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晨光》第28/77页


  可是,怎么就这样巧?
  仿佛有一瞬间的怔忡和恍惚,方晨只能呆立在那里,从小到大,她很少会有这样犯傻的情况,然而此时也顾不着了。她的目光仔细地在对方脸上搜寻,期望能够找回一些记忆。
  然而那天晚上实在太混乱,充斥着酒精和各式各样大胆的玩笑,所谓的献吻也只不过是姐妹们的临时起义。而她,那时分明已经有了些许醉意,所以连那个男人的脸都没有看清楚就吻了下去,尽管旁观的小姐妹们都说他长得很帅。
  她才管不了那么多,原本以为那就是个陌路人而已。
  于是返回包间的时候,两人始终维持着一前一后的姿态。
  因为心里充斥着无数的诧异来不及散去,或许还有某种被窥破过去的懊恼和无措,使得方晨不自觉地加快了步子,于是只留给后头那人一个曼妙有趣的背影。
  确实,肖莫越想便越觉得有趣。
  其实事隔数年,方晨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所以就在当初经过周家荣介绍之后,他一眼就认出她来,可又偏偏不敢相信。因为反差太大,他甚至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恰好碰上了孪生姐妹?
  可是当年那个在酒吧里搂住他的女孩子实在过于耀眼,即使那个时候还带着少女的青涩,吻技也并不好,但只是那样的惊鸿一瞥,还是足够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晚之后,他又光顾过那个酒吧好几次,却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世界这么大,每天都有亿万人在擦肩而过,而他的生活又一向丰富多彩,就算这个插曲再怎么惊艳,一段日子过后也自然而然地渐渐淡出了他的记忆。
  所以,当他再次看见方晨的时候,肖莫突然感到神奇,某部份早就被遗忘到角落的回忆居然再次变得鲜活起来。
  更何况,他从未见过前后反差如此巨大的女人,此时的方晨看似早已脱胎换骨,换了副模样重新做人。
  在手碰到门把之前,身后终于传来声音:“看来你很尴尬?”
  在这一刻分不清是戏谑还是认真的询问,方晨索性回过身,大方地点头承认:“没错,是有一点。”
  她一路都在想,以后该如何面对他,与他相处?
  也许是陆夕的外衣披得太久了,如今仿佛被人亲手扒了下来,露出本来面目,□而暴露,竟然是那样的不习惯。
  苏冬已经到了,正坐在那儿跟一众新认识的朋友聊得热火朝天。门被推开的一刹那,灯光恰好落在她的身上,修长纤细的手指握着玻璃杯,指甲圆润饱满,毫不含糊地仰起脖颈,便将整杯酒喝下去。
  是她一贯的爽利风格。
  难得这样喝着,还能够一眼就注意到门口进来的人。
  苏冬很快放下空杯,朝着方晨招手:“你上哪儿去了?”目光似乎无意地往方晨旁边一斜,然后便再自然不过地滑开来。
  她今天穿了件桃红色的短袖针织衫,衣领设计得新颖巧妙,堆叠如轻薄的云锦,却露出整截雪白匀称的手臂,在微光中扬起来,就连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做得十分撩人。
  在这点上估计很多人都会羡慕甚至嫉妒苏冬,因为早在少女时代,她就有了足够的风情,令她看上去比同龄人足足高出好几个段数。
  方晨不答,只是随口反问:“你喝了多少了?”一边走到旁边坐下去,不再去看肖莫,找到自己的杯子倒了杯啤酒,有一口没一口地抿着。
  她想,应该给张院长打个电话,就算自己缺乏权利和立场,也绝对不能让靳伟耽误在这种地方。
  电话挂断之后,周家荣适时地坐过来问:“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就那样冲出去,吓我一跳。而且,我叫你你也没有听见?”
  “没什么。”方晨说:“遇到个熟人而已。”
  “那个倒酒的服务生?”
  “嗯。”
  周家荣还想再说话,结果苏冬已经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她的姿态很美,绕过一干或静或动的障碍,笑意盈盈地走到肖莫的面前停下来,她低声说:“我敬你。”
  “为了什么?”原本靠在沙发里的男人慢慢直起身,面部表情似笑非笑。
  她的眼睛犹如水波在晃动,“一定需要什么理由吗?”
  “确实不一定。”肖莫拿起杯子,与她轻轻一碰,她却突然俯过身去,也不顾旁人是否看得见,凑到他的耳边,或许是离得太近,温暖幽香的气息伴随着低低的话语从他耳后的皮肤上划过。
  “你想追方晨?”
  说完,她也并不急着离开,只是退开稍许,借着背投里的光,果然看见那双眼睛里的一抹异样色彩。
  “为什么这么问?”
  “我想你还是不要招惹她为好。”
  “哦?”肖莫笑了笑,“给我个理由。”
  “因为不合适。”
  云淡风轻的表情深陷在忽明忽暗的光影里,他不动声色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这句话说出来,她似乎并不觉得有任何的失礼或造次,脸上反倒有种坦荡至无辜的神色,仿佛在说一个再明显不过、无法反驳的事实。
  他最终还是笑了:“再问一句,究竟是哪里不合适了?”他从来都不是喜欢追根究底的人,只是这次难得地激发了好奇心。
  苏冬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扬了扬眉角,连自嘲的表情都做得格外妩媚迷人:“我这样多管闲事,希望不会令你觉得讨厌。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再谈感情应该就不止是玩玩而已了。”
  尽管说得隐晦,但肖莫还是听懂了。
  “苏小姐,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没有抱着真心想同方晨交往?”他仔细审视着她,停了停又说:“不对。看样子,你似乎是认定了我很花心,对每个女人都一样花心。可是苏小姐,我们以前认识吗?”
  他接连叫了她两次苏小姐,也不知令苏冬想起了什么,微微垂下视线又喝了口酒,末了才重新抬起眼睛,话题却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你和我都是方晨的朋友,应该不至于这么生份吧,以后直接叫我苏冬就好了。”说完也不等肖莫开口,便起身返回方才自己的位置上,拍拍方晨的肩:“下午和晚上喝了太多酒,我有点累,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先回去?”
  其实这种情况十分不正常。即使称不上千杯不醉,但夜生活之于苏冬来讲也应当是再熟悉不过的,十二点未到便喊累,更是多年没有的事。
  只是方晨恰好也有心事,于是没有太在意,两人又坐了一会儿之后就随便找了个借口先行告辞。

  二十五

  靳伟是在几天之后重返学校的。
  也不知道张院长最后动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能将他成功地劝回来,电话里头方晨倒没有细问,只是觉得这总归是件令人欣慰的事。
  接完电话恰好穿过十字路口的人行地道,她兴致很好地停下来,在出口处的拐角买了一只烤红薯。天气还是冷,腾腾的白色热气从下向上熏起来,让人忍不住眯起眼睛。
  红薯是刚出炉的,太烫,却带着极其诱人的香味。她低着头,正寻思着是要装进包里带回家吃,还是就这样当街将皮剥了。
  结果脚下没注意,也不知是绊到了什么东西,陡然向前微一踉跄,还来不及稳往身子便听见身后传来的马达声。
  特意放缓了速度的摩托车从左侧擦过,方晨只觉得胳膊猛地一疼,再一轻,回过神来的时候,挽在手上的皮包早已不知去向。
  当时只有她一个人,为了超近路又恰好绕进一条颇为偏僻的小路里。得手之后的摩托车迅速地轰鸣着驶远,只来得及瞥见后座那人一头淡黄的短发。
  倒是方晨自己,因为惯性的缘故,再度狠狠踉跄了好几步,最后虽然不至于摔倒,但右边肩膀还是不可避免地撞到一旁坚硬的水泥墙壁上。
  几乎都可以听见“咚”的一声闷响,同一时间肩膀上传来一片火辣辣的疼痛,她皱着眉直吸气,抬起头的时候那辆摩托车哪里还看得到踪影。
  最后不得不在医院里做了紧急处理,负责她的是一位中年男医生,面目严肃,语气倒挺和蔼。
  “……有轻微的软组织挫伤,幸好没伤到骨头。”末了又好心地提醒她:“现在世道不太平,抢劫的人特别多,单身外出的女性更是要注意了。”
  方晨连连点头:“我知道了,谢谢您。”
  其实由于工作的关系,倒是经常会接触到社会上阴暗混乱的一面,比起飞车抢劫,情节更加恶劣严重的都不在少数,但是亲身遇上这种事倒还真是头一回。
  她没打电话回家,这些年在父母那边似乎早就习惯了报喜不报忧。
  苏冬那边也暂时联系不上。
  拎着药袋走出医院的时候,方晨心想,其实自己还不算倒霉透顶,好歹包被抢走之后,还能从上衣口袋里找出一些零钱,足够她打车来医院并支付医药费的。
  只是右肩还在隐隐作痛,活动的范围稍大一点都不行,她有点疑心是不是诊断错误了,因为当时撞击的力道那么大,一瞬间简直疼得令人发晕。
  不是周末,况且错过了就诊的高峰期,所以此时进出医院的人并不算太多。方晨走到大门口,正打算拦辆出租车,这时候就看见有人大步迎了上来。
  她下意识地在原地站定。
  对方走到跟前,朝她微一点头,““方小姐,韩先生在车里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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