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纸婚姻》第26/110页


说实话林易是不想离开,好不容易回来,就这么搬出去了,他还想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

易老夫人见他磨磨蹭蹭的,还以为他会紧张迷茫,毕竟两个人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在一起是另外一回事,都是需要磨合的。易老夫人把皮皮拉过来,语重心长的说:“小易,如果你觉得离开家里不适应,那就把皮皮带走吧,让它给你做个伴儿。”

皮皮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无辜的看着林易,意思是你带不带我走,我都在这里,不吵不闹。林易看着对方身上的褶子,嫌弃的说:“这一身的米其林,洗澡的时候好洗吗?算了,我还是自己去买一条大狗吧。”

“你这孩子,狗这种动物,都要打小就养,皮皮大了些,但也跟你熟啊,好照应,也不随地大小便,多省心。”

林易皱眉,“这个长相……”

当天下午,方旭尧来的挺早,打算先把林易的行李装上车,等晚上就可以把人一起带走。从此以后进了方家的门,想出来?呵呵,地缝都不给他留下!

吴妈一见方旭尧,完全一副丈母娘看女婿的眼神,把人迎进来之后,笑的嘴都闭不上,“方少爷,我们少爷一直在他房间收拾东西,你是等一会儿还是上去找他?”

方旭尧一点儿也没停顿,当然是要上去找人啊。

林易的东西并不多,现在正收拾衣柜的最上一层,衣柜有点高,上面还有个隔层,林易站直了踮起脚尖才将将能够到。这时听见有人敲门,他头也没回的说了声请进,惦着脚尖想拿里面那个小盒子。

方旭尧一进门,见他这个样子就忍不住想笑,林易在地毯上光着脚,白晃晃的脚丫子惦着脚尖,可惜加了这么点高度好像并没有什么用,那个盒子被他碰了一下,反而跑的更靠里了。

看着林易那恼怒的模样,方旭尧走过去,一手扶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轻松就给拿了下来,林易脸色有点红,就差这咩咩而已,刚才穿上鞋,没准儿就够着了。

“收拾完了?”方旭尧把盒子递过去,看着林易东西不多,心想着再让人去买。

林易接过来装进包里,“本来也就几件衣服。”他见方旭尧的穿着,惊讶的问:“你这么快就准备好了?”

方旭尧虽然像往常一样穿着西装,但是可以看出是精心准备过,完美的身材被这身西装一衬,两条长腿一动,谁见了谁都会多看两眼,再看他这张阳光的俊脸,林易看了他几眼,一脸认真的夸赞道:“太帅了!快拍张照片,人资大姐极力推荐我玩儿微博,发一下照片什么的,我觉得还是蛮好玩儿的。”

方旭尧理所当然的点头,“那当然了。”本boss一直这么帅,一直这么鹤立鸡群。

林易见对方那自恋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见附近没人,压低声音说:“做戏做全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方旭尧等林易拍完了,美滋滋的说:“你可以拿下炫夫狂魔的称号,一会儿我也申请个号,你发照片我就去点赞!”他说完就把林易的东西拎起来往外走,林易反应过来赶紧穿上拖鞋追,快追到门口的时候,方旭尧喊了一嗓子:“站那儿别出来,光着脚丫子你不冷?”

林易看了看自己的脚,哭笑不得,他穿拖鞋了啊。

在大厅坐着喝茶的方家父母见儿子这个样子,欣慰的笑了起来,终于有那么一点儿大人气儿了,果然,不成家都是孩子。都是被他大哥给惯的,包括方旭晨,这俩孩子至今这么熊,都怪他大哥。

林易觉得自己有点尴尬,全家人都看着自己,那种调侃的眼神,一看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在他看来,他和方旭尧是好朋友好兄弟,在家人看来,肯定是小两口关系真好,而且他还是被照顾的那一个。是的,用方旭尧的原话就是说:你是我媳妇儿!

正文 第25章 再闹,阉了你

看着方旭尧把东西放进后备箱,林易心里五味杂粮,他是那种能自己做绝不找别人的类型,即使是下人,他也从不轻易找他们做事情,除非自己做不了,因为总觉得所有事情靠自己才安心些。

然而方旭尧,一个天之骄子,看平日的做派,肯定是不会干这些活的,可是现在……林易叹了口气,方旭尧也是蛮拼的,为了让他父母相信他们是真的在恋爱,方旭尧演的太像了。

皮皮叼着自己的饭盆坐到林易身边,那意思,我现在上车吗?

林易低头看它,说实话,他觉得皮皮长得不符合他的审美,这一脸的褶子,看的林易直皱眉。

方旭尧回来后看皮皮的眼神也很嫌弃,“你要养它?浑身净褶子,里面不知道会不会藏寄生虫,你还是换一只吧。”

林易被这么一说,莫名的觉得,皮皮好脏……

吴妈摸着皮皮的脑袋,心疼的说:“皮皮又乖巧又懂事,还特别爱干净,少爷,你可不能这么说说它,它能听懂,你确定不要它?”

林易看了看方旭尧,最终决定:“不要了,我要去买一条高大威猛的!留着防身!”

不知道为什么,林易在说“防身”这俩字的时候,方旭尧莫名的觉得他意有所指,怎么有那么点儿……心虚呢→_→

一想到林易会买一只高大威猛类似藏獒、杜宾这样的狗,方旭尧对自己要耍流氓的未来森森的担忧起来,他看着地下坐着一脸乖巧的皮皮,方boss灵机一动,把皮皮抱了起来,一脸认真地说:“我们就要它了!它跟你熟,又乖巧又听话,还不随地大小便,你看搬家还知道自己拿盆,多棒!”

林易:“……你说的褶子里有寄生虫。”

“不会,等他长大了就会变得很帅气!”方旭尧试图改变林易的印象,“依旧高大威猛,到时候我们给它改个名字,叫爱新觉罗四阿哥,小名贝勒爷,听起来就拉风!”

林易→_→“长再大也是老太太脸,也变不成帅气的藏獒、德国杜宾犬,我朋友家开牧场的,他们家就有特别帅的德国杜宾,成年的大犬一口能咬断马腿。”

方旭尧心惊,果然看上了那种狗,所以还是要这只听话的沙皮狗,最起码这只米其林对他还算友好!于是方旭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无视林易的小意见,隔着老远就对易老夫人说:“皮皮我们要了,有空我们回来接它!”至于什么时候来接,那就是他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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