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第3/75页


  这一日黄昏时分,他趁着白汝莲不在家悄悄出了门,像个木头人般在马路上站了半天,直到嘿嘿提示了句才举起手打到辆出租车。
  目的地是郊外的火葬场。
  习惯了被成千上万的骷髅大军簇拥,现在身边只有一只攻击力近似于无的骷髅鸟,昔日弯弯曲曲九十九道弯的地洞变成了深度不到两米的床底,白锦寅觉得很不踏实,哪怕嘿嘿一再说遇到危险可以打110。
  夜色初上,月未升,一人一鸟来到了火葬场门口,只见高高耸立的烟囱白雾滚滚直冲天际,这里亡者归去,阴阳两隔,哭声阵阵别至亲,扑面而来的气氛压抑而沉重。
  正常人感受是这样,白锦寅的眼里则是熟悉的死气缠绕,一个个亮如火苗的灵魂让他跃跃欲试,若不是嘿嘿一直说这里的尸体身边有亲朋好友,不是无主之魂,他差滴施展了召唤。
  门卫是个上了年纪但看起来精神矍铄的老头,见这位肩膀上有只黑鸟的年轻人站了半天不动,拿着警棍走过来大声问:“干啥的,有啥事?”
  白锦寅实话实说:“我想要尸体。”
  门卫:“……”
  估计是没听过这么耸人听闻的回答,他下意识拿起对讲机就欲叫人,好在观过无数电视剧,号称熟知当代生活的嘿嘿及时提醒,白锦寅才补了句:“想要尸体,做那个人体实验。”
  “医学院的?”门卫吁口气,奇怪问了句后摆摆手,“都几点了,领导早下班了,明天带着钱早点过来买。”
  闻听尸体原来可以买,白锦寅摸摸兜,里面有原主留下的几百块钱。
  “多少钱?”
  老头不耐烦说:“我一个看大门的哪里知道具体价钱,年纪大和年纪轻的,男的和女的价钱不一样,最少的大约二三十万吧。”
  白锦寅自穿越过来只接触过俩数字,一个是唱歌选秀比赛的十万,再个就是打车来的路费二十六块。
  二三十万似乎是个不小的数字。
  但总归是知道了办法,只要有了钱,昔日骷髅军团就可以重现。
  至于如何赚钱,自然交给了嘿嘿去想。
  接到主人的命令,嘿嘿拼命思考。
  电视上见过赚钱的办法有很多,抢银行绑票最快,然而那是犯罪,不到山穷山尽不能做,开公司做生意需要原始资金,炒股票玩期货需要技术,这些现有条件都不具备。
  想来想去,好像只有买彩票还不错,但万一不中怎么办。
  直到重新回到城市,望着大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嘿嘿忽然爆发了灵感。
  它绿豆大小乌黑的双眼睿智光芒一闪,像个生活在华尔街的精英鸟一样冷静给出了赚钱大计:“主人,当务之急是先赚取第一桶金,有了原始资本可以投资股票炒房再到实体,然后注册个公司争取上市,到时候钱和滚雪球似的,别说买尸体了,您开火葬场都行。”
  白锦寅忽略听不懂的部分,只重结果。
  他给了嘿嘿一个鼓励的意识波动,听完赚取第一桶金的办法,点头应允。
  于是在某个热闹的商场门口,白锦寅找了个空地一站,按照嘿嘿教的话大声喊道:“八哥表演胸口碎大石啦,走一走看一看,没有钱的拿鸡蛋,没鸡蛋的也能看……”
  声音明亮,毫不怯场。
  转换成骷髅八哥后,嘿嘿不止是获得了重生,骨头在灵魂之火的淬炼下堪比钢铁,表演古装电视中看到的江湖艺人表演的胸口碎大石自然不在话下。
  在行人看精神病眼神注视中,嘿嘿飞到地上,翅膀捂住腹部的森森白骨以防露馅,俩爪朝天,白锦寅则是拿块石头在手里掂量,只待人再多些就开始表演。
  有人忍不住开了口:“有病吧,这鸟训的真好,不会真砸吧。”
  这话一出立马有人附和:“对啊,真要砸死吗?哎小伙子,你虐鸟可不行。”
  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渐渐民愤四起,甚至有人挽起袖子准备出手制止。
  卖艺,失败!
  快速离开后嘿嘿有些不安,小声给自己找借口:“这些人管的太宽了,主人,您有什么特长,要不先找份工作赚钱也行。”
  特长?
  白锦寅默默想了一会,除了召唤骷髅似乎没有别的。
  不对,僵尸王美莉娅曾经夸过他歌声宛如山间的溪水纯净动听,不知道这算不算。
  嘿嘿给了他肯定的答案:“算啊,唱歌赚老钱了,比卖艺还多。”
  似乎冥冥中一切注定,前方不远处,一间霓虹闪烁的门口立着个牌子:本酒吧招聘驻唱歌手一名,要求男性。
  一人一鸟眼前一亮。
  只是他俩都不知道,这城市的酒吧有一种叫――同志酒吧!


第3章 初遇
  红房子酒吧外观是一幢红色的欧式建筑,看起来很洋气。
  老板叫宝宝,性向忽攻忽受,年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化妆品太多,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表面光鲜,见光就死。
  这几年生意蒸蒸日上,颇有成为全市同志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见人笑脸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派头。
  然而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招待一名挺拔俊朗的年轻男子。
  男子叫秦松,熟客基本都知道,此人是个情场浪子,只要来酒吧必定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评论――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不过还有另外种传闻,据说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什么忽然自杀身亡,遵照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潇洒得意。
  两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出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致处必定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酒吧这两年生意红火,和这位爷有直接关系,宝宝自然是感恩戴德,若不是年龄不合适,恨不得抱住大腿叫爸爸。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过去:“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怎么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宝宝苦笑,这位爷口味纷杂很好伺候,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来者不拒,甚至有次一位半张脸长着黑色胎记的哥们都得到了他一句‘长的真可爱’的赞美。
  然而与之对应的是他喜新厌旧到了极致,不论什么人很少招惹第二次。
  日子久了,酒吧又不是火车站,哪里有那么多新面孔,再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一沾即走的行为,即使秦松再钱多人帅,在立志寻找纯洁爱情的人眼里就是个渣男。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尽兴,不尽兴说不定下次换作别家酒吧
  宝宝愁眉苦脸,他倒是想亲自作陪,或者自荐枕席都行,但人家看不上。
  正苦恼时,酒吧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走进一位面色冷峻的年轻男子。
  是个生面孔。
  同志之间据说有种神秘的电波存在,茫茫人海只需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对方是否同道中人。
  酒吧经常有异性恋走错的事情发生,GAY海浮沉多年的宝宝凝神望去,半天愣没看出是直是弯――压根就没对上眼神。
  这男子不像初次光临的客人那般四处张望,站在那里像个人形雕塑一动不动,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嘈杂的人声似乎和他分处两个空间。
  发现有新人光顾,不少好奇的眼神纷纷扫来,他似乎有所感抬了抬眼皮。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够酷,够冷。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这人是否符合他的口味,然后,他询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秦松双眼迷离正对着桌上的空酒杯温柔的笑,压根没有发现酒吧来了新面孔。
  宝宝叹口气,以他对秦松的了解,但凡只要露出这种表情,一时半会整个人和傻子没啥区别。
  他招招手,示意服务生过去问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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