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面金剪》第214/253页


  只是,那头母狼好像对狗没什么兴趣,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的确,狼的血统是高贵的,她又怎么会看上一条狗呢?
  母狼跟着鸳歌来到了我屋内,落南风也默默地跟了进来,我和鸳歌聊着天,她对裁缝这行很感兴趣,她告诉我说,母狼是她小时候在山沟里捡到的,那时候还很小,家里人不让她养狼,她就偷偷把母狼养在了村外荒废的石洞里了。
  我注意到了我家落南风的眼神,完了,这小伙子恋爱了,闪着柔情的眼睛一直盯着毛色灰白的母狼,只是他有些害羞和自卑,不敢主动去搭理这头高贵美丽的狼,只是默默地凝望着她,平时那个傲慢狂浪的小伙子,这会儿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而忧郁。
  夜深的时候,鸳歌的衣服做好了,她试了试,很合身,她也特别喜欢,说她要帮我放一个月的羊,来回报我,我本来想拒绝,可是看着落南风盯着母狼的眼神,我同意了,还要求鸳歌来放羊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她的狼。


第323章 :咬死了狼的狗
  鸳歌穿着新衣服和她的母狼回去了,落南风主动想要去送他们,却被那头母狼拒绝了,我听见她在院门外对着跟在他们身后的落南风说道:“我不需要一条狗来护送。”
  说完,他们离开了,落南风失落地站在院门口,目送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爱上她了吧?”我走到落南风身后低声问道。
  “可是她并不喜欢我,她嫌弃我是条狗。”落南风低声说道,眼睛里全是无奈和自卑。
  “别这样,我会帮你的。明天鸳歌就会带着她来帮我们放羊,到时候你拿出你的雄风出来,让她瞧瞧,你是有狼性的!”我看着失落的落南风安慰道。
  “可她是狼,我是狗,这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落南风低下了头,难过地低声说道,五年多了,我从来没见过我的落南风如此失落和自卑过,他连山里的野狼都不怕,却被一头小姑娘收养的母狼打败了。
  “哈哈哈,傻瓜,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你知道永远有多远吗?你知道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吗?”我凄然地笑着,看着落南风问道。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她。”落南风倔强地说道,说完就跑进了院子里钻进了他的小木屋里。
  我锁好了院门,回到了木屋里,收拾了下就准备睡了。忽然听见院子里落南风在喊我,说是听见了峡谷里的狼嚎声,他担心鸳歌和母狼招惹到了峡谷里的野狼了。
  “去吧,去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我走到院子里,看着落南风淡然说道,我知道他的厉害,他绝不是一条简单的狗,他灵魂里的狼性与当年石峰上的落南风,有过之而无不及。
  落南风看见我允许了,都等不及我给他开院门,从院子里一跃而起,从两米多高的院墙跳到了院外,跑远了。
  我又栓好了大门,回到了房间里,我一点都不担心落南风会打不过山里的野狼,就算他打败了,也虽败犹荣,我不能去,我一去的话,那些狼认识我,一见我就都吓跑了,落南风就没有机会展示他的雄风了,我要让鸳歌的母狼瞧瞧,我家的落南风比一群狼还要凶悍还要勇猛,让她对这只狼狗刮目相看。
  想象着落南风也许是带着一身伤回来,也许是带着那头美丽的母狼回来,不论哪种结果,我想他都是甘心而畅快的,狼注定要为自己所爱的东西付出代价,他就是一头狼,奈何今生投胎做了一条狗,我必须成全他,不能心软,狼也绝不需要同情。
  我安然睡下了,天快亮的时候,落南风回来,他独自回来了,站在院子门外高声叫着我,喊我给他开门,我起床后给他打开了院门,看见他满身是伤,然而满脸都是傲气。
  “鸳歌和那头母狼,他们没事吧?”我看着落南风问道。
  “没事,我已经送他们回去了,我把带头惹事的狼咬死了,那头狼想要霸占鹭池,鹭池不喜欢他,他想带狼群强抢,被我阻止了,我咬死了他。”落南风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对我说道。
  “鹭池?你说的是那头漂亮的母狼吗?”我看见落南风身上的伤口还在滴血,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此时他的眼神里全是骄傲和自豪,之前的自卑和失落早就不见了。
  “是啊,她亲口告诉我的,她叫鹭池。”落南风趴在了院子里的草地上,一边回答着我,一边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好像伤口一点也不疼,那些被野狼的獠牙撕裂的伤口,与其是他身上的伤口,不如说是他雄风威武的战绩,他与群狼恶斗,最终打败了头狼,驱退了狼群,救了他最渴望救的鹭池。
  “恭喜你,赢得了鹭池的芳心。”我淡然笑着,看着还在舔舐着伤口的落南风说道。
  “还是要感谢你,那群狼多少有些忌惮我,见我咬死了头狼,吓得跑掉了,他们知道我的主人是你,不敢太张狂,怕你惩罚他们。”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他们真敢伤害你,我一定让他们陪葬。”我蹲在了落南风身旁,冷冷地回道,看了一遍他身上的伤口,还好都是些皮外伤。
  “你的心也真大,真能狠下心让我独自去面对峡谷里的狼群,你不怕你连我的尸骨都找不到吗?”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担心啊,但是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在鹭池面前展现你雄风的机会,我想,你是不希望我出现的,对吧?”我摸着落南风的背部,轻声问道。
  落南风看了看我,又开始舔舐他前爪上的伤口,对我说道:“你倒是很了解男人,我这个时候最渴望的就是一个流血的机会,让鹭池看看我的狼性,就算是被那些野狼咬死,我也是甘心的,你如果出现,我就真成了狗了,一条时刻需要主人保护的怂狗。”
  “男人?你是男人?你是条公狼狗好吧。”我忍不住笑道。
  “在狗界和狼界,我就是男人,在你们人界,我是公狼狗。”落南风高傲地回道。
  “好伙子,你满身是伤,今天我就放你一天假,我自己一个人去山坡上放羊牧马就行了。”我看着落南风淡然笑道。
  落南风听完我的话,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激动地看着我说道:“我没事!今天鸳歌和鹭池要来山坡上帮你放羊,我必须去。”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才和她认识几个小时啊?”我无奈地笑道。
  “你去忙你的吧,你不是还有衣服要洗吗?还有,你要多做点东西带到草坡上去,人家帮你放羊,你得管饭。你管鸳歌的那份,我管鹭池的那份,我今天要带她去对面峡谷里,给她抓只野猪!”落南风看着我絮絮叨叨地说道。
  “你这样子还抓野猪?你是被雄性激素冲昏了头吧?你今天能抓只大野兔给鹭池就不错了!哎……”我无奈地笑着说道,摇了摇头,走进了屋子里,把昨夜洗澡换下的衣物收集了起来,准备趁天还早,拿去了屋后的山涧里洗干净了。
  洗完衣服和做好要带上山的食物后,我挎着装满了食物和水的竹篮来到了院子里,发现落南风已经把羊群和马都赶到了院门口,在等着我了,他好像已经等不及了。
  斜挎着布袋,锁好了大门和院门后,把要带上山的食物和水都固定在了一匹马的马背上,骑上了另一匹马,我就赶着羊群上山了,来到草坡上后,我数了数羊,发现羊又少了一只,不过我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丢羊的这件事上面了,而是在替我家的落南风操心他找媳妇儿的事。
  来到草坡上的时候,发现鸳歌和鹭池已经在大树下等着我们了,落南风一看见了鹭池,就无心帮我管羊了,一阵风一样跑了过去,我听见鹭池在关心他的伤势,他们说着说着,就离开了草坡,去对面的峡谷里去说悄悄话去了。
  “姐姐,这是我阿爹让我带给你的大米,是我们自家种的粮食。”鸳歌提着一大布袋的大米,走到我跟前,对我说道,说完就打开了口袋,我看见了陈旧的布袋里装满了奶白色的大米。
  “你阿爹?为什么给我送大米?今年高山里的粮食都是稀罕物,春天的时候大旱,好多秧苗都干死了,这大米一定很珍贵,你们留着吧,我不缺粮食。”我看着鸳歌轻声说道。
  “昨天半夜我穿着你给我做的衣服回去,把我在峡谷里遇见的事情告诉了阿爹,说你不但给我做了件新衣裳,还让你的狗咬死了野狼,救了我的命,我阿爹就让我来求你,求你收下我做你的徒弟,他说你是好人,他想让我跟你学裁缝,你就收我做徒弟吧。”鸳歌说完话,忽然就跪在了我跟前。


第324章 :赌命拜师的鬼
  “起来吧,你多大了?”我把鸳歌从地上拉了起来,平静地看着她问道。
  “十四岁了,你就收下我做徒弟吧,以后每个月,我都给你送一袋大米来,我们是穷苦人家,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就剩下这些粮食了,还有一头牛,不过牛要留下来耕地。”鸳歌看着我哀求道。
  “拜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我想亲自见见你的阿爹。”我冷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说道。
  “见,见我阿爹?他生病了,是肺痨,你最好不要去见他。”鸳歌紧张地看着我说道。
  我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眼睛,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故意问道:“患了肺痨还能下田耕地?还能种出这么好的大米?”
  “如果我告诉你,我阿爹昨天晚上死了,你还会愿意收我做徒弟吗?我们家根本就没有这么好的大米,我是把牛卖了,换的大米,剩下的钱要给我阿爹买口薄棺材。”鸳歌哭着看着我说道。
  “死了?你阿爹昨天死了?怎么死的?”我越来越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不简单,小小年纪不但胆子大,还敢对我撒谎。
  “昨天我回去的晚,他担心我,就出来寻我,在山路上被野兽咬死了,我带着鹭池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鸳歌哭着答道。
  我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姑娘,看着她那身我给她做的干净的天蓝色新衣裳,已经不相信她给我说的话了,如果昨天晚上她回去的路上找到了被野兽咬伤的阿爹,她的新衣服上应该会粘上阿爹的血迹……
  阿爹刚死,大清早的,她不去守孝,却带着她的狼来找我拜师,简直荒谬,然而我并不想拆穿这个孩子的谎言。
  “你回去吧,把这袋米也带回去,你阿爹刚死,你该回去守孝,拜师的事情不着急。”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你不相信我对吗?我阿爹是我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临死之前叫我务必要拜你为师,我昨夜就葬了他,天刚亮就来找你拜师,只有拜你为师,他老人家才会安息。你不信我的话,我现在就看你去看我阿爹的坟头,还是刚培土好的新坟,你再不信我,我可以把坟挖开,把棺材盖撬开,让你看看我死去的阿爹。我只求你收下我这个徒弟,能让死去的阿爹安心地上黄泉路。”鸳歌哭着说道,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
  我无奈地看着这个小姑娘,直觉告诉我,她的来历一定不简单,如此这般费劲心思靠近我,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故友来报恩;第二,故人来寻仇。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管是敌还是友,我都想会会她。
  “别哭了,死了的人,又何必再去叨扰他呢。不过做我的徒弟很辛苦的,白天要放养要牧马,晚上才有时间跟我学裁缝手艺。”我看着鸳歌平静地说道。
  鸳歌见我同意收她为徒了,扑通一下跪在了我跟前,含泪感激地说道:“谢谢师父愿意收我,以后师父就是我怨歌的再生父母。”
  “好了,起来吧,别哭了。”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只觉得这孩子可怜,如果是来报恩的故友,那太用心良苦了,如果是来寻仇的故人,那这孩子多半是被人利用了,不管是哪种可能,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来接近我这个老妖怪,都是残忍的。这么好的年纪,这么天真的脸庞,不应该把年华错付在这寂寞深山的荒芜岁月里。
  鸳歌跟着我放着羊,我并没有和她聊自己的往事,傍晚的时候,落南风才和母狼鹭池一起回到草坡上来,看着他们甜蜜地走在一起,肚子都撑得圆圆的,看来他们在对面峡谷里猎到了大的猎物,不但填饱了肚子,彼此的感情也增进了不少。
  不过,看着落南风醉意朦胧的双眼,我猜他多半是跟鹭池在草坡上“打过滚”了,我也没问,看他跟鹭池如胶似漆的,心思已经完全放在了那头母狼身上了,坠入爱河的人也多半这样,坠入爱河的狗,更是变形得露骨而直接。
  赶着“队伍”回农庄后,鸳歌帮着我做好了晚饭,晚饭后,我给她收拾好了一间房间,让她早点休息,明天晚上开始学裁缝手艺,她也乖巧地点头同意了。
  夜里,我刚关灯睡下,没多久,就听见了院子里落南风和母狼鹭池做爱的声音,旁人听来无非是狗吠狼嚎,奈何我听得懂动物的言语,无奈地躺在床上,听了一夜的“娇嗔”,到后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
  天亮后,我疲倦地起床了,来到院子里,发现鸳歌已经做好了饭了,而落南风和鹭池还抱在一起,睡在了他们的小木屋里。
  不知为何,心里忽然有些失落,跟了我五年多的落南风,从来都是围着我转,每天睡得比我晚,起得比我早,现在有了媳妇儿了,就不管我了,太阳都爬上山头了,还不知道起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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