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妻妖夫》第2/166页


  原来张平不是不怕死,他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还是傻,也不想想金朵朵之前的那帮子亲戚难道都是心慈手软的么?想要宰了金朵朵的决不在少数,他们都没有成功,想来金朵朵的命跟她的财运一样强。
  人证物证俱全,金朵朵大哭了三天以后,拿着张平的保险金跑到国外挥霍一通,真是讽刺,张平哄着她买下了一份巨额保险,结果还是便宜了她。
  因为有钱一向走在时尚前端的金朵朵,在一次喝的烂醉,醉倒在异国他乡的街头以后,终于再一次跟上了流行,她穿越了。
  
  第二章 不屑的帅哥
  
  在古色古香的房间里醒来,金朵朵使劲眨了眨眼,再睁开眼前的景物还是没有变,依旧是古色古香的房间,她头顶是绣着山水的青色纱帐,身上盖着的是绣着牡丹花图案的锦被,躺在红木雕花大床上,转头四处望了望,到处是古董样式的摆设。
  到底是富贵人家出身,金朵朵一眼就看出这些东西绝不是地摊上拙劣的仿制品,她头顶的纱帐,身上盖着的锦被是应该是纯手工制品,精良程度远远超过她穿的那些大牌子衣服。
  金朵朵轻轻捏了捏脸颊,据说怀疑是在做梦的人一般都会捏自己的身体一下看看有无疼痛感以此判断是不是在做梦,金朵朵以前没有在梦中捏过自己,现在有机会试一下了。
  有疼痛感,应该不是在做梦?第一个反应,她该不是穿越了吧?不然应该醉倒在异国街头的她怎么会躺在这样一个房间里呢?金朵朵无聊的时候闲书还是看的不少的。
  穿越定律,下一个出现的应该是百事通丫鬟,或者抱着她哭天抢地的贵妇。
  金朵朵估计错误,进来的不是丫鬟,也不是贵妇,而是一个身着白衣眉目清冷面带不屑的帅哥,而且很明显着帅哥不屑的对象是她。
  帅哥冷冷的开口了:“不要以为你假装寻死就可以博同情赖在这里,要死也给我滚远点,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派人把你丢出去,二是你自己走出去。”
  原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刚刚寻死,真是过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真的不在了,对一个刚刚寻死的人说出这种话,这小白脸真没有人性,金朵朵自动将帅哥归为小白脸之类的。
  要没有一肚子的心酸委屈,就轮不到她穿越过来,不过人家的闲事金朵朵不想管,穿越到别人身上不代表就需要继承原主人的恩怨情仇,又不是她愿意的,想必之下她以前的身份和处境可比这原主人强多了,要是灵魂互换,这身体的原主人穿越到她身上,她真是亏死了。
  掀开被子,发现身上穿的衣服是完整的,不像睡衣,脖子有隐隐做疼的感觉,应该是上吊后就被直接放了下来,没有人来照顾她,自然没有人来给她换衣裳。
  金朵朵起床穿好鞋后,一声不吭就直直从小白脸身边走过,径自出了门。
  小白脸似乎没有料到她会那么听话,愣了一下后,愠怒道:“你又想耍什么花招?”
  “你不是让我滚么?”金朵朵笑了笑,“我想通了,你说得对赖在这里没有用,我不会滚,你不介意我用走的吧?”
  小白脸被金朵朵的话噎住了,双目圆睁张口无言。
  金朵朵轻飘飘的从他身边走过,瞄了他一眼,可惜了那一张俊脸,做出这样的表情真是破坏美感,不过是美是丑跟她没有关系了,她没有无聊到提醒他这等小事,从小白脸刚才的话推断,他们之间的仇怨估计比杀父之仇轻不了,她要是出言提醒,他准会以为她是在挑衅。
  穿越也有不同的模式,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完全可以自己把握,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仇怨,也可以选择立即放下,按自己的性子活,她没有兴趣背负陌生人的过去活着。
  眼下金朵朵想要知道的是,她那天生克亲人的命格是否跟着一起穿越了,若是有,那么她那个财运就也应该在,若是没有那对她来说就是比什么都好。
  一路出去,见到她的人全都都当她是瘟疫一样躲避着,金朵朵不认识路,但是想着顺着最宽敞那条走应该没有错。
  总算没有走错,一路摸索着出了大门,金朵朵有点傻眼,这座富丽堂皇的宅院居然建在山上,往下是一条蜿蜒的山路,虽然够宽敞,不过凭借两条腿走下去可真够呛。
  而且山上到处是茂密的树林,古代的山林野兽肯定是少不了的,说不定没等下山,她就成了哪只食肉动物的晚餐。
  想到小白脸鄙视的神色,蓝雨决定还是靠两条腿吧,前世的经验告诉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真要有危险躲是绝对躲不过的。
  也许是小白脸还有点良心,又或者是希望她这个瘟神早点离开这个地方,金朵朵的小人之心猜测应该是后者机会大点。
  总之最后金朵朵是坐着一辆破旧的马车下山的,临走她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富丽堂皇的宅院,门口牌匾上金光闪闪的刻着‘锦绣山庄’四个大字。
  古代的道路修得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现代的平坦的高速公路,破旧的马车加上车夫想早点送她走的急切心情,马车行驶的飞快,待金朵朵到了一个繁华的小镇前边被赶下马车的时候,已经被颠簸得全身的骨头几乎都要散架了,两条腿更是直打颤。
  一下车,车夫立即驾起马车一溜烟走了,金朵朵只能往前走。
  刚进小镇,金朵朵就闻到一股葱油大饼的香味远远飘来,她肚子当即就起了自然反应,咕咕叫了起来,饿极了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实实在在的油香味。
  金朵朵咽了咽口水,摸了摸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金朵朵不是英雄也逃不脱这个定律。
  古代最多的店铺是什么?不是青楼,而是当铺,鲁迅笔下的阿Q住的那小村还是小镇都有当铺,却没听过有青楼,毕竟当铺是普通人光顾得起,而且是经常必须光顾的地方,而青楼是高消费,普通人光顾不起。
  看了看身上华丽丽的衣裙,也不知道在床上躺了多久,这衣服竟然不起皱,衣料真不是一般的好,想必能当不少钱。
  当铺里那个尖嘴猴腮的掌柜打量了一眼金朵朵身上的衣裳,眼皮都不抬一下,慢悠悠道:“虫蛀鼠咬,淡蓝色绸缎衣裙一件,五两银子。”
  金朵朵不知这个世界的货币行情,但是想起红楼梦里一个大丫鬟的月钱就是一两银子,这五两银子够白领五个月的工资了,应该不少,前世大手大脚惯了她没有跟人讨价还价的习惯,便爽快的道:“行,不过你要送我一件男装,料子可以差点,不过要新的。”
  这尖嘴猴腮的家伙还在犹豫真是无商不奸,金朵朵肚子咕咕叫,不耐烦道:“掌柜的不行就算了,我去别家看看,也许成衣店也收。”
  “好啦,好啦!看你这小姑娘怪可怜的,就送你一套男装吧,正好我新做了一套,还没有上身呢,送你了。”掌柜的一脸肉疼,但是眼角细细的笑纹出卖了他。

  第三章 人傻钱多
  
  金朵朵进内室将衣服换下交给掌柜,把五两碎银子揣进怀里,想到头发还是女子的样式,便将梳发的发簪拿了下来,跟掌柜的讨了根烂布条将头发粗粗绑起,没有梳子,弄得歪歪扭扭,没关系,大街上好多这样的人。
  那跟墨绿色的玉簪,刚才随手放在柜台上,掌柜的瞄了一眼之后就没再看第二遍,是不值钱么?读过莫泊桑项链的人都知道,富贵人家也不一定每件东西都是真货。
  金朵朵也没太在意,随手拎着就往外走,出门口差点被人撞了。
  诶!这样着急走进当铺的肯定都是倒霉的人,金朵朵没跟他计较,没想到那人却一把抓住金朵朵的手腕。
  遇到碰瓷了么?金朵朵第一个反应就是碰到敲诈的了,看着眼前这壮汉,这家伙也太不敬业了,好歹要揣着一破花瓶或者其他什么易碎物品,要么就自己在地上滚一圈哭嚷着哪里疼才对,不过看那块头,在地上滚很难取信于人,难道是临时起意一时找不到趁手的道具?
  “小哥,你这玉簪卖不卖?”没等金朵朵胡思乱想完,壮汉扯着她的手腕,两眼放光的盯着她手里的玉簪不放。
  金朵朵才明白自己想多了,人家不是碰瓷的,还没有来得及想要不要卖。
  壮汉就开口道:“五百两银子,卖给我吧?”
  比起一根发簪,银子当然实用一点,不过这可能是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金朵朵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财运还在不在,要不要多要点银子防身?
  壮汉见金朵朵犹豫,赶忙又道:“一口价,一千两,求求你小哥,我身上就那么多银子了,你卖给我吧?”
  一千两银子在古代是什么样的数目,金朵朵不知道,回头瞥见当铺掌柜下巴就要掉下的表情时,她决定卖了。
  壮汉欣喜若狂的从怀里抓出一把银票,递给金朵朵,就想接过金朵朵手里的玉簪。
  金朵朵急忙缩回手,现代的钞票都有假的,这银票不会是假的吧?
  金朵朵将怀疑说出来以后,壮汉急了,连忙道:“小哥放心,这银票绝对是真的,要不我请掌柜的帮忙鉴定一下,他们开当铺的眼力比较好。”
  金朵朵看到壮汉说当铺的眼力比较好时,那当铺掌柜的一脸懊恼想要撞墙的表情,想了一下,不用了,要是这两人是合起来骗她的,那骗术真是太高明了,如今她是弱女子一个,要是不给,他们可能就不是求财改求命了,好还都吃不了眼前亏,她小女子一个更不能吃。
  成交以后,金朵朵忍不住问道:“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玉簪有什么特别之处,你非要那么急着买?”
  壮汉憨厚的笑了笑:“有什么特别之处俺不知道,但是俺们老夫人有一个一摸一样的,是过世的老爷成亲时送给老夫人的信物,老人家当它眼珠一样看待,可俺们少爷调皮不小心给弄断了,这不怕老人家伤心,本想找个差不多的老人家眼神不好,可能瞒得过去,没想到居然让俺找到一模一样的,小哥你看是不是一样。”
  壮汉边说边从怀里摸出只有半截的玉簪,阳光下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之处,想来应该是同一块玉石雕刻,她们年轻人都看不出,老人家就更难看出来了。
  “不跟你说了,俺家少爷还等着呢,小哥再见。”壮汉说完就急急忙忙跑了。
  轰隆一声,金朵朵回头看时,只见当铺掌柜慢慢扶着柜台爬起来,喃喃道:“我还以为我真的看走眼了,原来是姑娘你运气好,碰到傻子了,合该你发这笔横财,你那玉簪一两银子都不到。”
  一提到‘横财’这两个字,金朵朵的脸立即垮了下来,无精打采的出了门,找家饭馆大吃一顿,一桌子大鱼大肉才花了五钱银子,古代东西真是便宜。
  吃完饭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两个满脸横肉身材粗壮的男子一前一后将金朵朵堵住了,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
  “识相地把银票叫出来,哥们盯你很久了。”拿刀的那个晃了晃手里的杀猪刀恶狠狠地冲金朵朵低吼。
  金朵朵很识相,她从来不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当下就把手伸进怀里想要掏银票。
  说时迟那时快没等金朵朵碰到银票,一群捕快模样的人拿着大刀从巷子两头和两边墙头或跃或冲了进来,一涌而上,将两个劫匪扑倒在地转眼捆了个结结实实。
  其中一个捕快踢了拿刀劫匪一脚,之后惊喜的大叫,“头儿,这个左手是有六根手指,这两人一定是二虎没错。”
  一群捕快顿时欢呼起来。
  “你小子真行,那通缉令画得估计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你居然能一眼认定这就是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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