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夏》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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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夏(女尊) 作者:范醒

第 1 章

  想起初相见,似地转天旋。当意念改变,如过眼云烟。――选自苏芮《变》中的前四句词。
  人的一生无非如此,感情这种事,也无非如此。解夏发现自己来到另一个世界之后,给自己起名解夏。效仿古印度的僧侣,走过人生燥热狂妄的夏季之后,投入秋季萧瑟平静的怀抱中,重回这世间游走,张开双臂拥抱生活。是为解夏。
  刚醒来的时候,孤零零趴在河边,一身的皮肤已经被水泡得起皱。浑身疼得要命,醒了以后还觉得特别饿。解夏后来才知道是上游发了洪水,把一批难民都冲到这汀盛城边来了,死者无数,失踪人口也无数。在城边与一群难民呆了几天,就来了重新登记人口的官差,解夏连解释都不用,就成了解夏。
  这个身体看起来很小,可能在十岁上下,个子不高,身子也单薄,穿着倒是普通的布衣穿着,不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真好,解夏慢麻烦,没有背景就不用为可能的背景付出代价。
  陆陆续续在汀盛城呆了快两年,一直在当店小二,八卦天天听,对这个世界了解不少,但个子却只长了一点点,看上去还是象个孩子。有些气馁。
  在这个异世界,解夏可以持仗的东西少得可怜。虽然能说能听,但文字完全不记识,虽然还是方块字,但与汉字没一丝相似。如此,在现代算得上高学历的解夏成了文盲。而且,解夏的专业是计算机,到了这古代来,除了加减乘除之外,完全没用。更要命的是,这里不但是古代,还是女尊男卑的古代,女人识字会算实属平常,一点也显不出解夏的特殊来。
  解夏在现代来说,也不过是个普通女子,琴棋书画这些东西,别说精通,连皮毛都没有。诗词歌赋,对于理科生成长起来的解夏来说,更是遥不可及,能背全的诗怕只有“床前明月光”一首,其它的断字残句,都来自于狂轰乱炸的古代连续剧,所以,想以才女成为财女,只是小说里的梦想。
  或者……造香皂来卖?拜托,一则虽然知道哪几样原料,但比例与催化剂什么的自己完全不了。二则,知道猪油什么价格,自己的薪水什么价格之后,解夏选择了先解决温饱问题。
  或者……蒸馏酒?只知道原理,实际操作过程什么的,连听都没听过。就算在现代,让解夏把米酒提纯成高度酒,也是一项大大的难题。更何况,现在的解夏一名不文,既不知道工具什么样,也没有支付工具的钱财。这个,也是个妄想。
  或者……或者了很多,都被一一拍死了事。了解世界了解自己之后,解夏对于自己能幸运地当上店小二,已经感激不尽。
  是真的很幸运。这身体年纪小,难民又多,找工作的人天天排队,根本没人愿意请这么一个看起来就瘦弱地干不了重活的小家伙。还是解夏把多年应聘的经验全拿出来,才在一家老夫妇开的面馆里做起了小二。店虽小,但生意非常红火,店面又开在最是繁华的南泰路口,每天人来人往,根本没有解夏休息的时候。幸而,解夏不是真的稚龄小儿,每天站十几个小时的活,笑十几个小时,咬咬牙也就忍了下来。只是每天回到城外自己的住处――一间破庙里的时候,腿痛得直抽筋,累得直接摊成了一堆肉。然后第二天继续。
  这样做了几个月,渐渐辛苦成为习惯,也就麻木了。每天回来,还能余些力气。店主也对解夏小小年纪这么能干,很欣慰,在他们要离开汀盛城的时候,很负责地把解夏介绍到了一家比较大的酒楼,那里除了规矩多些,工作量要小上很多,工钱还比从前高,解夏很满意,一直做到如今。
  本质上来说,在现代做惯技术活的解夏并不喜欢做服务业,现在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赚够旅费,去海边当一个渔民,每天过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也许还可以入乡随俗,忘却前情,娶个能干的夫郎,过一辈子。而且,解夏喜欢的男人类型,在这个世界来看,都是丑的。多好,娶丑的……要少花好多钱呢。
  但是,解夏所在的国家是梁国,梁国很大,只有一面临海。听人说,从汀盛城出发,要走大概两三个月才能到海边。两三个月……解夏在夜里,躺在草堆上,一直计算着,那还得两三年才能赚够旅费,两三年……好漫长啊……
  这样寂寞的人生并没有熬多久。某天,秋风瑟瑟,酒楼竟然突然放假,还每人给发了块肉。一打听才知道,这里的人要回家过节,这一天是团圆节,根本不会有人出来吃饭,所以酒楼放假。有些类似解夏知道的中秋,但她们这里叫:秋获节。
  平时吃饭全都在酒楼解决,小庙里没锅没碗的。解夏无法,生起火来,烧烤。
  “滋滋滋”的肥肉化成了油,滴在了火堆上,火苗轰地窜了一下,差点燎着解夏的手。解夏缩回手,无所谓地呼呼吹了两下。低头就闻到油点着了以后特有的肉类香气,不由馋虫大作,眼睛直冒绿光,手上加快了翻转的动作,嘴里一直吸呀吸的,吸口水。
  眼见着快熟了,突然感觉眼前一花,手上的份量轻了不少。抬头一看,竟然是只红色的小鸟,正站在一边的神龛上,叼了一块自己烤熟的肉,使劲往里咽。
  解夏大怒,自己这一年来,吃肉的机会少之又少,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了。此时,眼见到了嘴边的肥肉被一扁毛畜牲抢走,生为高级灵长类动物的解夏怎么能忍得住气?把手上剩下的肉,三下两下丢进嘴里,一边大嚼一边猛地起身去追捕这只犯了大罪的红鸟。
  没想到这只鸟虽然个子小,身法却非常灵活。并不飞远,也是一边使劲咽一边在庙里乱飞,引得解夏扑了一屋子灰,也没扑到。最后肉也吃完了,也累得气喘吁吁,解夏一屁股坐在地下,看着站在梁上仰着头,明显是得意洋洋的红鸟发狠。
  “有本来你,你给我下来!”口气严厉,只是气不足,一句话说成了两段,听起来,完全没有应有的气势。
  小红鸟闻言,啾啾叫了两声,突然展翅飞了下来,在解夏头顶上一抓,把解夏的头发髻抓散,然后又飞回梁上,眼神似有笑意地看解夏气急败坏。

第 2 章

  解夏到屋外,捡了石子,丢它。它竟也不飞走,就在庙里,来回躲避,速度飞快,解夏竟一子未中。解夏这一年多来,虽然没长个儿,但劲儿长了不少,这几下石子,虽然没丢着红鸟,倒把本来就破的庙打得更破了些,不由大为气馁。心道,自己干嘛跟只鸟斗气?反正肉它已经吃了,总不能让它吐出来。罢了罢了,难得休假,不如好好睡一觉。
  本来还担心这只鸟儿不识趣,会打扰到睡眠。解夏躺下的时候,虽然闭着眼睛,其实还提着心神。却没想到这红鸟见她不玩,也就窝在梁上,梳理起了羽毛,没一会儿,竟似也睡了。解夏见这世界连鸟都这么聪明,更是心灰意冷,自己在这里没有出头之日啦。想着些杂七杂八的事,也沉沉睡了过去。
  这样过得几日,每天回来,红鸟都在。只要解夏还有力气,红鸟就要来招惹她一番,害得解夏每天都被迫在愤懑中睡着。但只要解夏表现出无力,这红鸟也就乖乖呆着,用小黑豆一样的眼睛来回地看解夏,目光倒是温和得很,一点也不象坏起来的时候那么泼。
  一来二去,一人一鸟在打闹中迅速亲密起来。再加上解夏在这里除了上工时认识的几个同事,根本没有朋友,寂寞得很。这鸟儿虽然有时讨人厌,但不知不觉中确实也让解夏的愁闷消散不少。慢慢地,解夏也就把这红鸟当成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飞飞。
  飞飞很聪明,解夏总感觉它能听懂自己说话,而且应对自如。可惜的是它只会啾啾啾,并不能出人言。日子久了,解夏也能猜出些它的意思来。一人一鸟的对话内容越见丰富。
  飞飞脾气坏,还饭量大,什么都吃,特别爱跟解夏抢。本来解夏每天都是在酒楼吃饱了才回来的,为了飞飞,开始与大厨套近乎,能每天带回来些杂食打牙祭,顺便养活飞飞。有了目的,生活突然变得有趣起来,飞飞成了亲人,每天出门要告别,回来要报备。一人一鸟的生活虽然简陋,但越来越象是家庭生活了。
  又过了几个月,转眼到了冬天。解夏把睡觉的草堆搬到了比较避风的神龛后面。其实破庙的位置非常好,背靠小山,前临小河。到了冬天,就可以得到很多意外之食。解夏把小时候回乡下爷爷家里学会的本事全拿了出来,在庙背后挖了个陷井,每天晚上回来转一圈,竟也偶有收获,虽然都是些野兔山鸡之类的小东西,但这种不劳而获的欢喜是没办法与在酒楼里吃东西所能比的。
  这一天,下了雪,世界一片银白。解夏忙完活已经天擦黑,顶着寒风,捂好毡帽,裹紧破棉袄,哆哆嗦嗦回到庙里。刚一进门,就听到飞飞啾啾啾地叫个不停。解夏冻得僵生生的,不理它,直往庙里冲,赶紧把柴拱成一堆,生了火,烤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听到飞飞在耳边边飞边叫,叫声很急,是那种很快活地急,啾啾啾,啾啾……
  解夏正烤得舒服,真是不想理这个扁毛畜牲。可又知道现在不理它,一会这家伙根本不会让自己睡觉,于是懒洋洋地抬起头,看着飞飞,道:“怎么啦?”
  “啾啾啾啾……”飞飞边叫边用头指着庙后的方向。这意思,解夏明白,今天有猎物了。也是眼睛一亮,这大雪天的,猎物一般都很肥,想到肉啊,油啊,穷光蛋解夏直流口水。利落地起身,出了门,飞飞也跟在后面,一边快活地叫,一边与解夏一起飞奔到陷井边上,解夏往里一看。哇~吓了一跳。
  竟然……竟然是一只锦狸!传说中的锦狸?!解夏不敢置信地擦擦眼睛,又看,果然!银色的皮毛还在夜色下发着荧光,是锦狸的特征。有些呆掉地看了一眼在一边兴奋地叫得欢的飞飞,慢慢地自言自语:“我要发财了……”
  锦狸是这个世界的超级珍惜动物,除了皮毛值钱之外,好象还有非常奇特的药用价值,这个价值解夏并不清楚,民间的传说都含混不清,照解夏猜测无非也就是延年益寿起死回生之类的,这些价值在现在的解夏看来,远没有金元宝可爱。
  “我们发财了!!!”解夏终于反应过来,揪着飞飞的翅膀原地蹦了几蹦,快活地大叫。飞飞也跟着她大叫。一人一鸟叫得山林里树上的雪都往下掉,才算平静下来。
  解夏一躬腰,把陷井里的兽笼一收口,拉了上来。意外的发现,不但有只锦狸,旁边竟然还有只不知道是不是被锦狸咬死的山鸡。老天待自己真是不薄啊。解夏的嘴咧到耳朵后面去了,一路哼着小曲,回到庙里。
  这锦狸其实长得非常可爱,有点象松鼠,只不过要大得多。眼睛溜圆溜圆的,恶狠狠地盯着笑眯眯的解夏,嘴里还兹兹叫着,露出尖锐的犬牙,向解夏示威。
  解夏从前其实本能地对小动物都有些怜爱之心,只是不爱养宠物而已,嫌麻烦,也没那么多爱可以付出。到了这里之后,在酒楼做工,厨房里天天见的就是杀生,鲜血与惨叫,开始还觉得恐惧,甚至难过地胃纠结在一起,根本吃不下东西。可是,人哪,总是自私的。终于是什么都会适应,这所谓的怜爱心,所谓的女性温柔,一年多下来,也全都被磨平。只能保证自己不杀,但别人杀不杀一般是不会管了。说到底,解夏还是个自私的女人。
  解夏把手包上厚厚的几圈布,伸手进笼,要拿出躺在底下的山鸡。虽然知道这锦狸会咬,却没想到会咬得这么大力,咬得这么深。解夏啊地一声惨叫,手往回一缩,山鸡是拿出来,手背也被锦狸深深地咬了个洞。
  虽然有些疼,但解夏并没有太在意,在厨房有时候也会帮忙切菜,刚去的时候,连刀都不知道怎么拿的解夏不知道受过多少伤,已经习惯了。松开缠的布条,解夏一看,再次啊地一声叫了出来,血流不止不说,而且……竟然是黑色的!
  意识到锦狸有毒的一瞬间,解夏整个手臂已经完全麻木了。从未遇过这种情况的解夏一下呆住,自救也不知从何自救起。想学电视上把毒血吸出来,可是连胳膊都抬不到嘴边来了。解夏的脑袋突然一阵眩晕,最后一个闪念,知道自己完了。撇了撇还能动的眼珠,用眼神向飞飞告别,然后眼前一黑,晕死过去。

第 3 章

  解夏没想到自己会醒来,以为那一眼道别就是永远。谁知道竟然在黑暗过去不知多久,突然神志回笼,感觉到身上有说不出的舒服。明明的冬天的,却温暖如春,身上软软的发着热,舒服得让人想叹息。
  终于,慢慢睁开眼睛。看到头顶是熟悉的高高的破庙的梁。自己竟然……不是在天堂吗?解夏眨了眨眼,感受了一下,果然,身下还是草堆,身边偶尔发出噼叭声音的还是火堆。咦,飞飞怎么会没有声音?而且记得自己并没有倒在草堆上,而是地上的。是谁把自己移到这里来的?
  慢慢侧过头,解夏一僵,竟然有个人!一个男人!正端端正正地隔着火堆坐在自己的对面。紧张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女尊世界,不怕不怕。只有自己强奸他的份,他绝不敢上前对自己无礼的。解夏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才开始仔细端详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
  解夏这两年在酒楼当小二,见过的人,绝非少数。但象眼前人一样出彩的,几乎没有。说不清楚他的归类。按这里的审美,他显得有些粗犷了,按现代的审美,他又显得过于中性。不是不好看,可以说是好看得过了头。尤其是眼睛,虽然只是呆呆地看着火,却在火光下更显流光溢彩,带着淡淡忧郁的美丽。
  忽略皮相的美丽,这人也是非常出色的。虽然衣着朴实简单,但气质沉静,从容淡定,只是坐在这破庙里,也跟坐在华堂一样的态度。好象无论在哪儿,都仿佛世上只有他一人,也许,遗世独立,就是说的眼前这个男人。
  但是……这样一个天仙一样的人物,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说也是个男人,在这样大雪纷飞的夜里,难道不应该在家里烤着熏香炉,披着裘皮衣,读诗作画?弹琴下棋?怎么会在自己晕过去之后,突然孤身一人出现在自己的破庙里,还嘴角噙笑,一付温柔做派,解夏完全不能理解。
  “请问……公子……怎么称呼?怎么会在这里?”解夏不知该怎么问。
  “哦,姑娘你醒了?”男人象是突然被惊醒,抬起头来,似乎在看着解夏,笑盈盈地道:“在下姓林。赶路错过了宿头,才到这庙里来略作安顿,打扰到姑娘休息,见谅。”
  错过宿头?鬼才信!解夏眼光瞟过林姓男子的鞋子,这么大的雪,竟然一点都没湿。不过,这些都不关自己的事。解夏四处张望了一番,锦狸还在,飞飞却不知踪影。今晚的事……真是太诡异了。
  解夏眯了眯眼睛,锦狸算是珍宝了吧?这人并不贪图,要不就是真的心胸磊落,要不就是不放在眼里,再或者……就是有更大的图谋在后面。可是……自己简直堪比乞丐,小二当了一年多,才赚了几吊钱。有什么他可图的?想来,应该是不关自己的事。
  解夏在心里迅速地想了个一遍,松了口气。道:“林公子,你来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只小鸟?”
  “实在对不起。姑娘,我看不见,没办法知道。”林姓男子声音轻柔,如同说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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