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2/80页


  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他解开,又替他松了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她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听到厨房里隐隐地传来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微笑:“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深深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中式的三明治,烤饼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明明只大她两岁,竟然冒充长辈。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吗?汉堡大学,汉堡,哼。”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他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拿抽了餐纸伸手替他抹掉,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极少这样狼狈。
  留学的事他以前还真没说过,他们都甚少提自己的事。沈安若隐约听别人说他曾出国,总以为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向来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小米粥后说:“味道还行,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正吃着。
  她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她打开车内的CD,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这一首,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答答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你喜欢哪一个牌子?去车行看一下吧。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害怕吗?”
  “总之就是不要。”
  “不要算了,搞什么别扭啊。”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以后你不用这么麻烦,折合成现金给我得了。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名品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第二章 过客匆匆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
                          ――沈安若的Blog
  
  星期一是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沈安若一向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所以她很不喜欢星期一。
  那天一早就忙碌杂乱,有员工的投诉电话,有其他部门的部长到她这儿来抱怨,还被钱总经理叫去训了半小时的话,当她终于得以喘口气开始正常办公时,打开邮箱便收一堆贺信,然后惊见红艳艳的文件上有聘任通知,她们部的部长被调到其他子公司,而自己被升职了。之前她也被几位高层领导找去谈过话,只是没想到这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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