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犯罪事件》第34/82页



  “你是汽水,她是水。我可以不喝汽水,但不能不喝水,就这么简单。”他振振有词,还笑嘻嘻的。

  死鬼!现在想想他当初说话的样子,就觉得头晕,虽然可恨,但还是让她迷恋。
  




附录:陈奇自白书(5)

  我再次见到蔷薇是在电视上。

  蔷薇跳上火车后又过了两个礼拜,某天傍晚,我刚回到家,为我做饭的钟点工吴阿姨就嚷着让我看电视。她告诉我,电视里播的事就发生在我们这个小区里。

  我对电视向来没什么兴趣,完全是无意识地朝电视上瞥了一眼,却惊得差点把一口水喷出来,我看见了蔷薇。她站在窗前,表情木然地面对镜头,在同一间屋子里,还有两个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当然,还有一个电视台的女记者,接下来的场面更让我惊骇,我看见她的母亲——“白板”从门外呜咽着朝她奔了过去,一把抱住她痛哭起来,她则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眼脸低垂,嘴角不经意地朝一边弯了上去,好像在说,“我看你还能哭多久。”

  白板真的没哭多久,她很快放开了蔷薇,并狠狠推了她一把,接着便埋怨起来:“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你知道大人有多着急!你爸都急得住院了!你这孩子……”

  我后来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蔷薇在W市的火车站附近找了份在餐馆端盘子的工作,可能是从来没干过这种粗重货的缘故吧,没干多久她就累病了,还在端菜的时候,不慎把一盘菜倒在了客人的腿上,老板让她滚蛋,她同意了,但没想到,老板娘却扣下了她的身份证,非要她赔偿500块才让她离开,双方争执不下,就打了起来,最后,警方出面干预才让事情平息。由于她打伤了老板娘的头部,对方要求赔偿,警方把她带回局里盘问,结果发现,她是个失踪少女,她的父母曾在不久前因为她的出走报过警。于是W市的警方立刻联系了负责失踪案调查的S市B区公安分局,就这样,她被送了回来。

  电视里的她显得很娇小,比两周前瘦了许多,脸上没有一丝回家的喜悦,只有焦虑和冷漠。根据电视台记者的介绍,蔷薇是A大中文系的两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属中上,平时在学校里算是活泼开朗型的女生,人缘不错。记者也采访了蔷薇最要好的朋友,我看见钟思慧在镜头前,双手插在口袋里,漠然地说:“她只是想尽快独立罢了,没什么了不起。出走的人,又不是她一个。”

  她回来后第二天,我就去学校找她了,可是她对我很冷淡,两天后,她托思慧給我送来一封信,她在那封信里原原本本把她跟李继文的事说了一遍,最后让我不要再找她了,她配不上我。她还说,她打算毕业后离开S市到别的城市去工作,她会把我永远存放在记忆里。

  她的经历让我震惊,也让我很心痛,虽然我确定自己并没有看轻她,但我也的确犹豫过,我不知道我对她的感情是否强烈到可以忽略那件丑事,即使现在能视而不见,那将来呢?我不知道我继续找她,是否合适。所以有时候,人总是需要点刺激才能看清自己的感情的。我跟她再续前缘其实是拜小青所赐。

  我本来以为,付了分手费后,小青就会从此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但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突然跑到我的学校里,在办公室里等我。接下去的一个星期,她几乎天天都到学校来接我,还当众对我很亲热,她的行为让我很恼火,因为从那以后,大家就开始开我跟她的玩笑了。我不愿意跟无关的人解释我的私事,但更不愿意让别人误会,所以我不得不再次跟她提出分手。这次她直言相告,她说她最近相过三次亲都失败了,有的是她看不惯别人,有的的是别人看不上她。我建议她再相第四次亲,她就哭起来,说她根本无法再跟别人谈恋爱,她甚至表示,只要我跟她先登记,她愿意立刻搬来跟我同住,我不知该怎么劝她,只好反复跟她解释,我们是已经不可能了。可是她根本听不进去。

  星期六的早上七点,我还在床上睡觉,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床头,催我起来吃她刚买来的早点,还说要跟我一起去公园,这事她可能提过,但我早忘了,我也从来没打算要跟她出游,而且周末我通常要睡懒觉,所以我对她置之不理。我当时想,对她冷淡一些,也许她就会识趣地走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见我不肯起来,她居然掀了我的被子。我跟她之间并没有男女关系,其实连亲昵动作都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她突然掀了我的被子,这让我很尴尬,我不想让她看到我,尽管我不是□。而她居然一点都没看出我的情绪,还跟我开玩笑说我长得怎么怎么样,我顿时就火冒三丈,我没再跟她说话,不由分说地把她推出了门。但她走了之后,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我忘了找她要回我家的钥匙了。

  我打电话向她索要,她不理我,回短信说我深深伤害了她。没办法,我只能选择换锁。但等我换完锁,我发现原本放在床底下的一个小木箱不见了,箱子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对我来说意义重大,那里面有我母亲的遗物和我过去对父母之死作的“调查笔记”,我必须要回来。我知道那肯定是小青拿的,无奈,我只好又給她打电话。这次她的态度不错,答应把东西还我,还约我周末晚上去她家。

  周末晚上,我如约前往,发现她父母不在。我刚进她的屋子,她就从背后抱住了我,求我跟她复合。当我再次拒绝她,她便大哭起来,说我浪费了她的时间,我本想拿了东西就走,但她就是不給我,我一开始还有耐心好言相劝,但是到后来,她越说越离谱,开始大骂起蔷薇来,原来她偷看了蔷薇給我信。我实在无法容忍她说的那些话,我就郑重告诉她,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说话的时候,我的眼前不断闪过蔷薇的脸,我觉得我的头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醒。小青听了我的话,給了我一记重重的耳光。

  我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没有人打过我,在那一刻,我就下了决心。我很快离开了她家,箱子也没拿。

  当天晚上,我就去找了蔷薇,她給我那封信后,我有几个星期没有給她回音,她本来可能以为我再也不会去找她了,所以看见我时,她喜极而泣。接下去的一段时间,她经常来我的住所,我生病的时候,她守护我,照料我。跟她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幸福。
  



10.强薇的谎言



  “你家住几楼?”司徒云康站在楼前仰头望着这栋6层楼的多层住宅,问站在他身边的强薇。

  “三楼。”她道。自从他答应帮她的忙后,她显得心情好多了。

  司徒云康已经让王汉阳把“李教授筷子案”的简报发到了他的邮箱。简报仅限于最简单的案情描述,既没有法医报告,也没有嫌疑人的供述,更没有最新的警方调查结果,虽然如此,他还是从中了解到几个事实。一,嫌疑人陈奇是用自备钥匙开的门,二、陈奇作案后,是从案发现场,即李家的盥洗室窗口翻墙离开的,三,虽然陈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此案的侦查并没有终结。

  “看来,他就是从这个窗口爬下来的。”司徒云康自言自语道。

  她蓦的转过脸看着他,以争辩的口吻说道:“不!他不会爬墙,我说过了,他没去过那里,他根本没杀人。”

  他回过头去,正碰上她焦虑无比的目光。

  “我说过了!他没杀人。请你要记住这点,请你记住!”她再度强调。

  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她的确不断在向他的大脑灌输这个观点,但是他觉得她说得那套说辞,掺杂了太多的感情成分,可信度很低。所以,他宁愿相信警方的案件简报,即,不管陈奇是不是杀人凶手,至少到目前为止,他最有可能杀人,他肯定也到过现场。

  “强薇,在我一开始跟你谈的时候,我就曾经提醒过你,记得我对你说过什么吗?”他平静地注视着她,问道。

  她咬了下嘴唇,没答腔。

  “我说过,你这个案子未必有成立的可能,这对我来说不是一件真正的Case,我现在介入,只是友情相助,明白吗?所以,你要給我说实话,如果你撒谎,我就没办法再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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