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城》第8/73页


这个道理虽然大家都懂得,但常常只有年纪大一点的人才会踏踏实地去做,年青人总是想一步登天发大财赚大钱。
年青人的心总是要浮躁一些。
但今天的生意虽好,客人却似乎都奇怪得很。
靠门口的一桌坐着三个劲装打扮的汉子,正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奇怪的是这三个人喝酒不用酒杯,只吩咐老板一人来了一坛酒放在面前,只要一吸气,面前的酒浆就自动吸到了嘴里,这三个人的内劲竟是非同小可;
他们的旁边一桌,坐着一个落拓的书生,一袭破衫,脸上一脸愁容,一副不知道下一顿饭在哪里的神情,他曲起两根手指,一下一下轻敲桌面,似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但为什么每敲一下,坚硬的桌面上就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老板看在眼里,实在有些心疼,但却不敢过去请穷书生莫要再敲了,因为,那穷书生虽然只叫了一碗茶在喝,但他若是生起气来,手指敲在自己脑袋上,那可不大妙;
穷书生的旁边是两个英俊的年轻人,这两个年轻人还稍为正常一点,只是其中一个正大呼小叫的叫老板拿面来,另一个却文文静静的坐着;
剩下两桌一桌是一个极胖的大胖子,一张嘴却小得出奇,老板一辈子也没有看过这么小的嘴,竟象是在脸上开了一个小口一般,他的举止也斯文得很,正小挟小挟地吃着面条,说是小挟,其实筷子挑起的每次不过只有一根面条而已,看他的体形,也不知道他要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饱;
另一桌却是一个极瘦的瘦子,象是一根瘦竹杆一般,但奇怪的是这瘦子的嘴却大得很,他的桌前堆着一堆面饼,每一个面饼都差不多有一个人的脸那么大,但他只需要一口就将面饼完全塞了进去,细细地咀嚼,他的一张嘴竟似能随心所欲想张多大就张多大一般,看他的体形,让人担心他的肚子如何能够装得下,瘦子脸上的神情却非常满足,能舒舒服服地吃东西似乎对他就是最大的幸福;
客人虽然奇怪,但是只要付钱的时候爽快,老板永远都会殷勤得很,他做了一辈子的生意,这点道理是懂的。
所以老板赶紧陪着笑把面条端到年轻人那一桌。
老人将面条放在一张油腻腻的桌上,对桌前的两个年轻人微笑道:“两位客官请慢用。”
桌前的两个年轻人非常英俊,打扮得也很合体,所以其他桌上的客人有意无意都在悄悄打量这两个人。
但这两个年轻人的眼中却只有桌上的两碗面。
面碗虽然破旧,但碗里的面浮着一层红油,冒着热气,热辣鲜香,看上去好吃得很。
这两个人自然就是李笑天和林茗青。
选了血饮双煞留下马群中的两匹好马,一路快马加鞭,终于赶到了这个偏僻的小镇,终于不用再住在帐蓬里,林茗青的心情实在是好得很。
这一路上虽然有点小小波折,但总算是比较顺利,再赶一日路就快到家,爹爹交待的任务也可顺利完成,总算是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林茗青只是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李笑天看上去好象一点不着急,他的胃口竟是好得出奇。
一大碗面条转眼就稀哩呼噜给他吞下了肚。
林茗青却吃得慢得很,无论如何,女孩子吃饭总是要斯文一些。
李笑天皱皱眉道:“表弟,你为什么吃得这么慢?就好象个害羞的大姑娘一样。”
林茗青差点给面条呛了一口,李笑天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毛病又开始了。
林茗青含怒瞪着李笑天,但李笑天忽然变得很笨,竟好象不懂林茗青眼中的威胁之意,他又转过头对邻桌的穷书生说道:
“老兄,你说是不是?”
穷书生仍是一副愁容,手指不停地敲桌子,慢慢地道:“我不知道。”
李笑天眨了眨眼道:“那你知道什么?”
穷书生道:“我只知道你若请我吃一碗面,我吃得绝不会比这位公子慢。”
李笑天大笑道:“你怎么知道我表弟最喜欢请客?表弟,请这位爷台吃一碗面好不好?”
林茗青忽然笑了,柔声道:“表哥既然知道我喜欢请客,又何必多此一问,尽管叫老板上面就是了。”
这里的每一个人看上去都那么奇怪,林茗青只希望这些人千万不要是冲着自己来,李笑天如此张扬,她虽恨得牙痒痒,但此时实在不宜多生事端。
热腾腾的面很快就端上来了,穷书生风卷残云,竟不比那瘦竹杆吃得慢,几口就下了肚,连面汤也喝得干干净净。
吃完了满意的拍拍肚皮道:“两位公子,承蒙盛意,多谢多谢。”
李笑天微笑道:“先生何必这么客气?”
穷书生摇头晃脑地道:“古人云,受人点滴之惠,当涌泉以报,要谢要谢。”
李笑天道:“只是一碗面条,先生实在不必这么客气。”
穷书生眼睛一瞪,拍桌道:“你道我穷,还不起你的人情么?”
这穷书生好大的脾气,人家请他吃了一碗面,他居然不肯欠人家情,只是看他的样子,李笑天实在想象不出他可以还多大的人情。
李笑天问道:“不知先生以为一碗小面的人情要什么才可以还清呢?”
穷书生袖子一酹,在桌上重重一拍,大声道:“至少也得请两位小兄弟到舍下住上几日,舍下环境虽然简陋,但总是要比王宫稍稍好一些,两位若要喝酒,再请两位品品楼兰王最珍爱的吐火罗国出产的三蒸三酿的葡萄美酒,佐以最嫩的小羊羔子里脊下酒才行。”
林茗青已经差不多快要笑出来了,这个穷书生甚至连一碗几文钱的小面都吃不起,现在却要请他们住比王宫还要好的地方,喝最鲜美的葡萄酒,吃最嫩的小羊羔子。
这若不是天底下最好笑的事,至少也是天底下最搞笑的事。
李笑天笑咪咪地道:“葡萄美酒宜用夜光杯,方才不会暴畛天物,不知先生有没有夜光杯呢?”
穷书生大笑道:“小兄弟果然是识货之人,这夜光杯嘛,别人虽然没有,我陶朱公怎么会没有?”
陶朱公!
这个吃不起一碗小面,身上衣服又破又烂的穷酸秀才竟然是西域首富陶朱公!
林茗青大吃一惊。
很少有人见过陶朱公,但陶朱公的财名天下很少有人没有听过。
这个陶朱公当然不是春秋时携绝世美人西施归隐的陶朱公,只是因为他赚到的财富,也许几个陶朱公都没办法赚到,他又姓陶,所以,每一个认识他和听说过他的人都叫他陶朱公,至于他本来叫什么,反倒没有人知道了。
时年正是大唐贞观年间,西域小国林立,你若是从一个国家出发,不歇气地走上好几天,甚至穿过了好几个国家,但是你仍有可能没有走出陶朱公的产业。
陶朱公的财力,甚至连西域诸王都要敬他三分。
林茗青当然也听过陶朱公的名字,她小的时候甚至常常在想一个人要是有了陶朱公的财富,不知道人生还有什么是需要去干和值得去干的。
她甚至觉得有了这么多的财富实在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大名鼎鼎的陶朱公穿着一身破衣烂衫坐在她们面前,豪气干云的要请她们去尝美食,品美酒。
这实在是林茗青跌破脑袋也想不到的事。
天下还有什么是陶朱公不能得到的?
天下还有什么是陶朱公想要得到的?!
林茗青的目光突然收缩!
李笑天叹了口气道:“陶朱公富甲天下,阁下所藏美酒,一定是人间绝味,只可惜在下却无缘喝得。”
陶朱公大笑道:“只要我想请,你想喝,就一定能喝得到。”
忽听一人冷冷地道:“只怕未必。”
这声音是从那三个劲装汉子的一位中发出的。
说话的这个人虬须满脸,浑身肌肉虬结,他不但酒喝得多,声音也大得很,小店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陶朱公笑容未敛,对那劲装汉子问道:“不知阁下此言何意?”
那劲装汉子冷冷道:“我的意思很简单,我们兄弟三人也想请这位公子去喝喝酒,做做客。”
陶朱公面不改色,大笑道:“好好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跟陶朱公争着请客了。”
那劲装汉子同伴虽有三人,但余下两人俱是默不作声,任那劲装汉子出头。
那人冷笑道:“在下兄弟三人虽然银子并不多,这个东道却是一定要请的。”
陶朱公道:“但不知三位为了什么要请这两位公子呢?”
汉子冷冷道:“陶先生为了什么,我兄弟三人便为了什么。”
陶朱公点点头,淡淡地道:“只是你知不知道,陶朱公要请的客人没有人能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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