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执着的爱恋》第57/72页



我瞪他一眼没好气的说:“偷偷跟着我?你什么意图?你才是笨蛋!”、

“我从一开始就跟在你身后了,你走得比兔子都快。我不得不把你跟紧点,你也真是,只顾自己走,一眨眼就不知道走哪里去了。密密的树林完全隐住了你的行踪,我费了不少劲才找到你。可你这路痴绕了几个圈后就完全往反方向走,越走越远,都走到树林深处了,所以现在我不得不叫住你了。”

我惭愧的看着阴暗的树林,难怪我越走越黑,我还奇怪为什么天黑的那么快。我讪讪的问:“你跟了那么久,看到静狸没?”

“看到过,她后来跟丢了,就没像你这白痴往反方向走,她可能已经回去了。”

“你才白痴呢,我就算不聪明,也没有那么笨的!你看见我走错路还不跟我说,就那样一直跟踪我,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我的眼里渐渐腾起杀气,反正现在除了我们两就没别人了,我可以趁机扁他一顿。再威胁他不许说出去。花一样的笑容浮现在我的脸上:“牧云翊,乖哦,过来,快点过来,我有好东西给你。”

第十章 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

牧云翊向后退几步:“你想给我拳头?”他脸上依然没有一丝害怕,笑得反而更得意了。

我看他是不会乖乖过来给我揍了,那我就主动逼过去。我冷下脸,捏紧拳头,朝他逼近。

他也不动了,站在原地,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

我毫不留情的伸长腿,一侧身要扫他的颈部。却被他抓住脚踝,他用力向后一扯,我尖叫着扑倒了,本来以为会扑进他怀里,让他给占了个便宜而已的。可没想到的是,这可恶的小子一闪身,我结结实实的趴在地上了,亏我还暗暗用力扑倒,准备撞他个满天飞的。这下好了,我可以把地上砸出个坑来了,不用辛苦埋我了,直接填土吧。

牧云翊这害人精在一旁笑得张牙舞爪,还拼命用手掩着他那大张的血盆大口,要是我能把他这模样拍下来,还不知有多少爱慕他的女孩子会被他给‘惊艳’到呢。

“我可没还手呐,只是你攻击我,我稍稍防御一下而已。”他一脸嘲讽:“我可学了十年功夫了,跆拳道、空手道、拳击、剑术什么的我都学得一流哎,居然和我打架,居然想揍我?真是笑死人了。呵呵,真是人不可貌相,就你那瘦弱的身子骨还能砸出这么大的坑呐,厉害!厉害!哈哈哈。”

我把脸埋在土里,深刻忏悔,尴尬的不知道怎么反驳。我记起我打人时总是爱用腿扫人,因为这样的姿势比较帅。而我曾经也用这招被夜野摔到过地上。那我以后用拳吧,而且以前夜野也被我用拳趁其不备时打过。对!偷袭!用拳!哼,让你敢摔我,还让你害我这么不雅的趴着。

“哎?你干嘛趴地上不动?不会昏过去了吧?小奶昔?我和你闹着玩的,你没这么脆弱吧?”牧云翊俯下身子,低头看着一动不动的紫昔,用手摇摇她的身子,脸也由开始的笑抽筋惊到花容失色。正欲抬起地上的人,却先“啊”一声惨叫着飞到一边。

我趁他不备时,呼一下出拳,本想打到他哪儿就是哪儿的,结果一拳就挥到了他那倾国倾城的脸上了。我从地上弹起来,不无紧张的看着不远处跌坐在地上的牧云翊。

他捂着腮帮,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然后哀痛的叫嚣:“你居然偷袭我,疼死我了!”我就眼睁睁看着他奇迹般的从嘴里掏出一颗大牙来。

我这人就是这样,一时气愤会犯错,错一犯完就开始后悔。这牧云翊也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啊,自恋又不是罪过,而且别人还有充足的自恋资本。可是,如今我把人家打落了一颗牙,还不知他能不能再长出来。我自责的走过去,蹲下来,很认真的看着他:“对不起,你也打我吧,打掉我一颗牙,我绝对不还手。其实,你掉的不是门牙,谁看得见你掉了颗大牙呢?反正你平时也是笑不露齿的,是不是?所以不用担心会影响美观啦。再说了,以你那倾国倾城的容貌,一笑嘴巴里有个洞也是完全不会影响到什么的,这叫缺憾美,有时候太完美也不好,你别难过,如果要讨回来,你尽管动手吧,我承受的了。”

牧云翊挑挑眉,一脸妖媚的笑,伸出手,还翘起兰花指。我立即伸手把他拉起来。

他拍拍身上的尘土:“难为你今天说话这么好听,呵呵,你也认为我是倾国倾城的容貌?我不会跟一个女孩子计较的,掉一颗牙没事。恩,你看,现在天黑了,我们真要夜宿森林了。嗷嗷,有野兽怎么办?我们柔弱的小奶昔被吓哭了怎么办?不过,别怕,你云翊哥哥我的怀抱始终为你敞开,有我在,你就不会害怕了。来来来,到我的怀抱里来吧。”

看到他妖媚的笑容,让我更感寒意,在黑暗里打了几个冷颤。我一个人在森林夜宿也比和他在一起好吧。

我靠着树坐下,一本正经起来,不理睬在一旁抽风的牧云翊。我松懈下来就想到了困扰我的问题,我害怕熙绚受到伤害,因为他为了我两次都差点死掉了,他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所以,我只能狠下心来。我从来没有这样讨厌过自己,我是那么没用,总是伤害到对我好的人。说不定,我还会伤害到更多人,我看向牧云翊,他正在点蜡烛。

我看着他:“你还随身带蜡烛?搞烂漫么?”

他一根一根的点燃,然后插在四周:”我喜欢光明,所以要来野外露营时,我就准备了很多蜡烛呢。我包里有五十几根,帐篷里还有好几包。”

我的嘴角抽搐:“蜡烛又不能吃又不能喝,你还带那么多,你家是开蜡烛厂的么?”

“胡说什么呢,你看着这些火焰不会觉得温暖很多吗?”点完蜡烛,牧云翊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大捧野花开始编花环。

我再次面部抽搐,这个妖孽还真是……行为非常人能理解的。我是普通人,看不懂他,所以我只能庸俗的把他当成神经病。

我调整下心里的想法,努力朝他微笑:“云翊,你真的愿意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吗?如果是,我答应你。”

他把花环戴到头上,笑得很邪恶,还不忘冲我抛媚眼:“你终于喜欢上我了?”他凑过来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的下巴,笑意更深:“你怎么一脸忧郁呢?难道你还没有喜欢上我?也对,你刚刚都还要揍我呢。怎么突然就转性了?而且,我听学校里的人都说,你是那个叫岑夜野的女朋友啊。”

我没有拨开他的手,心里腾起满满的愧疚:“其实你人很好,只是我看不惯你瞧不起女生,就是因为瞧不起,所以你才会喜欢玩弄她们的感情,换女朋友比换衣服都快。而且你还藐视爱情,所以不管你每个女朋友对你有多好多服帖,你都不会有丝毫眷恋。因为不喜欢你的这些,我才对你的态度一直不好。可也正是因为这些,我才想请你帮我。你不是说让我做你的女朋友三个星期么?这三个星期我会尽力扮演好你的女朋友,你也假装配合我,对我很好。三个星期后,事情也就解决了,好不好?帮我这个忙可以吗?”

第十一章 牧云翊的过去

“对不起,我没有评论你什么。只是我喜欢有什么就说什么。”

“对,我是瞧不起爱情,但是我没有瞧不起女生。我也没有玩弄她们。只是我自己太想知道有没有一个人能让我喜欢,并且是死心塌地的喜欢着。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我是甘愿为她付出一切的,那么我就不会瞧不起爱情了。可是我换了那么多女朋友,没有一个可以让我有那样的感觉,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不过我可以确定和她们相处时的那种感觉不是。说真的,我不相信爱情却又无限憧憬着,世界上有那么多美好的童话故事,难道我就不能拥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吗?我换了那么多的女朋友,那么多女孩子从我的生命力走过,却是没有一个可以走进我的心里。有时候我会很绝望,似乎我是不会爱人的。你知道我为什么瞧不起爱情吗?”

我怔怔的看着牧云翊,摇摇头。

“因为我的爸妈。她们曾经是很相爱的,特别是爸爸,他甚至在妈妈和别人结婚了有了孩子以后仍旧爱着妈妈,希望和她长相厮守,而妈妈也是抛弃了一切和爸爸在一起。可以说他们的爱情已经超越了很多东西,可是,就连这样的爱情在几年后还是淡下来了。妈妈想把我那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带回家。虽然我那时还小,可是我就是不想要把妈妈的爱分一半给别人。爸爸也不愿意养一个自己老婆和别的男人的孩子。所以他们总是吵架。你看,曾经的山盟海誓,所谓的真爱就这样没了,一切都只是虚妄。我后来大一点了,受不了他们没日没夜的争吵,受不了妈妈为了那个小孩而完全忽视掉我。我去了法国,一个人在不熟悉的环境里孤独的长大,适应所有的不习惯,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是自己想要的骄傲摸样。自恋也是我掩藏绝望和孤独的方式。”

我静静的听,抬眼看着这个一直被我叫妖孽的家伙,心里的愧疚更深。愧疚我居然要利用他,而且我的利用也许会让他对爱情更失望吧?他那么想要得到爱情,也就是想自己不要像他爸妈那样,时间久了就冲淡了爱。可我居然想要利用他让夜野死心,我还真是白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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