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把眼光离开》第2/47页


她耸耸肩。「住了二十多年,不清楚也难。」
「你一直住这里?」他倒有些讶然。「不想去台北闯闯?」
「在这里不好吗?」她有些不耐。「你想不想吃?如果不吃,我可要退下了。厨房还有事呢!」她捏造理由。
「你是孟家佣人?」他依旧靠着门,完全无视于自己正半裸着,也没打算回答她先前的问题。
「临时佣人。」她更正。
「你几岁了?」他突然问道。
「女人的年龄向来保密。」原本她打算先来探採这位名編剧的为人,先有个认识,将来好逐步接近他,没想到第一次见面他们就说了这么多……一点也不像第一次认识。
她可以忍耐明珠无心的讽刺,因为她知道那是事实;但对于眼前这位从台北来的陌生人,她就是无法忍受他的嘲弄。满脸的自大,好像全天底下的人都必须匍匐在他脚底似的,纵使她孟天爱的个性再温驯,也会被他激怒。
「你还在这里吗?」他举起手在她眼前晃,英挺的脸庞尽是嘲弄的意味。她看向他。
「我在这里。你不怕着涼?」她若有所指的瞄向他健壯但赤裸的胸膛。他耸耸肩。
「我天生耐寒,你叫甚么名字﹖」基于某种原因,他冒着会感冒的危险在这里陪一个平凡无奇的女孩聊天。不知道是为甚么,但他真的不想终止这谈话。换言之,他喜欢跟她聊天。
虽然她有着再平凡不过的外貌,黑色大眼镜像只丑陋的蜘蛛盘据在她脸上,及肩的秀发绑成马尾,看起来倒是清新可人,如果她的刘海不遮住大半个脸,相信会更好。
他根本无法看清她完整的脸蛋,但她稚嫩俏皮的声音还有犀利却并不伤人的言词却吸引了他。是吸引吗?也许该说很久没人跟他这样说话了,自从他红透演艺圈后……
最重要的是她的笑容。薄薄的红唇一上扬,彷彿天底下再烦恼的事也会因为她的笑容而消失了。
她看着他。「你还在吗?」她仿照他的话。
他回过神来。「我当然在。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有必要吗?」她皱起眉头。「我祇是个临时佣人,没必要大肆宣传我叫甚么名字。」
「不是大肆宣传,祇有我知道而已。」
「我又不认识你,干嘛要告诉你?」她把不耐表露在脸上。「若是你不吃,我就退下了。晚餐八点准时开饭,你想吃饭就自己下来。」她转身欲走,捧在手上盘子的重量已经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等等。」他光着上半身,挡住她的去路,完全不在意有没有人看见他。「我还会见到你吗?」他情不自禁问出这个问题。
「我是临时佣人。」她祇肯回答这一句。
「你都是这样对待孟家客人的吗?你不怕我打小报告,然后解僱你?」
「解僱?」她终于忍无可忍的将盘子重重地放在他手上,否则她不敢保证下一秒钟,它是否会摔成碎片。「我求之不得。」说完,她从他身旁闪过,迈步就走。
「喂……」他想追下去,却顾忌着半身的赤裸。他并不羞于让自己健硕的体格见人,但某些女工作人员恐怕就会造作地尖叫了。
他虽无奈,却也祇得放弃了。
他走回房间,一股寂寞之感油然而生。
他想知道她是谁,叫甚么名字?听她的谈吐,不像是个临时佣人……更重要的是,他想再见到她。
他为这个念头感到好笑,但没一会儿,他的笑声尽褪。
因为他感受到其中的严重性了。
上帝保佑他!他竟然对一个平凡无奇的女孩感兴趣了。
孟天爱一下楼,马上被孟明珠拉到一边。
「怎样?他有没有露口风?」她着急的问道。
孟天爱心不在焉的回答她:「姐,没人第一次见面就会把心里的话全说出来的。」
明珠失望极了。「我真希望他属意的对象是我,或许我该自己上阵……」
「姐,事情要慢慢来,急不得的。」她安慰道。
「我又不是要你勾引他!再慢慢来,要是他真属意别人,我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他真没露一点口风?」孟明珠不死心的追问着。
天爱摇摇头。「你要真有实力就不怕他不选你。姐,没必要靠他才能达到你的目的,他太过自负,我不喜欢他。」即使他看起来魅力十足,她也不为所动,她孟天爱不是祇看男人外表的女孩。
「又不是要你嫁他!」孟明珠口气有些轻蔑。「你想嫁他,还得排隊呢!多少美女想跟他约会,哪会轮得到你?天爱,你得再加把劲,你不是对人类心理学颇有研究,把孤儿院那群小鬼头整治得服服帖帖的吗?你可以想办法让他说出来嘛!」
「谈何容易!」天爱低声说道,她想起麥世毓高傲自负的脸孔就有气。她孟天爱一辈子没见过这样自大的男人,在乡下的男人全是老实、木訥,哪像他嘴巴不饒人;不过是见了他一次半裸就叫她女色魔。若不是倒楣﹐送她钱请她看,她都不愿意。
「天爱,你加把劲嘛!你总不希望你姐姐一辈子做个小女演员﹐一辈子红不了吧。」
「爸的事业……」
「我对它没兴趣。」孟明珠连忙举起手来。「我没商业头脑,而且我也不打算培养。你若喜欢,我帮你跟爹地说,将来把所有事业全交给你。」
「我也不希罕。再说,爸欣赏你,他不会把事业交给我的。」天爱脸色阴暗。
「天爱……」孟明珠没时间管天爱的事,她已经自顾不暇了。她看见导演比着手势要她过去。「不跟你多说了。我还有事要办,你别忘了我交代的事就行了。」她匆匆忙忙的走了。
孟天爱无言的盯着明珠走到一个中年男人的身边。她不禁轻叹口气,这么多烦人的事,她宁愿陪着天真无邪的小朋友还令她来得快乐些。
她突报想起麥世毓英挺而又冷酷的容貌,那是一张足以吸引女人但却自负过头的脸孔。很可惜她对他没兴趣,不祇是她不欣赏他高傲的态度,更重要的是她清楚自己的份量。
一张称得上是平凡无奇的脸蛋,是很难吸引男人的注意的。
晚上八点钟准时开饭。
孟明珠微笑着站在客厅看着工作人员狼吞虎嚥,尤其她的眼光时常停留在麥世毓身上。
她自愿负担起一日三餐,免除了工作人员天天吃便当的痛苦,此举又贏得工作人员的感激。不过,她倒不在乎这些,她祇在乎麥世毓的感受。
孟明珠不是没看见麥世毓脸上依然是面无表情的冷酷。然而,她非但不气餒,反而生出一股斗志。
她孟明珠不到黄河心不死。
她招呼着孟家佣人们端上一盘盘上等的佳餚。
麥世毓根本连看都不看一眼。
他的眼光一直停留在一个个接踵而来的佣人身上。
「嘿,大麥!你在看甚么﹖」高杰是麥世毓的好友,最近因产生了职业倦怠症,把公司全交给副手,跟着麥世毓来乡下度假。
「这全是些老妈子嘛!你有恋母情结呀?」
「你闭嘴。」麥世毓食不知味。他没见到先前的女孩出现,心中感到一丝失望。
他原以为能再看见那个平凡无奇却说话有趣的女孩……他眉头一皱﹐没想到那女孩对他的影响还真大,竟能令他感到悵然若失。
「大麥,你不对劲?下午溅了身烂泥,心情不好?要不要我说笑话给你解闷?」高杰在高中时代就与麥世毓是知心朋友,自然他也格外关心麥世毓。
「你的笑话千篇一律。」麥世毓冷眼看完最后一个上菜的老妈子。
她果真不在这里。
他的心一沉。
「你谈恋爱了?」高杰突然没头没尾冒出这句。
麥世毓回过神。「我像谈恋爱的样子?」
「不像吗?整个人失魂落魄的。」
麥世毓盯着他好一会,摇摇头。「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对她动感情的。」他说
服自己。
「她?」高杰惊讶了。「你真认识一个她?是谁?」
「临时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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