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如意金箍棒》第2/6页


“包括我还有十多户,大多数是老人和孩子,成年的大部分在外面打工,有钱的也都搬出去了。”

一路聊着,越来越靠近花海,花香阵阵,耳朵里充满着嗡嗡声。等蜜蜂飞起来的时候看起来像一片黑雾,吓了雷侯他们一跳,这是得有多少蜜蜂才能看起来像这样。跑在前头的钟思若此时也站在那里没动,好像被吓住了。等孙乐圣他们走到身边的时候才颤着声问“这些蜜蜂不会蜇蜇人吧?”

孙乐圣看着她的样子有点好笑:“不会蜇人,只要不去骚扰它们。”

“宛菡,快把我手机给我,我要拍照。”钟思若现在想起来还没拍照,这么好看的地方不拍照,那不是浪费我颜值嘛。林宛菡从云康平身上挂着的袋子里找到手机,递给钟思若。

钟思若接过手机就自拍起来。钟思若身高近一米六五,穿着一身的运动套装,再加上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青春美少女气息扑面而来,三个男同学都有点看呆了。

林宛菡看到他们这样子一阵无语,有必要这么花痴吗?林宛菡自己身高也在一米六三左右,穿着跟钟思若一样的运动装,她们俩一起去买的。皮肤虽没有钟思若白,但已经算挺白的那类了,不过身材比较单薄,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在学校也是和钟思若这个校花一个颜值档次的。

期间钟思若还拉着林宛菡一起拍,两人都是美少女,男生们看着超养眼。一路欢笑着就来到了孙乐圣的家里。孙乐圣家在离花海很近的半坡上,是一栋木房子,分上下两层,房间不多,只有4间。厨房是在木房子旁边,一个用土堆着的简易炉灶,上面一口锅。有一张木桌子,几张凳子。还有个长条桌离炉灶很近,上面放着调料品和碗筷等。

“过来看看你们的房间,看满不满意。”孙乐圣叫几个同学上到二楼。“这间是你们两个女孩子的,旁边这个大点的是你们三个的。”孙乐圣先指着两个女同学说道,说完又指着雷侯三个男同学。钟思若和林宛菡推开他们的房间,看到屋子很干净,中间一张双人床,上面有新的被子床单,床头两边各有一个柜子,可以放衣物这些。她们两个看着还挺满意的。

这边三个男同学的房间也是一样的,床比女生的要大许多,睡4个人估计都没问题,床头柜倒是没有了,房子不够大,放不下。不过门口这边也有一个立式的衣柜,放东西刚刚好。他们都挺满意的。毕竟都知道孙乐圣的家境条件,肯定比不得县城了。

“好了,东西都先整理下,看你们也比较累,都先休息下。晚上要吃什么?”孙乐圣对同学们说道。5人是九点多从县城出发,县城到镇上就走了2个多小时,走山路走到下午3点多才到,中午吃得干粮,现在确实比较累。这也是为什么花果山虽然已经出名了,但是还是没什么人来的原因。实在是路途颠簸山路难走啊。

“都有些什么吃的?”林宛菡最先整理好,下来问孙乐圣。林宛菡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身体素质是真不差,起码她看起来好像不怎么累的样子。孙乐圣看着美少女,有点局促。

“有青菜萝卜鱼干,还有野兔野鸡等。”为了让楼上的人听清有什么菜,孙乐圣几乎是喊着。楼上不知谁听到野兔野鸡就嚷了起来,听不太清说的什么。孙乐圣和林宛菡就听到嗵嗵嗵的声音,明显有人在飞奔下楼,于是两人就盯着楼梯口。十多秒不到,就看到雷侯这个吃货现出了身形来。

正文 第2章 吃货啊

吃货果然是吃货啊,一听到吃的就这么激动,要不要这么夸张?林宛菡和孙乐圣对视了一眼,都摇了摇头。其他人听到这么大动静,也不休息了,都下来看看。

等大家报完菜单,孙乐圣就开始开动起来。林宛菡点的是炒青菜,钟思若喜欢吃鱼干,雷侯就要吃肉,孙乐圣打算给他弄个红烧兔肉。汤文浩没吃过野鸡,点了个野鸡汤,云康平看到有野蘑菇,就想尝尝。6个人5个菜就够了,份量弄多点就是。

孙乐圣手速很快,先洗干净鱼干,用竹篮子晾干水。鱼干弄好好洗野蘑菇,洗好后开始烧水。烧水是用来烫野鸡和野兔,烫一下比较好拔毛。有些人杀好野兔后直接剥皮的,孙乐圣不喜欢剥皮。同学们就看着他动手,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其实是大家都不会弄,帮不了。等孙乐圣收拾好野鸡野兔,时间已经来到了5点多。

“我现在去菜园摘青菜,你们可以跟我去看看或者在这里休下。”孙乐圣说完看着他们。只有林宛菡想看看他家的菜园,其他人又回了楼上睡觉去了。

菜园就在木屋后面一点,用竹篱笆围着。来到菜园,林宛菡只见有五块不大的田垄,每块田垄上都铺满了绿油油的蔬菜。孙乐圣直接走到种青菜的地方,开始摘青菜叶子。

“孙乐圣,你的菜长势还真不错,你看这青菜叶子,青翠欲滴,宛如玉石,也太漂亮吧,还有这个是萝卜吧?这么水嫩,白里带着透,看的我口水都要下来了。”林宛菡看着这片菜地,感觉跟她在菜市场看到的都不一样,就是看起来更新鲜更水嫩的感觉。

“有吗?我感觉都差不多啊,不过经过你一说好像还真有点不同。我记得以前好像确实没有这么青翠欲滴,好像是一年前才开始慢慢变成这样的。不止青菜是这样,好像所有的植物都是这样,看起来特别有活力。那片花海你来的时候也看到了,就只冬天的时候才会谢,我好像没看到哪里的是这样的。”孙乐圣挠挠头,也是有点疑惑。

“还有,不止是植物,动物好像也有点不一样,就我那野兔,力气好像比以前大多了。我弓箭射中它的腿,追了好久才把它捉住,而且我捉的时候差点咬到我。摘好了,回去吧。”孙乐圣边说边往回走,林宛菡也跟上。

“你们这里空气也非常好,就感觉呼吸都有点轻松自然的味道。真好啊”林宛菡感慨道。她家一直在县城,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去过乡下。城市就算不说大家也知道空气质量咋样。这次她是第一次来农村玩,而且是这么偏僻的小山村。

“以后想来玩就和他们过来就是,现在来了一次,路熟了也不怕迷路。你要是想一个人来也没问题,提前通知我,我到路口接你。”孙乐圣说完还不好意思看她。他知道林宛菡不可能一个人来的,不说父母不会同意,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一个人来。

“嗯,到时候再看吧。”林宛菡轻轻的答道。她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个人出门的。

回到木屋,添加好柴火,孙乐圣先叫林宛菡去叫其他人起床,他自己则开始做菜。

最先做的是红烧兔肉。把油热好,把准备好的配料倒入爆香,等香气起来后再倒入兔肉翻炒,待炒至金黄色,就可以起锅了。兔肉一定要先用滚水煮熟煮烂,不然炒出来的不烂,吃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其他菜都是属于家常菜,十多分钟也就搞定了。

雷侯他们起来闻着香气,都嗵嗵嗵的快步下楼,听的孙乐圣还以为他家的小楼都要倒了。

还是雷侯这个吃货最先到的,一把就坐到了桌边,使劲吸着鼻子。香,实在是香。第二个是钟思若,后面的是汤文浩、云康平和叫他们起床的林宛菡。等人到齐,坐好后,晚餐就正式开始了。

“真香啊,孙大圣,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啊,不错不错,姐姐今天有口福了”钟思若一点也没有客气,拿着筷子就夹了条小鱼干放入嘴里。孙乐圣炒的小鱼干香味扑鼻,咬起来酥脆可口,吃的钟思若眉开眼笑。

“老孙,你是真牛比,这红烧兔肉吃完后,哥以后还怎么吃饭了啊,要是以后饿瘦了你得负责。”这样说话的一看就知道是雷侯,这厮吃的是满嘴流油。

兔肉本身就比较鲜嫩,再加上爆炒后香味直钻鼻孔,雷侯本身就是个肉食动物,这下直接就放飞自我了。连不怎么喜欢吃肉的钟思若和林宛菡都吃了好几块,可见这兔肉确实做的成功。

“老孙,菜味道确实好,不错不错。”云康平吃的是野蘑菇,这野蘑菇比卖的香菇味道可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口感特别嫩滑,吃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不仅不让人反胃,反而给人淡淡的香味,再加上本身的蘑菇香味,当真是人间美味。

林宛菡面前的是她喜欢吃的青菜。这青菜叶子炒出来还是青翠欲滴,看起来是鲜嫩无比。林宛菡咬了一口,顿时鲜味扑鼻,青菜独有的香味直冲味蕾,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最喜欢吃青菜,所以很多饭店的炒青菜都吃过,但是没有一家的能达到现在的口感,真好,来的真好。

汤文浩端着一碗野鸡汤,这个菜尝下,那个菜也吃下,也是吃的不亦乐乎。

这个野鸡汤没有放其他的配料,就加了点生姜去腥味,就已经是鲜美无比,野鸡肉炖了很久,吃到嘴里入口即化,不像有些地方煲的汤,烫很好,肉确没法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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