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谁喜欢谁带走》第7/65页


然后我就联想到那座月湖疗养院,以前一直觉得高墙隔断的那片空间是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的,里面休养的人都不同于高墙之外的人。换句话说,不管承认与否,外面的很多人都自然而然地把他们当做异类。但是按照精神卫生中心的数据,精神病人有着超过一亿的基数,所以绝非异类,而是一个庞大的主流群体。

我们这些自认为的正常人,也可能有着某方面不自知的精神疾病,成为事实上的他们中的一员。

这样的逻辑一下子拉近了我和疗养院里的人的距离,即使我本人没有任何精神疾病,谁能保证我的亲戚朋友同学中不会有一批精神疾病患者呢。那么我应该是有充足的理由去了解这样一个群体。就像奥运会在北京召开,为了照顾外国朋友,很多北京人需要去补习一百句常用英文;我们身边有一亿精神疾病患者,我们当然需要去充分学习精神疾病相关的知识。也许学校从小学阶段起就应该开设一门精神疾病相关的课程,地位和语文数学外语一样……

我发现我想得有些过了,便赶紧打住。我妈已经去上班了,她早晨并没有时间帮我做早饭,我得自己去厨房弄点吃的。

老房子的隔音效果要差一些,在做早饭的时候,正好听见各家各户在厨房里准备早饭的声响,锅碗瓢盆的协奏曲里夹杂着闲聊的只言片语。不一会儿,各种饭菜香味混杂着飘散开来,浓烈而有些呛人。

反正学校已经停课了,所以不必急着去学校,早饭吃得慢条斯理。吃饭的时候忽然想起上午还要去帮赵莫选礼物,便用座机给赵莫打了电话,结果被告知他正在医院,让我到时候告诉他地点,待会他来和我会合。

买香水要到城中心的商业街去买,等在盲校外面的公交站点,却迟迟不见公交车,便换做打车过去。

打车的人马路两边都站了不少,过来几辆空车都被人抢先了。上马路拦车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吓得我退回到人行道上。

我正四处张望着等下一辆,突然发现有人在拉扯我的挎包,转头便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已经得手了我的钱包,见我回头,那少年撒腿便跑。

“喂,我的钱包!”我吓了一跳,我还是第一次遇见小偷,等那小偷已经跑了几米远,我才想起要去追!

实在是气煞本姑娘了!

那小偷撒腿沿着马路往前跑,我一边冲着他的背影大喊,一边迅疾地追了上去。这时候头脑中突然闪现出世界杯赛场上那些矫健的身姿来,作为一个铁杆足球迷,我这时候怎么也得学学那些足球明星的拼劲,冲过去断下球,不对,是断下我的钱包!

小偷发现在大街上甩不掉我,便钻进了一处弄堂。我毫不迟疑地跟着冲了进去。我破了第六中学女子1500米长跑的校纪录,今天我不追上他,岂不辜负了我那个黄灿灿的奖杯?

我妈曾为此半开玩笑地对我说,说我跑下去以后长一身肌肉,男生会不敢接近。我咯咯地笑着说:管他呢,这姑娘谁喜欢谁带走!

我家一直是民主议事制度,看我是真的喜欢长跑,我妈也就默认了。

弄堂里是本地传统样式的居民住宅,以石头做的门框,以乌漆实心厚木做的门扇,厚重得可以承受百年的风霜。墙壁用白色石灰粉刷过,历经岁月后显现出斑驳的痕迹。弄堂里时不时传来稀稀落落的门环撞击声,吱吱呀呀的声音。

我在巷子里追了好几百米,都没看到有人走动,一个帮手都找不到。小偷跑一段便会朝身后看一眼,虽然已经在喘粗气,但仍旧大跨步向前狂奔。我毫不示弱,也紧追不舍,很快我和他之间只有五六步的距离。

天助我也!前面出现了一道三十来级的台阶,坡度不大,但台面很窄,只容得下半个脚掌。如果不出意外,我能够在他爬上一半台阶的时候,从后面拽住他的衣服!

可就在此时,上次月湖边那一幕飞快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对啊,小偷地痞之类的一般都带着刀壮胆,我追上他之后,他在穷途末路之下,必然会恶向胆边生,拿出刀来对付我……

一丝恐惧涌上心头!

就算是徒手,我也不一定能打不过他。我除了热爱长跑外,胳膊腿每天进行着和其他女生一样的动作,捉回一只跳出栅栏的鸡都费力,远没有电影里女侠的钢筋铁骨。

想到这里,我脚下的步子已经慢了下来,并且开始安慰自己――钱包里只有四十块钱,一包纸巾,一枚发卡,犯不着我这么拼命,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我还要留着小命参加高考,还有,我还要见证我热爱的西班牙队在南非世界杯上夺冠呢!

可是这个世界真有巧合这回事!

小偷一路向上刚跑了十来个台阶,就在这时候,一个人影从台阶上面跑下来,速度很快,到了小偷跟前,两个人都来不及闪避,重重地撞在一起。

从上面跑下来的人高大壮实,身形只是晃了晃,可是小偷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本来就显得瘦弱的身体像是被猎枪击中的飞鸟,一下子地跌落下来。

我看清了无意之中帮到我的那个人的样子,是一个中年男人,四十多岁,平头,浅黄色体恤衫胸口部位被撕掉了一块,以至于露出了里面的黝黑皮肤;下身穿着一条米色短裤,脚上是沾满泥浆的球鞋,原本应该是白色的。

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的眼睛正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我!

我刚升起的喜悦又齐端端地被回填进心底。这个人着装太古怪了,而且他的眼神让人很不自在。

“叔叔,谢谢您!他是小偷,还请您帮我一起把他抓进派出所!”举目无助之下,我只好小心翼翼地请求道!

我转眼看看那个小偷,他正捂着腹部在地上翻滚,膝盖部位跌破了一片皮,能看到露出的血肉。

看到此处,我对他升起一点同情,他虽然偷了我的钱包,但和我还不算是深仇大恨,最初送他去派出所的想法有些动摇起来。

他年纪还小,我要不要给他个机会?

我重新用求助的目光看着那位大叔,我太需要他的回应了。可中年男人仍旧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我,盯得让人发悚。我以为他没听清我刚才的请求,于是重复了刚才的话:“叔叔,谢谢您!他是小偷,还请您帮我一起把他抓……”

还不待我说完,中年男人像是突然回过神来,然后迈开步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今天发生的事情太意外了,用我的话来说,就是这个世界太神奇了!但是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该怎么处理这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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