脸的艳丽牡丹,在雪白香肩的衬托下,显得异常的冶艳夺目。

吉乐满意极了,心中的成就感简直就快从身体里蹦出来了。

晌午时分,吉乐所住的独院陆续来了三批访客。

第一批是个穿青袍的大商贾,带着两名家将模样的英武随从,样子很陌生。他指名要找吉乐,四凤侍把他请到客厅里,他也不坐,只静静地站着。

吉乐一出来,他立刻笑道:“敢问这位是吉公子吗?”

吉乐点了点头,说道:“你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

“不认识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和吉公子交个朋友。”

说完,让一个随从奉上一只小锦袋。吉乐打开一看,里面装的竟然是数十颗通透圆润的明珠,每颗大若樱桃,价值起码上万金币。

吉乐收紧锦袋笑了:“这是什么意思?”

“交个朋友,见面礼而已。”

“好,礼我收下,你可以走了。”吉乐答得很随便。

大商贾的脸色微变,转瞬间又恢复了笑容,道:“听说吉公子昨天从城外牧场带回了两个人。”

“不错。一个杀手,一个强盗。”

“我想请公子放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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