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城》第30/73页


老板目瞪口呆地看着李笑天,一滴滴的汗在他肥胖的额头闪着光,他结结巴巴地道:“强盗,强盗在哪里?”
李笑天用筷子指指自己的鼻子道:“强盗就在这里,我就是强盗。”
老板看了看锐利的桌子角,陪笑道:“公子莫非在和在下开玩笑?”
李笑天悠然道:“若是老板肯和在下私下里聊聊天,喝喝酒,那这就是一个玩笑。”
他的手又在另一桌子角上磨来磨去大肆比划,肚里却暗自好笑――对老板绝对不能利诱,这老板一身暴发户模样,口袋里随便掏点钱出来就可以把他砸死。
所以,只好使这一招威逼大法了。
这一招果然很效,所以,李笑天不但可以听到想听的一切,还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雅致的包厢里,喝着老板窖藏的好酒,吃着最好的小菜下酒。
李笑天忽然发觉,原来珍茗居的大厨用心做出的菜式味道居然很不错。
而且老板讲故事的才能也很不错,每一个关节都讲得清清楚楚,几乎可以和最好的说书先生相比。
“沙城并没有沙,一点沙都没有。相反沙城是全楼兰最好的绿洲,是全楼兰最肥美丰腴的城市。”
“这么美好的一个地方怎么会变成人间地狱?”
“因为楼兰王的一道敕令。”
“楼兰王下了什么敕令?”
“准确地说应该是上一代楼兰王下的敕令。三十年前,老楼兰王颁下敕令:沙城唯有力者居之。”
“但沙城岂非是楼兰王国的国土所在?楼兰王怎么会作出如此荒谬的决定?”
“楼兰王并不是让沙城脱离楼兰国的辖治,楼兰王只是决定,楼兰境内最强有力的帮会可以向他提出申请,在交纳三百万两白银之后,就可以向现任沙城城主发出挑战,在规定的时间内攻打沙城。胜者成为新的沙城之主,享有管辖沙城,收取税赋的权利。”
“那老楼兰王这敕令下达之后,沙城已历多少次易主?”
酒楼老板屈指算道:“敕令据今已有三十年,三十年内,共有攻城战六十五次,沙城城主共易主十七任。”
“那楼兰王岂非收入已上亿万?”
老板冷笑道:“不错,楼兰王的财富早已数不胜数,但每一届沙城城主付了如此巨大的代价又怎么会让自己亏本?俱是要十倍,不,上百倍的捞回来。况且对沙城城主之位觊觎者何止上百个帮会,这些帮会要发展势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强抢明夺,又有哪一个是靠了自己双手去挣?沙城所辖百姓,三十年来多历战乱,赋税又是如此沉重,实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李笑天心中暗叹,天下帝王荒诞无耻之举真是匪夷所思,民生疾苦,真不知何时才得稍稍安定。
老板顿了顿,又续道:“占据沙城的帮会势力虽大,但楼兰境内人人尚武,大大小小的帮会成百上千,沙城城主却也不能一举击溃,一劳永逸,而这些大大小小的帮会各怀心机,却也极难联合起来,就算是攻城时暂时联合起来,到得紧要关头,往往翻脸成仇,每年沙城没有攻城战之日倒还平静,一旦有帮会攻城,整个沙城立时血腥满地,只要不是敌对双方帮会的兄弟,一进入战场,往往被双方疑为对方探子,见之立毙,决不容情。三十年来,在沙城争夺战中,也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把命送到那里。唉,依我看来,这沙城其实不应该叫沙城,叫做血城还妥当得多。”
李笑天大愤,击桌道:“这些人的性命全是那无道昏王一道狗屁命令害的。”
李笑天声音颇大,酒楼老板立时吓得面无人色,颤声道:“公子请小声些。”
李笑天微微一笑,道:“是。”
那酒楼老板叹道:“除此之外,楼兰全境倒还安定,楼兰京城更是繁华,公子若无什么事情,不妨去玩玩,至于沙城嘛,还是避之则吉,数日之内,沙城正有一场攻城大战,公子要找的那位女子想来也是一定不会到战乱之地去。”
李笑天不解道:“沙城既如此混乱,老百姓岂非早已逃得干干净净?”
老板苦笑道:公子真是不知民生疾苦,沙城四周是这些老百姓赖以生存之地,离了此地,老百姓又上哪里安生立命?况且沙城虽还是楼兰王辖下所治,但法令已是鞭长莫及,所以沙城周围违法悍勇之徒比比皆是,当真是想抢便抢,要杀便杀,唯一句弱肉强食才能形容得妥当。
李笑天默然点头,道:“原来如此。”
老板拱手道:“公子爷,在下已经知无不言,可否请公子慢慢饮酒,容在下告退?”
李笑天仰脖将杯中酒一口喝干,随即从怀里摸了十两纹银出来掷在桌上,大笑道:“有扰了。”
大笑声中,李笑天已是一个跟斗头下脚上从窗户翻了出去,老板大吃一惊,雅间在二楼,窗户离地总有数丈,眼看李笑天头就要触到地上,摔得颈断骨折,忽见李笑天腰身微微用力,已经将身子翻了过来,轻轻巧巧地落在地上。
李笑天向老板做个鬼脸,径向东行。
酒楼老板为人却是甚好,忍不住大叫道:“公子,莫非走错路了?那位姑娘怎么会去沙城?”
李笑天转头大声叹口气道:“若是别的姑娘当然不会,但这位姑娘却是被一百个人拉住也要去看看热闹的,攻城大战她怎么会错过?”
酒楼老板呆呆地看着李笑天远去的背影,忽地叹了口气,喃喃道:“难道现在的年轻人都活得不耐烦了?”


正文 第九章 神兽
除了楼兰王以外,最近三年,沙城城主凌云几乎已经算是最有权势的人物。
飞云会占据沙城已经三年,各大帮会发起的攻城战也已不下二十次,但不论情势多么艰难危急,凌云总是能够化险为夷。
据说这三十年来,占据沙城的先后共有十七个帮会,但除了十五年前的赤月魔占据了沙城四年之外,便只有凌云的飞云会雄据沙城的日子最长。
而且,现下飞云会兵强马壮,争着入会的英雄豪杰数以千计,凌云的城主之位看来是稳当得很,飞云会也丝豪没有衰败的迹象。
所以,晨曦初露的时候,凌云通常都是躺在某个女人温暖的被窝里,头枕着女人柔软温暖的胸膛,静静地享受他应得的一切。
凌云本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
但今天凌云却起得很早,女仆早早已备好了几桶凉水和毛巾,垂手侍立。
太阳还未挣脱东方厚厚的云层束缚,只有几缕顽强的光线穿透了云层,苍凉地照在大地上。
寒气依然刺骨。
但凌云却没有丝毫犹豫,舀起一瓢冷水从头淋了下去。
冰凉的井水让凌云的毛孔骤然收缩,但凌云却连眉头也没有皱上一下,因为,若是连这一点他都做不到,他又怎么配叫做凌云?
二十年的凌云本就只是一个只能洗冷水澡的穷小子而已。
凌云又是一瓢冷水冲了下去,凉水已将身体里残存的情欲冲得一干二净,凌云的眼神骤然变得冷静。
他虽已年近五旬,他的身体依然如少年般健壮,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他的皮肤依然很光滑,他的身上似乎没有留下一丝岁月的痕迹。
凌云提起最后一桶井水,从头至脚淋了下去,他的身子竟涌起了一股暖意。
洗冷水浴的作用本来就在这里。
在寒冷的天气里洗冷水浴,最冷的其实并不是水浇下去的时候,最冷的其实是在你想到一桶冷水即将兜头浇下的时候,等到冷水终于浇下,你发觉原来这种寒冷原来是自己可以承受的时候。往自己身上再浇下一瓢水就完全不算什么。
只要战胜了自己心里的障碍,身子也就自然会暖和起来。
凌云洗完冷水浴,任女仆慢慢替他将身子揩干,再穿上最轻柔的衣衫,心里也是满足得很。
这种生活虽然很简单,但却是凌云奋斗了半生,流过血,也流过汗才能换来的。
这种简单的生活,其他的人却简直不配享受。
凌云通常都在议事厅用早餐,因为,这时候飞云会各大堂口的堂主,帮中的首脑都已恭恭敬敬地站在议事厅等候吩咐。
这些人虽然看来都温顺得很。
但这里每一个人闯荡江湖的时候却都让敌人头疼得很。
这些人本来自己用早餐的时候周围也是有一大群人侍候着的。
离凌云站得最近的那四个人更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人物之一。
驭风使柳随风、飞雨使玉玲珑、惊雷使秦霹雳、闪电使杜绝。
风雨雷电四大使者正是飞云会的中坚,也是这江湖上屈指可数的高手之一。
凌云每次只要看见这四个人在身边,自信心就会膨胀,就会觉得天下没有什么人能够将他打垮!
柳随风上前一步,沉声道:“帮主,凌波山庄已于前日向楼兰王上表请求争夺沙城,看来不日就要攻打沙城。”
凌云缓缓道:“柳兄弟,你有什么看法?”

当前:第30/73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