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纪实》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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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蛮荒纪实
作者:薛魏氏

文案
现代宅女和宋朝郎中在异世蛮荒的种田生活。
长相清新的宅女和貌若潘安的男神在基友盛行的异世的艰难恋爱史。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晓云、李刚 ┃ 配角:黄米 ┃ 其它:穿越,种田


  ☆、第一章 穿越

  王晓云坐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双手飞快的动作着,四五个竹针连着一长块类似布料的编织物搭在她的腿上,阳光洒在身后的茅草屋上,反射出些微金色光芒,配着村落后的青山和环绕的小溪真是一个旅游的的好地方啊,如果忽略掉她身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甚至有些小洞的睡衣,以及到处的都是的低矮的茅草屋。王晓云同学已经穿越到这个蛮荒异世一个月了。
  王晓云是一个正在念大二的宅女,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宅在家里看穿越小说,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成了穿越大军的一个。虽然喜欢看穿越文,可是她一点也不想穿越好不好!。
  王晓云是睡觉醒来穿越的,过程不痛苦,总比车祸、掉山崖一类的强吧,就是穿越地点不太好,在荒郊野外,幸好遇见了一个外出采药的郎中李刚,发现她,并且把她叫醒。按照穿越定律,当即王晓云就说自己失忆了,本来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了,当即还把穿越古代必修技能重头到尾数了一遍,但是种田、种菜、卤猪大肠、酿各种酒、刺绣、织布,她全不会,更不用说做香皂、造玻璃、做火炮了。直到她跟着李刚回到村落才的时候,她感到了穿越大神对它深深的恶意,难道是她平时死宅在家里,所以穿越大神让她穿越是准备让她劳动再改造一下吗?不过李刚虽然衣服破了点,但是打扮还是标准的古代服饰啊?
  后来王晓云才了解到李刚也是穿越过来的,原来是宋朝的一个郎中,比她早穿越了一个月,因为医术比村落的里巫医好很多,而老巫医年纪也大了,正好他就取代了老巫医,成了新一代的巫医,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这个村落是一个小部落,大概有两百人,男多女少,有些就男人与男人搭伙过日子,看来无论到了哪里都有基友的存在啊,王晓云本来就是一个宅女,当然也有点腐,不过自从看见这个部落里的男人长相以后,她就决定不当腐女了,实在是这里男人的长相不敢恭维啊,不细看简直就是缩小版的金刚啊!三次元简直不能跟二次元比,太幻灭了!李刚这个这个唇红齿白,温润如玉,翩翩佳公子在这一群异形当中,不但受女人欢迎,还受到很多男人欢迎。不过这一情况在王晓云到来以后有所缓解,不过部落的民风实在太开放,本来王晓云自己住一个茅草屋,但是半夜总有各种各样的男人来求欢,吓得她常常往李刚家里跑,结果李刚也经常遭受各种骚扰,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决定假结婚,才终于止住了这些人大胆的明面追求。所以现在王晓云已经是已婚人士,目前住在李刚家里。现在正值夏季,住在李刚家里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李刚总能采一些驱蚊的药草,放在茅草屋内正好能驱蚊虫,要不然他们两个细皮嫩肉的,在这蛮荒异世非得喂蚊子不可。
  太阳慢慢西斜,王晓云放下手里的竹针,伸了神腰,又揉了一会脖子,把那块编织物收好,放到屋里的一个篮子里面。篮子是李刚编的,王晓云可不会这个。因为穿越过来的时候是春末,她是穿着长袖睡衣过来的,现在已经是夏天了,这里到处绿树成荫的,天气有些闷热,王晓云本来打算剪短睡衣睡裤的,但是又舍不得,以后去哪里弄长袖的衣服啊,只好忍了。后来有一天看见部落的小孩玩一个黑乎乎的类似线团的东西,问了一下才知道是一种树的果实,本色是米色,这块大陆上有很多这样的树,但是果实不好吃,可以抽出细细的丝,她当时就想到了织布,但是织布的原理她大概能想清楚,但是织布机要怎么弄啊?还好以前曾经流行过织围脖送男友神马的,虽然她没男友,不过看同学们热情高涨,她也跟着学习了正反针这种最简单的编织方法,可以用竹针织一块布出来啊。部落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块竹林,她让李刚拖了一根竹子回来,做了十根比较细的竹针,这样织出来的布才能比较密实。王晓云已经织了两天了,织出来的布料手感还可以,有点滑滑的,做夏天的短衣短裤正好,她打算再织两天,然后就给自己和李刚一人先做一套,以后再慢慢增加。
  看看天色,李刚快要回来了,王晓云快步向部落前面的小溪走去,只不过脚上草鞋实在不舒服,有时候踩到小石子很硌脚,所以还得注意脚下,速度没快到哪里去。走到一棵树下庇荫,沿着小溪向前看去,果然李刚背着一个类似宁采臣那样的背篓,好吧,只不过是一个背筐,上面顶着个一个遮阳的大叶子,想王晓云这边走来。
  “今天到得挺早的,咱们过去吧。”李刚还没到跟前,离王晓云不远的地方打着招呼。
  王晓云边走边看向李刚,嗯,不错,今天脸虽然有点红,但是应该不会爆皮,前几天,日头太大李刚出去采药,脸都被晒爆皮了,作为他名誉上的妻子,自己就提供了这个用大叶子支在背筐上遮阳的注意,以后布料织的多了,可以换成布的,不然每天找大叶子也很麻烦。
  李刚放慢脚步,让王晓云跟着走向一块比较平坦的草地旁,上面还插着几根树枝。他放下背筐,坐在一块紧挨着树枝的石头上,看着王晓云把草鞋脱了,平躺在另一边,“我看我们估计是永远都不能成功的,哎!”李刚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双臂抱着膝盖,抬头望着天边,不知道想些什么。
  王晓云闷闷的应了一声:“恩,我知道。我看的穿越小说里面都没有穿回去的,都是说既来之,则安之,安之个毛啊,作者怎么不穿越过来安之一下试试!”王晓云很想再接着加几句三字经之类了,但为了不在宋朝老祖宗面前丢二十一世纪新好青年的脸,只能打住了,“起来啦,回去,以后再也不来这破地方了!”她快速的站了起来,穿上草鞋,急冲冲的往回赶,好像后面有洪水野兽一般。说起来她和李刚穿越过来的地点都是这里,还挺有缘的,本想着没准哪天还能从这里穿回去,所以这一个月他们每天都来这里试试运气,可是没能成功一次。显然时间这么久了,王晓云已经很灰心了,估计是没什么机会再回去了。
  李刚背起背筐也一道跟着回去了。
  回到部落的时候,正好外出打猎采集的人们也回来了,因为李刚教了这里的人挖陷阱,现在还是夏季,所以猎物很丰盛,大每天大概下午三点的时候打猎和采集的人们就回来了,王晓云并没有跟着这里的女人一起去采集,以前也是去过一次的,不过遇到了蛇和毛毛虫,也没人帮忙把这些赶走,她就再也不去了,反正分给李刚的食物足够他们两个吃的。再说她本身是个宅女,不太会和人沟通,而且她本身也是一枚清秀小佳人,再和本地的女人一对比,简直就是女神,有不少女人很是嫉妒,所以采集的时候都孤立她,只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因为李刚巫医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所以每次挑选食物都是第二位,第一位挑选食物的当然是部落首领了,所以说阶级这个东西哪里都有了,不过数量上还是基本上与其他人一样多得。李刚放好背篓,向王晓云问到:“晓云,今天想吃什么?我去领食物了。”两人现在也比较熟了,刚开始的时候李刚总是叫王晓云王姑娘,后来两人假结婚后,王晓云就让他改口加晓云了,王晓云则直接叫李刚的名字。
  王晓云在简易的灶台那里看了一下,还有两个类似酸苹果的果子,打算烤肉吃算了,今天没心情做饭了,于是回道:“就领点排骨肉吧,我看今天猎了一头野猪,晚上烤肉吃吧。”
  “好的。"李刚答应了一声,就转身去首领那里去领食物。到了分食物的小广场,已经有好多人在那里等着了,看到李刚到来,好几年纪比较轻的女人就向李刚靠了过来,其中一个麦色皮肤,身材姣好的女人开口问:“巫医大人,怎么又是你来领食物啊?不是我说,你的伴侣太不合格了,每天也不采集,只在家里呆着,连领食物这点小事她还要您来做,实在太懒了,您怎么就喜欢她啊?”女人一边说,一边就向李刚身上靠过去。
  李刚连忙闪身躲开,脸色微红,不要误会,可不是害羞的,而是闭气引起的。虽然她们身上穿得都很清凉,不过李刚看多了也习惯了,可是一群人在这闷热的天气劳动介绍后,身上味道不太好闻,更何况那乱蓬蓬的头发,距离近了都闻到酸味了,实在不是一般人能抵挡的。
  李刚有些无奈,这些女人真是大胆,每天都找机会让他看病,向他抛媚眼,用言语调戏他,太不守妇道了,要是在他原来的地方早被浸猪笼了。晓云就从来不乱和这里的男人说话,每天都呆在家里等他回来。王晓云不和这里的男人说话只是她本身就是个宅女,而且这里的男人实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还被他们的求爱行为吓得半死,哪里敢和他们说话,于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就产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部落首领

  李刚什么也没说,就直接去部落首领那去领食物。
  “雪,虽然你是咱们部落第一美人,不过巫医大人还是没看上你啊,要知道王晓云可比你美多了。更何况巫医大人本身也比你美,更不能看上你了。”
  “红,别以为你家与巫医大人相邻就能占便宜,就你那长相,巫医大人更瞧不上!哼!”
  “你.......”
  “巫医大人这么美丽,为什么不多找几个伴侣啊?这样我就有机会了啊。”不知道哪个花痴女来了一句。
  “是啊,巫医大人完全可以多找几个伴侣的,以前的巫医大人也有三个伴侣。”
  李刚邹了邹眉头,加快脚步,穿过人群,走向首领分食物的地方。
  部落首领叫做山,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皮肤黝黑,由于经常打猎,手上到处都是粗茧子。看到李刚过来,连忙绕到李刚身边,伸手搭了一下李刚的肩膀,指着地上的猎物对李刚说:“今天的猎物很多,你看这个双耳兽就很不错,肉质很嫩,你挑这个怎么样,可以整只烤着吃。”
  李刚向旁边移了一步,总觉得部落首领有时对自己太过亲近,虽然部落里有一部分男人有龙阳之好,但是部落首领已经有妻子了,并且也没有表现出要对自己怎么样,所以他也不好太过疏离,毕竟这个陌生的地方还是部落首领说了算的。李刚不着痕迹的远离的山首领,走到野猪跟前,“谢谢首领的好意,不过晓云晚上想吃烤排骨。”指了指排骨,微笑的示意一边分肉的人把排骨切好。野果野菜他没有拿,采药的时候顺便采了一些,足够他和王晓云吃的了。提着排骨,李刚步履轻松的往自己的茅草屋走去,一边还想着王晓云应该已经烧好洗澡水了,回去可以简单擦洗一下。
  山首领注视着李刚背影,眉头紧皱,有些发呆。
  旁边一个大个子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嘻嘻取笑道:“首领也看上巫医大人了?”
  山首领斥道:“胡说什么,我喜欢的是女人。”
  那大个子也不害怕,还冲山首领挤眉弄眼,下巴放在他肩膀上,凑近山首领耳朵道:“咱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你还跟我害羞吗?巫医大人那么美丽,喜欢上也没什么意外的,再说你也才一个伴侣。”
  山首领瞪了一眼那大个子,低了低头说:“他已经有伴侣了,以后不要提这件事。”
  大个子耸了耸肩,又压低声音道:“只要王晓云死了,他就没有伴侣了,这样你就有机会了。”
  山首领猛的抬头,看了下四周,确定没人听见,低声呵斥道:“豹,你住嘴!看着咱们一起长大的份上,我就当没听见,王晓云现在是我们部落的人了。”
  豹没怎么当回事,低声嘟囔着:“反正王晓云也没什么用,整天就呆在部落里面,还以为她和巫医大人一样会很多东西呢,结果什么都不会,呆在部落也是浪费粮食。”看山首领脸色不太好,又接着说:“好了,我知道了,我以后不说了。“说完转身就走了。
  山部落首领把食物分完,也回到自己家里。山部落首领的妻子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如果在现代社会也是一个女强人,她在部落管理出去采集的人。此刻她正在做晚饭,正在用石罐煮肉汤,仔细的用盐调味。部落的盐是从盐部落换来的,每年秋季部落都会用肉食换很多回来,正好能用到下次换盐的时候。看见山首领回来,就温柔的冲他笑了一下,说:“你回来了,正好肉汤煮好了,可以吃了。”又把他们的儿子小虎从一堆疯玩的小孩堆里拽了出来。一家三口拿着竹碗坐在草屋前面吃着晚饭,临近傍晚,气温有所下降,肉汤晾得温温的,喝起来惬意的很。喝完汤,山首领的妻子一边洗碗,一边说:“山,你知道巫医大人以前是哪个部落的吗?你看他穿的衣服,又薄又软,比兽皮好多了。他还会做陷阱,竹碗也是他交给咱们部落的人使用的,比石碗轻多了,还能治好多的病,自从他来了,部落比以前好过多了。要是巫医大人一直呆在咱们部落就好了,这样部落一定会强大起来的。不过巫医大人一直对人不怎么热情啊,他的伴侣好像和他以前是一个部落的。山,你要想办法让他找一个咱们部落的人做伴侣,然后生一个孩子,这样他有了牵挂,就能一直呆在咱们部落了。”
  山首领看着妻子那期望的眼神,闷声答应道:“嗯,我会想办法让部落里的女人做他的伴侣的。”
  山首领妻子愉快的应了声:“嗯,那你要快点想办法啊。我看雪就不错,她可是咱们部落第一美人啊!”
  山首领有些不耐烦,说道:“巫医好像不喜欢雪,这件事你不要管了,我会想办法的,天快黑了,快休息吧。”
  王晓云和李刚这边正在烤排骨,王晓云用盐和果汁把肉腌了一下,烤起来吃味道还可以,因为王晓云习惯吃三餐,晚饭总是比其他人稍晚一下。等两人吃完天也快黑了,王晓云点燃了自制的油灯,就着灯光又开始织布。
  李刚洗漱完了看见王晓云又在灯光下织布,开口道:“晓云,你怎么又在灯光下织布,眼睛会累坏的。”
  王晓云头也没抬,回答说:“没事,等我织够两套夏衣的布,晚上就不织布了。现在天气太热了,咱们两个的衣服都只有一套,没有换洗的,而且已经破得不行了。”又顿了顿,语气有些低落的说:“李刚,你说我们是不是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李刚楞了一下,没想到王晓云会问这个问题,不过他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两个月了,一直没有找到回去的方法,心里也是有些失望的。不过回去又能怎么样?他家里的亲人早都死在洪水里了,到哪里都是一样在流浪罢了。看王晓云眼里似有泪光闪动,安慰她道:“也许是时机不对吧。晓云你放心,就算回不去我也会照顾你的,嗯......就像妹妹一样。”
  “妹妹?”王晓云抬头看看李刚,心想着她一直觉得李刚比她小啊,问道:“李刚你多大了,我一直都忘记问你了,我已经二十岁了。”
  李刚瞪圆了眼睛,脸色有些涨红,支支吾吾的说:“我十九岁了,没想到晓云你比我大啊,我以前以为你才十六七岁呢。”
  圆圆的眼睛,浓密纤长的睫毛,白里透粉的肌肤,红润的嘴唇,真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萌啊:“李刚你真萌啊!”王晓云有点花痴了。
  李刚脸色更红,有些摸不着头脑道:“萌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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