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娱乐圈》第2/97页


“对,对,是另一个新接手的电影,文艺片,对音乐是很讲究的,我看了一下,片子是真的不错,如果我能把音乐做好,这片子一定是反响非常的。”

“钢琴?不行不行。是中国古风的片子,不适合这些太过西洋的乐器。恩,行,你想到了一定记得打电话给我,下次请你吃饭。”

一连打了几个这样的电话,Brent似乎都没有找到很好的答案,脸色都有点郁郁了。

“你很烦恼么?”我都有点同情他了。

他似乎是觉得刚才打电话打扰到了我,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

“用古筝吧。”

他疑惑的看着我。

我吸了一口气,更大声一点说“用古筝,试试用古筝,古筝本身就是最两面性的乐器,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古筝的调音本来就很难,新买的古筝基本上每天都要微调,调好后古筝也是一面的弦是准音的,另一边是杂乱的。弹奏起来用准音的一面和非准的一面混合,应该会造成人物性格很多变,很有冲突感的意象。”

他似乎恍然大悟,思忖了一会,就站起来大声拍手说“好,太妙了,我怎么没想到呢,用古筝啊,多指扫摇!就这么决定了”,然后打了几个电话布置了一些事项。然后走过来对我说谢谢,我撇撇嘴,不置可否。

不过从这以后,Brent来的似乎更勤了,还开始和我谈论一些音乐问题,他对我在中国古风音乐这方面的理解似乎很是惊奇,又很佩服,有种路遇知己的感觉,我也不得不承认他在音乐上是真的很有造诣,并且他很刻苦,他现在的地位于他而言确实是理所应当的, e deserves it。我和他聊的也很酣畅,也弥补了我这方面的专业性不强的弱点,我一个写小说的,很多时下流行的架空,穿越都是古代背景的,总得出现个把琴棋书画富于古代文采的女主女配吧,我也算有职业道德,有一阶段是专门找了一堆论文集来看普及这些古代乐器的知识,当然,我自己是什么都不会的,绝对的纸上谈兵,和Brent那种实战性的是没法比的。而Brent对于这一点却更是惊奇。或许是觉得一个跳舞的怎么会喜欢看这方面的书况且在自己又不会弹的背景下还看的津津有味。

“其实我偏向激烈点的感觉,我自己听歌都更喜欢摇滚之类节奏强的,如果你那个接手下来的工作不是要求中国古风的韵味,我绝对会建议你用钢琴摇滚的手法来表现人物的矛盾性,之前是舒缓的钢琴,柔和恬淡,然后突然是有了重金属元素,有了跳动的嘶声力竭的鼓点,不过这样做出来的音乐会很震撼,因为很分裂,对听的人来说最后都分不清是音乐在分裂还是我们自己本身很分裂,你知道,人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东西,这很切合我们的属性。”我妄图解释我也不是这么奇怪的对中国古风那么执着的。喜欢摇滚或许更符合一个跳舞的,特别是快节奏的动感的伴舞的女孩的。

Brent果然深以为然,觉得这样才符合他心目中的舞者的性格特征,并且显示出了对钢琴摇滚极大的兴趣,嚷着要我给他介绍入门。混熟了以后这人尤其显示出了他泼皮的一面,他还戏谑之为在娱乐圈生龙活虎下去的必备技能。

“呐,不是我说,你现在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在伴舞这个领域再做下去了,你也知道,伴舞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而且比演员歌手更吃青春饭,你总有一天热舞不动的,就算你喜欢跳舞,如今这个情况,也是不允许下去的,我作为MV的拍摄监制一定是会在你出院后和你谈妥赔偿事宜的,不过这种东西说难听点其实就是公司方面做的打发了,对你而言是不会有太大好处的。而作为我个人,我很欣赏你,至少是个谈得来的朋友,我也不觉得一个能对古风音乐有这么大兴趣的人心术能有什么不正,所以我希望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你一定要和我说,我混娱乐圈也十年了,提拔提拔有才能的人不让他们埋没也算是我退出娱乐圈之前的主要任务了。”临走的时候,Brent望着我的眼睛讲了这么一段话,他认为我的嗓音很空灵,气质也很干净,又对音乐知识了解,如果有有力的包装宣传和强大的制作队伍,转行出唱片倒是可以考虑的。看的出来,他是很希望我这样做的,似乎是希望我留在娱乐圈的。

细细想一下,林安的嗓子还真是很好的,上次无意中哼歌给Brent听到就大赞了一把,说我音准把握的也很好,如果有合适的歌,唱出来是相当有感染力的。

我本来就是个好奇心旺盛,喜欢不停探索新事物的人,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娱乐圈为题材的狗血小说了,苦于没有什么背景知识一直没有落笔,现在有Brent保驾护航的进娱乐圈,就算没什么建树,也好了解一下娱乐圈里不为人知的内幕了,万一能有什么好的反响,也算对得起林安,毕竟是借用了她的那副好嗓子,也圆了她的明星梦。而作为我,重生了一下也总算没有碌碌无为,也可以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轨迹。

明星的屁都是香的

经过昨天的考虑,确定了Brent的提案确实是我现在最好的机会,我也就没有什么客气的答应并拜托他了,Brent乐呵呵的,原来之前的那个古风音乐制作很顺利,作出来的母带给同行听也交相赞誉的,Brent更是把它归功于我的那个关于古筝的创意。

这几天除了陈佳菜的几次探望外倒也没什么大变化,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估计过个三天我就又能下地生龙活虎了。正式答应了要以歌手的身份出道后,Brent见了我也开始更多的谈论关于出道之前的培训包装之类,又因为我身份比较尴尬,一个原来受伤的伴舞,突然之间在住院期间傍上了大牌音乐制作人,然后由音乐制作人推荐出道,比这种更离谱的八卦娱记都编的出来,直让人惊叹于他们不可思议的脑构造和脑容量。为了避嫌,Brent现在还不能直接给我安排助理,正式的签约公司也还没有批下来。所以我现在伤养好了也还不能直接住进华星集团下的艺人社区,Brent说我估计得蹲个一周左右的酒店直到他解决好相关交接事宜。我自然表示没有问题,你想我一个又宅又懒的网络写手,平时家里那是一个乌烟瘴气,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打扫的,床头柜上积得灰可以用来记电话号码。酒店?求之不得。

于是一边我被打包进了酒店,一边Brent也示意我打进艺人的圈子,或者是觉得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艺人们平时的生活方式,毕竟真正的烟火人间里,艺人们并不总是以一种光鲜亮丽的姿态示人的。

于是今天刚从酒店睡醒的我正蔫蔫的坐在华星集团的一个工作会客室里cos蘑菇,周围是不断来往的艺人,有妆上到一半在发短信的,有手里拿着大饼油条在啃的,更打击的是有一些当红的歌手,一边打游戏一边哼着严重走调的歌,还有那些个影星,其实没上妆时也有苦难深重的黑眼圈和眼袋,也不是如电影电视剧里那样一个笑就百转千回,一个眼神就秒杀了众人的,多数明星在会客室里都耷拉着眼,毫无形象的打着哈欠。想到我一个表妹,追星追的忘乎所以,逢人就说“我家的Kurt是最帅的,最英俊的,最风雅的,一切都是最完美的!”之类,宛若明星的屁都是香的,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要是被他看到自己死忠的明星这些生活小细节不知会怎样才是。我是从来不会追星追到奉为人生目标,也许真的是我为人比较凉薄,喜欢一个歌手,喜欢他的歌声,喜欢他的才华,也就仅此而已了,不会爱屋及乌到他的一切我都喜欢,他说的话所有都是对的,我也不能理解那些这样做的疯狂的Fans,简直重回“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遵守,凡是毛主席的教导我们都要坚持”的时代,我们现在不需要神,需要的是能独立思考的脑袋,那种神化明星的做法对于娱乐集团来讲是一种商业的赚钱的方式,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fans所应该遵从的。所以对于明星们,我最容易看不起的就是那种只是靠张脸吃饭,其余通通不会的那种又自恋过头的明星,反而是更尊敬那些敬业认真,作风正派的明星的。

娱乐圈显然是一个竞争比哪里都激烈的地方,我在这里坐了近一个小时看着众生相,也没有人过来稍显友好的打个招呼,笑一笑的,算了,林安也是长了一张大众脸的,用小说里的原理来讲,就是那种最适合卧底的脸,大概是因为不够注目吧或者被众人当作了跑后场的助理或者临时工。不过反过来想想也算明白了Brent的苦心,我这样进来一清二白,起步都和众人一样,免得最初就被人贴上标签“Brent介绍来的”,那样倒是会被众人孤立,或者前来交往的也不是出于纯粹的动机,是来借以攀附Brent的。

现在明星们大多整理完备了,各种华丽的服饰晃眼的脸妆在面前飘来荡去,实话讲,看的多了我还真有那么点视觉疲劳。显然现在对于明星们讲是工作的时间了,一时间会客室里冷清了许多,只空留一地的垃圾残垣和几个清洁工,还有瘫软在椅子上的我。想想反正没有地方可去,我就继续保持着这个姿势假寐起来。睡到一半的时候感觉沙发的另一头凹下去了,睁开眼瞄了一下,果然是个男人坐了下来,背对着我,看的出来很高大,身材还不错的样子,发觉我的目光,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突然心跳漏了一拍”“他击中了我的爱情”这样雷人的形容是不至于的,一见钟情这种东西在小说里是一切无理由恋爱的根源,当然我不否认在现实中也是有的,不过一见钟情这种说法,也只是对人以貌取人的委婉表达了,要是钟楼怪人这样长相的人,就算人家心灵多美好,你能一见钟情的起来么。什么“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说白了是句空话,也或者是不美的人们物化出来安慰自己的。眼前的这个人怎么说呢,确实是很风华绝代的样子,笑起来温暖而清冽,两种不同的气质汇在身上,简单却有贵族味道的西装,看的出来很有品位,或者是他的服装师很有眼光,搭配的很好。而综合这样形容来,我也只想感叹一句“好好看的男人”。

对于我这样失礼的打量他倒也是显得处变不惊的,美人都是经常被人欣赏的,显然是习惯了。我内心狼血澎湃,设计了N个小说标题,“美男与我相离6公分”,“我与明星的邂逅”“美男与野兽般的我”= =然后我开始疯狂的搜索,他是谁呢?是谁手底下的明星?刚出道?以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我不红真的是没有一点关系,顶多内心失落一下,叹一声哎呀我果然不是明星的命果然没有魅惑人心的气场啊,啊,啊,啊,可是想来转行写八卦倒是会资源丰富且准确的。岂不妙哉。

当我兀自沉浸在美好的念想的时候,那头的那个美人似乎很苦恼的在和他西装的袖口做斗争。我凑过去一看“呀,纽扣掉了啊。”

他似乎惊了一下,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我这人一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有点冲昏头脑的感觉,对于美好的小物什,买的起的立刻掏钱,也不顾需不需要,买不起的,蹲在橱窗边流口水,宁愿几天都啃馒头也要攒了钱把东西揽回家;对于美人么,我倒没有那种收藏之占为己有的野心,只是都喜欢围着多转两圈多看两眼,最好能有个什么交集让我和美人成为朋友,那以后混熟了,就由我调戏了。有一个美人的男朋友以我的姿色压力实在是过大,难保就委曲求全丢失人格自尊了,有个美人做朋友确实天下一幸事,异性的朋友相处起来爽快,而且还可以占点小便宜,什么请客啊之类,总不好都女的掏钱。对面这人看起来又是个将红遍娱乐圈的新星,先乘着他还没红就勾结他,以后哈哈,就是铁的死党啦。我扒拉扒拉算盘打的美滋滋的,笑的更谄媚了。

“呆会儿还有个会议,很正式的,这个纽扣,虽然细节,但总是不尽人意啊。”他感叹了一句。

原来是签约仪式,我听Brent说过,今天貌似公司老板也是会来的,这个时候就是待价而沽的事了,打扮的鲜亮点对艺人讲自然卖的价位高一些。很好,伟大的救世主般的我出现了。我麻利的从衣服的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一个针线包。对面的男人一脸惊奇。

“咳,咳,那个,我是从酒店拿的。”我历来是个,“该占便宜直须占,莫待后悔空叹气”的人,一去酒店住了几晚,向Brent打听,发现竟然那么贵,真是抢钱,顺带小人的赞扬Brent对我无微不至,谁料这厮眉毛一扬“这个先记在你以后的薪水里”我听了差点没破功,绿着张脸挤着个笑把这尊大佛给送走了。结果回酒店一趟,更觉失算,翻箱倒柜的,把酒店里的餐巾纸,针线包能拿的全拿了,甚至还有两个避孕套= =

今天我也演了一回哆啦A梦,掏了半天百宝箱拿出这个,飞快的拿起对面美人的蹄子,选了个黑色的线很狗腿的立刻开工缝起来。

OK,完工。美人忘了我一眼,笑意更浓了,我立刻乘胜追击,伸出我的蹄子,“林安。”

他握了握我的手,礼尚往来,“江宸言。”

末了, 他看了下手表,似乎是签约会时间到了,站起来告辞,我也起身,再三叮嘱他,签约的时候人要强势,要据理力争,一定要卖个好价钱。潜台词是“卖的高点,以后报答我~”

他笑的更欢了,最后我殷切的不舍的看了他眼,挥了挥手。

哎,也算第一个娱乐圈里认识的人了,感叹一声“明星啊明星,艺人啊艺人,果然也是普通人呐。”然后看看时间,正好可以乘此机会跑回我原来的老窝看一看。希望还没给国家充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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