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狼之年》第41/92页


“我问的是,哪里来的?怎么这么没礼貌,到了别人家里,还对着主人大吼小叫的!”说着,又瞪了瞪小狗。那小狗见她一脸凶样,几乎按捺不住,又要开始吠吼起来,接着被陈嘉华一望,又蔫蔫地低下头去。
“这是它家啊!”陈嘉华答得不经意。
夏之寒呆了呆,指着那条虽然很好看,实则很凶恶的四肢动物,半天说不出话来。
“以后它就是我们家的了!你要好好照顾它,好好和它相处!”
陈嘉华说着,蹲身下去将小家伙抱起来,递到夏之寒面前。夏之寒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小狗悬空的两条后腿使劲蹬着,似乎有些不太甘愿。夏之寒望着它,觉得有些好笑。
那是条半大的,浑身雪白的狗崽。三角眼,外眼角斜斜地吊着,如果不凶起来,反倒会有种楚楚可怜,鼻头粉红,长长的毛发蓬松地搭在身上,像个爆炸了的棉花糖。
看着它那副模样,夏之寒其实很手痒,想去伸手抓一抓它的毛发,却又威慑于它方才的勇猛。
见她不太敢伸手接过去,陈嘉华也不勉强,将狗崽放下去。
“你要养狗?”夏之寒问着,绕过他走到客厅,去找自己的棉拖。
陈嘉华不答,只是转身看她忙碌的身影。
“这是只大白熊吧?哪里来的?”在沙发边缘发现兔头棉拖一只,伸脚勾出来,穿上,继续寻找中。
陈嘉华眉头一动,眼睛朝着阳台外望去,现在,天已擦黑。转过头来,淡然答,“别人送的。”
“送的?”夏之寒转头看他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开始找鞋,心里道,幸好白熊不太贵,不然可就有受贿的嫌疑了。
“看到是好看,只可惜太凶了,以后我可要离它远点。”她说着,转头朝那团雪白看去。
此时,小狗崽似乎已经习惯多出来的这一个人,乖顺地蹲在一旁,好奇地望着她一只脚光着,一只脚上拖着一直兔子头。
“以后习惯了就好,它不会对熟人凶的。何况,你还要照顾它,离它远点可不行。”陈嘉华走到窗台前。
“为什么要我照顾,你呢?”夏之寒头也没抬。
陈嘉华不说话了,眼睛盯着窗台上的玻璃钢里缓缓爬动的小绿鬼。好半天,才又开口。
“有空我会帮你的。还有它,你也要顺便照顾着。”他举起玻璃钢。
夏之寒已经找到了另一只拖鞋,转头看见陈嘉华端着的玻璃钢里,几块细小的石头间,两只绿色的小甲克满布其间,在满布的同色绿苔间,几乎与之融为一体。
“你今天是有了什么兴致,买了这么多动物?”夏之寒说着走过去接过小缸,低头仔细审视起来。
“哦,对了,你这么急叫我回来,什么事?”她抬起头,表情严肃起来。
陈嘉华走过去拧开灯,坐到沙发上,拿起报纸,一脸悠闲 。
“吉蒙饿了,我也还没吃饭!”
夏之寒彻底傻了。等反应过来,几乎恨不得冲上去撕掉陈嘉华那副悠然自得的脸。她就弄不明白,这样一个在人前威严肃穆的人,怎么一到她这里,就变得无赖又无理起来。
“你们没吃饭管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做饭?你的肚子是你的,还有,”她伸手指了指地上的小东西,见它又是一脸凶相,悻悻然收了手,“棉花糖也是你领回来的,不是我!”
陈嘉华眼也没抬,“你吃饭了吗?”
夏之寒不说话了。
“那就当给自己做饭吧!多做两份而已!”陈嘉华依旧不咸不淡。
夏之寒还想再说什么,但看着地上可怜巴巴的棉花糖,又忍了忍,终于还是纠结地往厨房而去。
待她的背影消失,陈嘉华才放下了报纸。没人知道他方才的紧张,谁晚上来看报纸?他苦笑。
转眼望了望脚边的小狗,棉花糖?呵呵,吉蒙,你好像又有新名字了,貌似也还不错。








54 平静晚餐

近两年没有进过厨房,那晚的夏之寒,有些手忙脚乱。厨具上全是灰尘,洗洗涮涮忙活了半天,打开冰箱一看,空空如也,只好取了围裙下楼买菜,然后才开始真正的做饭。
这过程,之于夏之寒而言,无疑是艰辛的。
她本就是个不大做家务的人。在家里的时候,有父母亲宠着,油烟从不沾手;结婚后,两人各自都忙,在家吃饭的时候也不太多,偶然吃一顿,也是陈嘉华亲自动手,她只是在旁装装样子,打打下手。
这次,陈嘉华却像个十足的大老爷们一样,打开电视机,靠在沙发里,偶尔来了兴致就去逗逗身边的棉花糖。看上去心情相当不错。
夏之寒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就见陈嘉华正俯身摸着棉花糖的脑袋,一脸笑意。他穿着棉质的休闲白衬衣,最上面的扣子松开了几颗,露出古铜色的锁骨。头发也散乱了一些,有几缕垂到了额际。
仿佛感受到了这边的审视,陈嘉华忽然抬了头,夏之寒来不及收回目光,被他逮了个正着。赶紧缩回厨房,锅里的油已经烧得几乎着了火。她抄起锅铲,匆忙将砧板上的蒜苗往锅里扔,油飞溅出来,吓得她连连后退。
手上乱晃的锅铲被接过去,身子被拉到一米开外。陈嘉华一脸无奈,望着锅油里翻腾得焦了皮的蒜苗,又望一眼砧板上切到一半的牛肉,眉头皱了皱,伸手将火关小。
“怎么肉都没切完就开火?”他回身看夏之寒。
她身上系着围裙,前面大大地印着一个樱桃小丸子的笑脸,呆呆傻傻的,跟她很配。那还是新婚时他们一起逛超市的时候买的。他当时看到,就觉得和她配,笑得没心没肺,还带了点胡思乱想。
东西提回家后,她才从一大堆东西里面发现它的存在,当即问他怎么是不他买的,怎么买个笑得这么傻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接着,一脸嫌弃的样子。
他偷偷忍着笑,淡定从容地回答,不知道,可能是超市见他们买的东西多,送的。一说完,夏之寒脸上表情立马变了,沾沾自喜地道,那还差不多了,下次还去那家超市吧!笑得那个自得肆意,跟围裙上的人简直一模一样。
女人嘛,大多数还是喜欢得点小便宜的,不管什么身份什么地位,有点市井俗气,但却真实。
“你以前不也是这样的吗?菜快切好了先开火放油啊!”夏之寒的声音,让他惊醒。
“那是因为我切菜快,你能切那么快吗?油都好红了,还没有菜下锅!你个小笨蛋!”陈嘉华笑骂道,转过身去翻看锅里的菜,将衣袖捞起,“还不去切好,等下油又冷了!”
夏之寒愣在原地,为他那句“小笨蛋”。那样亲昵的称呼,多久没听到过了。此刻,一样的语气,一样的人事,听之却是全然不同的心境。她望着她宽阔的背脊,突然往后退了两步。
“怎么了?”陈嘉华回头,奇怪地问。
“不如,吃面吧!”夏之寒僵硬地笑,“炒菜做饭什么的太麻烦了!”
“我不爱吃面!”陈嘉华想也没想,答道,正巧,棉花糖也摸到了厨房,左嗅又盼的,慢慢蹭到了陈嘉华脚边。
陈嘉华眼一低,“吉蒙也不吃面!”
夏之寒不说话了。他是从小在北方长大,是很典型的北方男人,高大魁梧,俊朗爽净。在遇到她签之前,他本是很爱吃面的,但她不爱吃。
一开始,她没有说出来,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便喜欢带着她去面馆。面上来了,一人一碗,他吃得欢快,她就拿着筷子慢慢倒腾,翻转卷匀,在筷子上耍各种花式。
他只道她贪玩,在当时他的眼里,她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但多了几次,他便发现她是真的不爱吃面,拿着筷子慢慢玩,只是为了消磨时间,等着他快点吃完。
她不说,他也能懂,只是需要点时间。那时,他们并不那么契合,一个成熟稳重,一个活泼调皮,一个事业有成,一个菜鸟级别。但这却并不影响他们的发展,反而慢慢地,相互之间更加吸引起来,并且磨合得很好。
或许,这也是陈嘉华当初为何要选夏之寒结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夏之寒愿意与之闪婚的缘由。那时的他们,还相互信赖着。
后来,陈嘉华便带她去各式地方菜馆,尤其是湘菜馆。终于,她吃得欢了。他也跟着她一起吃米饭,到后来,竟成了习惯,从前一日不离的面食,也渐渐退出了他的菜单。
夏之寒以为,他是在刻意迁就自己。但分开之后,就没有必要再这样了。他吃面食的习惯,应该已经恢复了。但此刻,他却说他不爱吃面。
“还不快去切菜!”陈嘉华已经重新开了火,挽起衣袖开始翻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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