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悲伤流放》第2/56页


  少年微微一笑,真是漂亮,依言坐下,将沉甸甸的旅行袋放在脚边。
  “知道你要来,我特意泡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后来想想不妥。它的香气太过霸道,扰人清净,于是换成了迷迭香,你尝尝,味道刚刚好。”我为他斟上一杯,花香四溢,静谧安宁。
  少年轻笑:“迷迭香的花语叫做回忆,您真是一个精致的人,连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我端起茶杯,淡然道:“精致的是这座城市,不是我。我只是在习惯它。”
  “习惯?这个词听起来不免有些伤感,透着被胁迫的无奈和随波逐流的落寞。”他的目光很清,清的透明,宛如清晨的朝露。黑白分明的眼睛,纤尘不染。瞳仁的四周,还带着淡淡的婴儿蓝。
  我有些吃惊:“你竟然和他一样敏锐犀利。”
  “您生气了?”
  “没有,只是被你一语道破天机,有些无所适从罢了。”
  “那还好。”少年煞有介事的拍了拍胸口,叹道:“来之前他再三叮咛,您是玲珑剔透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对您万不可造次莽撞,更不可胡言乱语。我可真怕您生我的气,就不再理我了。”
  “呵呵……”我哑然失笑,“怎么把我说的像贻害千年的老妖?”
  “没有,他只是太紧张您了。”少年笑着说。
  “他,还好吗?”我问的有些漫不经心。
  “好与坏的界限是什么呢?功成名就?身体安康?香车宝马?软玉温乡?如果这是界限,那他很好,好得不得了。”少年说的凄凉。
  我却依旧淡然:“男人毕生所求,不外如此。他应该惜福。”
  “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想您,这些年一直都在想,想得三魂不见了七魄,想得食不下咽夜不能眠。想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您消得人憔悴。”
  我终是笑了出来,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想他当年是何等的清冷寡言,怎么会调教出这样的活宝?真是令人费解。
  心底却是一叹。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此这般,又是何苦?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懂你何求?
  这世间的事,说来也怪。惜惜念念的,早已没了踪影,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过眼云烟的,却痴痴守侯,只待得云开见月明。
  犹记当年,家乡的雏菊开得正好,玉米飘香,西瓜清甜,良辰美景奈何天。你清秀的眉目在阳光里灿烂。
  可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你仍是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
  会不会更好?
  “您怎么了?”我的飘忽,终于引得少年不安。
  收回飘远的视线,只看眼前。这白衣飘飘的俊朗少年,好是好,可惜不是出自家乡的沃沃黑土。我向来以为,只有家乡那如诗如画的高山好水,才能孕育出此等冰清玉润的风骨。
  可看到他,仍是想起了家。
  “离家去乡已多年,只为了梦想中的长安。”这句借的,似乎欠妥。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好,甚好,配得上我这颗疼到肿胀的悠悠游子心。
  只是,这离愁别恨,古来有之。一桩一件,莫不惊天地、泣鬼神。与之相比,我这小小的伤感,何止逊了一筹?哪轮到我来顾影自怜?
  况且经过几年的修行,我早已习惯了这个烟雨凄迷的南方小镇。习惯了马帮清越的驮铃,习惯了爬满青苔的石阶,习惯了经年的暮寒春迟,习惯了朝夕的烟轻雾重。习惯了异香扑鼻的糯米血肠,习惯了清甜爽口的苦荞粑粑。习惯了灵韵天成的纳西古乐,还有古城口那永不停歇的水车,七年的生命承载了七百年的历史,我已习惯了它的喧嚣如同不灭的经年。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而家,又是回不去的地方。
  人生如此变幻,“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已变。”罢了,罢了。
  只是,多少次梦中辗转,那萦绕于心的,却不是习惯了的温山软水,杏花春雨。家乡,原来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回得去的地方。
  梦里凄惶,梦醒惆怅,望着一地孤清的月光,豁然明了,游子思乡的切肤之疼,早与那明月一般,耗给了滔滔流年。
  唉,可悲,可叹。还有我这满腹的柔肠,又说给谁听?
  眼前,倒是有一个。只是这年轻走俏的Y一代,能理解它吗?会不会言者灼灼,听者漠漠?
  我浅浅一笑,端起茶杯悠然道:“有没有兴趣,在这我风轻水冷的水云轩,一边品着淡雅的迷迭香,一边听我讲一个关于爱和忧伤,信念和理想,幸福和希望的故事。”
  “求之不得。”少年兴奋的说,“只是,不懂的地方,我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后背慢慢靠上老旧的藤椅,目光飘向了窗外的秋叶。
  水云轩内茶香袅袅,我的思绪穿过绵长的时间,飘得很远很远,飘过了山,飘过了河,飘回了那绚丽如花的似水流年。
  “这个故事年代有些久远,久得像发黄的旧照片。那时你的年纪还很小,那一年秋色正浓……”

  第一章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全是错。
  (2007年?秋)
  九月的天空,云很淡,东北季风很清爽,下午五点,空气中还漂浮着阳光的味道。
  新阳高中的教学楼,安静的像中世纪荒凉凋敝的古堡,除了沙沙的写字声,再无声响。莘莘学子们聚精会神,笔走龙蛇,纸页翻飞,将一张张试卷答得龙飞凤舞。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宋真宗赵桓总结出的如铁定律,千百年来被中国的知识分子奉为出人头地的金玉良言,平步青云的指路明灯。
  一张小小的答卷预示了他们未来的前程是繁华锦绣,还是暗淡无光,也难怪这些高三学生会如此拼命。
  明晃晃的太阳照在飘云脸上,她打了个呵欠,看着自己的手表,还有五分钟,就可以解放了。不用再像条猎犬一样虎视眈眈,时刻准备以最迅疾的速度斩断一切可能的危险。
  考试的结束铃终于响了,坐在前面的童飘云腾的一下站起来,吓得前排学生一激灵。没办法,条件反射,学校的铃声听起来像杀猪,撕拉撕拉的。
  “起立,检查一下班级姓名,然后将卷子正面朝上放好。”
  学生们纷纷站了起来,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像得了禽流感的候鸟。
  飘云迅速扫视全场,吩咐道:“好,每组最后一个同学下来收卷,其他人,走吧。”
  学生们拿着自己的文具,跟她说完再见,就纷纷走了,边走边骂出题人变态。飘云笑了笑,整理好试卷,关好门窗。然后送到教导处装订。送之前顺便看了一眼卷子,唉,惨不忍睹。
  走出校门的时候,学生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辆银灰色BENZ SL65停在门口,穿着纯黑色Armani衬衫的男人半靠在跑车上,漫不经心的吐着烟圈。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光景,天的胸膛仿佛被刺破了,流出玫瑰色的汁液。
  男人线条刚毅的侧脸浸润在橘红色的余晖中,仿佛暧昧不明。鹰隼似的眼睛望着天边紫绯斑斓的晚霞,淡艳的霞光落进去,将那双黑曜似的瞳仁染成了神秘的紫檀色。几片姜黄的秋叶,随风拂过刀削似的下巴……正是那暮寒秋迟的时候,幽渺的街道,凄迷的树木,淡褐色的房屋,还有远方鱼鳞似的彩霞和紫黝黝的天空,都成了他身后的背景,将他整个人嵌在一幅名为《秋暮》的油画中,如此的触目惊心。
  看着纷纷侧目的路人,飘云无奈的摇了摇头。龙天佑,北方人不可言语的粗犷和冰雪般的凛然,让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让人看过一眼就忘不掉的男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他,飘云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她不适应他修剪得锋芒毕露的寸头,不适应他高大健硕的身体,不适应他充满霸气不容置疑的手势,尤其不适应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天上的鹰,地上的狼,动物凶猛,生人勿近。
  “天佑哥。”纵使心里千般不适,飘云也尽量让自己笑得无懈可击。笑比哭好,伸手不打笑脸人,笑比哭漂亮,也比哭讨喜。
  龙天佑只是点点头,别说是笑,嘴角都没扬一下。
  “上车,隋洋在等你。”也不管她,自顾走了,高高在上的模样,让飘云想起了港片里黑道大哥对待卖笑的妓女。
  唉,想什么呢?这人本就一身煞气,对她又向来冷淡,每次见面都一脸阶级斗争,活像上辈子欠了他二两香油钱,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再说人家开着跑车来接你,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一个小老师,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能劳动他的大驾,应该知足了。所谓知足者长乐嘛,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丫有手表就行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呀?
  飘云刚要去拉车门,身后就被人撞了一下,她一个踉跄,高跟鞋细跟一歪,差点贴在车门上。
  “扑哧。”是过路的行人没忍住的笑声。
  飘云的火一下子就串了出来,心想今天是倒了什么霉,遇上这么个黑面煞星就算了,竟然还有人这么不长眼,站着大活人都看不见。还没站稳就回头擒凶,准备发挥自己文科生嘴快、词准、修辞狠的优势,用最文雅的词语骂他个狗血淋头。
  结果,对上一双琉璃似的眼珠。暮色凄迷,那眼珠却像清漆一样透亮,好像弹得出声响。眼珠的主人穿着藏蓝色的校服,书包斜挎在肩上,左手拿着篮球,右手扶住了飘云的肩膀。
  飘云楞了一下,张了张嘴,把即将出口成章的话,又咽了回去。
  晚风吹过,几缕不驯的黑发落在少年眼前,若是平时,她定会亲手为他拂开,但是今天,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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