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图书馆》第222/392页


  台下不少观众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份物证,不管是获得途径,还是鉴定结果,都没有办法否认,他们如果否认的话那就变成了胡搅蛮缠。越星文从另一个角度说道:“但,凶器上只有被告人朱小婷的指纹,并不代表朱小婷就是凶手。”
  公诉人皱眉道:“辩方律师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没在凶器上留下指纹?”
  越星文点头:“是的。如果凶手预谋杀人,筹划已久,凶手完全可以戴一双手套去行凶,那么,凶器上就不会留下指纹。朱小婷的证词也表明,她进入703宿舍的时候,谢湘琴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是为了救人,才不小心碰到凶器。”
  越星文看向大屏幕,紧跟着道:“麻烦助理播放上一张照片。”
  助理将照片退了回去,屏幕中出现法医拍摄的死者伤口的照片和死因鉴定证明,越星文继续说:“朱小婷在沙滩腹泻一整夜,原因是刘加加案的凶手林雪菲在她食物中下泻药,今天上午判决的刘加加案,林雪菲的口供中提到过这一点。请允许我们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审判长点了头,林蔓萝将打印好的证明材料递交给法庭。
  越星文道:“一个整夜腹泻、体重不到100斤的瘦弱女生,持刀时的力气,不足以一刀捅穿人的胸口。朱小婷高中学的文科,大学是翻译,家人、朋友中没有医学相关专业人士,根本不了解人体结构。即便她和死者发生争执,她在腹泻一夜、全身乏力的情况下,拿刀去捅对方,也不可能精确地一刀捅穿心脏大动脉,不在死者身上留下其他伤口。”
  公诉人皱眉道:“辩方律师提出的都是假设性推理,并没有实际证据!”
  越星文道:“但这份凶器确实存在疑点,仅凭指纹就确认朱小婷是凶手,太过武断。如果现在,我去碰了这把水果刀,留下我的指纹,那么,我也成了凶手?”
  公诉人道:“证据当然不止凶器,还有脚印。”
  大屏幕中放出脚印鉴定的证明材料:“审判长,这是来自案发现场703宿舍的照片,公安机关经过痕迹采集和鉴定,得出结论,案发现场的脚印属于死者谢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703宿舍的环境中共采集到四个人的指纹,分别属于谢湘琴、朱小婷、毛?h和李慧娟四位舍友,由于10月26日早晨毛?h、李慧娟都有不在场证明,宿舍内的脚印和指纹,足以确定案发当时,703宿舍只有死者谢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两人,没有发现第三者的痕迹。所以,辩方律师所谓有人杀死谢湘琴、嫁祸给朱小婷的假设是不成立的!”
  公诉人展示给大家的除了照片,还有警方鉴定科专业人员出具的书面鉴定证书。
  鉴定科的人员经验丰富,加上高科技仪器的帮助,对指纹、脚印的鉴定不可能出现错误――痕迹鉴定,这个证据的说服力极强。
  案发现场只有两人,这该怎么解释?
  审判长问:“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该证据是否认可?”
  蓝亚蓉直接站了起来,果断地说道:“不认可。”
  台下旁听席的群众们面面相觑。
  蓝亚蓉坦然走到朱小婷身边,微笑着问:“朱小婷,你穿的是多少码的鞋?”
  朱小婷说:“37码。”
  蓝亚蓉继续问:“你可知道,谢湘琴穿的是多少码的鞋子?”
  朱小婷想了一下,确认道:“39码,她的个子比较高,脚也偏大。”
  蓝亚蓉看了林蔓萝一眼:“请我方助理提交鞋码相关的证明材料。”
  林蔓萝放出的图片中,出现了两双同样款式的凉拖。交叉系带的简洁设计,可以当凉鞋搭配休闲的衣服,也可以日常当拖鞋穿。两双鞋,一双红色、另一双蓝色。
  第二张照片中呈现出鞋子的底部,可以看到,两双鞋底的纹路一模一样。
  蓝亚蓉道:“这两双鞋是同款不同色,鞋底的纹路都是波浪状,没有任何区别,留下的脚印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其中,红色凉鞋属于谢湘琴,而蓝色的这双……”
  林蔓萝放出下一张照片。
  只见照片里,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蓝色凉鞋的女孩,对着镜头灿烂地微笑,脸颊还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正是不久之前刚让宿管阿姨确认过,曾多次出现在女生宿舍的――男扮女装的季晓辉!
  蓝亚蓉回头看向审判长,淡淡说道:“这双鞋属于季晓辉。”
  旁听席的群众倒抽一口凉气!
  季晓辉,居然买了一双跟谢湘琴一模一样的鞋子?!
  蓝亚蓉道:“季晓辉身高175cm,鞋码偏小,可以穿39码的鞋。他有一双跟谢湘琴同款的凉鞋,男扮女装时,也经常穿这双鞋。宿管阿姨刚才也证实,季晓辉曾多次出现在女生宿舍。那么,703宿舍鉴定出来的两个人的脚印,37码鞋子留下的脚印,无疑是朱小婷的,可39码鞋子留下的脚印,真的只是谢湘琴的吗?”
  公诉人愣了一下,对于辩方律师查出来的女装大佬同款鞋,他们显然也很震惊。
  审判长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蓝亚蓉转身看向林蔓萝,让她放出刚才案发现场的照片,道:“谢湘琴死亡时,脚上穿的正是这双凉鞋,季晓辉有一双跟她同款的鞋子,如果季晓辉进入703宿舍,那么,地面上就只会留下同款的脚印。”
  “由于宿舍地面铺着石砖,并不像沙滩、雪地,无法通过脚印的深浅来判断体重,光从痕迹来看,两双凉鞋留下的都是39码带波浪纹路的脚印,这脚印并不一定属于谢湘琴!因此,通过脚印来判断案发现场只有谢湘琴和朱小婷两个人,这是不可信的!”
  蓝师姐平时笑容亲切,身材娇小,看着不像是师姐,反而像小师妹。但此时,站在法庭上的她,声音清朗有力,目光冷静沉着,摇身一变,顷刻间变成了干练女强人的模样。
  她这段口齿伶俐的辩论,说得公诉人眉头越皱越紧,审判长也面露怀疑之色。
  审判长问:“公诉方,对辩方律师提交的鞋码相关证据,是否认可?”
  公诉人沉默片刻,点了一下头。
  这是公诉方第一次对辩方提交的证据点头,显然,他们心里也开始怀疑这起案件!
  这是个好兆头。
  蓝亚蓉给越星文使了个眼色,坐回去喝水,换星文继续。
  公诉方开始提交后续证据:“死者谢湘琴的指甲中发现的皮肤碎片,经基因鉴定,属于朱小婷。案发当日,朱小婷手背有被抓伤的痕迹,跟皮肤组织鉴定的结果相符。”
  越星文道:“被告方认可该证据。但请审判长参考朱小婷的证词,她进入703宿舍时谢湘琴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上前去救人,谢湘琴出于人类本能的求生渴望去抓她的手,谢湘琴的指甲很长,在抓朱小婷的手的过程中,划伤手背,这很正常。”
  他神色平静地看向公诉人,坦然说道:“相反,如果当时朱小婷和谢湘琴起了争执,那么,谢湘琴就不只是抓伤朱小婷的手背这么简单。我想,在坐的各位很多人都见过女生打架,两个女生打起来的时候,会轻轻用指甲去挠对方的手背吗?”
  大家这么一听,突然觉得这位年轻律师说得很有道理!两个妹子打架,谁会不痛不痒地去挠对方的手背啊?不是应该直接挠脸、或者干脆撕头发吗?
  挠手背,这更像是谢湘琴想要努力抓住对方的手。
  那她们就不是在打架!
  越星文道:“以谢湘琴的指甲长度,如果两人真的发生争执,严重到朱小婷要拿刀捅死她的程度,谢湘琴不可能坐以待毙,只挠破朱小婷的手背。但事实证明,案发当时,谢湘琴身上没有打架斗殴的痕迹,朱小婷也只是手背轻度被抓伤,这不符合公诉方‘两个女生起了冲突,朱小婷拿刀捅死谢湘琴’的推理前提。因此,谢湘琴指甲中存在的皮肤碎片,并不能证明朱小婷就是凶手,建议法庭不要采纳该证据。”
  审判长仔细考虑片刻,道:“皮肤组织的证据,说服力不足,不予采纳。”
  检方的证据提交完毕。天平开始渐渐朝着朱小婷的方向倾斜。
  越星文继续说:“接下来,我们想向法庭提交一些证据。”
  大屏幕中出现几张照片。
  第一张图片是季晓辉网络ID为四季如风的购物记录。
  越星文朗声说道:“四季如风,这是季晓辉在购物网站注册的ID,已经得到他舍友的证实。检索购物记录发现,过去半年中,他除了购买COS动漫服装之外,还买了两套日常女装、女鞋、假发。此外,他还购买过三个动漫手办。”
  下一张图片中,这三个手办出现在了谢湘琴的桌上。
  越星文微微一顿:“这些价值超过1000元的手办,他全都送给了谢湘琴。”
  ******
  【无罪辩护-20】
  在开庭之前,越星文和蓝亚蓉通宵讨论了这次庭审的策略。
  越星文经常参加辩论会,思路灵活,蓝亚蓉是法学院的学霸,对庭审环节更加专业,两个人仔细讨论过后,商量出了一个办法――
  直接帮朱小婷洗白,非常困难,毕竟检方掌握了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那么,怎样才能让审判长相信朱小婷是无辜的呢?
  那就是在法庭上找出另一个凶手!
  只要另一个凶手的作案动机、证据逻辑、杀死谢湘琴的可能性都超过了朱小婷,那朱小婷的嫌疑自然就会降低,审判长即便是出于“不冤枉无辜”的角度考虑,也不会草率地结案,给朱小婷判决死刑。
  季晓辉今天并不在场,今天的被告人只有朱小婷,警察也不可能当场抓住真凶。但是,审判长可以暂时判朱小婷无罪,让检察院重新调查该案件,搜集更多的线索。
  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庭审进行到这里,不管是围观群众还是审判长,对“季晓辉”这位女装大佬的关注度已经完全超过了朱小婷。
  辩方提交的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季晓辉犯罪,可是,每一个证据,都在提示“本案件存在大量疑点”。
  越星文看向审判长,一字一句地道:“这些证据,足以说明季晓辉和谢湘琴的关系并不简单。谢湘琴是邹义佳的女朋友,季晓辉作为邹义佳的舍友,理应避嫌。”

当前:第222/392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