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犯罪事件》第4/82页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忽然又换了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来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那个老东西终于同意我们结婚了,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尽办法阻挠我们在一起。他把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都藏了起来。”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这次最好用刀,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场面,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红色,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想到这里,他又自嘲,正因为他太平凡,正因为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人,这是他平生最耀眼的一次登场,所以才会追求这种不恰当的装饰。其实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庆幸,没有血沾到他的衣服上,这省却了他不少麻烦。
“第一次?新女婿上门?”杜森笑道。
“可以算吧。”他很勉强地回答。女婿!呵,这个词真让人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6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这两个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本人应该不认识老头,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要在外人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闻是外人。”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你能不能写一份那天晚上你在李家的所见所闻?包括,什么时候进的门,看见什么,什么时候用的餐,吃了哪些东西?你什么时候上的厕所……”
“我没上过厕所。”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那老混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道,接着又问,“再好好想想,你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在S市恒风高中当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