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秦帝国》第17/58页


  如果哪天我们用洛阳铲探测到了老秦始皇陵的墓道口,炸开墓道外门进去,遇上的第一群骷髅,就应该是这帮可怜的古代弩机师傅的骸骨。

  最后说一句,为了防范东方的六国诸侯的鬼兵,从地下进攻老秦的这个十八厅两卧和迪士尼游乐场,在陵墓往东仅仅一公里半的地下,特意又布置了三四大群的冥兵,他们驾驶着战车,挟弩握戟,列阵以待,这也就是我们的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了。他们看护着老秦的遗体,不被六国人再次派出荆轲这样的杀手去刺杀。

  虽然地面以下布置得无懈可击,但是,秦二世却忘记了地面以上,在距离秦中央一千五百公里以东的淮北地区,一群绝望的戍卒,正要向这个我行我素、竭民穷力的政府,展开地面以上的收尸行动!


  第六章 被私欲压垮的陈胜

  如果你把秦帝国的城邑当做纯粹的一个城邑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任何一个城邑都是两个城邑:富人的城邑和穷人的城邑。闾右住的是富人们,闾左则是家境不好的穷人。所谓闾,就是街巷。

  在中原与南方楚地的接合部(具体哪里无法确定,关于陈胜的籍贯有六种说法),一个普通的闾左穷巷里,生活着性情阴郁的陈胜。

  陈胜,愤青指数9.5,贫困指数13.4(满分10分),他无仲尼之贤,缺陶朱之富,被古代学者把他的家描述成这样:用一口没底儿的大瓮支成窗子,家里没有青铜器和铁器,所以他的门板也有没有金属的轴(功能类似折页,古代叫做门枢),所以他用绳子把门板捆在门框上――每次开门,他需要提扛着门转动,才能把自己弄出屋子――这就是贾谊先生所说的“陈胜,瓮牖绳枢之子”。(注:这未必意味着陈胜就是农民,城市平民也可以这样的。)

  陈胜透过没有底儿的大瓮,可以看见秦帝国的夏天,巷门大树满是婆娑的叶子。贫困的陈胜甚至不如大树还拥有许多叶子,他穿着露股装,性格比较阴郁,有时候显得隐忍。

  所谓露股装,这固然是我的“杜撰”(写历史的人免不了要犯“杜撰罪”,好在我会主动标出,算是自首):所谓“露股装”,就是由于下裳被磨损得太厉害了,露出了大洞,忽闪着里边的屁股。这在今天固然是时尚之至,当时则显得略带寒碜。所以陈胜的座右铭是:尽可能站着,以便节省裤子。

  总之,陈胜是个穷困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大好。陈胜表情阴郁,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怅恨久之”是他的招牌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发傻,眼里都是忧郁阴沉的光,冷冷地若有所思得很。

  每当晚上,穷极无聊的时刻,就是陈胜发呆的黄金时间。“人的存在使用着孤独的方式,像水底的沉寂,就沉淀在航帆与浪花之下。秋风摇摇,滤走了夏日里的繁华和人声浮响,唯独对功业的揣想,和凝重的秋景一样,缭绕于他思想的大小角落。夏天展示的一万个江山不过是一万个江山。”――这是陈胜在他的博客里写下的,如果他有的话,他一定会这么写的。

  现在我们说说“黔首”这个词。

  秦代尚黑,老百姓用黑头巾裹头,顾名黔首,就是黑头的意思。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见出秦始皇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他为什么不管自己叫黑头呢?不过,黔首一词早在战国初期就有了,别的诸侯国也在用,不能算是秦始皇专门和老百姓过不去。

  其实,在统一初期,人民的称呼五花八门,“故秦民”、“新民”、“六国之民”、“奸民”。各类民的地位特权也不同,互相还有欺负。秦始皇统一更民名为“黔首”,是有弥平矛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戴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世族子弟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得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年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寄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得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代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地的事。那可见,陈胜一直是一个官吏的形象出身在当时的起义队伍里,如果他一直是农民,何以会有此。

  汉朝大臣晁错,自从《汉武大帝》开播以后,似乎越来越有人缘了。晁错曾经论述过秦王朝的两大军事项目:北攻匈奴,南扫闽粤。晁错说:匈奴所生活的北方,天冷得简直灭绝人性,树皮厚的达到三寸,冰雪积累深可六尺,胡人也皮肤厚,鸟兽也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非常耐寒。而闽粤一带呢,又热得贼死,鸟兽没有什么毛,人也薄薄的皮儿,所以耐热。可是,秦王朝的戍卒不服水土,不是打仗时被人擒杀,就是戍守时病死边境。往前线运送给养的民众,更是倒仆于道路。所以,当时的人民,听说要叫去北上南下服兵役或者劳役,就如同送到农贸市场杀头。

  公元前209年的夏天,陈胜领着去戍边(就等于去农贸市场“弃市”)的九百闾左贫民,往北方去领死。九百闾左贫民,未必等于九百农民,闾是城邑街区,城邑平民也要服兵役的,甚至在先秦时代他们是服兵役的主力。

  陈胜的职务是屯长,协助上面的将尉。将尉有两个,实际是县尉(主抓军事的副县长),按“吏推从军”到军队里任职的时候,就改叫将尉。我们有理由怀疑,陈胜在担任屯长之前,会不会是县里的什么中下级小吏,同样按“吏推从军”的原则,才从县里的行政官职改派做军队里的军官屯长了。关于这一点,史书上说,“陈胜、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那就是说他们多少是个小官吏,否则,手上没有一些用于分配利益的权力的话,他们无法做到“爱人”,收买人心,让士卒为其所用,而且他们担任这种小官吏职务的时间比较长,是“素”,颇有一段时间了,那么他们就不是普通平民或者农民,而素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人上人”(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陈胜后来要把曾经跟他一起种地并且事后“揭发”他种地的人杀了)。而且他们对下属一贯比较好。

  总之,陈胜、吴广应该是很有品的,应该还戴着一顶冠,表情严肃,但对下级和气,而且素来如此。

  公元前209年夏蝉高唱的时节,陈胜等一班人,领着九百戍卒,往北方的渔阳郡去(就是北京的密云、平谷这一带)――这里至今还长城绵延,标明它并不是当时帝国的腹心。

  这帮人走到了安徽北部的今宿州地区蕲县大泽乡的时候,乌云密布,狂风骤起,天昏地暗,暴雨倾盆,远近不辨。

  坐在大泽乡营地屯长办公室里的陈胜――此时应该已有三十多岁,情绪一贯容易波动,望着窗外淮北地区聒噪不已的雨阵,他更加多愁善感。于是他把助理屯长吴广叫进来开会。

  吴广也不是俗人,吴广也有字,字叔,说明他也是戴冠族,绝不可以和他所督理的九百贫民混在一起。他更不是农民。农民而有字的,恐怕一个也找不出来。

  吴广进了屯长办公室以后,陈胜很愁闷地说:“如今暴雨下个不停,道路阻断,我们到了北方,多半已经迟到。按照秦二世的法令,迟到了就得掉脑袋。特别是你跟我,都是领队的军官,咱俩的脑袋得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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