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 作者:毕飞宇》第40/44页
酒鬼一个人钻进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开始往下灌。乐人正在演奏,那个糟糕的歌手开始模仿起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驴的放屁一样愚蠢。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只能是喝。他信得过酒。酒到了一定的时候会在他的肉体里唱歌的。酒是最好的歌手,它胜过斯特华特,胜过列侬、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乐队,它甚至胜过了用汉语歌唱的歌手酒鬼。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让酒害了,他掉进酒缸里再也爬不上来啦!
耳朵里到处都是声音。鼓、电脑打印机的针卡、干杯、“这狗日的不是东西”、皮肉生意、手机的鸣叫、嗑瓜子、打嗝、“买五杯送一盘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谈,还有电视屏幕上的施拉普纳。酒鬼眯了一只眼,无目标地打量。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却又是目中无人的。酒已经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边沿,一对情侣正在接吻,酒鬼看见小伙子已经把舌头伸到姑娘的嘴里去了,他喉头的位置在那儿,往上吊。这是做爱的途径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动静。乌龟。河蚌。高潮是遗忘吗?高潮是饱和,短暂,随即放弃。酒鬼把手伸进裤裆,抚摸自己,没有任何起色。车祸之后他就彻底不行了,车祸杀死了一个男人,只给他留下一条性命。这等于说,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个“男人”尸体。
耿东亮在哪儿?这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可爱,简单,羞怯,干净。男人必须干净,但是酒鬼脏。因为酒鬼不是男人。酒鬼决定把耿东亮叫来,陪他说说话,陪他喝点酒。酒鬼站起身来,打了一个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币电话。他摁下了耿东亮的寻呼号,他要把这个小伙子呼来。他一定会来。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呼完了耿东亮,酒鬼就回到座位上去,他喝了一杯,又替耿东亮喝了一杯。酒不错,有了歌唱的迹象,寻呼机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酒鬼愣了一会儿,把手伸到腰里去,取下了耿东亮的BP机。酒鬼看了半天,把BP机扔在了桌面上,大笑起来,高声叫道:
“傻小子,我不是你!”
凌晨两点酒鬼已经大醉了,但是能走路。他走到马路的正中央,一边走一边叫喊。他说,傻小子,我不是你。他说,傻小子,我不搞同性恋。他说,傻小子,来看看我。他说,傻小子,我早就不中用了。他说,傻小子,让我抚摸你的皮肤。他说,傻小子,你害怕我做什么?他说,傻小子,你把我扔在了酒里。他说,傻小子,别他妈做什么歌星梦了。他说,傻小子,你为什么躲着我?他说,傻小子,你找不出第二个让我喜欢的人。他说,傻小子,一个吻等于三两白兰地。他说,傻小子,今晚你睡在哪里?他说,傻小子,我们都是河蚌,要不就是甲鱼或乌龟。他说,傻小子,我为什么不是女人?他说,傻小子,你为什么不是姑娘?酒鬼仰起头,站住了,仿佛上帝就站在五米的高空,他伸出一只手,厉声责问说:“你犯了错误,让我承受什么?”
酒鬼说:“交警!交警呢?”酒鬼指着天,大声说,“让他走开!”
秋天的意味越来越浓了。大街上有了梧桐树的落叶,它们体态很轻,十分散乱地贴在水泥平面上,叶子的凸凹轮廓也就分外有了凉意。
红枣坚持每天到李建国的面前露一次脸。到李建国那边露个脸不算太难,困难的是必须和舒展一起排练。排练的次数多了红枣都有些害怕这位“阿妹”了。说不上怕什么,红枣就是怕面对她,怕和她对视。一和她对视红枣就会觉得舒展的目光能长出蜈蚣的爪子来,爬到他的瞳孔里去。每一次排练对红枣来说都是受罪,像判了什么刑似的,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说什么也不能这样下去的。红枣壮了胆子便往李建国的办公室里去,他一定要请求李建国让自己从这对“金童玉女”中解脱出来。
红枣走进1708号办公室,开门的不是李总,却是越剧小生筱麦。李建国刚刚从大班椅上站起身,似乎正要出去。李建国对红枣说:“等我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间。”红枣只好站在那里干等。筱麦却走到大班桌的后面去了,坐到李建国总经理的转椅里去。她决定利用这个短暂的瞬间拿红枣开开心,做一个小游戏,坐也是坐着。筱麦坐好了,拿起李总的香烟、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而后猛吸一口,把鼻孔对准红枣的方向,筱麦歪着脑袋,目光是斜视的,她就拿自己斜视的目光紧紧地盯住红枣。红枣一和漂亮的女孩子独处便有些不自在,正打量着窗外。这时候便听见筱麦干咳了一声,一回过脑袋自己的目光就让筱麦叉住了。筱麦的眼睛大而亮,目光清澈如水,有流动与荡漾的俊彩。红枣心里头一紧,就把脑袋偏过去了。但两秒钟后红枣就转回到原位了,筱麦的目光依旧,而脑袋却侧得更厉害了,目光的度数也更大。筱麦挂着下嘴唇,慢慢又把下嘴唇咬在了嘴里面,目光里头连一点退让的意思也没有,带了一股极圣洁的淫邪,红枣的胸口猛一阵跳,眼睛又没地方躲,只好傻乎乎地和筱麦对视。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红枣发现筱麦的胸脯开始了起伏。有了风花与雪月,红枣的脑袋里春雷一声震天响,他的身上突然涌上了一股出奇的胆量,他居然有勇气坚持这种对视了,身体通了电,的全是火花和被击中的那种麻。两人的目光互不相让,空气澎湃起来,生出了无数的漩涡。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十六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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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李建国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走近了。红枣和筱麦各自把自己的目光撕开去,尽力平衡自己,他们用一阵颤抖打发了刚才的慌乱举动。
“找我有什么事?”李建国问。
红枣想不起来找李建国有什么事了,红枣说:“我明天再来。”
红枣被舒展约出去喝茶的时候一直惦记着筱麦。
舒展在做最后的努力,她点好茶,静静地坐在红枣的对面。李建国说得对,和红枣合作,成功的可能性的确要大出很多。这个世界或许什么都不缺,但金童玉女永远是最珍贵的。她是玉女,而红枣是金童,这样的二重配对完全可以称得上日月同辉。它意味着成功、家喻户晓、市场、还有金钱。这一切只需要红枣对她的好感,哪怕是纯商业性的,哪怕就一点点。
但是红枣就是提不起精神。这种时候就算红枣提出来要和她上床舒展都可以答应的,问题是,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开这样的口吧,那也太轻贱了吧。舒展说:“你哪里又不舒服了?”红枣回过头,说:“没有。从头到脚都很好。”舒展挪了挪自己,步入正题了,说:“听说我们的第一场演出选在杭州,你听说了没有?”
舒展把玩起手上的紫砂杯,突然前倾了上身,压低了声音说:“你听说了没有,李总下星期就给筱麦拍MTV了,曲子和乐队都定好了――你还蒙在鼓里呢吧?”
红枣说:“这又有什么不好?”
舒展的表情似乎有些急了,说:“这样下去我们多被动,我们不能坐等的,我们得配合,要不我们真的很被动的。”
红枣说:“我们是……”
舒展说:“我和你呀。”
红枣说:“你是谁?”
舒展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忠厚无用的人会说出这样刻毒的话来,脸色开始走样了。她的愤怒和克制使她看上去像一个卖西瓜的小姑娘,在讨价还价中放大了面部的世俗激情。舒展从口袋里抽出一扎人民币,很用力地甩在了茶几上,说:“李总给的,爱情活动费,你还给他!”舒展刚一转身又回过头来补充了一句,诘问说:“我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了?”
红枣坐着没动,抬了头说:“我又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自己了?”
舒展下楼的时候高跟鞋的后跟一定踩错了一个次序,楼下响起了很不连贯的声音。红枣望着那扎现钞,很意外地发现许多人正注视着他,表情古怪极了,红枣只看了一眼就明白那些目光的意思了,窘迫得厉害,凄惶得厉害,目光都无处躲藏了。事情真是复杂了。事情一经李建国总经理的手立马就变得复杂起来了。红枣涌上来一股沮丧,推开座椅,回头看一眼那扎现钞,一个人往楼下走。刚走到楼下就想起筱麦了,这个漂亮女孩的背影和胸脯起伏的姿态顽固地侵占了他的想象空间以及心情。他的心情成了一架钢琴,一只猫在上头跳。这就是单恋吗?这就是情窦初开吗?二十岁,红枣算是自己把自己搞乱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没有一句对话,只是一次对视,只是一次冷漠、一次静静地伫立、一次遥不可及,耿东亮就把自己搞乱了,真是无中生有。初恋的第一次心跳或许真的就是无中生有。
这真他妈的要了命。
没有筱麦的地址。没有筱麦的电话。即使是有了,红枣肯定是什么也不敢做的。他只有毫无意义地等待。日子会一天连着一天来,突如其来也许就在某一年的某一天。
红枣的心中长了一棵巨大的芭蕉树,叶子舒张开来了,带了很吃力的弧线,而叶子却绿得过于卖力,绿得有些不知好歹。
而秋风已经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