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地传奇》第12/386页
“也不知道当年唐天华去了哪里,竟然连自己的家人都瞒着!”陈教授不理解地说道。
秦麦心中动了动,装作不在意地问道:“老师,您不是说他失踪前给您写过信?就没有提到过什么?”
陈教授呵呵笑了起来:“你和唐丫头还真是心有灵犀呢,她打电话时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不过唐天华在信中只是神秘兮兮地说要去寻找他的故乡,据我所知他的先祖是藏人,不过很多年前就已经移居海外了。”
秦麦没有获得有用的线索,不过这也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情,并没有觉得失望。
三人又闲聊了几句,秦麦给老师把脉,确认了陈教授这几天情绪起伏太大导致了心神损耗颇重,在年轻人身上不过好好睡一觉便会恢复,只是老人家复原起来就要慢些了,不过总算没什么大碍,秦麦与严老师都放下心来。
秦麦想着尽快见到铁莘,并没有留在陈教授家吃晚饭,告别出来,五月末的北京也有些酷热了,不过晚间却是清凉宜人,习习凉风掠过脸颊时温柔得好像情人的抚摸让秦麦不由得有些迷离,他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恋爱还是在大学毕业前夕,随着对方的出国留学而告终,想想若当初自己不是那么坚持,跟着女孩一起出国,或许现在他过的就该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了。
思绪随着微风飘飘扬扬,秦麦的脑子里一会儿是初恋女孩离去时含着泪水幽怨的眼神,一会儿是唐离那双清澈无比的眸子。
等到秦麦回到自己的家中时,已经是月上中天了,他的住所距离陈教授家不算太远,是单位分配的住宅,作为专长学者,秦麦能够独享一套二室一厅的套居。
秦麦甫推开房门,一股异香扑鼻而来,让他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别误会,并非女人的香气,而是让人垂涎欲滴的菜香……
“好小子!你丫刚回北京不老实在家等老子,又跑哪拍婆子去了?”一阵如洪钟般粗亮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随之一同传出来的还有一声短促的菜入油锅的炸响。
秦麦随手把外衣扔在了床上,转身钻进厨房,一条高大粗壮的身影正在灶前忙碌,一旁的餐桌上已经摆了七八道香气四溢的菜肴,秦麦也不洗手,随手捏起了一块烧排骨扔进嘴里咀嚼起来,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拍你个脑袋!这几天可累死我了!”
“嘿,怎么样?资本主义世界里是不是天天跑马跳舞,纸醉金迷?”声音中透着强烈的好奇,抬手将锅中菜倒入盘中,转身,现出了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让整个人显得豪迈粗犷,秦麦自己也有一百八十二公分的高度,可比起这汉子还要矮了大半个头,和他黑铁塔般粗壮的身体比起来,秦麦更是显得弱不禁风。
不用招呼,两人对面而坐,粗壮汉子拿起一瓶二锅头将两人面前足有四两的塑料杯倒得满满的,朝秦麦挤眉弄眼地嘿嘿笑道:“小子,你这次可是见了世面了,快给我讲讲香港是副啥景象?那女人穿衣服是不是都贼少?都露着……”
秦麦的筷子正夹起了一粒油炸花生米,手腕一抖,花生长了眼睛般钻进对面汉字怪笑的嘴巴,“铁莘,你先交代这段时间你在干什么,我走的时候你居然敢不露面。”
这汉子正是自小和秦麦一同长大的铁莘,满眼冒光的铁莘正向往着繁华的香港,没成想秦麦突然袭击,那粒花生米直接卡在了嗓子眼,吐不出咽不下,铁莘直咳得满脸涨红灌了一大口酒才把花生米给冲了下去,顺了顺气埋怨道:“你丫想要我命吧?是不是有了相好的闲我住这儿碍事?可也不至于这么狠毒要弄死我呀!好歹我也陪了你二十多年”
秦麦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表情夸张的铁莘,骂道:“你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天天没点正经样!”
铁莘嘿嘿乐了起来:“要是狗嘴能吐出来象牙,你老哥我还用天天为了生计累死累活吗?我早把我那潘家园的小店儿改狗场了!”
“最近有大生意?”秦麦不理铁莘的插科打诨,直直地注视着铁莘的眼睛沉声问道,铁莘的插科打诨更让秦麦觉得他有事情瞒着自己。
铁莘面色一窒,连忙垂下眼脸躲开了秦麦灼灼目光,顾左右而言他地没话找话道:“我哪有什么大生意啊,天天混日子呗,倒是你,好不容易去了趟香港,给我讲讲那边什么样儿?说不定什么时候咱兄弟发了财也过去见见世面。”
秦麦与铁莘两人自记事便厮混在一起,这么多年两人分开的时间也不过是铁莘当兵、秦麦上学的四年,铁莘退伍后压根连转业单位都没去,直接跑到北京投奔秦麦,秦麦可太了解自己这个兄弟了,就算铁莘眼珠转转秦麦也能猜到他想什么,看到铁莘这副模样便已经肯定他有事瞒着自己,心中又生气又担心,铁莘这人有闯劲、也有毅力,唯独胆子太大,脾气又暴躁,最让秦麦担心被坏人利用,这些年要不是秦麦,只怕铁莘一早就走了歪道。
秦麦也不把自己的恼怒表现出来,淡淡地说了两句香港的景象和拍卖会的情形,听到一副张大千的画卖到一百五十万港元,而一件北魏官窑莲花樽竟然拍到了一千多万,铁莘的眼神就有点发直了,掰着又粗又黑的手指头嘟囔起来:“一个小罐灌就他奶奶的一千多万,这生意干得!老子只要弄这么一件儿,这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啥事都不用操心了。”
秦麦冷笑:“现在是饿着你了还是冻着你了?广厦千间只住一屋,良田万顷一日三顿,这个道理你不懂么?”
铁莘眨了眨眼睛,狠狠地灌下了一大口酒,哈着酒气粗声道:“就你小子清高,当初咱家要是有钱,你那个婆子能甩下你跑美利坚去?要是咱家有钱,老子我还用这么起早贪黑地走街窜巷子淘腾破烂儿?当初咱要是有钱,老头儿也不会……”
望着脸红脖子粗的铁莘,秦麦心里叹了口气,声音也平缓了下来:“铁子,我知道这些年你心里苦,可还有一句话听秦麦提起秦父,铁莘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仰头望着棚顶,半晌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麦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知道…..”
“先吃饭!”秦麦打算铁莘的话,举起酒杯碰了下铁莘举在半空中的杯子,仰头将杯中还剩一半的烈酒灌进了嗓子,咧了咧嘴笑道:“你小子半个多月没回来可把我饿得够呛!没钱我不怕,可没你我肯定得饿死!”
铁莘哪能听不出秦麦话里的意思,咬了咬牙,鼓足了勇气就要交代:“麦子,这段时间我……”
秦麦一皱眉头,“都说先吃饭,你想好了,要是说,那一会儿你就告诉我,半点也不能隐瞒,要是不想说……嘿嘿!”秦麦眯着眼睛冷笑了两声。
铁莘一翻白眼,嘟囔道:“君子动口不动手……”
秦父自两人小时便传授以秦家祖传武艺,可是资质、悟性的差距,让两个人同样的路数也发生了高下之别,而秦麦还有一点特别:天生力气奇大,十一二岁时便能够将二百斤的石碾举过头顶,这些年来,铁莘也的确没少在秦麦拳头下吃苦头。
恐怕也只有铁莘最清楚在秦麦这幅文质彬彬的外表下,那双拳头有多重,打在身上有多疼……
接下来,秦麦随口讲了些在香港的见闻,把只能偶尔在电视上过眼瘾的铁莘听的惊叹连连,向往无比。
吃过饭,两人各托着个茶壶就上了露台,舒服地坐在藤制的躺椅上,看着漫天繁星闪烁,凉风阵阵,四外静谧,偶尔响起一两声虫鸣给这夜晚添了几分闲适的味道。
“麦子,我想家了。”良久后,铁莘率先打破了安静,低低说道。
秦麦知道他口中的家是说两人的老家,更准确点说是秦麦的老家:蚌埠滁州琅琊山下。
其实秦麦对于家乡的记忆十分模糊,文革伊始他便随着秦父去了东北,那时他还不到十岁,关于家乡更多的是模糊的景象中参杂着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让他分不清那是记忆还是臆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