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白骨夫人》第80/142页


白晶晶一个清洁术过去,“凤二呆,如果你是在我的时代,我真担心你怎么活下去?”
白晶晶只是看不惯凤斐扬总是嫌这嫌那的样子,谁知道只是一句戏言,最后却是一语成箴。
凤斐扬不语,手中又掐了指诀,才坐下。
“矫情!”白晶晶脸一别,望向窗外。
至于血鸦,存在感太低。
不多会儿,门外就传来敲门声,门一开,没多久,刚才还空空的圆桌上就摆满了各色菜肴。其中,以鱼产居高,毕竟,这里是临海。
等门再次合上的时候,白晶晶提筷,“吃吧,这应该是最后一顿了。吃完这顿还不知道下顿在哪儿?”
瞧这话说得,怎么总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悲壮之气。
血鸦眼一挑,偷偷看了一眼凤斐扬。
万鸟之王都没有动手,它怎么敢动手,再说它对熟食压根都不敢兴趣。如果换成生鱼、生虾就好了。
白晶晶吃了一半,筷子一停,“凤二呆,小灰灰,你们难道不吃?难道等着我帮你们夹菜?”
说着,她就勾起腰,随意夹了些菜搁到凤斐扬的碗中,假意没有看到他愠怒的脸,飞快地趴着饭。
凤斐扬翻了翻碗中乱七八糟的东西,嫌弃道:“白痴,你给我夹的是什么东西?”
白晶晶还没还得及咽下嘴中的兔肉就将自己的碗往凤斐扬面前一送,“爱吃不吃,不吃给我。”
凤斐扬看了眼白晶晶的碗,鼻子一哼,“白痴。”
然后直接小口地吃着,那吃相和白晶晶比起来,简直优雅到了极致。
白晶晶面色古怪的收回了碗,总觉得凤斐扬有哪里不对劲。以前他不是老嫌弃自己,别说吃自己夹的菜,怕会当场摔碗。
她默默地盯着他咽下最后一坨东西,好想问一声:凤二呆,你不怕吃了我的口水?
临到嘴,她又把话咽了回去,自顾自地夹菜,吃饭。
饭刚刨了一半,白晶晶就幽幽地抬头,“小灰灰,你盯着我看什么?不想吃,一边儿凉快去。”
这,这……
血鸦差点没把碗扣到白晶晶的头上,不是应该给他夹菜吗?
于是,血鸦将自己心里话脱口而出,“你难道不帮我夹菜?”
谁知道他不但没有得到好的待遇,反而收到白晶晶一个白眼,“夹菜?我看你脑子被门夹了?要么吃饭,要么滚蛋!”
这话可谓一点儿情面也没有,凤斐扬嘴角不由一挑,突然觉得这人类的吃食也没有那么难吃了。
至于血鸦则苦着一张脸,戳着碗。
他就知道,白晶晶这个女人是多么的忘恩负义。
他幽幽抬头,小媳妇地望了白晶晶一眼,哪儿知道,一瞧就被白晶晶抓个正着,“看什么看,再看让你成为没毛的鸟。”
凤斐扬夹菜的手一顿,脸色有些铁青。
嗯,这里可不止血鸦一只鸟,不是么?
一顿饭吃得是气氛诡异,惊心动魄,等三人结完账下了楼后店小二收拾东西顿时被桌子上的残骸给惊呆了。
果然,人不可貌相。
三人刚出酒楼便看见有一群玄色衣袍的道士往他们这边赶来,白晶晶还未反应过来,手上就一暖,“走。”
白晶晶只感觉眼前一花,就已经出现在了琼州外的小道上。
白晶晶稳住身子,往后一看,“凤二呆,血鸦呢?刚才你跑那么快干什么,都还没有通知血鸦。”
“他死不了。”凤斐扬面不改色,一只有企图的乌鸦又怎么会轻易死掉。
况且,凤斐扬就是故意不叫上血鸦。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不是什么勇者之行,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白晶晶脸色一僵,正要发作,就感觉空气一阵波动,一只乌鸦飞过,在她面前化出人形。
她面色一喜,上前一步,“血鸦,你没被那天玄门的臭道士发现吧?那群人简直就是一群苍蝇,简直讨厌死了。”
不等血鸦开口,凤斐扬便插了一句,“如果天玄门的人是苍蝇,那你是什么?”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还是苍蝇喜欢围着屎转?
白晶晶无语,血鸦绝倒。
这,这还是那只优雅高傲的凤凰?
怎么有点屌丝男加毒舌男的结合体味道?
两人这种惊呆了的表情终于让凤斐扬意识到了不对劲,他有着尴尬地别过脸,装出一副没事儿的样子骂道:“白痴,还不走,等着被狗追?”
“…..”
白晶晶不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为什么感觉凤斐扬越来越毒舌,越来越粗俗了?
她不由小声问道,“小灰灰,你确定他没有被人掉包?”
当然,问了血鸦也是白问,两人才认识几天呀。
她刚准备说算了,就听见前头传来凤斐扬气急败坏的声音,“该死的女人,白痴,走快点。”
“哦。”白晶晶一边应声,一边小声嘀咕,“没被阿飘附体呀?怎么这么爱说脏话?”
血鸦低着头,一脸古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凤斐扬和白晶晶相处了八年之久,耳濡目染,终于被白晶晶给带坏了。
话说质变的基础是量变,大概之前是在量变积累中吧。
哎,想当初他也是一只单纯可爱的小乌鸦,最后,最后,被白晶晶给洗脑了。想起曾经夕阳下洒落的枯叶,那是他丢掉的节操。
三成一条直线走了一段路,也没有遇到天玄门的人,白晶晶不由松了口气。她倒是不怕天玄门的人,只是怕见到一个人。
楼轻孟,对于他,她的感情是复杂的。
才走了一小会儿路,就出了状况,他们前面是一条宽大的河流,也不知道为什么,前面堵了好多人,把河岸围住,而是河流的对岸,一个船夫模样的中年男子坐在船头上抽着旱烟。
他似乎没有打算划船过来,而围着的人群似乎想要过河。
凤斐扬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样子并不打算去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白晶晶天生就喜欢热闹,尤其是凑人类的热闹。
换了这里聚集的妖,她早就溜之大吉。
这种行为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识时务者为俊杰,当然,说难听点就叫欺软怕硬。
白晶晶不给凤斐扬开口,就先声道:“凤二呆,血鸦,你们在这里等着我,我去看看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说着,就提着裙子小跑过去,不多会儿就挤进了人群。
白晶晶的离去并没有给凤斐扬造成什么影响,他等白晶晶融入人群后,脸一沉,电火石光间,出手卡住血鸦的脖子,“说,你跟着我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脖子上的力度让血鸦脸色苍白,可惜他还表示出一幅惊讶的样子,“咳咳,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和白晶晶相识百年,我只是碰巧救了你们,又有什么目的?”
凤斐扬眼一眯,相信血鸦说的话?
怎么可能!
“你信不信我现在杀了你?”凤斐扬手中的力度加大,便见血鸦的脸由白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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