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皇》第10/31页



半个月后,他们又回到南国了,阿飞拿着冰毒去跟洪都交差,而血七却拎着五十万的法郎在南大街走;刚到他那小楼门下,就见蒋平一把拉他到车里,说:“不要回去了,我马上送你去潮山群岛躲几天!”
原来罗干和黑虎在越南那边被杀了,薛皓出于别的原因最后没有参与这件事,大家当然就怀疑血七了,而罗什就只有这一个儿子,无论是不是血七干的,只要真凶没找到,血七被他捉去了,不死也要脱层皮!现在,罗什已经找过史威名了,请他不要插手,史威名自然也不好说什么,只说:“我绝对不会包庇他――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你别动他!”至于洪都那边,作为现在的领头羊,他更不可能派人保护血七,所以,唯今之计,只有先避一避风头再说!
潮山群岛是坐落于金门湾外的一处风景优美的渡假圣区,此时正值初冬,那里却风光旖旎,一派热带风情,吸引着众多的游人,看来,蒋平想的还是挺周到的!临走的时候,他笑眯眯地说:“这个冬天,就在这里好好过吧!”
血七拿了山顶宾馆108号房间的钥匙,信步而去,打开门一看,好风景啊!穿过格橱就能看见里面一张床,旁边是高大的落地窗,窗外是白色的岩石和蓝色的海;血七从客厅走过,倒了一杯茶,刚准备进去欣赏这一久违的美景,忽然,从白色床上伸出一只光溜溜的手来,血七不仅哑然一笑,心想这蒋平也想得太周到了,便说:“起来吧?穿了衣服赶紧走!”
那被子里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血七觉得奇怪,把被子一掀,结果是丽莎,正一丝不挂地睡在那里;见血七掀了她的被子,啊地叫了一声,一边过来抢,一边说:“还给我――”
血七把被子往后一拖,笑道:“原来你喜欢裸睡啊!”
“你才喜欢裸睡!”丽莎叫着,又扑过来要抢,血七迎面抱住她,往床上一摁,说:“你怎么知道的?”
丽莎面色红润,也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说:“那当然,我是你老婆嘛!”
血七笑道:“好不害臊啊!我什么时候说要娶你了?”
“你敢!”丽莎抱紧他,有点气喘微微,娇声说,“反正我跟定你了!”
血七情不自禁地吻着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老婆!”
激情过后,血七搂着丽莎跟她说了这次在越南的见闻,丽莎似乎还不相信这世界居然还有这么穷的地方,说:“怎么像在听故事啊?”
“呵!”血七笑道,“你当谁都像你一样,一出身就在有钱人家,从来不知道穷是什么滋味!你大概都不知道一百块钱能干什么吧?”
“怎么不知道?可以买东西啊!”
“可以卖什么东西呢?”
“应该可以买一支笔吧!”
血七撇撇嘴,说:“买一百支笔都够了!你看看,还是大小姐样子,你跟着我呀,一百块钱要能买一个星期的菜,还必须每天有三菜一汤,星期天晚上另外加个荤!”
“你要求太高了吧?天天吃泡面不就得了。”丽莎笑了笑,挽住他的膀子说,“哎,去跟爸妈说两句好话吧?我们搬回去住,再说我也不会做饭啊!”
“没这工夫――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吧!”
丽莎委屈地又要哭了,说:“为了我也不行吗?”
血七忙搂住她,笑道:“怎么这么爱哭鼻子呀?看,这是什么?”血七把那手提箱打开,里面全是齐唰唰的法郎,丽莎叫道:“你哪里来的呀?”
血七把钱都给了她,笑道:“你当我越南那边是白去的呀?以后,我的老婆我来养,你不用回去了!”
丽莎听了心里开心极了,亲了他一下,也顺着他说:“好啊!那你要养我一辈子――”

第四章 群岛恋人
说起这潮山群岛,真是一块旅游的好地方,主岛海拔一百四十米,上有泉水、宾馆、娱乐场所;四周还有几十个袖珍小岛,面积都不到一千平方米,但这里气候温暖,植物繁茂,海水又不深,游人甚至可以在两座岛屿之间游来游去。所以,每次血七起床后,站在阳台上向下一望,码头上总有年轻貌美的女导游带着一大群人简装而来!
丽莎虽说不是史威名的亲生女儿,但毕竟是他们从小带大的,一旦真的分开后彼此还是非常挂念的;这不,还没到一个星期,史夫人就让蒋平带信来,叫丽莎回来一起吃个晚饭,信里虽然没有直说也让血七一起跟来,可看蒋平的笑容,似乎血七也可以和他一样腆着脸去蹭一顿!
丽莎说:“去吧?你还没在我家吃过饭呢!”
“我怕我没胃口!”血七淡淡地说着,点起一支烟,径自坐在沙发上!
蒋平也说:“就去吃一顿饭而已――别让莎莎难过!”
血七忽然把烟头一拧,恶狠狠地说道:“我也不想让她难过,可谁他妈让我难过的?罗干的死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他妈凭什么躲在这里――你问问史威名,他有当我是一家人吗?――等我出人头地了再说!”
丽莎把蒋平一拉,说:“不要理他,我们自己走――他一时就这样神经兮兮的!”
“那不送了!”血七又没正经地笑着,向丽莎摆摆手!
谁知丽莎这一去,居然就在那边住下了,血七打电话过去问,她说弟弟身体不好,得照顾他两天;血七就说:“那我快死了,你回来见我最后一面吧?”
丽莎笑了笑,说道:“想我啦?”话刚说完,那头已经把电话挂了;气得丽莎站在那里直揪头发!

血七瞪着眼睛坐在沙发上吸烟,真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他现在已经渐渐迷恋上那种富贵险中求的生活,真希望能活在血皇血魔刚出道的时代,那他肯定比史威名还要有出息,快意恩仇,横刀夺爱,是何等潇洒――这世界本该如此,智者忧而巧者劳,无能者无所求;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该出位,而不是像这样窝里斗,仗着自己资格老就可以为所欲为,有本事单挑啊?血七愤愤不平地想着,又是看不起罗什又是看不起史威名,倒是觉得薛纯青是条汉子,连龙太子也敢动,他要是想当血皇的话,我血七第一个站出来帮他!
可是想归想,现实还是得面对的,丽莎不在,床上是消磨不了时间了,血七干脆出来体验一下大海和海的女儿们;沙滩上早已晒满了裸体的姑娘们,她们纵情追逐着浪花而不管是否会被冲掉衣服,而血七倒像是一只老狼,戴着茶色的墨镜,一会儿觉得这姑娘的嘴唇很鲜艳,一会儿看那小姐的身材挺美,可走了半天,没一个勾得起他兴趣的,他还奇怪是不是自己的品位提高了,亦或是蒋平的话起了作用,这些女人怎么看都有点像罗什派来的杀手,要万一死在床上,明天的报纸一登:某男,二十有四,身份不祥,死因精尽人亡!外附一张下身特写照片并文字说明,一不小心还成了性教育题材,这就闹大了!
正在血七垂头丧气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本能地警觉起来,回头一看――谁呀?这不是陈云雁老师吗?还是这么漂亮啊!
血七乐得像刚开的花朵一样,甜滋滋地笑道:“呦!这不老师吗?怎么到这里来玩了,我当你回美国了呢!”
陈云雁把手里的小旗一举,说:“还叫我老师呀?早不当了,现在做导游――”
血七一双色眼在她身上来回看着,说:“恩!衣服不错,挺阳光的――我也觉得您当老师太浪费了!”
陈云雁也盯着他,笑道:“那你觉得我应该干什么呀?哦――听说你最近发达了,做上门女婿了,怎么样,想给我谋个好差使?”
血七脸讪讪的,说:“哪有啊!你没看我在这里逃难呢。”
“哦!这么可怜呀!一定怪寂寞的吧?住几号房啊?”
血七一听说到心坎里去了,马上答道:“108!”
这时,从远出跑来一个男的,拉住陈云雁的膀子说:“阿雁,怎么一个人跑这里来了?大家找你呢,晚上还要办篝火晚会!”
血七刚想说:你谁呀?拉着她干嘛!
不想陈云雁反手又挽住了那人,说:“来见一个朋友,我们已经有十几年没见了――”说着,眼睛直直得望着血七,“这是我男朋友,叫许楠,我们在一起工作认识的!”
那男的大概没想到陈云雁会这么直接地介绍他,忙笑着伸出手来,说:“你好,我们晚上在‘海龟岛’举办篝火晚会,一起来吧!”
血七冷冷地笑道:“不客气!”转身就准备走了,却忽然又回过头来,掂着脚说:“啊?忘了自我介绍,我们两呀那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关系铁得很,可是你放心,我们只亲过嘴,还没来得及干;你小子有福气了,好好待她吧――要不我揍死你个王八蛋!”
那人吓得一愣,无辜地望着陈云雁,而陈云雁则气得要流眼泪,也不知道是气血七太过分还是气他没用,陡然间他憋出一肚子气来,竟想跟血七拼命了,可回头一看血七早走了!

晚上八点,血七站在阳台上,看见远处的岛屿上都亮起一堆堆的篝火,心想陈云雁现在不知在怎样开心呢?他虽然明白自己已经有丽莎了,[奇/书\/网-整.理'-提=.供]不应该再跟陈云雁有什么,因为,这样的感情可能会伤到他们三人,而且是致命的;但就像飞蛾扑火一样,越是痛苦越是爱得激烈,不顾一切的爱――一种是克制欲望的理智,一种是心灵野马的解脱,爱情,到底需要哪一种?
门忽然有人敲响了,血七怔了一下,以为丽莎回来了;过去把门一开,结果是陈云雁,喝得酩酊大醉地靠在门边,一见血七便情不自禁地笑了,笑得还有点稚气未脱,倒是挺可爱的,一边往里面挤一边嚷道:“我要喝茶!”
血七问:“哪喝得这么多酒?”
“要你管?”陈云雁气嘟嘟地回道。
血七望着她那张涨红的脸,一边倒上茶一边说:“你那个男朋友呢?”
陈云雁不理她,咕嘟咕嘟地把茶喝了,然后又把凉鞋一蹬,缩在沙发上看着血七笑!
血七说:“你看什么?是不是觉得很帅啊?”
陈云雁点点头,说:“你想不想要我?”
“啊?”血七一呆,说,“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
陈云雁急得叫道:“你就说你想不想要我?”
血七还真没见过女人为这事发急,忙回答她:“想――得了吧?”
陈云雁似乎很高兴,趴在沙发上,懒洋洋地说:“血七啊――你,是不是老想跟我上床,跟我干那种事?”
血七觉得她说话有点奇怪,怀疑她是不是喝醉了,便不再回答她,自己点了支烟!
而陈云雁马上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坐到血七的旁边,把烟抢了过来,自己放在嘴边狠抽了一口,结果呛得连连咳嗽!
血七忍不住笑了起来,而陈云雁打着他的肩膀说:“不许笑!”
血七就深情地望着她说:“我不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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