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寻凶》第230/289页
邵老走到了杨志魁的面前,拽住了杨志魁的衣领,左右开弓就是两个打巴掌,这两巴掌把所有人都打懵了,不知道邵老这是何用意。
就见邵老提着杨志魁的衣领喊道:“你清醒点,朱亮已经死了。”
这句话一说,杨志魁似乎才终于清醒了过来,他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又看了看攥着自己衣领的邵老,突然毫无征兆的嚎啕大哭了起来。他一把抱住了邵老,俯身在邵老的怀中一把鼻涕一把泪。
眼泪几乎是侵湿了邵老的衣服,鼻涕也打在邵老的身上。可邵老丝毫没有回避之情,他抱着杨志魁,也没有说话。
杨志魁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喊道:“是啊,朱亮已经死了,是我把她抱到火葬场里的,是我把她放在殡仪馆里面的,朱亮自己死了,他死了。”
这一哭,如同天崩地裂,直到他的眼泪流干,嗓子都压了之后,悲伤的情绪依旧蔓延在这个小屋子中,众人看着杨志魁,心中不知道该是什么感受。
邵老的两巴掌将杨志魁的癔症打醒了,杨志魁这才说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三天前,老王修车铺没有什么生意,一心想要见朱亮的杨志魁和大师傅打了一声招呼,便早早离开了修车厂,前往海绵厂去寻找朱亮。杨志魁知道这个时候,朱亮应该下班了,他离开老王修车铺的时候选了一个整点――六点。
为了省坐车的一块钱,杨志魁步行前往海绵厂。为了抄近路,杨志魁绕过了火葬场,从庆春路去海绵厂。这段路,他走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深秋七点钟天黑的很早,当他来到了庆春路上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杨志魁并不在意这些,这条庆春路他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按照往常的情况,朱亮此刻应该在海绵厂后面的操场上。海绵厂的女工人不少,后面又有一大块空地,为了加强素质建设,王厂长决定将那片空地作为操场,操场上有各式各样的健身器具。
朱亮作为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她哪里能和那些四十来岁的大妈聊在一块,没事的时候,朱亮就一个人出来在操场上散散步,听听音乐。朱亮的这个习惯被杨志魁摸的清楚,而杨志魁也总悄悄的潜入海绵厂,偷偷藏在操场的一棵大树后观察着朱亮。
如果杨志魁猜的不错,此刻的朱亮就应该拿着手机在操场听着音乐。
可这次杨志魁猜错了,朱亮并不在操场。杨志魁像是一个和父母走失在商场里的孩子,一时间,恐惧不安袭上了他的心头。他一边躲避着海绵厂的女工,一边在海绵厂里搜寻朱亮的身影,可找了足足几个小时,都没有找着朱亮。
杨志魁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已经是晚上十点钟左右了。
海绵厂宿舍最后一盏灯都灭了,朱亮都不见人影。杨志魁可以确定,朱亮并不在宿舍里。可不在宿舍里,十点钟都没有回来,她去了什么地方呢?
寻找朱亮无果,杨志魁只好从海绵厂回来,他第二天还要继续工作。可能朱亮今天生病了去了医院,又或者朱亮的亲戚来,她请假了,又或者是朱亮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胡思乱想的杨志魁顺着庆春路往修车厂走。
刚从后门这走出来,一辆面包车也从后门驶了进来。
杨志魁没有在意,他看时间已经十来点了,必须赶紧回去了。每天工作结束之后,杨志魁必须帮助王老板清点一下汽车配件,看看是否有丢失情况。这个时候,王老板已经要准备回家了,他再不回去,说不准王老板会生气,那他的这份工作也就要泡汤了。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横穿田野直接回去,这样要比绕过火葬场花的时间少一些,估计能在十一点前赶回去。
他横着田野往另一条街上走去,走了没有多长时间,他看到了一个人正躺在地上。
这个人身穿淡蓝色的长裙,在黑暗中并不显眼。如果不是杨志魁正从这里经过,黑灯瞎火中根本就看不到地上还躺着这么一位。这个姑娘就躺在一棵树下,树上还有一个血袋,下端的针头还插在女孩子的手腕上。
杨志魁这么定睛观瞧,躺在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找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的人――朱亮。
第260章 暗夜少女
杨志魁怎么也没有想到,漆黑的夜色中,他竟然就这样遇到了自己的女神,遇到了自己的爱人。地上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被开膛破肚的朱亮。借着黯淡月光仔细观瞧,就见朱亮的肚子上一个大洞,里面黑漆漆的。
一时间难以接受这样的噩耗,杨志魁得了癔症。他伸手往朱亮的肚子里掏,这才发现肚子里竟然是一个个的海绵。杨志魁害怕到了极致,反而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都喊不出来了。
杨志魁一把将插在朱亮血管里的针头拔出来,双手将朱亮公主抱起来,就往前面走。朱亮这个小姑娘体重本来也就一百斤左右,再加上肚子里的内脏全部不见了,拢共也没有多重了,杨志魁有一膀子力气,抱着朱亮往前走也不觉得吃力。
用杨志魁的话来说,他也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他没有报警。
一旦牵扯到朱亮,他的大脑就已经空白一片了。
他一边在田野里穿梭,一边低头看着朱亮。
朱亮的脸毫无血色,就好像是涂了厚厚的粉底一般。她身上没有一滴血,不知道血都流到什么地方去了。杨志魁抱着朱亮,只觉得她很轻,很轻。杨志魁虽然执拗的认为朱亮喜欢自己,但是除了恋物癖和跟踪骚扰之外,却从没有对朱亮动过粗。
大部分的时候,杨志魁都是远远的跟在朱亮后面,他害羞的藏在树后,像是在玩捉迷藏的孩子。他只等着朱亮某一天会径直走向他,对他说一句:“哇,你合格了,你能当我的男朋友了。”
这一天永远也不会来了。
杨志魁转念又一想,现在朱亮就在自己的怀里,为什么自己不能和她结婚呢?想到此处,杨志魁暗暗做了决定。他需要将朱亮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等着日后和自己结婚。如果就放在田野里,说不准有野狗昆虫前来啃食朱亮,可如果带回宿舍,一定会被人发现。
一边想着一边走,杨志魁便来到了火葬场附近。
他远远瞧见了远处火葬场的围墙。
几年前,杨志魁的爷爷去世时,他去过家乡的火葬场,他知道火葬场里有专门放尸体的地方,放在那里,尸体可以很长时间都不烂。杨志魁往火葬场走去,他顺着火葬场的墙根走,希望能够找到进去的门。
走了没有几步,他看到了一个小姑娘站在自己的面前。
现在想想,杨志魁不由的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那个时候,杨志魁的心思全在朱亮的身上。他竟然不觉得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出现在火葬场附近,这是多么一件荒诞以及恐怖的事情。
杨志魁抱着朱亮,看着这个小女孩,小女孩也看着他。
“她怎么了?”小女孩指着杨志魁抱着的朱亮。
杨志魁此刻已经癔症了,他说道:“这是我的妻子。”
“妻子是什么意思?”小女孩又问。
杨志魁看着小女孩说道:“妻子就是我的老婆,我的婆娘。”
“我知道。”听到了杨志魁的话,小女孩抢着说道:“我爸爸经常叫我妈妈是老婆,是这个意思么?”
杨志魁点了点头。
小姑娘又说道:“这个姐姐和我妈妈一样,但是现在我要走了,这个给你吃。”
小姑娘伸出了手,手心上是一颗糖,她把这颗糖放进了杨志魁的口袋里。
杨志魁看着手上糖的时候,小姑娘已经朝着田野走去,背影逐渐融在了夜色中。那个时候的杨志魁不觉得害怕,也没有多想。他继续抱着朱亮往前走,走了没有一时半刻,杨志魁看到围墙上有一个豁口。
这豁口大概只有一米来高,围墙塌落,外侧都是砖头,砖头几乎垒成了台阶,他顺着这台阶便走了上去。豁口内测有块石台,他轻迈一步,踩在了石台之上。杨志魁都没有把朱亮放下来,就进来了火葬场。
刚刚进来之后,他就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他手上提着个火球,正在院子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他害怕被发现,赶忙将尸体放在草丛里,自己也趴在了草丛中。那模糊人影嘟嘟囔囔片刻,之后越走越远。
他看到火球飘飘忽忽消失在了院子里,似乎是从火葬场的正门离开了。
没人之后,杨志魁这才站了起来,他抱起了朱亮,在火葬场里面打转。火葬场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他足足在这黑漆漆的火葬场里找了一个小时,才终于找到了尸体冷藏柜。
他一屉一屉的开着,如果看到里面有人就关上,如此这般,他将朱亮的尸体放在了冷藏室中,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从那天开始,杨志魁这癔病就落下了。他压根就没有考虑朱亮已经死了,他满脑子都是想要和朱亮结婚的念头。
那天晚上他回来已经是一点多了,他的老板早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不出他的所料,果然被老板臭骂了一顿,他解释自己去网吧玩的入迷了。老板也没有多疑,他也继续在这里工作。他白天在修车厂里跟着大师傅学习修车的手艺,顺便打打下手,给人换换机油等等相对简单的事情。
晚上的时候,他就开始拾掇自己全部家当。从村里出来的时候,他父母给了他两千块,让他没找到工作就先用那些钱。可是这两千块他从来都没有动过,他是一个十分节省的人。在饭店干活的时候,他就吃客人留下的剩菜,晚上就找个桥头去睡觉。冬天冷的没有办法,他才租房子住。
这样折~腾了几年,终于算是在老王修车铺这里落脚了。
虽然工资只有一个月三百,可是管吃管住,他这三百是实打实能留下来的。他算了算自己的钱,这几年下来他攒了两万块。
这是杨志魁的全部家当,他最值钱的东西,是一部五百元买的智能手机,而这个手机,一用就是三年。
第二天,他请了一天假。
他来到了龙城市最大的购物中心,来到了卖金银首饰的店铺。
销售员看着穿着破破烂烂,满手都是嵌入黑色机油的杨志魁,根本就没有理会他。在这些人看来,杨志魁根本不是会消费的顾客,他只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已。没有一个人上前,甚至还有人指桑骂槐让他赶紧离开。
他站在一对戒指面前挪不动脚了,他一眼将相中了这对戒指,看了看价格,正好两万。
“我想买这个。”他轻轻说道。
一个销售员冷笑了一声,对杨志魁说道:“知道这戒指多钱么,不是你能买得起的,别在这里挡着我们做生意。”
杨志魁并没有生气,他只是嘿嘿笑了笑,从自己背着的磨损严重的挎包中掏出了那两万元来,交给了销售员。这是他早上特意去银行取出来的,他本来可以网上转账,但是他说他这辈子都没有看过这么多钱取出来有多少。
今天,他将实现两个愿望,这是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