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捡个军嫂来当当》第2/61页


  四处望去,天幕下的银峰雪色莹蓝,天际屹立着皑皑的雪山冰峰,在阳光下十分耀眼,没有任何响声,宁静的有些吓人。宋浅语爬起来,心口剧烈的跳动着,难道出现了什么意外,她忙摸向脖颈处的小石子,还在,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脑海里,她屏气凝神用手心慢慢握紧那块石子,又是那阵钻心的疼痛袭上来,再次回神时,她已经躺在了屋子里的床上。
  心绪慢慢平静了下来,有庆幸,又有些莫名的失落,夹杂在撞大运的喜悦之中,刚刚握紧石子的那一刻,她想过万一一睁眼回到的不是小山村,而是B市跳窗那一刻该怎么办?幸好没有,这一刻宋浅语才意识到她是抵触回去的,那个自己已经没有可留恋的了;这个身子虽然不幸福,可是起码不会再孤寂了,17岁,花骨朵般的年纪,还有希望,她要好好的重新开始,回到B市,不让伤害过父亲的人好过。
  想到这里,她就对石头里的那个白雪皑皑的世界产生了好奇,手将石子握在手心里,慢慢合上,疼痛袭来,再次睁眼,她又躺在了雪地里。

☆、3搓玉米

  这是一个雪白的世界,天际是如淡蓝色的玻璃干净而透亮,置身于茫茫雪海中,宋浅语并不感觉到冷,远处的雪山脚下,是一座黑色的帐篷,宋浅语踩着咯吱咯吱的雪,朝帐篷走去,看着距离很远,可是几步就跨到了跟前,她仔细观察了下,这是一顶用牦牛毛纺捻成细线后将毛线用织缀制成毛布,将毛布根据帐篷大小缝制成的牦牛帐篷。里面应该使用木头之类的做梁给支撑着,周围用几条牦牛毛做成的绳索固定在打入土中的木橛上。其顶角和周围立起各种写有咒语的经幡和经旗。
  看到这些经幡和经旗,她想到了那次和父亲去的藏族雪山下那个仅仅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落,在那里,父亲并没有告诉自己带自己去干什么,只是在村子里住了几天,她也没有嫌弃环境的恶劣,而是陪着父亲。他们没有像游客那样游玩拍照,每天快要日落时,父亲都会带着自己去雪山下的玛尼堆旁,朝着雪山跪好久,在他们决定要回B市那天傍晚,父亲等来了红衣喇嘛,两个人说了什么,她是不知道的,只是在走时,那个喇嘛拿出了这块石头,叮嘱自己一定要戴在脖颈上。
  回来后她就想要收起来,因为这是一块有些奇怪却不很好看的石头,吸引不了她的注意,可是父亲却很激动的让她发誓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下来,看到父亲认真的眼神,她做不出违背,只能答应了。现在想来,也许这就是机缘,一切在冥冥之中就已经有了定论。
  掀开帐门,进入里面,竟然很亮,不是想象中的土灶木桌,正中是一张白色虎皮制成的塌子,塌子中央摆放着一张炕几,整个帐篷的左半边都是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古籍。
  宋家在澳洲的居所里,有一箱子古籍孤本,那是老太太从国内走时带出去的,后来成了宋家的珍藏,她有幸翻阅过。现在置身于这些书架之中,看着《续貂集》,《越绝书》《资治通鉴》等古籍,宋浅语不由自主的就用手摸了上去,喜悦的像个孩子一样。
  走到右边,竟然是一扇木门,她弹了弹门环上的灰尘,轻轻推开了木门,一阵刺目的光亮照射在眼睛上,宋浅语马上用手遮挡住了眼睛,等了好一会,才一点一点放开,怪不得刺眼呢,一屋子的玉石翡翠,能不刺眼吗?
  对于这些身外之物宋浅语倒是没有刚刚看到古书籍般的欣喜,她走进去站在中间,放在正上方的是已经用盒子装好的玉器成品,有手镯,挂坠等小件,也有玉观音,玉石莲花等大件玉雕制品;放在左右两边的都是些和普通石头没有区别的翡翠原石。上翡翠鉴别课时老师就讲过,最精美的翡翠往往出自最丑陋的石头。
  在古代,玉乃是国之重器,祭天的玉壁、祀地的玉琮、礼天地四方的圭、璋、琥、璜都有严格的规定。玉玺则是国家和王权之象征,从秦朝开始,皇帝采用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发展到现在,好的玉器已经越来越少了。宋浅语拿着一朵墨黑色的牡丹花在手里,这是用墨翠雕刻而成的,初看黑得发亮,很容易使人误认为是独山玉中的墨玉或其他的黑色宝玉石,但在透射光下观察,则是呈半透明状,且黑中透绿,特别是薄片状的墨翠,在透射光下颜色喜人。缅甸人用“情人的影子”来形容黑色的硬玉,中国人为其取名为“墨翠”。
  老坑种翡翠的观音,冰种翡翠耳坠,色泽明丽的红翡项链,一件件珍品摆在眼前,宋浅语只是一一打量过,就关上木门,走了出去。凭她现在的身份,这些东西根本就不能动,动不得,世人的贪婪她很清楚,怀璧其罪,宋浅语不会浅薄到利用这些去达到什么目的。
  她坐着看了会书,就出了帐篷,毕竟在这里的时间不能太久,进到这里,手腕上那块破旧的电子表也停止了走动,她猜不准时间,出了帐篷,听到哗哗的水流声,她绕到后面一看,在帐篷的后面竟然是一池泉水,池子里并不是常见的那种清澈的泉水或是温泉,而是流动着乳白色的液体,她找了半天,才在泉旁边看到一块黑色的石头上写着“绿髓池”,下面的小字写着“补充血气,美容养颜,纤体塑形,缓解焦虑、愤怒、紧张,能够激发浸泡者的潜能,增强肝脏的解毒功能”。
  虽然心里有跃跃欲试的想法,可是如果一会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咽了下口水,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等到晚上再偷偷的试用吧。宋浅语走到帐篷前,将脖子上的石子握在手心里,疼痛感一会就袭来,睁开眼,她躺在床上,眼睛看看放在书桌上的塑料闹钟,距离刚刚才过去了五分钟,只是里面没有计时的工具,她倒是不清楚外面和里面的时间比例,到了里面手表是不管用的,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里面时间是外面时间的好几倍,闭上眼睛,开始睡午觉。
  “咚咚咚,快起床!”婶婶那讨人厌的声音又想起了,宋浅语在睡梦中被惊醒,梦里的她一直在不停的跑着,可是却找不到方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宋浅语掀开薄毛毯起身,走过去将窗户打开,一阵热风迎面扑来。
  宋小强的老婆正在敲宋浅语的窗户呢,这么一打开,她伸出去的手就打在了半空,倒是吓了一跳,瞪了眼宋浅语,骂骂咧咧的说:“死丫头,越来越本事了啊,开窗户不知道说一声吗?快出来干活!”就又去叫了宋招娣起来。
  其实这个婶婶就是有些自私,在做活这件事上,偏疼儿子,可是对于宋招娣和宋浅语是一样的,毕竟在这么大的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来来往往的人看到她单独只让宋浅语干活的话肯定会说不好听的,尽管他的名声已经不好了,可是一些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每次想让宋浅语干活时,自己的女儿也叫,只不过干活时就一个劲的指使宋浅语,对自己女儿的偷懒耍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洗了把脸,宋浅语就搬了张小凳子坐到了洋灰院子里,面前已经摆着晒好的玉米棒子,“搓棒子”--顾名思义就是把棒子上的粒子搓下来,也就是把玉米上的玉米粒剥下来。这个活可是小女孩最讨厌干的活了,因为搓棒子的确很累手的,要想自己的手变得粗糙,那你可以搓几个棒子,绝对可以练就一双粗糙的双手。可是没有办法,农村人,几亩地的玉米收割下来,要想剥好可费大力气了,这时候全家人都得出动搓玉米,搓完才能将玉米拿去县城卖掉换钱,算是家里的一项很重要的收入。
  宋招娣翻着白眼也搬了小凳子过来在地上重重的摔下,发出很大的声响,宋浅语连眼皮子都没有抬,她可不是原主,这家人发出一点声音就吓的心颤。
  看宋浅语不像以前那样缩个脑袋,而是坐的端端正正的,腰板挺的老直,宋招娣觉得无趣,哼了一声,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叔叔用螺丝刀在玉米棒子的大头开始向细头打通几个通道,这样他们就开始戴着手套来搓了,这时候就搓起来容易的多了。一家人除了宋耀祖因为是初三要好好准备中考完,都坐在一起搓玉米。
  宋浅语第一次做这个活,即使有原主的记忆,可是还是感觉很不习惯,玉米棒子即使隔着手套,依然磨得手掌那块火辣辣的疼,四散的飞絮状尘埃,让喜欢清新空气的宋浅语忍不住皱眉不停的打喷嚏。
  “啪!”宋招娣将手上的玉米棒子扔在脚下,溅起地上成堆的玉米粒四散开来,“没有大家小姐的命,还一副大家小姐的姿态,做给谁看啊?”宋招娣不待见宋浅语,最看不惯的就是她这种柔柔的,做什么都慢半拍的样子,有时候你说她两句吧,她也不辩驳,只是低下头,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宋奶奶拽了拽宋招娣的胳膊,“招娣,不要这么说妹妹,姐妹之间要好好的!”其实宋奶奶不知道该怎么劝,毕竟两个都是自己的孙女,而且招娣确实讨人喜欢些,性子活泼,嘴巴甜。
  宋招娣一听宋奶奶叫自己的名字,娇声说:“奶,我叫宋安妮,不是不让你们再叫宋招娣吗?多土啊!”原来这宋招娣上高中时就嫌弃自己的名字,愣是闹着自己的爸妈去村委会开了证明,跑去户籍公安局那改了名字,这名字还是她自己起的呢。小时候并不觉得自己和宋浅语有什么区别,自从慢慢长大,她觉得她各方面都比宋浅语优秀,唯一不如意的就是这名字,所有的人一听这名字都知道老宋家盼望有个儿子呢,这儿子是盼来了,所以宋老头也觉得和宋浅语比起来宋招娣是个有福气的,就凭她能给老宋家带来个弟弟这件事,将来肯定是有大造化的。相差不多的两姐妹,一个是带福气的,一个克死爹娘,你说宋老头这个长在封建思想未开化的老农民,更喜欢谁。
  宋老头一听宋安妮这名就皱了下眉头,这名字忒绕口,他不喜欢,可是架不住孙女喜欢。“招娣好好的,非要改什么安妮?”拿出憋在腰间的旱烟袋,拿出纸卷上烟叶,用火柴点着,抽了起来。
  宋安妮得意的一笑,“下学期我就上高三了,爷爷,你说哪有一个电视台的主持人是叫招娣这么土的名字的,这一报上去,我们老宋家面上也没有光彩啊!”宋安妮一张小嘴甜的,她想考的是B市的传媒大学,梦想是电视台的主持人。

☆、4编辑是什么?

  宋老头笑眯了眼睛,点点头,“好好学!”
  宋家婶婶和叔叔都笑的脸上乐开了花,红彤彤的庄稼人脸上越发的红火了,手上的动作也有劲了,玉米粒唰唰的往下落。
  宋奶奶也很开心,不过她还是注意到坐在一边低着头搓着玉米棒子的宋浅语,“小丫儿将来想做什么?”宋浅语的学习和宋招娣不相上下,虽然两个人不在同一个班,可是年纪排名这几次考试下来都是在前十五。两人现在所在的高中是县上的重点高中,能考上这所高中的人很不容易,毕竟这虽是一所县重点高中,可是这几年的高考录取率却在省上排名前三,好多其他上不了省一中的都想办法托关系想进去,可是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个铁面无私的,想进来可以,凭成绩。
  宋浅语抬头,看了下说话的人都停下来看着自己,就说了句:“编辑!”完了又低下头,这确实是这具身体原主的想法,宋浅语这么说,不是因为自己占了人家的身体要帮别人实现梦想什么的,而是她觉得上一世祖母教了她很多东西,父亲又要求她学习了很多东西,可是临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刚刚搜集了记忆中对于编辑这个职业的理解,她觉得原主的理想也是自己喜欢的。
  “编辑?”宋奶奶听不懂,又问:“是做什么的?”
  宋浅语解释道:“编辑,用物质文明设施和手段,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各式精神产品,使之传播展示于社会公众的工作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很书面的话,她将整个编辑的概念给背了一遍。
  宋家婶婶更是糊涂了,“胡咧咧什么呢,不会说清楚点,就你会读书,招娣,你来说!”看向女儿,虽然是个女孩子的理想,可是她也不希望宋浅语的想法比女儿的更厉害。
  “我叫安妮,不许再叫我招娣。编辑就是写字的,比如那些报纸啊,杂志啊,那上面的文字就是编辑写的?”宋安妮解释道,尽量说的全面点。
  宋家婶婶恍然大悟,马上又问,“我以为那叫记者呢!”电视上出现的不是主持人就是记者,宋家婶婶也搞不清楚记者和编辑的区别。
  宋安妮模糊的“嗯”了一下,说了句“差不多!”其实她也解释不清楚,她现在只对播音主持感兴趣。
  宋家婶婶这叫找着了毛病,大嗓门吼着:“记者啊,女孩子怎么能当记者呢,到处跑来跑去的,灰头土脸的,多受罪,小丫儿啊,不是婶子不关心你,我看你就报个师范学校,当老师多好,也不挑长相!”挑剔的看了眼低着头的宋浅语。
  一提到老师,老爷子的脸就不好看了,大儿子那是老宋家的骄傲,老师啊,听起来多光荣的,可就是命不长,“呸”了一声,起身回了屋子。
  宋奶奶也叹了口气,宋小强看妻子提起了二老的伤心事,他还是很孝顺爹娘的,啐了一口,“就你话多,麻利干活。那离高考还有一年呢,你还是关心关心耀祖吧!”看了眼低着头的侄女,没有再说话。
  别人不问,宋浅语就低着头干活,反正她知道高考完,她就会离开这个家,不想再起什么波澜。其实编辑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有很多种,文字编辑,美术编辑,网站编辑,电视编辑等,而原主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时尚杂志编辑,自从英语老师给大家上视频课看了《The Devil Wears Prada》这部影片后,她就对这个职业充满了向往。这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职业,也是一个发现美传播美的职业,宋浅语可以理解原主为什么这么渴望,因为她现在生活的这个环境太压抑了,她迫切的想要逃离,所以拼命的学习,越来越沉默,消极抵抗着这一切。
  第二天是星期一,学校规定是必须要穿校服的,整天是天蓝色的,胸前是一大片白色,左胸口处绣着校徽,不过每个年级的校徽眼色不同,他们现在是高二,校徽颜色是红色的,高三是蓝色的,而高一是黄色的。宋浅语的校服很宽大,她也没有像宋安妮那样将校服拿到裁缝铺修改。
  就着咸菜喝了碗粥,吃了块自家做的饼子,宋浅语背上书包,出了门。从村里沿着砂石路走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一个站牌,宋浅语走过去时,就看到宋安妮和几个女孩子站在站牌前说笑着,学校八点半上课,星期一因为附近几个庄子的孩子都不用上自习,只要在升旗仪式前赶到学校就可以了。
  宋浅语走过去,那几个人只是看了看,没有搭理,继续说自己的。她也不会去凑趣,她一直认为所谓的圈子,不过是你在迎合中突出自我的过程!她没有任何不自在,是因为她根本就不喜欢应和这些人,认为没有必要。这个世界规则就是这样,你本性良善的那一部分可以保留,可始终有另一部分是随着环境在变化的,如此,才可以不被孤立!可是现在的这个环境,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她高扬着的头颅,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做准备。
  “宋浅语!”从远处走来一个马尾高高扎起的女孩子,个子很矮,脸圆圆的,有些胖嘟嘟的,可是皮肤很好,除了背着的书包,手里还拎着一个很大的布袋子,应该是带的吃的。她们这些人都是住校的,因为学校的晚自习是必须要上的,所以一般都是周六下午下课不用上晚自习就可以回家了,周一再回学校,因为是县城的重点高中,所以食堂的伙食还可以。一般家里疼孩子的每星期都要带些零食的,可是宋浅语从来没有这样的待遇。
  宋浅语记得这应该和原主是同一个班的,叫周琴,几个和女主关系不错的女孩子之一,性子挺好的,就是有些胖。家里三个孩子,上头是两个哥哥,都已经出了南方打工,所以家境还不错。
  宋浅语送上微笑一枚,瘦削单薄的身材套在宽大的校服内,看不出任何少女的特质,可是一双眼睛却亮亮的,手放在书包的袋子上。
  那女孩刚蹦过来,公交车就开了过来,因为这是始发站,所以这些孩子都坐上了座位,宋浅语和周琴坐一起,她以前没有坐过公交车,上了车,就跳了后面靠窗的位子坐下,打开了车窗,周琴坐在了她的旁边。
  “宋浅语,我发现你好像不一样了哦!”她将布袋子放在脚边,从兜里掏出一把葵花籽放到宋浅语面前说到,一张圆脸凑近宋浅语看了看,然后用力的点了点头。
  宋浅语轻轻一笑,推了回去,“你吃吧,我这会不想吃!”真正的淑女是不会再公共场所咀嚼东西的,尽管她已经不是那个宋浅语,可是依然不喜欢,有些好的习惯,她认为不管你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会丢失掉的。
  周琴越发肯定了,仔细观察了下,“你把刘海扎起来了,原来你的眼睛很漂亮啊!不过就是皮肤暗黄,你应该多补充营养!”周琴自己长得胖,对于瘦人还是很羡慕的,可是因为同在一个宿舍,她是清楚宋浅语的,那那是瘦,是瘦骨嶙峋,有些吓人。不过她家的情况听人说过,怪不得呢,她偷眼看了下宋安妮,扎着两根辫子,上面戴着好看的头花,皮肤白皙有光泽,她从侧面看过去,胸前鼓鼓囊囊的,再看了看宋浅语平板的身材,摇了摇头,哎,没妈的孩子真可怜。
  宋浅语不喜言辞,不代表没有察言观色的能力,看周琴这一番眼神,就知道这孩子同情心上涨,怜悯自己了。不过她只是看向了随着车辆前行后退的景色,这些原本就不是她的,所以她不会放在心上。
  到了学校,周琴要去宿舍放手里的袋子,拉着宋浅语一起去,宋浅语也没有拒绝,她忙着观察学校这个环境,学校大门口立着一块石头,上面刻着“求真务实”四个大字,对于书法,宋浅语是懂一些的,倒是有些看不上眼,可她的性子就是温吞的,也不会说出来,绕过前面的公告栏从花园里的小石子路到了女生宿舍楼下,其实这所高中的宿舍环境还是不错的,八人间,比那些一间屋子摆二十几张的大通铺宿舍好多了,可是从走上有些昏暗散发着异味的楼梯开始,宋浅语的小眉头就没有舒展过,她看了看周琴就像是没有闻到一样,不得不佩服,她们的宿舍在三楼,305.
  这会宿舍没有人,县城里的和没有回家的同学应该都在教室上早自习,周琴将东西扔到床上,从书包里翻出来几十块钱,将脖劲处挂着的一把小钥匙拿下来打开自己的柜子,将钱放到了柜子里的一个饼干盒子里,又把柜子锁上,将钥匙挂回了脖子上。“我们走吧,浅语,你有要放的东西吗?”
  宋浅语摇摇头,她昨天晚上就整理过了,原主放在一个笔记本里的钱也就零零碎碎的不到一百块钱,这应该是这么多年攒下的,她想学校提供吃食,所以也没有多带,拿了二十块钱,装在兜里,早上宋奶奶又给了十块钱,钱不多,不用小心翼翼的,她抬头看去,记忆中的床铺在最里面靠近窗户的上铺,而柜子上也没有锁,原主是觉得没有什么东西可锁,而现在宋浅语也认为没有必要。

☆、5初进学校的那些事

  到了教室,周琴继续往后走,宋浅语循着记忆坐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也就是从左往右的第三个位置。
  在这所高中,高一是平行班不分文理,而到了高二后开始文理分科,一班到七班是理科班,八班到十二班是文科班。宋浅语所在的是高二八班,文科班最好的班级,而你在教室里的座位和你的成绩息息相关,每个月的月考后,就是排座位的时候,当然肯定是按照成绩。宋浅语上次月考是第三名,所以就坐在了这里。同桌也是一个女孩子,不过和原主的关系不太好。
  现在是下了早自习时间,大家都坐在座位上聊天,看到宋浅语进来,她同桌只是用手抬了抬鼻梁上的眼睛,继续看自己的书。宋浅语也不在意,她放下书包,从里面拿出下面要上课的书,对于功课她不是很紧张,毕竟上一世她虽然没有去过学校,可是这些东西却是祖母要求必学的,她相信好好复习,文科的东西也就是记得多一点,再没有其它。
  后背痛了一下,她诧异的转过头去,后面一个脸上长着几颗青春痘的小眼睛男生朝着宋浅语挤眉弄眼的,宋浅语没有开口问,就这么慢悠悠的看着他,看他想说什么。她知道这个男生叫徐朗,家是镇上的,和宋浅语的关系还不错,主要是他是一个有些娘的男孩子,特别喜欢说话翘兰花指,皮肤又细嫩,和班里的男生玩不到一块去,女生又嫌弃他太娘,倒是原主和他能说得来话。
  “我舅舅带了本书给我,你肯定喜欢,要不要看?”徐朗小声说到,从桌框里拿出一本书来,上面包着白色的书皮,宋浅语接过来翻看一看,《梦里花落知多少》,作者郭敬明。没有听过,宋浅语合上,还了回去。
  “你不是嚷着想看,旁边租书店老板说还没有到货呢,先借你看!”徐朗有些着急,他看了眼宋浅语,总感觉有些不一样了,也没有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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