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宰辅在上》第104/118页


  “三叔母,礼不可废,侄女儿要是随便得很了,怕叫三叔责怪。”
  “他哪里会啊。”白氏回得很是随意,拉过闻昭的手便道,“今日这日头正暖,闻昭与我说说话可好?就在院子里头赏赏花喝喝茶。”
  闻昭听白氏这说话的语气,就晓得白氏这是将三叔给吃得死死的了。
  闻昭盯了白氏一会儿,将白氏看得往脸上摸了摸,“可是脸上有什么东西?”末了还眨了眨眼,十足地无辜。
  白氏将闻昭拉进她的院子,中央的石桌上犹有未收的书册和字帖。白氏见着了歉意一笑,“瞧,这都忘了收了。”
  正说着,白氏便碎步走到石桌前,整理起来。闻昭往字帖上一瞥,见上头的字笔锋刚猛又沧桑,不大像是女子的字。
  白氏仿佛察觉到闻昭的目光一般,索性将字帖摊开给她瞧,面上隐隐带了自豪,“这是我爹的字,我从小便临的他的字帖,可这字啊还是半点不像他。只能算我天赋拙劣罢。”
  “三叔母的字已经有七成像了。”闻昭不欲多说,白氏却就着这话题兴致勃勃地讲起来。
  “我爹说啊,我这字是形似神不似,要练成怕还要经历许多,才能啄磨出来里头的韵味。”白氏将书册合上,续道,“不怕你笑,我活了这么大,最崇拜的人还是我爹爹。要我说,他就是被点了状元也使得。”白氏说完仿佛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面颊红红,还调皮地吐了吐舌。
  “可爹爹到现在还只是个举人,也没有入官场,我想想就觉得很是惋惜……”白氏看了看闻昭,叹道,“瞧我一说起这些就止不住,闻昭肯定不爱听这些吧?”
  闻昭在石凳上坐下,手边就是一丛丛的粉菊。闻昭垂手轻轻抚了抚,摇头道,“无妨。”这是承认了不爱听她说的话了。
  白氏笑容淡了一瞬,随后却笑得更灿烂,“闻昭的未婚夫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说他是堂堂中书令呢,应当很厉害吧?”
  闻昭看了白氏一眼,眼带忧色地回道,“厉害是厉害,但他才廿一的年纪就当上了中书令,实在叫人担心。”
  这话将白氏噎得不轻。她的爹爹都一把年纪了却还没有入仕,这对比叫她心里难受得很。其实白父一介举人如何没有机会入朝为官?只是白父祖籍京城,便不大愿意到外头去做官,可京官的门槛又高得很。这高不成低不就的,于是一蹉跎便蹉跎到了现在。
  白氏突然抓住闻昭的手,祈求道,“闻昭可否与中书令大人引荐一下家父?家父虽是白身,但他文采见识都是有的,不会办砸了差事的。好不好?”
  闻昭心想,白氏到底沉不住气了,先前那一连串的铺垫想必就是为了这一个请求了。
  “他是中书令,不管官员启用之事。”
  白氏眼里带了泪花,直直地看着闻昭,“但他是那么大的官,一定又办法吧?对,还有三公子,他是吏部侍郎,他管的是官吏升迁的事,你也与他亲近。闻昭你的兄长和未婚夫都这么厉害,一定有一人帮得上爹爹吧?”
  闻昭欲抽回手,却发觉白氏实在握得太用力了,将她的腕子勒得死紧,闻昭声音微沉,“三叔母既然嫁进了姜家,令堂自然也会衣食无忧,为何执着于为官?”
  白氏抹了抹眼泪,回道,“不一样,这不一样的。爹爹的一腔抱负还没有实现,我这个做女儿的再清楚不过,他想在官场上施展施展拳脚,却连这个机会都没有,我瞧在眼里,心中难过。”
  “侄女儿有一事不明,令堂身为一介举人,为何没有机会入朝为官?”
  白氏抿了抿嘴,犹疑着开口,“那些职位都在京外,爹爹既然可以胜任京城里头的官职,为何要去外头?祖母也年迈了,爹爹去外头也人生地不熟的……”
  闻昭淡淡打断她,“三叔母,恕我直言。令堂这样的举人华夏不知凡几,那些个熬出头来的,都是先去京外做了官,从芝麻大小的官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升上来的,从没有一步升天的道理。闻昭本不该非议长辈,可心气儿高本事又不够的人,实在不适合入朝为官,不如安安稳稳地含饴弄孙。照您说的,在家里陪着年迈的老母岂不更好?”
  闻昭这话虽说得在理,却到底直白了些,白氏听得面上血色尽褪,颤抖着松开闻昭的手,讷讷道,“算了,算了,二姑娘不愿帮忙就算了。”
  闻昭见她脆弱地仿佛枝头轻颤的黄叶,一碰就要落下来,也不管她会不会怨上自己,张口便告辞了。她与白氏的关系并不亲近,闻昭也不愿耐下心去安慰她,说完便走了。
  白氏今日的这一出,还有她的刻意亲近都是有着她自己的私心的,因此闻昭心里一丝愧疚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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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氏笑容淡了一瞬,随意却笑得更灿烂,“闻昭的未婚夫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说他是堂堂中书令呢,应当很厉害吧?”
  闻昭看了白氏一眼,眼带忧色地回道,“厉害是厉害,但他才廿一的年纪就当上了中书令,实在叫人担心。”
  闻昭欲抽回手,却发觉白氏实在握得太用力了,将她的腕子勒得死紧,闻昭声音微沉,“三叔母既然嫁进了姜家,令堂自然也会衣食无忧,为何执着于为官?”
  白氏抹了抹眼泪,回道,“不一样,这不一样的。爹爹的一腔抱负还没有实现,我这个做女儿的再清楚不过,他想在官场上施展施展拳脚,却连这个机会都没有,我瞧在眼里,心中难过。”
  “侄女儿有一事不明,令堂身为一介举人,为何没有机会入朝为官?”
  白氏抿了抿嘴,犹疑着开口,“那些职位都在京外,爹爹既然可以胜任京城里头的官职,为何要去外头?祖母也年迈了,爹爹去外头也人生地不熟的……”
  闻昭淡淡打断她,“三叔母,恕我直言。令堂这样的举人华夏不知凡几,那些个熬出头来的,都是先去京外做了官,从芝麻大小的官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升上来的,从没有一步升天的道理。闻昭本不该非议长辈,可心气儿高本事又不够的人,实在不适合入朝为官,不如安安稳稳地含饴弄孙。照您说的,在家里陪着年迈的老母岂不更好?”
  闻昭这话虽说得在理,却到底直白了些,白氏听得面上血色尽褪,颤抖着松开闻昭的手,讷讷道,“算了,算了,二姑娘不愿帮忙就算了。”
  闻昭见她脆弱地仿佛枝头轻颤的黄叶,一碰就要落下来,也不管她会不会怨上自己,张口便告辞了。她与白氏的关系并不亲近,闻昭也不愿耐下心去安慰她,说完便走了。
  白氏今日的这一出,还有她的刻意亲近都是有着她自己的私心的,因此闻昭心里一丝愧疚也无。

☆、第100章 醉翁之意

  由侍女领着,闻昭几个深入了长公主府,还未见到那些衣着光鲜的贵女们,就先被长公主府里的景色给迷了眼。不得不说这府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精心布置过的,小路两旁皆是一丛丛紫堇色的翠菊,偶见一朵蛛丝状的凤毛菊如称雄一般屹立在众翠菊之中,若是被这成片的深深浅浅的紫给迷了眼,往前看却可以看见新鲜又灼眼的堆心菊,如同亮黄的火焰一般在群紫中跳动。
  上回来还是春宴的时候,这里一副草长莺飞的江南光景,现在却是姹紫嫣红的浓秋之色,反差大得像是另建了一处院子似的。
  又进了一道垂花门,闻昭听见了说笑的人声,男女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架势,乍一眼瞧去,羽冠广袖与脂粉罗裙混在一处、不可细分。
  现在时辰未到,诗酒大会还未开始,这已经来了的也是随意找了位置坐着,三五一群地说话。有眼尖的见荣国公府几个来了,与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皆是朝这边看来,当然其中以女子居多。长公主主持的宴会向来没有那么多古板的规矩,她们自然要抓住机会好好欣赏了。
  姜闻熠被这些灼灼的目光看得有些脸热,面上越发地没有表情,闻昭找了一处临花的位置,拉着三哥与听兰坐下。
  方坐下不久,就有姑娘前来搭话了,却是与闻昭说的。但闻昭却晓得这些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贵女心里头究竟在想些什么。因为这些姑娘在她面前说话的时候多了许多不必要的动作,譬如撩鬓发、拈手帕、扶发簪等等,笑得更甜了,这眼神里头也尽是情意,仿佛闻昭就是她们前世的情人一般。
  闻昭胳膊上浮了一层疙瘩,嘴上却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他们,偏头一瞧,三哥的眼里已经染上了淡淡的笑意。得,这是在幸灾乐祸呢。
  可这笑容对姑娘们却是莫大的鼓励,当下前来套近乎的更多了,说的话也越发热情亲近。
  这个小圆脸的姑娘笑得正甜,闻昭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这是哪家的姑娘,却听她道,“姜二姑娘可真是可亲,我就说身份高的也不一定都目中无人,也就个别的几个心气儿高得很,理也不理人。”说着还偏头看了一眼不远处一个姑娘。
  闻昭下意识地也跟着偏头瞧过去,却见着了一个水蓝色衣裙的女子,正临花而坐,自然垂下的裙摆仿佛流水一般。从这边只能见到她的侧脸,却已经可以窥得花容了。
  闻昭在京城算是半个老人了,见这姑娘却仍是眼生得很,当下便觉得,这姑娘或许就是那位江韵华了。
  那江韵华仿佛察觉到这边的视线,稍稍转头瞧来,这正脸一露,闻昭便叹道,难怪母亲一眼就相中了她。这清凌凌的美貌,只随意一瞥,便将这些个使出了浑身解数展示自己的贵女们给比成了尘土。
  江韵华看见了闻昭,稍稍停留了一瞬,目光落到姜闻熠身上,却停得更久,但也不过一息的时间便移了开去。
  这个细节自然被闻昭捕捉到了,当下心里头就想,有戏。
  婚姻大事固然由父母操办,但能否两情相悦还是极重要的。说起来秦氏虽相中了江韵华,却因为她的身份而暂时搁下了。两广总督之女要求娶自然不是简单事儿,更为难的却不是这个,江韵华如今是住在兄长江明诚那里,他们的父亲还远在两广地界,议亲总不好越过双亲,因此便只能先搁着。
  宾客来得越发齐了,闻昭身边的听兰却不知去了哪里,正四下里瞧着,便感觉到身边有一人落座,正坐在听兰先前坐的位置上,闻昭正要开口,可偏过头来却见这人不是旁人,而是她的准夫婿。
  今日虽然随意了些,但她们到底还未成婚,这样堂而皇之地坐在一块儿,还是叫她觉得羞。
  陆然却是个不会看脸色的,坐下了就不挪身了,听兰回来之后见位置上有人,不声不响地就坐到姜闻熠身边去了。
  恰巧王崇见了听兰旁边尚有空位,而席间已经有几对儿男女坐在一块儿了,也跟着坐到了听兰的身侧。听兰一件是他,脸色倏地通红,侧了侧身像是这样就瞧不见了似的。
  “别羞,今日那些定了亲的都坐到一块儿了。”听兰自然晓得,却仍是没有转过来瞧他。
  长公主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副光景,她却笑得更开心,“今日诗酒大会上,诸位就不必拘礼了,本宫这里也不待见古板的孩子。”见众人起身行礼,又道,“免了免了,直接开始吧。”
  跟在长公主后头的是她的一双儿女,俱是十岁出头的年纪,还未张开,脸蛋软糯白净,穿得周正又精巧。这小模样实在太讨喜,当下便有人夸起来,长公主笑眯眯地应了,随后便叫两个孩子开个头,为重阳作诗。
  皇家的孩子读书读得比寻常人家还要早,因此这两个小家伙虽然年纪不大,书却读了不少,长公主这么一说,只想了一小会儿便作出诗来,虽然辞藻浮丽,意思也比较空泛,却已算是有文采的了。
  众人又是一番夸赞。长公主拿起诗作,对着两个小家伙简略地评判了一番,指出了不足之处,两人眨巴着大眼,连点头都是点得整齐。
  随后长公主又笑道,“现在该你们这些大孩子露一手了。”说着便唤人呈上托盘来,掀开了红绸,里头是一对玉质通透的如意,长公主续道,“这是彩头之一。”
  众人一听这个“之一”,便更想晓得后头的彩头是何物了,却没再见到其他的托盘了。长公主道,“另一彩头并非实物。今日评出个最佳来,他日成婚时候,本宫亲自前去证婚。”
  这话一出,一双双眼睛却更亮了些。在场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自然不缺这些身外钱财,但长公主亲自前来证婚却不是想得就能得的荣耀,他们的长辈都不曾又哪个公主证婚,他们若是得了这个彩头,定能叫家中长辈也喜笑颜开。
  但是这儿有这么多人,这彩头也不是好得的。有心人仔细一瞧,得,这场上还有两位状元两位探花呢。他们这些平日里就爱逗蛐蛐喝花酒的人可以安心地旁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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