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帮我杀了她》第2/75页



下了一周的雨,那天终于天晴了,天气很热,我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套裙。裙子是浅黄色的,布料非常柔软,我很喜欢。穿上它,我的眼睛就被衬托成了榛色,而不是沉闷的棕色。我一般都不穿裙子,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多一点高,穿上裙子就像个小矮人,不过,这个款式的裙子却显得我的腿修长。我甚至决定穿上高跟鞋。我才剪过头发,发尾刚刚好垂到下巴。我站在客厅的镜子前,最后一次检查头上的白头发――我去年才满三十二岁,但由于黑头发的缘故,一有白发就会特别明显。我吹了声口哨,和艾玛吻别(有人出门摸摸木头,我则摸摸我家小狗),然后就出门了。

我那天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去推销一幢房子。本来我想休息一天的,但房主非常着急出手。他们是一对德国夫妇,人很好,那位太太还为我烤巴伐利亚风味的巧克力蛋糕,所以,我不介意加几个钟头班,以让他们尽快达成所愿。

我男朋友卢克在他工作的意大利餐厅忙完后,会来吃晚饭。前天晚上他值夜班,我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我想见他,迫不及待。本来我是打算给他寄一张电子卡片的,他很喜欢那些小东西,但网上备选的卡片都有点儿矫情――接吻的小兔子、接吻的小青蛙和接吻的小松鼠之类,所以,最后我还是写了一封简简单单的邮件。他知道我是那种行动大过言语的女生,不过,最近我的精力都放在争取销售项目的事上,既没有给这个可怜的家伙很多行动上的安慰,也没有什么言语上的亲密,他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有好几次,我不得不在最后一分钟取消约会,但他从来都没有抱怨过。

当我正把最后一块售屋广告牌塞进后车厢,并尽量不把衣服弄脏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期待是开发商打来的,赶紧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

“你在家吗?”是妈妈,唉,都不会先问候一声。

“我正要去推销房子呢。”

“那就是说,你现在还在干这个啦?瓦尔说她最近都没怎么见到你的广告牌。”

“你和小姨聊过了?”妈妈每隔两个月就会和这个妹妹大吵一架,然后就“再也不会同她讲话了”。

一开始,她约我去吃中午饭,好像完全忘了上周她才狠狠骂了我一顿,不过我也是有点儿错的,最后我还是答应去了。我们还在通电话,她就告诉我说:“你表姐塔玛拉刚刚卖完了一个海滨小区的项目。你小姨她明天就要飞到温哥华,和你表姐一起去罗伯逊大街买新衣服,你相信吗?说是名牌设计师的衣服呢。”小姨啊,你这招真是太厉害了。我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妈妈还转告了小姨的话:“塔玛拉干得不错啊,再说了,她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实际上,自从我这个表姐高中毕业搬到温哥华去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瓦尔小姨总是用电子邮件给我寄塔玛拉的照片,每张照片都在炫耀着她这个了不起的宝贝女儿。

“我告诉瓦尔,你也有很多漂亮衣服。你只是……比较保守罢了。”

“妈妈,我是有很多漂亮衣服,只不过……”

我停住了。妈妈这是在给我下套,她是那种抓到了猎物就绝不会放跑的人。我最不想做的就是花上十分钟,和一个连拿封信都要穿十厘米高跟鞋和时髦套裙的女人争论到底什么才是得体的职业装。这没有任何意义。妈妈个子不高,也只有一米五多一点,但我却总是那个抬不起头的人。

“趁我还没忘记,”我说,“你能不能待会把我的卡布奇诺咖啡机拿来?”

她半天没有说话,然后才开口道:“你今天就要?”

“对啊,所以才问你嘛。”

“我刚刚才请了几个住在公园那边的朋友明天来家里喝咖啡。你怎么总能挑这样的好时候呢。”

“哎呀,是这样,对不起啦,妈妈,卢克就要来了,我想明天早餐给他煮咖啡。我以为你自己打算买一台咖啡机,只是试用一下我的而已。”

“我们是要自己买一台,但你继父和我最近有点儿忙。那我今天下午再给那些朋友打电话解释好了。”

这下,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算了,那我下周再过去拿吧。”

“谢谢你哦,安妮小熊。”现在,我又成安妮小熊了。

“不用谢,但我还是要拿回来的……”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我叹了一口气,把电话塞回包里。如果她不想听,这个女人是不会让我把一句话说完的。

在街角的加油站,我停下车,买了一杯咖啡和几本杂志。妈妈很喜欢八卦杂志,我只是在没人来看房子、实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才会买几本。其中一本杂志的封面是一个失踪了的可怜女人。我看着她微笑的脸庞,心想:她原本也是一个过着自己生活的女孩子,而现在,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对她了如指掌。来看房的人有点儿少。我猜,很多人都趁着天气好出去玩了――我也应该出去玩玩。下班前大约十分钟,我开始收拾东西。我走到外面,把广告传单放进后车厢,一辆还比较新的棕色面包车停到了我的车后面。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微笑着朝我走来。

“糟了,你在收拾东西了。我活该――总是想把最好的留到最后,能不能让我看一圈,我会很快的,可以吗?”

有那么一秒钟,我在犹豫,我想告诉他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只想赶紧回家,而且我还要去商店买东西。就在我犹豫的时候,他把手插在腰上,退后了几步,认真打量着整座房子。

“哇!”

我仔细看着他。他穿着咔叽裤子,熨得很整齐,我很喜欢。我一向懒得熨衣服,把衣服从甩干机拎出来,抖一抖,对我来说就算是熨过了。他的运动鞋白得耀眼,还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上印着我们本地一家高尔夫球场的标志。米黄色的短外套在胸前也有着同样的标志。如果说,他是高尔夫俱乐部的成员,那一定很有经济实力。一般,这种敞开大门推销房屋的方式吸引来的都是左邻右舍,或是周末开车随便转悠的人,但当我看到他面包车的仪表盘上放着一本我们的房产杂志时,我想,他应该确实是要打算买房的。管它呢,多耽搁几分钟又不会死。

我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当然可以,这是我的工作嘛。你好,我叫安妮・欧沙利文。”

我伸出手,他走过来,准备和我握手的时候,在石板小路上绊了一下。为了不让自己跌倒,他迅速把双手撑在地上,屁股撅得高高的。我伸手去扶他,但一眨眼,他就已经一跃而起,站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拍去手上的尘土。

“天哪!对不起。你没事吧?”

他睁着大大的蓝眼睛,脸上露出明亮的微笑。嘴角的笑容扩散开去,一直延伸到他红扑扑的脸上,他就那样灿烂地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这是我很久很久以来,见到过的最真挚的一个笑容。对着这样的一张脸,让人也不由得会心微笑。

他夸张地鞠了一躬,说:“这样的出场方式很特别吧?让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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