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巅峰强少》第1100/1137页


  完了,这次是彻底的完了。他刘家能有今天,可全都是人家秦宇的功劳,要不是他灭了燕京四大家族之一的林家,哪有他刘家上位的机会?可他刘家屁股还没坐热乎呢,竟然招惹了这位煞星,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找死吗?
  当年的林家,那是何等的风光?可以说是权势滔天,可结果怎么样?林承天父子都逃到国外了,不照样被这位大爷给抓回来了吗?
  “放心,我不会动你们刘家的。”秦宇的话,让刘伯庸一下子轻松起来,可还不等他道谢,就听秦宇继续说道,“不过,你刘家所犯的那些事儿,我会叫人一件件的查清楚,你刘家能活下来几个,就看法院怎么判决了。”
  刘伯庸的心,一下子又从天堂掉进了地狱,忍不住张口喷出一口鲜血,神色顿时萎蔫下去。他身旁的老头须发皆张,愤怒的就要冲上去和秦宇拼命,却被刘伯庸死死拽住胳膊。
  “吴伯,不要白白送死了,你不是他的对手。”刘伯庸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却彻底冷静下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他挺直腰板,看着秦宇,说道,“我承认,当年我为了得到文娟,指使人撞死了她的爹娘,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情愿一死顶命,求你放过我刘家。”
  “敢作敢为,还算你有点担当。”秦宇冷哼一声,“不过,据我所知,你刘家是以黑道起家,你刘家的所有人手上,都沾满了血腥。本来,我还打算等过些日子再拔掉你们刘家这颗毒瘤,可今天你竟然主动撞我手里来了。”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是你刘家作恶多端,就算我不出手,你刘家也难逃一死。”
  刘伯庸的眼神狠厉,怒道:“你非要赶尽杀绝吗?灭了我刘家,你能捞到什么好处?我告诉你,我刘家在燕京各大人口密集的商场,都安置了大量炸药,一旦走投无路,我刘家会让燕京市十分之一的人口陪葬。”
  “你……你就是个疯子。”杜文娟不敢置信的指着刘伯庸,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也就刘伯庸这个疯子能干得出来。
  刘伯庸疯狂大笑:“没错,我就是个疯子,在你逃婚的当天,我就彻底疯了。我要报复你们,报复所有看我笑话的人。哈哈哈哈!”
  秦宇无奈的摇摇头:“本来,我还想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可你既然丧心病狂到这个地步,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来,杀了我,杀了我呀?”刘伯庸一把扯开衣襟,大笑道,“只要有一天听不到我的电话,就会有人引爆所有的炸弹,成千上万的人为我陪葬。哈哈哈哈,杀我呀……”
  秦宇呵呵笑道:“你想死?我偏不让你死,要不了多久,你会开口说出那些炸弹的位置的。呵呵,先让你尝试一下,我的手段。”
  刘伯庸刚要掏枪自杀,就见秦宇屈指一弹,一道绿光钻入他的身体,可刘伯庸不痛不痒,就好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样,一颗紧张的心,也随即放松下来。
  “哈哈哈,吓唬我?我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刘伯庸掏出一把枪来,顶在自己的太阳穴上,疯狂的笑道:“秦宇,你太自以为是了,我今天死在这里,明日下午,商场里人最多的时候,就会有无数人给我陪葬,有本事,你就去救吧,我看你能救多少人?哈哈……呃!”
  刘伯庸的狂笑戛然而止,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他的手,竟然不受控制的僵住了,紧接着是他的身体,全都失去了控制,一股又痒又疼的感觉,从他的身体各处传来,就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他的血肉里穿行、啃噬,那种疼、那种痒,滋味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
  “大少,大少你怎么了?”身边的吴伯被吓一跳,想要扶住刘伯庸,却被他手背上长出的一根藤蔓被吓一跳,跌跌撞撞的连退几步,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刘伯庸的体表,不断有细小的藤蔓钻出,没一会儿,他就成了一株‘植物人’,浑身长满藤蔓,面孔因为痛苦而变得扭曲狰狞,皮肤还染上一层绿色,别提有多吓人了。
  “妈呀!”一个大汉尖叫一声,扔下手里的木棒,撒腿就跑。
  “妖怪呀!”又一个大汉惊恐嚎叫一声,跌跌撞撞的朝着车子跑去。另外几个大汉也都不例外,争先恐后的往外跑,生怕会变得和刘伯庸一样,不人不鬼。
  可他们几个刚跑到车子跟前,就被地面上突然钻出的树藤给紧紧缠住,瞬间就被裹成了粽子,一动也动不了。
  “我和你拼了……”吴伯愤怒的冲向秦宇,可秦宇轻飘飘的伸出一根手指,吴伯竟然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撞上去,然后两眼一闭,晕厥倒地。
  在倒下之前那一刻,他都没能想明白,为啥自己就躲不开呢?
  那美妇见势不妙,闪电般的窜了出去,可她刚跳出篱笆院墙,就差点一头撞到秦宇身上,吓得她花容失色,连忙后退,却一下子靠在了篱笆墙上。
  “你跑什么?我又不杀你?”秦宇凑近那中年美妇,坏笑道,“不过,你之前说的办法不错,就当是给乞丐送福利了。我想,他们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中年美妇两眼一翻,登时晕死过去。吓的!
  没多久,刘伯庸就乖乖的交代了,没办法,这种以自身为养料,当成藤蔓母体的滋味,实在是难以忍受。那种抽丝剥茧般的痛苦,让刘伯庸只想尽快死掉,一了百了,什么报复、仇恨,都抛到脑后了。
  随后,秦宇一个个电话打出去,不出一个小时,就来了一辆军车,把刘伯庸等人全部绑上带走,而燕京方面也打来电话,所有的炸弹全部找到并拆除,连掌控炸弹遥控器的人都被抓住了。
  一天之内,风光无限的刘家,门可罗雀,再没有一个人敢上门了。而刘家那些,在军政双方都有不菲地位的人,纷纷被请去喝茶,经商的也没能逃过席卷而来的查处,店铺接二连三被查封,光罚款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有点见识的人都清楚,刘家完了,彻底的完了。除了死刑、死缓、坐牢的人之外,刘家剩下的十不足一,而没有了权势、地位、财富,当年承受过刘家‘恩惠’的人,能放过他们吗?
  对于这些,秦宇已经没兴趣知道了,在解决了这些事之后,秦宇终于松了口气,大步回到茅草屋,进门就喊道:“阿姨,饭弄好了没有,我肚子可都饿瘪了。”
  “马上,马上就吃饭。”杜文娟赶忙擦擦眼泪,松开秦宓的手,麻利的开始炒菜。
  张强坐在一旁烧火,连带着打下手,秦宓也一改之前的沉闷,像个小百灵鸟,在厨房和卧室内来回穿梭。不一会儿,一大桌子美味佳肴就摆好了,张强还拿出一坛老酒,擦净上面的泥土,打开蜡封的坛口,顿时有一股浓郁的酒香味传出来。
  “唔,香,这就好,至少有十几年了吧?”秦宇迫不及待的把碗拿过去,催道,“先给我来一碗解解渴。”
  张强哑然失笑:“用这酒解渴?这可是堪比酒精的酒膏啊,会烧死人的。”
  “喝这个吧,清香爽口。”杜文娟拿过两瓶汾酒,又递过一个打酒用的长柄量杯,亲自从坛子里舀了一杯粘稠的透明液体,小心翼翼的倒入汾酒瓶内。
  原本汾酒的香味很淡,但在添加了一些酒膏之后,顿时发出一股浓郁的酒香,连不会喝酒的秦宓都垂涎欲滴,伸长了脖子,好奇的盯着那瓶汾酒,咕嘟一声,咽下一口口水。

第1268章 贪心惹的祸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秦宓率先放下筷子,咬着贝齿犹豫了一下,问道:“能跟我详细说说,当年的事情吗?”
  一提起这个,杜文娟就满脸伤感,说不出话,更吃不下饭了。
  张强放下酒杯,苦涩道:“还是我说吧,这得从二十年前说起。我和你妈,都出生在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如果不是我非要出去当兵,也就没有后来这些事情了,可山村太穷了,我想给文娟更好的生活,而唯一能走出大山的捷径就是当兵。所以,我不顾文娟的反对,毅然走出大山,去当兵了。”
  “我走了之后,文娟为了能经常看到我,就来到我所在军区的城市打工,结果,就认识了刘伯庸。”
  张强苦笑道:“确切的说,刘伯庸这个人,对感情还是很专一的,而他也确实喜欢文娟,可他错就错在功利心太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当时,他父亲是我所在军区的政治部主任,位高权重,他随便找了个理由,就把我从部队开除了。”
  “而那时候,文娟已经坠入刘伯庸精心编织的情网之里,无法自拔。但是,他们俩的事情,遭到了你外公和外婆的强烈反对,就因为这个,刘伯庸竟然痛下杀手,安排人撞死了在街上行走的两位老人。”
  “我是个侦察兵,对这种事非常敏锐,就暗中调查了一下,结果,还真被我查出来了,就在文娟和刘伯庸结婚的当天,我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文娟,她这才幡然醒悟,毅然跟我逃出了燕京市。”
  秦宇给他倒满一杯酒,劝道:“叔叔你慢慢说,先喝一口。”
  秦宓则陪着母亲落泪,要不是今天恰好撞到刘伯庸找上门来,她可能还误解他们俩呢。可谁会想到,这里面竟然会有这么多的隐情?
  张强仰脖一口干了,擦了擦嘴角的酒渍,说道:“我知道斗不过刘伯庸,但我要是想藏起来,他也休想找到。所以,我带着文娟辗转来到了江城,我在城北的寺庙里当了和尚,文娟就在不远处的尼姑庵里,当了道姑。”
  “本来,我俩就打算这样一直隐居下去,可不曾想文娟竟然怀孕了。”张强苦笑道,“我倒是想带着孩子一起走,可我不知道啥时候会被刘伯庸找到,而且,我也不希望孩子跟着我们俩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无奈下,就把孩子托付给了秦家。”
  “随后,我俩就离开了江城,躲到了这终南山中,结庐避居,过平淡简朴的生活。但我每年都会出去一次,到江城偷偷去看你。”张强摸了摸秦宓的头,笑道,“每一次偷拍了你的照片回来,你母亲都会乐得几天睡不着觉,翻来覆去的询问你的情况。我告诉她,你过的很好,比在我们身边强多了……”
  “妈!”秦宓再也忍不住了,哽咽着扑到杜文娟怀里,哭得双肩耸动,上气不接下气。
  杜文娟也是哭得说不出话来,这么多年压抑的情感,还有担心受怕,在这一刻全部都宣泄出来,母女俩抱头痛哭,之间的隔阂消失得一干二净。
  秦宇和张强谁也没劝说,悄悄的走了出去,坐在院子里的小马扎上,张强掏出一盒最便宜的香烟,递给秦宇一根,讪笑道:“我这里的条件,就勉强能抽这个了。”
  “少抽点烟,对身体有好处。”秦宇拒绝了,他对烟这东西,没有任何兴趣,酒瘾也不大。看着张强自己点上一根,惬意的深吸一口,秦宇好奇的问道,“你和阿姨在这里,住了十七年?”
  “没错!”张强点点头,“从江城离开之后,我们俩就辗转来到了这里,这个房子,院子,还有篱笆墙,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自己亲手建起来的,总共耗费了我一年多的时间。”
  一说起这个,张强的脸上就满是缅怀,笑着说道:“那时候,我们住在不远处的一个山洞里,白天我来这边干活,文娟就给我送饭,天黑了,我们就住在洞里。虽然日子苦了点,可过的充实,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儿。”
  “看得出来,你对阿姨真的很好,她的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比城里女人的手都细嫩。”
  张强呵呵笑道:“女人是用来疼的,我不能给她好的生活条件,可我不能让她跟我吃苦。粗活、累活,我全包了,不让她伸手干,就连做饭,只要我有时间了,都不让她做。”
  “在东边的荒山上,我开了几亩地,种点庄稼,闲着没事的时候,我就上山去打点野味,摘些山野菜,蘑菇什么的,到镇上卖了,换些油盐酱醋茶,穿的、吃的、用的,自给自足,倒也逍遥自在。”
  秦宇好奇道:“那今天,你怎么被刘伯庸给逮住了?”
  “别提了,都是贪心惹的祸。”
  张强苦笑道,“前些日子,我在山上挖了株野人参,为了能多卖几个钱,就坐车去了市里,结果,被人给认出来了,在我回来的路上,就被追来的刘伯庸给逮住了。开始,我是宁死也不肯说出文娟和我的住所的,可小镇上的人有不少认识我的,重赏之下,我的住所就暴露了。”
  “多亏了你们在这儿,否则,我和文娟今天就……”
  秦宇笑道:“这就是天意,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巧?不过,你也真够可以的,去了那么多次秦家,连我的名头都不知道?你看那刘伯庸,一听我的名字,都差点吓尿了,你早点找我,哪会有今天这事儿?多悬呐?”
  对此,张强只能报以苦笑,他很少去大城市,即便是去了,也很少和人发生交集,上哪儿知道秦宇去?这次要不是因为一株野人参,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他还不会暴露行迹呢。
  “现在没事了,你还打算和阿姨住在这毫无人烟的深山里?”秦宇问道。
  张强有些心动,可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不走了,在这里住习惯了,挺好。”
  “你倒是觉得不错,可阿姨住得惯吗?现在她和秦宓母女相认,你让她俩还分开过?这对她、对你、对秦宓,是不是太残忍了?”
  “爸,跟我回去吧?”
  秦宓的声音从两人背后传来,张强被吓一跳,赶忙站起来,就见秦宓拉着母亲杜文娟的手,从屋内走出来。杜文娟的眼神复杂,她也舍不得这里的一切,可她又不想和女儿分开,很难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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